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沒跟上來。
我也不敢回頭。但輾轉繞了幾條路後,才敢回家。
這麼多年的獨居生活,練就我從一個超會惹麻煩的禍害,變成一個很識時務的俊傑。還是少惹事吧!
黑道大哥的故事我寫不出來。
一想起黑道,我滿腦子是負面印象:嚼檳榔、鑲金牙、戴勞力士表、啤酒肚、地中海禿頭的那種滿臉肥腸肉的人口販子。
這種黑道,在我的筆下恐怕浪漫不起來,不寫算了。我愛看武俠小說,還是寫古代的黑道比較好,殺手頂多穿黑色的衣服,不吃檳榔也不戴勞力士表,還有那粗的跟狗鏈沒兩樣的多金項鏈;殺手的長頭髮大概也不太容易禿頭,不會那麼「悚」。
好吧!把上回續集裡的一個角色結束掉好了。我又開了個新的檔案,把黑道的問題暫時擱下。
鈴——
電話是很夭壽的東西,不管在洗澡、睡覺或是在思考,這玩意一響,你就非得中斷一切來接它不可,跟個土匪一樣,又不能不理它。
「誰?」我沒好氣地吼著。
「塵——」這聲音惹得我全身的雞皮疙瘩肅靜威武。
「有什麼事?」我很虛弱地問。這種沾膩聲音,除了另個同行——羅羽倩那個女人之外,還會有誰?完了,我一個清靜的下午。
「唉呀!塵,怎麼辦?人家交稿日快到了,重點寫不出來啦!」她的嗲勁,讓我渾身發抖。
「你這次的重點戲共幾場?」我抓抓頭皮。所謂的重點,就是床戲,這是言情小說少不了的場面,也是賣點之一,攸關票房。
「嗯……我算一下……」羽倩逕自數了起來,我閉上眼,耐性地等。
「呃……沒成功的算不算?」她突然很疑惑地問。
沒成功的?還有中途停止的?「你還真虐待男主角啊!這回還分全套跟半套?」我滿口諷刺。這個女人立志要幹掉黃後△△△,所以她筆下的床戲,最近越來越多了。管她,人各有志,不關我事。
「是啊!全套的大約有六場,其他中途被打擾的、女主角喊停的大概三場,另外只有接吻啦、摸摸抱抱的大概也有七八場吧!保證讓你流鼻血!」她嬌嬌柔柔的聲音聽起來亂清純的,如果不仔細去聽內容的話。
「哇!那不就整本書……從頭X到尾?」我大叫出聲。
「喂!你怎麼這麼低級啦!這樣子講話,好粗魯喔!」她嗔道。
「我只講給你一個人聽,總比你用寫的,寫給幾千幾萬個讀者看來得好吧?我們出版社的書還銷往海外哩!拜託你不要丟臉到外國去,丟到全球華人都曉得!整本都是這種重點,你不怕這種戀愛故事太沒營養?編輯那裡會過關嗎?」
「不管!我會說服他們,你也幫幫我的忙,我這本一定要紅!」
「……」我說不出話來了。
「你上回答應要幫我寫序對不對?」羽倩的聲音突然變的很諂媚。
「別想!」我毫不考慮地大叫:「幫你這本SexStory寫序,我一世英名毀於一旦!」當初為什麼要拉她一起寫言情小說,為自己找這個大麻煩?
「你……不然,你給人家一點意見好了。」她的哀兵姿態擺得很徹底。
「你想要什麼意見?」跟她講話,我得小心腦充血。
「我想不出新花樣子。」
「小姐,創意要靠自己,恕不外借。」我冷哼。這是個現實世界,她若想靠別人,有一就有二,無三不成書,會是個惡性循環,這個忙我絕不幫。
「我知道啦!我只是……你家電視有沒有裝第四台?」羽倩的聲音突然小了起來。
「你想幹什麼?」我起了警戒心,突然覺得有點不妙。
「我可不可以到你那裡去……去看鎖碼台?」她的聲音更小了,不過威力比炸彈還可怕。
「靠!」我再也顧不了什麼狗屁淑女形象,罵起髒話來:「你說的花樣是這個?」
「對啊!」羽倩的聲音很委屈:「這麼多場,總不能千篇一律吧?再加寫游泳池,這本寫上床上、地上、樓梯、浴缸、餐廳……」
連餐廳也能玩?這是什麼餐廳?是空餐廳?還是摸摸茶?我差點嗚咽出聲,趕緊拿起手邊的茶灌個幾口,才有勇氣繼續聽她說下去——
「包括躺著、趴著、站著、坐著、靠著牆的……我想不出來了。」
我強迫自己鎮定,不要起癲癇,暗暗把快吐出口的白沫給吞回去。
「我解碼器被我老弟給帶走了。」嘿嘿!這下沒轍了吧?
