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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沾衣

  一·灰姑娘的必備道具:玻璃鞋

  大四的上半年,我是在一家據說是非常有名有格調有品味的自助餐廳裡打工,傳說中,出入其中的都是社會高級名流。因此,對窮得噹噹響的同事們而言,這裡是釣金龜婿的好地方。

  也因此,所有的同事都爭取接待、服務的位子,只有我主動跑到廚房打雜。我基本上是不喜歡服務業的,陌生人太多會讓我不自在,說一些虛偽的客套話又讓我噁心——如果是用英語說還好,因為反正也不是自己的語言,完全可以說出最噁心的話而沒有感覺,這就是我永遠都用「I  love  you」代替「我愛你」的原因。雖然我知道作為一個英語專業的學生,我需要與人打交道的經驗,但是習慣仍是無法改變。

  她們說這裡是上流社會,是我們平常接觸不到的世界,這裡充滿了騎著白馬的男生,要搭救貧困中的辛蒂蕾拉。而我們的任務,是乖乖的等待王子的到來。在共舞一曲之後,就是王子公主的幸福生活。

  白馬王子啊,她們知道嗎?英語中,白馬王子是Mr.  Right。不是有錢人,也不是上流社會的人,只是天下那個適合你的人。

  在廚房打雜是再簡單不過的體力活,這也是很多人不願意到廚房干的原因。幸好驕氣這一點離我已經很遠了,而有時,不用動腦的工作其實是一種休息。

  不過在缺人手的時候,我也會充當一下服務人員,就像那一天,在別人看來是浪漫,在我看來是災難的那一天。

  音樂,人影,華裝麗服交織的雙雙對對,讓我感覺我是到了十六七世紀的英國,在盛大的社交宴會上充當自助餐小妹——前提是,如果那時有自助餐這種東西的話……

  聽說這家人姓羅,好像是某公司的董事。這次舞會是為了他兒子而開的,似乎是因為那位公子年少有成的關係。果然是有錢人,什麼都可以當作理由。搞不好辦這場舞會花的錢比他贏的利還多。

  遠遠看去也看不清那位白馬王子的相貌,似乎還算是人模人樣,藍色西裝在他身上顯出貴氣。他似乎在和周圍的人交談著,笑語風生,和我們這些服務生偷偷摸摸聊天的情形形成了鮮明對比。

  「為什麼要我來當服務員啊!難道我們餐廳的服務生就少到這種程度嗎?」我盯著身上的制服,眉皺了起來。藍灰的顏色似乎要給人一種成熟嚴肅的感覺,卻和這場合格格不入,怎麼看怎麼彆扭。

  「不是我們餐廳服務生太少,而是羅家太大,需要的人比較多。」吳梅笑著回答我。她是我在餐廳裡唯一的好友,平時都是負責接待的,加上長得眉清目秀,這身衣服穿在她身上還不是那麼礙眼。

  「那也不用找我吧!要我站在這裡對每個人笑著『您好』『謝謝』,我會瘋掉!」觥籌交錯的地方看得見風度看得見奢華,就是看不見真實。我站在大廳的一角,賓客微笑著來來往往彼此寒暄,有一搭沒一搭的進行著沒什麼營養的談天。幾句話之後,便又開始鎖定下一位,走馬觀花,得到的可能只有一疊名片,甚至連對方是男是女都忘掉。

  「當然要找你了,至少在你們這些幕後人員中,你還算是清秀佳人啊!」

  是啊,清秀佳人。我聳聳肩,清秀佳人的意思就是平凡普通,沒什麼魅力卻也不至於嚇到人,站出去沒有辦法為餐廳增光卻也不會損害形象,如此而已。

  「啊,不和你聊了。」吳梅看到一邊有人拿著杯子在張望,連忙過去服務。我也連忙向後退了一步,想回原位站好,以掩飾自己摸魚的事實,沒想到腳下傳來奇怪的觸覺……

  慘了!踩到人了!

