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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頁     沾衣

  我愛逞強嘛!怎麼能讓別人知道我的飄搖呢?

  「你能對我說他的事,證明在你心中,我已經是你很信任的朋友了。」吳梅笑著。

  「你一直都是的。」或許她一直在等我這句話,從她第一次被好色的客人嚇哭,我去安慰她開始。

  或許,我該勇敢一點的。

  不是所有人都會離去,不是嗎?

  我還是沒有拒絕他,但也沒有答應他。

  結婚之前有人先試婚,看看兩個人是否適合共同生活,如果不適合趁早分手,也省得結婚再離婚的繁瑣。

  那麼,談戀愛之前是不是可以試著交往一段時間,看看彼此適不適合交往,如果不適合也可以各走各的路,省去哭泣吵鬧的麻煩?

  「我看不出這個和正式交往有什麼不同。」羅逸——哦,應該叫他逸——說。

  其實我也看不出來,但這樣子總有種可以隨時抽身的感覺,不會陷得太深——應該是不會的吧?

  我在等事情繼續發展下去,等一個轉折點——我不得不答應他或不得不拒絕他的轉折點。如果這個點出現,我再做決定。

  其實,變相的,我已經等於是答應他了。給他,也是給自己一個機會,看看這段感情能不能開始。

  我告訴他,灰姑娘會變成公主,青蛙會變成王子。

  我沒有變成公主的自信,他可不可以先試著青蛙的生活。

  他說好。

  於是,在春節,他開始跟著我跑。

  春節時,街上的人多得堆了滿坑滿谷。我是最討厭人多的,自然不會往人群聚集的地方走,大多時候還是在學校附近晃。我帶著他吃遍了學校附近的小吃,跑遍了學校附近的書店音像店,甚至逛遍了學校附近的公園。最後,我還是得承認我不是愛玩的人,該會的我幾乎都不會,別人常玩常去的地方我幾乎都不知道,甚至對一般女生的共同愛好逛街也不感興趣。我的生活哲學是靜態的——看書,聽音樂,玩電腦……

  所以,我和他還是常常呆在他的屋子裡,聽著音樂,看著書。看到高興或傷心的地方我會說出來和他一起分享,有什麼值得思考的地方我會和他一起討論。我已經漸漸習慣了身邊有人陪伴的感覺,並不像我原來所想像的粘得發膩,而是一種自由又不孤單的感覺。如果一直這樣的話,就是一輩子,大概也不會煩吧。

  其實,兩人相處的算是很好,只是有時會起一些爭執。我發現羅逸的修養極好,我偶爾起的任性,他常常都是讓著我的,而我也因此不好意思無理取鬧。而有時如果任性得實在過分,他會瞪著我,直到我道歉——他其實極有原則,尤其對我。而我竟然不生氣,乖乖的聽他的話。

  七天很快很快的就過去了。第一次在外地過春節,卻既沒有感到寂寞,也沒有跑東家串西家之後的空虛感。如果以後的日子都是這樣的話,繼續,也沒什麼不可以吧。

  可惜的是,假期不是永遠,初八上班,我們的第一個問題也來了。

  這幾天我常常都是在他家住,他說過年學校裡沒人,會擔心我。反正他家屋子也多,我也就老實不客氣了。

  但是上班以後就不一樣了,我才不要每天坐他的車上班,謠言中心不是好當的。

  「不,就算你不住我家,也要讓我接送才是。你們校那裡太偏僻了。」他堅持著。

  「不要!別忘了你還在試用期。」我提醒他。公司裡面有多少他的fans我還是知道的,我可不想英年早逝,就為了一個男人。

  「小雨,讓別人知道我們的關係也沒什麼不好,至少這樣就沒有人敢追你了。」

  「您當別人的眼光和您一樣怪異啊!」還真不是我吹牛,在洛方還沒有追我的人呢——羅逸除外。「總之我說的很清楚了,要是讓別人發現我們的關係,我馬上就和你沒關係!」

  上班了,自然要恢復正常作息,我是這麼堅持著。

  我只能慶幸我們是在一間屋子裡辦公,別人看不到逸的經常性發瘋。他會在工作中忽然走到我身邊給我一個吻;會長時間的凝視我直到我抬頭看他了;會在我很正經的向他交待工作的時候說一些讓我雞皮疙瘩掉滿地的話。這樣竟然還沒影響他每天堆積如山的工作,只能說他很強。

  其實我自己又好得到哪兒去……我還不是常常與他對視而笑,在他很正進的時候突然冒出一句莫名其妙的話,在他吻我時沉浸其中……還好,沒有因此而耽誤了工作,心下有種牽掛,反而讓我作起事來更加順利。

  但是,這樣子要是讓別人看到,我可就完了。因此我更加小心週遭人的視線。

  我承認我膽小,我也承認我討厭傳言。我的自尊(或自卑吧)心太強,無法忍受被別人看輕,即使心中很清楚那份輕視可能來自於羨慕,即使很清楚毫不在意才是最佳態度。

  我畢竟是小女孩,怎麼可能有這份「八風不動」的精神?

