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驚嚇得無法出聲,呆呆地任他拉起我的手,將那「凱迪拉克」的MARK放在我的掌心。他厚大的手掌,暖暖的。
「喜歡,就帶回去做紀念。」看到我的驚嚇拙樣,他顯然很得意,笑得有點賊,像是故意耍寶。
我看了看掌中的「凱迪拉克」,再看看他那張笑臉,來回梭巡幾遍,我結結巴巴地開口:「你……你不怕車主找你麻煩?」
「安啦!」他咧著一口白牙:「他跟我有宿仇。他若有膽子,我還巴不得他來找我決鬥,你呢,就放心收起來,反正也很難裝回去了,你就帶走吧!」
我平息一下呼吸。近來,諸類怪事已經隨著我成了個「作者」,整天悶在家裡「坐著」,而很少出現在我單調的生活當中,一時之間,我有點無法適應。
「快點收起來,不要讓人看見了。」他催促著我。
像是夢遊般,我呆呆地將「凱迪拉克」塞進褲袋裡。
「你叫什麼名字?」他隨口一頭號,我卻隨之一顫。
這是什麼感覺?提防?還是害怕?他那晶晶亮亮的眸光,像是想照亮我隱晦的心思般,照得我一陣恐慌。
事情有些……脫了軌了……我僵在當場,思緒一片空白。
討厭見到的車主,此刻成了救星!他剛踏門而出,我慌忙朝他一指,向那人示意,然後很沒義氣地丟下一句「再見」,拔腿就跑!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更何況,我與他只是萍水相逢的陌路人,一點也不必內疚。我喘著氣連奔幾條街,直到跑不動為止。
我不敢回頭,怕一回頭,就又看到那張笑意盈然的臉,莫名出現在我身旁,像是驅之不散的鬼魅!
喘息漸緩,我的思緒也漸漸清澄,空白的腦袋回復了一貫的動作方式。
失序的生活,不是我這個安逸於現狀的懶散人的想要的,寫作上樂於冒險,不代表喜歡生活上的冒險;尤其是難以掌控、洽談室脫軌的冒險!
我敢對著西裝筆挺的凱迪拉克車主胡說八道,是因為他給了我的情緒,甚至平空可以激發我不少靈感,我樂於去鬥他,然後利用他來豐富我的寫作內容,但是那男人……
如果連靠近他,都會使得我的腦袋罷工,那麼,和他深交的後果將不堪設想。
這是自作多情!他只不過是問我的名字而已。我的內心出現了另一個小小的嘲笑聲音。
但是,即使是自作多情,我也寧願防患於未然。這種感覺已經多年未曾出現,我幾乎快要忘了順應這種感覺之後隨之而來的殺傷力。以及一連串天崩地裂的世界翻轉。
這種感覺是什麼?我寧願我猜錯了,我寧願是我杞人憂天……我寧願我我自作多情……
我不願再想……
一如往常,將稿件交給出版社樓下的管理員,請他代轉,我不曾上樓與編輯見過面,便匆匆返回,還房間繞了路。
回到這家,開始了一個新的故事,決定這本稿子要迎合市場,寫個有錢大亨和灰姑娘的戀愛史,起碼別讓出版社難做。書難賣,我也會內疚。
掃過一趟書街,我就會隨之清醒一次,汗顏一次。想寫些特殊的題材,還是等下一本再說吧!
在電腦中開個新資料夾後,便悠閒了兩天。吃飯、睡覺、看電視、足不出戶,更不想動腦,電腦也閒置著,這是交稿症候群。通常是交稿兩天之後,我才願意面對現實,再度奮發圖強,打開電腦,上工。
玫瑰花?!
為什麼要寫玫瑰花?我覺得我真是個花癡?什麼花都不認得,只會寫玫瑰花……男人追女人一定要送花嗎?送花還是一定要送玫瑰花?如果我是男人,一定覺得厭煩;而如果我是女人……廢話!我本來就是!應該說,如果我是那個收到玫瑰花的女人,大概也會嗤以鼻,覺得沒創意,揉死「ROSE」算了。刪掉!
亞曼尼?!
男人為什麼一定要穿亞曼尼?有錢男人難道不能穿別的牌子,甚至雜牌的衣服嗎?我對亞曼尼陌生得很,沒看小說前,甚至不曉得有這個牌子。看看我這住的地方就知道了,住在這種破爛貧民窟裡的窮困人種,哪裡有機會接觸亞曼尼?亞曼尼啊亞曼尼,只覺得念起來像是對錢的永歎——啊!MONEY!——不曉得有錢男人覺得怎樣?不像是穿著鈔票在身上?嘖!一點浪漫的感覺也沒有,寫不下去了。刪掉!
賓士車?!
