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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史桑迪

  第一節

  我,陸凱欣,二十六歲,K  大醫學系剛畢業,打算上美國紐約哥倫比亞大學再念個博士學位。

  很久很久以前,我曾在紐約停留整整一年,上課之餘,也同時談了個小小的戀愛-  我的初戀。所以相較於千百個美國城市,紐約對我而言是特別的。我最好的朋友芬在那裡,我的帥哥美女死黨們在那裡。

  每次出門,我都會有些目的和希望,這回也不例外:拿個醫用遺傳博士,把紐約那些小時候沒錢也沒機會去的地方走遍後,在醫院裡好好救人……還有,來次艷遇也不錯-  這是我的期待。

  我是個很懶的人,而醫學院的忙碌課程已經算是我的極限。這幾年來,我的戀愛情事加上初戀,不要用上第二隻手就可以數完。

  比較起來,鈕約那個挺可愛的男孩,該算是最帥最好看,也比較熟悉瞭解彼此的一個了。

  我想見他嗎?

  不知道耶!很好奇隔了這麼久他會變成什麼樣兒,但是當初分手分得不是很愉快,如果遇上他,我猜我第一個反應是不知所措。所以,也許還是別見面好了。

  唉!庸人自擾什麼?說不定即使兩人面對面也認不出來。

  我自詡是個觀念開放、行為沒機會不保守的人,對異國戀,百分之百贊成。

  扯那麼多情啊愛啊的,這一趟卻是為芬而來……

  第二節

  直到步出了甘迺迪機場大廳,我都還一直處在一種非常無聊好笑的心情之下。這是我第二次光臨紐約,而無聊好笑的是這回來紐約的原因—芬快生了!

  芬快生了自然不會是唯一的原因—我還不至於無聊到那種程度。但是,哥倫比亞大學接受了我的申請,同時在附屬醫院給了我一個住院醫師的職位,甚至提供了全額的獎學金,這些都不是能打動我的主要原因,反正史丹福也給了我同樣的條件,而且燦爛的加州陽光著實令我心動不已。讓我選擇在陰霾昏暗的紐約修我的博士學位的主要原因就是—沒錯!芬快生了!

  芬說:「醫生說我是個很不合作的孕婦,老是吃不該吃的東西,做不該做的事,偏偏身體又不好,體型又嬌小這一胎能不能生得出來,恐怕很難說羅」她用她中學話劇社台柱的那種腔調,隔著太平洋對我發功,「反正這個孩子本來就是不該存在的,現在連他媽咪最好的朋友都不屑一顧,我看我們母子倆乾脆一塊走了算了嗚」

  我只是一個凡人,而芬的演出曾令整座中學禮堂的人瘋狂,我會屈服在她的淚水攻勢下是很自然的事,絕對不是我意志不堅或多管閒事。不過說真的,以芬她老爸的財力,要為芬這個摩登加叛逆的不婚媽媽女兒,找到最好的婦科醫生和看護絕不是件難事。如果我對芬的瞭解沒錯的話,她找我這個八竿子打不著的外科醫生去陪她絕對是另有企圖!

  芬已經在電話裡說得很清楚:「沒有接機,沒有嚮導,自己想辦法到飯店來,順便試試你在紐約待的那一年有沒有浪費掉!」

  這就是一個十幾年的老朋友說的話?也罷,這就是於芬。幸虧我的記憶力還算不錯,紐約在這十年內也沒多大改變—至少地鐵還是一樣亂七八糟的。總之,轉了兩趟地鐵,步行五分鐘,我還是成功地到了韓渥可飯店——於芬她老爸的連鎖企業之一,也是芬現在工作的地方。老朋友還是老朋友。芬小姐已經等在飯店大廳,讓工作人員把我身上提的、拉的、披的、掛的全送上八樓私人套房,然後給我一個美式狗熊大擁抱。也不等我說句話,就直接把我拖到餐廳酒吧坐下,向酒保要了兩杯雙份威士忌,一如十年前,我直接打斷她的話,改要兩杯檸檬水。

  「沒想到你這十年來一點進步也沒有。」芬一副「我早料到你會這樣」的表情,不忘諷刺一句。

  「誰說的?當年我是因為酒太貴了喝不起,現在則是以一個醫生的身份糾正某位行為失當的孕婦。」我的口才可是絕不輸人的。

  「是,大醫生!」芬嘟著嘴應道,端起檸檬水,臉上換回了原來微帶笑意的臉向我舉杯,「無論如何,很高興再見到你,阿KAY  !」

  「這點我絕對同意!」我和於芬碰了碰杯,兩個人都笑了起來,氣氛頓時變得輕鬆又親切,我們好像又回到十年前,兩個剛下課的十六歲小女生,不甚搭調地霸著高級飯店高級酒吧的高腳椅,吱吱喳喳地東聊西聊老天!那好像才是昨天的事:而現在,換了角色,換了年紀,芬依舊光鮮亮麗而耀眼,我也仍舊是一副有點酷又不太酷的樣子,安分守己偶爾也不甘寂寞。十年間的風花雪月,也就這樣悄然無息地流過了。