  不知為什麼,他這幾天的工作忽然多了起來,連帶著造成我的忙碌。加班也就成了家常便飯。

  十三號,正是情人節的前一天,我加班加到近八點。他實在不放心我一個人走,一定要送我。想想現在這麼晚了應該沒什麼人看得到,學校那裡又有點危險,還是同意了。

  結果剛邁出公司大門,就和陶玲芬撞了個正著。不知為什麼她在這個時間還沒走,不會也是加班吧!她見我和羅逸同時出來,用研究的眼光看向我。

  見鬼,我最不想讓她知道我們的關係。我說了一聲再見,飛快的跑到公車站。我要搭乘的車剛好經過,我一點不猶豫的跑上車,隔著玻璃揮手say  Goodbye。

  這時候恰好想起流星花園的追公車情節,不過我一來確定他沒那份體力,二來確定公共汽車不是能自由停的,這段感人肺腑的戲就可以cut掉了。

  中途倒了一趟車才回到校南門,冬天天短,六點就天黑了。到了九點,因為學校很偏,整條路上陰森的嚇人。尤其我們校是在高速公路旁,路邊幾乎連人家都沒有,行人更是稀少,昏黃的街燈照出路邊的恐怖。

  心裡生了懼意,我總是這樣,在害怕的時候還對別人笑著說沒什麼。忽然討厭起自己的不可愛來了,坦白自己的恐懼,讓他陪著,不是更好嗎?

  有種東西叫做言靈,翻譯成漢語就是「怕什麼來什麼」。對這種現象的解釋是人一旦總是想著一件事情,思考波就會引那件事情發生——當然,主要是指鬼……

  而我此刻,在有點害怕的同時,感覺到身後有人跟著。我很小心的向後面看去,是一名男子,不算高大,漆黑中看不清他的臉,只能分辨出他的簡陋衣著,似乎是建築工人。我心中升起強烈的不安,我們校南門一向不安全,過街天橋更出過幾次事故。這半年來學校大興土木,建築工人來來去去的,學校更加頻繁的警告學生不要在天黑後從南門獨自回校。我自恃沒有什麼姿色,倒也不太在意,只是平時加點小心而已。

  我的直覺在不好的事情上一向很準,在踏上天橋的同時,我拿出手機,按下幾個數字,然後盡力向前跑。身後的男子果然追了上來,我的50公尺成績常在及格邊緣,儘管此刻我已經發力狂奔,還是聽到他漸近的腳步聲。

  只要跑下橋……只要跑下去就好了……我絕望的想著的同時,一隻手從後面摀住我的嘴。我按下手機通話鍵,然後盡力掙扎,盡量發出聲音。南門口有值班的警衛,只要我聲音夠大的話……

  「你再亂動老子宰了你!」我脖子上多了一把刀,我心一沉,乖乖的停下掙扎。這種人無非有兩個目的,劫財或是劫色,如果他要錢的話,我倒是可以雙手奉上。

  「錢包在這裡。」我從口袋裡拿出錢包,「我是窮學生,只有這些錢。」

  「少用那種眼光看老子,老子有的是錢!老子就是想玩一玩女大學生。」嘶啞的聲音說著淫褻的語言,證實了我最不希望的一種猜測。

  我知道我該冷靜的,我知道我不該反抗的。女生的力氣通常怎樣也不會有男子大,而且越是反抗,越會激起對方的反應。況且那一層薄薄的膜,實在不值得用命來保衛。我知道,可是,我還是叫著廝打著,完全無法接受他那只骯髒的手在我身上摸索。

  「逸!」我哭了出來,沒有一刻像此時一樣的軟弱,沒有一刻這麼希望那個人來保護我。

  「小雨!」噁心的觸感忽然消失了,我被抱在了一個很溫暖的懷中。

  我的白馬王子終於來英雄救美了。

  「逸,我好害怕……」我哭得一點形象都沒有,全身發軟,幾乎連站立的力氣都沒有了。

  常常認為自己很冷靜很冷然,認為自己可以獨自面對一切,到了現在我才知道,原來,我其實也需要一雙結實的手臂護衛,而且,也許,需要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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