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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頁     裘琍

  之雲哭了,她大力哭泣,彷彿想用盡她的力量,用盡她的悔恨,無休無止的哭泣,  願將他的今生今世哭回來。

  但一切都遲了,他不把最後一次的等待機會留給她。

  她好傷心……之雲為嚴森哭得好傷心……那發自靈魂深處之悲鳴足以撼動天地,把  林寧嚇壞了。

  原來只是一句玩笑,沒想到之雲會這麼認真……她急忙攬緊之雲,讓之雲癱瘓般趴  在肩頭上哭泣,哭聲一陣一陣有力似無氣,幽幽遠遠奏起哀歌,連她地想哭了。

  直到歸零。

  之雲不哭了,好長一段時間沒有發出聲音,甚至沒有動靜,連呼吸都停了。

  一個恐怖至極的念頭閃過林寧腦中,之雲死了之雲因為承受不了打擊,因而驟死…  …她成為殺人兇手……林寧想到隔日報上刊登一則不是很大,但很驚人的新聞。

  某某報社小記者,因一句玩笑話,殺死最好的朋友。

  想到此,嚇得魂飛魄散的林寧立刻扶起「好朋友」的肩膀,強迫她面自己。

  哇,眼睛瞪得好大……的確聽不到她的心跳,摸摸氣息也似有非有,但是之雲的眼  睛瞪得好大。

  她看著另一個地方,口齒微啟……林寧不由得往她的視線望過去,然後釋然的吐了  一口氣。

  殺千刀的,原來就是那個人,她的「謊言」早到了。

  嚴森正好端端站在那裡,不是嗎?

  他當然不是在看林寧玩的把戲,他的眼光永遠只停留在一個人的身上。

  林寧努力的癟嘴,心裡忍不住暗罵,為什麼在別人的故事裡,當不成女配角也就算  了,還老是成為一個笑話,真悲哀啊……但她心裡這麼想,臉上還是忍不住露出會心的  微笑。

  因為當她接到賀之雲的電話之後,還是忍無可忍地撥了電話給嚴森……好了,縱有  千言萬語,看來還是得留到以後再說了,現在女配角……不,笑話要走了,把剩下的故  事還給他們。

  秋色,將四周景象染成白霧朦朧。

  有位佳人在水一方……那是一支歌,訴說古老永不疲倦的愛情故事,唱歌的人在橋  端,聽歌的人在橋尾,中間刻劃千百年走不完的歲月。

  他們終於抵達目的。

  他緩緩走向她。

  她聆聽心跳慢慢組成另一支歌,他寫的歌,現在由她演唱,為你癡狂。

  那已不是默默祝褔能解釋的迫切期待,心底的另一扇門終於啟開,陽光撒落進來,  照出一條光明之路,她遲疑地提起腳步,快速地投入他的懷抱。

  「等很久了……」他閉緊眼睛,深怕這抹燦爛隨時消失不見。

  她低聲歎息,回給他的是更深情的擁抱。

  「為什麼非要我熬過這段時間,就不能一起共度難關?」回想過去恐怖的日子,他  又抱緊了她。

  「因為……」她突然不想說了,其實答案他早就明白。

  「因為……當我開始會問為什麼時,心裡已經接受你的答案,你想這麼說對不對?  」

  一年之後的他,看來已經學會揣測她的心意。

  但她還有另一個答案。

  「因為我們需要堅強,不再把對方當作生活的借口,我們要堅強的活下去,不管是  不是在身邊,你就是我活下去的唯一理由。」

  「就是死了仍會期待……」

  「期待黃泉路上與你相逢。」

  他蒙住她的嘴,這樣的溫度他夢過幾回,卻沒有像現在這般感動。

  活生生的一個人,真實的一個人。

  「別說死,令人害怕。」

  她撫著他消瘦的臉頰,使她堅強活下去的唯一理由。

  「不會了,從現在開始,我們的故事現在才要開始。」

  她重新投回他的懷抱,她最終停泊的港灣。

  秋色,將四周景象染成白霧朦朧。

  有對佳偶,在水一方……他的眼睛濕了。

  「我又為你寫了一支歌。」

  「什麼歌。」

  「再為你癡狂。」

  番外

  二十歲的嚴森,那時已是相當高大挺拔的一個「大男人」了。

  他不如亞蘭德倫那般俊美,也不像郭富城有著孩子氣漂亮的娃娃臉,更不會像張學  友那樣會唱歌,但是大學校園裡的他看起來如此耀眼,原因出在他不同凡響的家世背景  ,以及天生具有的貴族氣質。

  而且最難能可貴的,年輕的他不懂得仗勢欺人,也不會裝模作樣富貴逼人,反而還  非常大方,喜歡講黃色笑話,喜歡幫朋友追女孩子,喜歡打撞球、喝可樂、對著漂亮女  孩子亂吹口哨,實在和一般男孩子別無兩樣。