「沒關係!我去幫你買一個。」羽倩歡呼著。
我卻沒力氣開口。
第三章
自從黑道大亨的故事泡湯以後,我確信我的寫作生涯正走到瓶頸,尚待突破。
寫作瓶頸?很陌生的東西,頭一回碰到,手足無措也就算了,想不到我的年齡也到了某個瓶頸,家裡來電話要我相親。
嘖!原來我已這麼老了!書是一本本的出,年齡當然也一年年增長,自己倒是一點也沒發覺。
我照照鏡子,捏捏臉頰——還挺有彈性,沒多老嘛!
確定全身上正點沒什麼差池後,我拖著懶散的腳步出門。
寫小說可以寫興之所至,逃婚、搶婚、騙婚隨我高興,想到什麼就寫什麼;但現實生活中,我提不起不孝的罪名,對於直接把男方約上台北來的爹媽,我措手不及也避不得,只得乖乖的赴這場相親宴。心裡雖然嘔,但反過頭來想相,這是我頭一回相親,說不定還可以來個新題材,創造寫作的第二春……
也不錯!只能這麼安慰自己了。
門一開,我親愛的媽媽竟然無預警地堵在門口。
「媽,你怎麼來了?」我愣了會立即陪笑。
「不錯嘛!早了三十分鐘出門。我本來還以為你要混到超過十二點才起床,到時遲到兩個小時以上,留我們兩個老的跟人家大眼瞪小眼,所以我就直接來找你了。」親愛的媽媽眼裡閃著激賞,對於這這一身打扮顯然很滿意。
癲痢頭的兒子是自己的好,我長的像老媽,她相當以我——的面皮為傲。我打扮得體,她最有面子。
「唉!我說會去一定會走啦!」我咕噥著鎖上門。
「難講喔!你喔,腦子不知在想什麼,從唸書的時候就跑到尋個『女學會』打工,參加什麼女權運動大遊行,認識些奇奇怪怪的人,連個男朋友都不交,我還擔心你沒人要哩!果然,畢了業沒帶一個男孩子回過家,我包紅包都不知包過多少人家的小孩,就等你替我撈回來,你還要讓我等多久?拖越久就虧越多利息哩!」
親愛的媽媽對我曾經涉足女權運動相當不以為然,所以直覺認為我可能會相親的半途落跑。其實我哪算得上是女性主義者?不過是誤打誤撞認識了幾個女權夥伴,也許稍受了點影響吧!不過,比起她們幾個激進派,混進台大女生宿舍參加A片影展、三月八日到總統府前丟衛生棉……我只參加過一、兩場無關緊要的遊行聯歡會,不過是想增長點見識而已,實在算不得什麼。
「物價上漲,紅包也會漲啦!過個幾年,說不定還會發行新台幣五千元的鈔票,到時可能基礎紅包價又要調高了,我會撐到那個時候再結婚,還會讓你虧到啦!」我安慰著她。
會有那麼一天嗎?新台幣五千元的鈔票……
親愛的媽媽不領情,繼續發飆,「還以為你開始寫愛情小說,應該差不多開竅了,結果,你一天到晚悶在屋子裡,這下可好,連出去認識男人的機會都沒有,如果不叫你相親,你到幾時才嫁得出去喔!」
「寫書是工作,不是作夢,也不是真的談戀愛,是為了賺錢!不是什麼開不開竅的問題好不好?」我很費力的解釋。
我承認我寫書是為了生活,沒什麼特別偉大而崇高的理想,諸召喚為讀者打造美滿幻想、傳播健康的愛情觀等等,我沒那麼偉大。至於「文以載道」、「為往聖繼絕學」等等文人的重責大任,那就更不可能了。所以自從投入文藝小說寫作的行業後,我悶不吭聲,根本不敢讓我那幾個婦運好友知道,否則定會被質疑為「複製父權社會機制於小說中的幫兇,強化性別不平等的男權觀點,為反挫勢力陣營擔供打擊女性主義的樣本……」,在後再丟幾本書要我看,像是《海蒂報告》、《第二性》,再K一K「民法親屬編」和「台灣婦女處境白皮書」,看看女人的地位多麼淒慘云云……
我是個卑微的小人物,也許有那麼點小小理想,想找個知音,想寫幾個特別的題材,但比起我那些人溺已溺的婦運朋友,我不但卑微,甚至算得上自私。
「奇怪!你寫故事愛得死去活來,怎麼到現在也沒有愛個男人給我看看?」親愛的媽媽一路上發表高見,質疑她光寫不練的女兒。
紙上談兵跟實戰經驗哪能相擔提論!難道寫情婦故事的作者,真的要跟去當情婦才算?那穿越時空的戀愛又要怎麼實習?去投海跳崖、被火燒、被雷劈、被車撞,還是像秦愛妮一樣每天玩大補帖,好尋找穿越時空的密門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