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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頁     史桑迪

  我搖搖頭,「不了,我不想再刻意找回什麼,一切隨緣吧!」電梯來了,我和Josh握手道別。

  「改天再請你吃飯,現在我得先去找一個人把話說清楚。」Josh笑著目送我。

  「祝你們幸福,Bye!」我在電梯門關上前說完最後一句話。

  哥倫比亞大學醫院的工作在九月中旬開始,很陌生、很忙、很亂—很像十年前剛到紐約的情況,而現在沒有一個自願的帥哥處處替我打理。但我發覺,自己還是適應得挺不錯的,四周的人都很友善,工作也是自己的專業領域。這不禁讓我想到,十年前Mlies和我,如果不是一開始就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地扮起英雄和被保護者,我們會以這麼差勁的結局收場嗎?還是我們根本就湊不到一塊兒?

  Josh和芬現在好得很。兩個人決定先不結婚,芬答應適應Josh的工作,而Josh答應在接Case前先考慮他愛的兩個人。在芬臨盆前的這段日子,Josh寸步不離地陪著她。這下好啦!嬰兒房、育兒常識、生產步驟....全不用麻煩我了,我也樂得輕鬆,早點預習我要主修的醫用遺傳學。

  「博士班的課程並不重,我只是多了些跑實驗室的機會,得抽些時間做研究報告。身處世界上最大的大學校園,我鍾情的只是那份當留學生的感覺。因為在「學」所以有「錯」的權利,比戰戰兢兢的工作人自由多了!

  紐約最大的缺點就是天氣很冷!尤其對我這個在四季如春的寶島長大的人來說,它簡直像座大冰窖。最恐怖是在醫院忙完後要趕去上課的一段路,短短的幾百公尺,我又累、又餓、又很冷!!我通常是在白袍外直接加上大衣,用跑百米的速度挾著我的書衝到上課的大樓。不過,很倒霉的是,今天,下雨了—真殘忍,老天竟然這樣對待我!

  所以,我只好撐著一把快被吹翻的雨傘,抱著用塑膠袋封好的書,不履艱難地走向醫學院大樓,當然,人是縮成一團的。不過,奇跡出現了!

  後頭開過來一輛車,我讓到旁邊去,它卻在我身邊慢了下來,駕駛搖下車窗對我喊:「上來吧!我送你一程!」

  我當然是迫不及待地收了傘進車裡去,忙不迭地向身旁的駕駛道:「真是謝謝你。」

  「沒什麼,順路嘛!醫學院大樓,對嗎?」他回道。

  「沒錯—你怎麼會知道呢?」我問道。奇怪,突然覺得這個人有點眼熟。

  「最近常看到一個利用趕上課鍛煉身體的人—是你吧?」他笑著回答。這應該是個帥哥沒錯,還是我最無法抗拒的綁馬尾的那種。可惜下大雨,我把眼鏡收進袋裡去,看不大清楚,不過基本上長得帥的我都會覺得很眼熟。

  「沒辦法,我怕冷。」我聳聳肩。醫學院大樓很快就到了,下車前我謝了又謝,才趕緊進大樓上課去。

  第六節

  大雨過後是個大晴天,恰好又是個舒服的輕鬆日;我一整天沒課,而醫院的班只到中午,真是美妙極了。中午一下班,我就捧著難得奢侈一下叫來的外賣壽司,在校園裡找了張椅子坐下來,翻著當天各大報的藝文版,想等空下來的下午找個好去處。

  「介意我坐下來嗎?」當我盯著百老匯的戲碼研究,嘴裡還咬著半個壽司時,耳邊飄來了這樣的聲音。

  我放低手上的報紙,咬著壽司往上看—哇塞!昨天那個好心的大帥哥!我趕快清掉堆在身邊的檔案和報紙,讓出空位說道:「不介意。你請坐!」同時吞掉令我聲音含糊的壽司。

  他笑著坐下來,拿出他自己的三明治吃,看到我在看的版面時說道:「現在才買今天的戲票,恐怕來不及羅。」

  「哦!是嗎?」我偏過頭去看他,今天戴著眼鏡「清楚地」看感覺不大一樣,因為他太像一個人—實在太像了!世上沒有這麼巧的事吧?一樣的黑髮、一樣深藍色眼睛、一樣的濃眉....不,他不是Mlies,Mlies的臉柔和得多,還不時帶點稚氣和笑意,感覺上沒有那麼老成和深重。「沒關係,我只是想找件事打發空閒的下午。」我及時收神講完話。