賓士車有翻譯,一個賓士,一是朋馳,兩種我都看同行寫過,總覺得有點不吉利。瀕死?碰死?呸呸呸!我烏鴉嘴,童言無忌。問題又來了,為什麼一定要寫賓士?進口名車我是真的只認得賓士,其他像BMW雖然好認,但總讓我覺得似乎沒賓士那麼漂亮,要寫名車,第一個想到的當然是賓士。唉!深深覺得自己沒見識,還是出門去翻翻汽車雜誌好了,找一些特別點的車,像是媲美凱迪拉克那種鷹翅般炫麗的MARK車……
我心中一動,停下打字的手指,偷偷瞥向架上那個「凱迪拉克」。
也許,把它收起來比較好,免得影響我的情緒和思路,甚至——工作。
像是賭氣一般,不願再想起那個男人,我抓起「凱迪拉克」想丟掉,手卻停在垃圾桶上方,遲遲不動。
我歎口氣,打開衣櫥,順手往裡一擲,讓角落將它吞沒,眼不見為淨。
阿Q的我。
車車車!寫到車就會想到凱迪拉克,想到凱迪拉克就會想到他!算了,刪掉!
我有氣無力地盯著僅剩「第一章」三個字的螢幕,這是辛苦了一天的後果?我挫敗地用力捶了下鍵盤,欲哭無淚,刪光光了,這個故事還有戲唱嗎?看來,有錢大亨跟灰姑娘的故事,是寫不起來了。
誰來告訴我,有錢大亨跟灰姑娘的故事,到底該怎麼寫?
第二章
中午十二點,起床時間。
今天是月初一號,租書店老闆娘的租書排行統計表,準時會在正午十二點貼在店裡,我心裡惦記著這事,起床後,胡亂吃了碗泡麵就出門去了。
「雅雁呀!我才在想,好久沒見到你了。就知道你今天一定會出現。」老闆娘見了我咯咯直笑,正午剛過,今天又不是週末假日,店裡也沒客人,她興高采烈地揚起高八度的音,朝我喚著。
之所以許久沒出現,是因為預會的租金直逼向零,我最近剛繳了保險費,苦哈哈的,所以減少上門次數;一旦見了老闆娘的面,就代表又得掏出另一張紫色大鈔,理所當然,我到了最後關頭才會上門。
「上時期剛交稿,最近才有空出來看看。」我應酬式地笑笑。
統計表對讀者來說,是個租書參考,對我而言,則是市場傾向的參考指標。然而,如果她把統計表貼在門口,我站在門外偷看幾眼就跑,上門次數會更少,貼在裡面,一進來就非租書不可了。這個老闆娘真精,不愧是作生意的。
我的眼睛直盯著統計表,拿出筆,記下上頭的幾個書名與作者。
「雅雁啊!我真不懂,你怎麼會拿自己的名字當作小說裡的男主角?林雅彥一點也不像你,你清清秀秀,話又少,比較像環秋啦!」她笑瞇瞇地看著我。
穿的一樣破料才是像的地方吧?我心裡嘀咕著,表面陪笑首:「我喜歡『林雅彥』這個名字,很好看也很好聽。」小說裡的名字,好看最重要,好聽則其次。
「可是喔!我覺得你本名比較好看哩!凌雅雁,哪裡像那個滿嘴胡說八道的二百五林雅彥?其實,你不會用本名來寫個漂亮的女主角,也比『凌塵』好聽多了,我一定幫你推銷,讓你下次上榜。」老闆娘很熱心,自從上個月月初,我交給她一本《江湖歪傳》簽名書後,我久沒來店裡,她忙著一古腦兒對我傾倒她的意見。
我知道她對《愛你不關你的事》的評價校高,因為是較正統的愛情故事,我甚至可以想像她在讀《江湖歪傳》時的皺眉表情。
「不用了啦!老闆娘,千萬不要告訴別人我是作者,不然,我以後不敢穿這樣來你店裡。」我指指運動褲和拖鞋。
用本名寫書?怎麼可能?我還想過清靜的日子哩。
「不會啦!現在沒人,我才敢這麼大聲的,我沒說給人知道啦!」老闆娘一副很義氣的模樣。
突然,她又降低聲音,一臉誠懇的道:「雅雁呀!你要加點油寫喔,像是《江湖歪傳》那種故事,還是少寫啦!那本男女主角有夠亂來,我看都看不懂。不過我兒子說是好看啦!大概是他也愛玩電玩吧!可是喔,你出書太慢,寫的……也不是不好啦!像是之前的故事都不錯,就是有點點難懂而已,可是隔太久了,讀者也會忘記,現在雖然有快一點點,可是喔,不是很『愛情』的故事,讀者比較不愛看啦!我說實話,你不要介意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