  第三節

  「好了,說吧!哥大十月才開學,在這之前你有什麼計劃?現在才八月中喔!」芬甚具風情地撩了撩她一頭及肩的卷髮,不自覺地就把所謂慵懶的美表露無疑。

  「先去報到,申請宿舍,打理好自己的窩,然後上醫院去工作」我呡了一口檸檬水才繼續說:「至於空閒時間嘛,就聽候芬小姐您的差遣啦!」

  「算你還是個老朋友!」芬滿意地笑道。

  「嘿!說真的,你到底有什麼麻煩事非勞駕我來不可?」我可是好奇死了。

  「事情可多了!娃娃的嬰兒房要佈置、衣服還沒買、用哪個牌子的奶瓶奶嘴奶粉、育兒常識我可一點也不懂,還有"  芬的聲音低了下去,是我看錯還是怎麼著?這個臨盆前兩個月還什麼都沒準備好的母親,眉宇間透著的競是落寞?憂鬱?這兩個最不可能用在於芬身上的形容詞?!

  "  還有什麼?「這個還有後頭必定大有文章;能讓芬這個天塌下來都能大笑大叫的人皺起眉頭,必定是比天塌了還嚴重的事。說不定和小BABY的爹有關。

  我我不知道是不是該生下這個孩子。「芬悶悶地吐出這句話,吞口檸檬水,瞪著她的水杯發呆。

  這就對了!芬向來崇尚自由,最恨束縛;和她認識近十三年,我們是通信不勤的老筆友—儘管非常要好—接到她懷孕生子,但卻是不婚媽媽的震驚,很快就在芬一向離經叛道的解釋下掩蓋了過去,而未及思她為何選擇這麼與她天性相違的事。

  「當初怎麼會作下這個決定呢?」我想先弄清事情的始末。

  「發現懷孕時已經兩個多月了,而我和他才分手。本來是想拿掉這個孩子的但是,我發現我還愛著他,也好愛好愛這個屬於我和他的小生命」芬的語氣、表情真是迥異於我認識的她,那個活躍、樂天、不知人間疾苦、得天獨厚的芬,現在卻像個歷經滄桑、嘗盡悲情的怨婦,落寞地瞪著她的杯子;哎,愛情這個東西啊!

  「他知道你懷孕的事嗎?」我問。芬搖搖頭,「分手之後,他去了中東;這也是我們分手的原因之一;他是攝影記者,經常得跑戰地,跑最危險、最荒涼的地方」我在心中歎了口氣;難怪他們會分手,芬是屬於城市、屬於名流、屬於舞會的啊!她再愛冒險,都不敢拿她的生命開玩笑,何況是她的愛情呢?

  「那你現在打算怎麼辦?要我做什麼?」我仍舊不明白我在這件事裡扮演的角色是什麼。

  「我想先讓他知道這件事。而我希望你去告訴他。」芬滿懷希望地看著我。

  「我?」我錯齶地看著芬再次肯定地點頭,「為什麼是我?我又不認識那傢伙!」

  第四節

  「你不但認識,而且很熟。他就是Josh,記不記得?籃球隊裡個兒最小、最孤僻,但球技最好的那個?跟你的Mlies最要好的那個?芬急急的告訴我。

  「NO!他不是『我的』Mlies,你先搞清楚這一點!〞雖說這只是十年前高中校園的小鬧劇,我還是要盡力『撇清』。

  芬冒出賊賊的笑,反正只要不是她的事,她都能當玩笑來面對,「好好好!算我說錯話嘛!你到底幫不幫我這個忙?」

  「你為什麼不自己去跟他說?」

  「那豈不是變成我去求他?我才不幹!」

  「叫我去講難道就不算你求他?」

  「那可不一樣。你只是當個傳遞情報的好朋友,絕不涉及我個人自尊的問題。」

  「好啦!好啦!算我被你打敗。說真的,你怎麼會看上他,印象中瘦瘦弱弱的,也不特別出色,一點都不像比的型。」我可是真有點納悶。

  「你沒聽過『男大十九變』嗎?等你自個兒看了就知道啦!他九月初已回國,在紐約時報工作,你報上他的名就有人告訴你上哪兒去找,記好啦!」

  為了不讓臭男人嘲笑我們女人沒有兩肋插刀式的友誼,也為了早點平息芬小姐鎮日在我耳邊的「提醒」,九月四號早上十點鐘,我準時踏著烏龜的步伐搭乘地鐵,往紐約時報去也。Mlies、Josh、Fan、Kay....多遙遠的事啊!當然那時候還有Jeff、Stanley、Sandy好多好多屬於「高中」這個部分的人名,屬於我高中那年的遊學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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