  「剛到紐約?」他問我。

  我收起手上的報紙,打算下午去逛逛紙醉金迷的第五街—有讓我的荷包大出血的準備;回答他道:「算是吧!不過很久很久以前在這兒住過。」

  「難怪以前從沒見過你『鍛煉身體』。」他笑道:「你是醫學系的教授嗎?」

  「我不好意思的笑了一笑,「還只是個學生而已。我在醫學系修博士,同時在大學醫院當住院醫師,你呢?」

  「喔!看不出你是位醫生呀!失敬!我是紐約第檢署的檢察官,習慣到這裡的圖書館找資料,也算做功課。」

  「很棒的人民保母哦!」

  「沒這麼偉大啦!盡忠職守而已。找到你下午的去處了嗎?」他看我還在翻報紙。

  「我打算上第五街逛逛,看看那些久違的美麗櫥窗。」

  「可惜我下午有事,否則我是個很不錯的嚮導喔!紐約還有不少值得玩的地方。」

  兩個人都解決完了午餐,一起沿著草地上的小徑走,我答道:「謝了!紐約可以玩的地方,我大概都玩遍了,還是謝謝你的好意。」草地到了盡頭,我打算道別了,Bye,很高興再見到你!「

  「Bye。呃....還有....」他遲疑了一下,「你知道嗎?我覺得你長得很像一個人....」

  帥哥話還沒說完,我腳下一個踉蹌差點滑倒,幸虧他眼疾手快抓住了我,但我手上的東西就沒這麼幸運,全散到地上去了,只得蹲下身一樣一樣撿。帥哥也蹲下來幫我撿,我問:「你剛剛說我很像一個人?」

  「沒錯....」他邊遞給我最後一個檔案夾,我們倆一邊站起來,但是他瞪著我檔案對面的角落,突然呆住了。

  「有什麼不對嗎?」我不解地問。

  「那是你名字的縮寫嗎,K.Lu?你叫Kitty、Kathenrial或是什麼?

  「對,K.Lu是我名字的縮寫,而我叫Kay,KAY。」我答得自然,心裡卻開始有種發毛的感覺。

  「所以你真的是Kay羅!」他興奮地叫道:「你知道我是誰嗎?」

  我最恨別人和我玩這種「猜猜我是誰」的遊戲,平常是因為我一定猜不到,而這回是因為我已經知道答案了,但我不知道該怎麼去面對那個人,那個叫MliesDouglas的人。所以只好聳聳肩,無奈地答道:「我知道。」

  第七節

  「所以,你當了檢察官。」我又在哥大校園裡散起步來;沒辦法!我不能對一個十年前曾是朋友的人說:對不起,我不知道該怎麼面對你,所以請讓我們彼此假裝沒看見對方,好嗎?

  「而你當了醫生。」他笑得很自在。或許我該學Mlies,忘掉我們之間一些複雜的情結,只做久別重逢的朋友。

  「很難相信。我總覺得你應該會成為運動明星或是電影明星之類的,畢竟你的外貌和體格都棒呆了。」我再笑看著他,沒錯,是Mlies。輪廓不變,一樣的帥臉,成長的痕跡卻相當明顯,證明他這十年沒白活,真的成熟了不少!

  「我自己也曾有這樣的念頭。你知道嗎?我是拿籃球獎學金進大學的,原本打算一直打下去,打進NBA。」

  「後來呢?是什麼改變了你的志向?」

  「大學裡的某些事,讓我覺得打一輩子籃球不是什麼好主意,而且我認為該替世界做些更有用的事。並不是說打籃球無益於世界,只是我覺得我還可以做得更好;另外一個原因是....你的話。」他笑得有點不好意思。

  「我的話?我們吵架那次我說的話?」我很高興我不是唯一記住那次吵架的人,不過我記的是他說的話。

  「沒錯,你讓我覺得自己是個一無是處的大白癡,而我想證明我不是。」他像個小男孩一樣抓抓頭。

  「噢!你該把我的話忘掉的!你知道嗎?你說的對,當時我是個看不清東西的觀光客,拚命挑剔著平常的事物,很愚蠢,對不對?而且也許是因為你是我的夢中情人,我把所有我要求的完美標準全都加在你身上,Sorry!我告訴他當時我的心理狀況,很抱歉地向他聳聳肩。

  「你有沒有想過?是我自己想達到那個標準—你的夢中情人的標準。」他定定地看著我,看得我低下頭去自顧自地繼續走,因為我不知道該有什麼反應。竊喜嗎?是有一點。不過大部分只覺得讓他看得很窘。

  他跟上來,我們沉默地走了快三十秒,然後我抬頭問他:「你是怎麼認出我的....我是說,在你看到名字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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