  很多男孩子樂於親近他,他的人緣相當好。

  更多女孩子偷偷暗戀他,因為跟他在一起不會有冬天。

  所以在大學時代,嚴森簡直就是放浪形骸、恣意享受青春。

  但他仍嫌不夠。

  原因出在於他擁有許多女性朋友,獨缺女朋友。

  一次打完撞球後,幾個朋友躲在吧檯一邊聊天一邊猛吸菸,好像青春不墮落一下就  顯不出感性情懷。

  嚴森八成就從那時候起變成老菸槍的。

  所謂物以類聚,嚴森那些朋友也皆是名門子弟,大學裡就他們幾個開跑車、穿名牌  牛仔褲以及皮夾子裡夾著各式金卡,招搖亂撞、橫行無阻。

  話題一到女人身上,大家精神全來了。

  首先胖子先發難。(因為長得胖所以叫胖子,仔細想想,每個人的朋友裡好像都有  一個叫胖子。)

  他正在追一朵中文系之花,打的是「拜金主義」,每天送花送巧克力,閒暇帶著她  到處刷卡購物,但是對方依然保持適當距離,令胖子惱得快失去外號了。

  「媽的,死女人,跩什麼三五八萬的,等我追到你的時候就讓你死得很難看。」

  嚴森暗中竊笑,不等那女人身先死,我看你現在就有夠難看了。

  確實如此,胖子兩隻眼睛充滿血絲,動作也因過度操勞而顯得遲緩,但重點還是在  年輕人只要一有暴戾之氣都好看不到那裡去。

  胖子開口後,其他人都不說話了。原因在--他們也都是受害者,可見這朵花的威  力不小。

  只有嚴森還未身陷其中。

  但他還是承認她是一朵美麗的花。

  認識她在一場校際交誼茶會,反正就是一堆男孩子和一堆女孩子,隨便找個不敏感  的話題,兩方邊喝茶邊展開辯論。

  他一眼就看到這朵花了。

  不只是他,他相信大家全看到她了,因為她實在漂亮得過火。

  她有一頭長長鬈鬈褐色的頭髮,身材很高,腿很長,尤其那張臉,實在教人難以忘  記。她是中美混血兒,兩方的優點她大概全有了。

  而且還是中文系裡的佼佼者,更教人驚奇之餘就留下深刻的記憶。

  她還有個奇怪的名字,也是教人聽一次就記住了,她叫做--溫柔。敢把這兩個大  字寫進戶口名簿的父母,嚴森更要欽佩。

  至於她是不是真的很溫柔,因為沒交往過,嚴森也就不知道了。

  可以肯定要追溫柔的男孩子大排長龍,胖子算是硬擠進去的一個,他仗的是裡面中  最有錢的一個。

  所以他想溫柔一定很勢利,於是對她產生不了攻擊感。

  話雖如此,但盡朋友的道義,嚴森還是要安撫一下胖子受創的心靈。

  「天涯何處無芳草,何苦單戀一支花……」這是嚴森僅能想出的安慰話。

  可惜胖子無法瞭解他的善意,反而覺得他太無情。

  「喂,你相信一見「衷」情嗎?」胖子反問他,而且特別強調此「衷」

  非彼「鍾」,就是看一眼就要把她看得死去活來。

  「不相信。」嚴森馬上就說。

  「但是我第一眼就看到她,第一眼就愛上她了。」

  當時嚴森雖然年輕,但愛情故事看了不少,他有他的理由所在。

  「那不是第一眼,那是比較後得來的結果,我承認她是裡面最漂亮的,但不一定就  要衷情,你的愛是挫折中產生的依戀,跟愛情完全不相干。」

  「哇塞,你真冷靜啊,像你這種被女生包圍慣了的人,當然不能體會愛一個女人的  痛苦,更不會瞭解追一個女人的痛苦。」胖子苦兮兮諷刺嚴森。

  「既然愛得痛苦,乾脆不要愛不就得了。」

  「你講得輕鬆,因為你沒碰到。」

  「你應該說因為我頭腦清楚。」嚴森自信滿滿說道:「你以為世界有多大?女人有  幾種?講白了就是熱情無從發洩,頭腦不甚清楚,非要一個女人來成就人生失落的一部  分才行,所以才有愛情的說法產生。」

  胖子仍然不苟同他的論調。

  「我舉個例子來說了,你說像溫柔那樣的美女有多少人喜歡,老兄我告訴你,只要  她喜歡,她跟每一個人都可以一見「衷」情,看是要情有獨鍾的「鍾」,還是衷心初褔  的「衷」,更甚者送終的「終」了,在愛情的說法上她絕對是主導者的姿態,而愛上她  的人就是下三濫了,請問老兄,這樣的愛情算什麼,兩個不對等的個體談什麼戀愛,光  你衷情而她終了,下場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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