「我管他休息了沒有,快,電話給我!」
「你到底要做什麼啦?!」
「我要問他能不能做愛啦!」
「你,鄂楠!」
「……不管了,先做再說!」
「你怎麼可以……啊∼∼」
稍嫌熱鬧的收場,甜甜蜜蜜的結局,滿天星斗含羞地閃動亮眼的光芒,祈禱這對波折不斷的愛侶能夠長長久久,永遠、永遠
【全書完】
後記
聖旨到?nbsp; Π呦?br />
我為什麼在這邊?
都是因為……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
查刁民沁夏,平常閒閒沒事,不寫文章,害其它人左等右等,等到牙齒發黑,頭髮發白,就是等不到文章跑出來。
反正在家也是只會上網,朕決定……讓你幫辣媽寫一篇後記!
「砰──」
哎喲∼∼剛剛那是哪來的死太監啊!
揉揉心愛的屁股,我從地上爬回床上。
剛剛那個夢真是有夠好笑,居然夢到一個太監跑來跟我說什麼聖旨到?!哈哈哈∼∼這大概是我放暑假第一天遇到最好笑的事了!
就在我要離開我的床去吃早餐的時候,手邊突然摸到了一個東西,拿起來仔細一看──聖旨!
我的媽呀∼∼
所以,我就在這邊了。
嗯,跟辣媽認識不算久,大概是從國三到現在,有一、兩年了吧?!
第一次看辣媽的小說,真的是讓我臉兒紅、心兒跳,再加上詼諧而逗趣的人物對話和故事內容,從那時起,我慢慢的喜歡上辣媽的小說了。
有一天,我突然想不開……呃,不對不對!是懷著興奮的心情,寫了一封信給辣媽,再過沒多久之後,我就收到辣媽的回信啦∼∼歐耶!
所以,我就跟辣媽變成好朋友啦!
說真的,辣媽真的就像我們的媽媽一樣,雖然已經很久沒有出現在留言板上(辣媽,混喔∼∼),但是我們仍然感受得到,她在一邊趕小說的同時,一邊又惦記著我們,而且又能不顧被小鐵追殺的危險,放下手邊的工作,和我們一起聊聊最近的生活,辣媽真是一個好人啊∼∼(泣!)
嗯……馬屁也拍夠了,現在來爆一下辣媽的秘密吧!
嘿嘿嘿∼∼其實,辣媽她……很會畫畫喔!(哈哈!辣媽,看到這裡有沒有嚇一跳啊?)
放心啦!我絕對不會把你晚上喜歡裸睡的事說出來的……啊!沒有啦,開個小玩笑,辣媽別生氣喲∼∼
嗯,就跟大家抬槓到這裡啦,有機會的話,下次見啦!^O^
辣媽註:
一、基本上,辣媽並沒有裸睡的「好習慣」。聽說裸睡可以讓血液循環較佳,也不會因衣物的摩擦產生不安睡的現象,但,你們不覺得裸睡是一件很可怕的車嗎?如果單身或小家庭兩夫妻就罷了,可你們別忘了辣媽家的成員還有大魔王和小土撥鼠啊……(請謹記四個字:「兒童不宜」,OK?)
二、聖旨到……看到這三個字,讓我不算小的腦袋脹成三倍大。親愛的沁小夏,辣媽的指令充其量只能稱之為「懿旨」(如果我以太皇太后自居的話),聖旨對我而言實在太遙遠了,或許下輩子用得到吧?(倘若我成了男兒身……)
三、說實話,辣媽實在不得不承認沁小夏說的以實話居多。說我混,我認了;能讓溫柔可人的小鐵怒髮衝冠,想必也沒多少人有這能耐,不巧辣媽我就佔了一個名額,著實感到「啪勢」萬分!說我掛心那些小讀者也沒錯;知道嗎?一顆心要分成多等分,著實有技術上的困難,除了工作和家庭之外,辣媽還得分出一部分的心思去注意這些讀者們的動向──哎,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辣媽突然感覺頭上多了圈光環……
幸運的定義 辣媽
最近一位朋友說了一段話,讓我經常不經意想起,這段頗富深意且飽含智能的言辭,卻很難讓人在其中找到一個平衡點。
一個人能和另一個人共同生活三、四十年,那是因為幸運,因為不曾遇到真心想要的人──
這是那句話的排列組合,看似簡單明瞭,其間的寓意卻難以一語帶過。
經常聽某些已婚的朋友提起,經過多年的婚姻生活,其實夫妻之間已經不能用「愛情」來形容,當年的愛情經過歲月的歷練,早已昇華成「親情」。
親情使人溫暖,卻不會讓人臉紅心跳,更不可能體會所謂小鹿亂撞的強烈衝擊,有的,只是安心和滿足;而那些既緊張又甜蜜的微妙心態,只有愛情可以讓人確確實實地感受。
專家說,愛情是荷爾蒙作祟,通常可以維持二至三年已是極限。
愛情明明是如此短暫的東西,為什麼還是有人前仆後繼,忍不住一嘗它所帶來的神經質和甜蜜?或許該說人類追求刺激的本能在作怪吧?!
少男少女成長之初,對愛情懵懂無知,他們渴望愛情;成熟的成年男女,對愛情似懂非懂,也難以逃開愛情的魔障。
那麼,已婚的男男女女呢?
難道因為被婚姻和社會道德給束縛了,人生裡就不會再憧憬愛情?
我認為並非如此。
人類有追求愛情的權利,這也就是愛情小說之所以無遠弗屆的理由。
我認為言情小說作家銷售的產品叫做「愛情夢想」,因為大家都渴望愛情的眷顧,所以情願淹沒在愛情小說的世界裡。
就朋友所說的那段話而言,不可否認,能和另一個人共同生活那麼長久的時間,甚至是一輩子,那是種幸運;因為不必和自己的道德感拔河,不用面對接不接受愛情的掙扎和痛苦,對某些人而言,那的確是一種幸運。
但反過來看呢?這種幸運真能不教自己遺憾嗎?
恐怕見仁見智吧?!
縱觀社會版新聞,多少人為情所苦,多少人為愛所傷、自傷傷人,愛情其實真有其魔力,教人忍不住飛蛾撲火的魔力。
但在愛情過後呢?是甘心接受成為親情的愛情,還是再次追求另一段沒有結果的愛戀?
每當夜闌人靜、一人獨遊在愛情的文字海裡,偶爾,辣媽也會有些小小的懷想──
如果我在這個年歲、這個已婚的身份裡再次觸碰愛情呢?這樣算是幸運還是不幸?
到底幸運或不幸,沒有人可以斷言,全賴自己的智能去判斷、抉擇。
愛情本身並沒有錯,錯在它不長久,和它誘人且無法抗拒的魔力。
至於幸運的定義,事關個人情感作祟,辣媽著實無力置喙,那就各人自求多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