  常聽吳梅提到在前廳工作要多小心,要笑臉迎人要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客人需要服務時馬上上前……還有一點,一定要具有「雖千萬人吾往矣」「萬人身邊過,禮服不沾衣」的功夫——換句話說,千萬不要碰到任何人或東西,否則就等著死吧!

  這等八面是眼的功夫我實在做不來,稍一大意就犯錯了。我轉過頭,等著對方的怒火。

  咦?沒聲音,還是沒聲音?抬起頭,眼前人銀髮褐眼好帥的一位……老人啊!

  「I』m  terribly  sorry…」我急忙道歉,平時的口語課上都沒有這麼成串往外冒英語過,這一瞬竟然幾乎連停頓都沒。

  「Take  it  easy.」老人非常非常的紳士,很和藹的對我笑了笑,竟然與我談了幾句,問了我的學校,還稱讚了我的oral  English(英語口語)。然後很客氣地向我道別,到另一邊和一些看上去便很「貴氣」的人聊天。

  嗯,非常純正的英式英語,非常正統的紳士風度,應該是位British  gentleman(英國紳士)吧。

  原本鬱悶的心情在剛才痛快一頓英語之後緩和了不少,也許,在這高級場合中,照樣有不把我等當下等人看的人嘛!這樣想來,倒也不會覺得太壓抑。開始輕快小心的在人群中穿梭。

  時間慢慢推移,大家都專心於跳舞,我也越來越清閒。昏暗的燈光輕柔的音樂讓我有了睡意,打了個哈欠,忙用手摀住。但是,真的好睏啊!這場舞會至少要開到午夜以後,今晚看來只能在餐廳窩一宿了,還好大四課少。

  有些無聊,我靠牆站著,看人影交錯,研究他們的表情和動作,直到耳邊響起熟悉的曲子。

  「Oceans  apart,  day  after  day,  and  I  slowly  go  insane.」我精神一振,Richard  Marx的Right  Here  Waiting是我極愛的歌,在一堆三步四步舞曲之後,這旋律讓我倍感親切。我忍不住和著曲子,輕輕唱了起來。

  Wherever  you  go,Whatever  you  do,I  will  be  right  here  waiting  for  you;Whatever  it  takes,Or  how  my  heart  breaks,I  will  be  right  here  waiting  for  you.

  「無論你去哪裡,無論你做什麼,我都會在這裡等你;無論要付出什麼代價,或者我會怎樣的心碎,我仍然會在這裡等你。」Right  here  waiting,三個單詞,說的是無盡的癡傻。等待……如果等待中的人注定不會回來,再怎樣執著再怎樣無悔,終究是無用的吧。那麼,苦苦等待,為誰?值得嗎?

  「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此情可待,誰翻譯的這名字,如此貼切。李商隱不愧是一代詩人,早在千年前就告訴我們,不管是怎樣的感情,最終,不過是追憶。

  「其實,能有追憶就已經不錯了吧,轉眼忘掉的人,也不知會有多少。」就像這一曲曲舞,曲終便是人散,所有的交流默契,只是在起舞的那一瞬間。

  一些回憶回到腦中,我一時之間竟然忘了自己身在何處,嘴邊浮起一絲笑,卻像是嘲笑。神思漂移,直到一個身影隨著熾熱的目光站在我面前,擋住了所有的光。

  「小姐,可以請你跳舞嗎?」我抬起頭,對面男子目光中帶著點研究,笑得卻很溫和。嗯,從衣著和身高上來判斷,是那位遠遠的羅王子。在外語學院那種男跡罕見(尤其是高帥的男跡)的地方呆了四年,我已經不大習慣看180cm以上的男生了,他的身高帶給我一種壓迫感。我向後退了一步,再打量他。

  年齡不大,這是除了身高之外,我對他的第一印象。看上去頂多大上我個兩三歲,那一身打扮在近處看更加貴氣和帥氣,正式成熟又不會顯得刻板老氣,哪裡像我這一身藍灰……

  年輕,有錢,帥氣,懂得著裝——當然這也有可能是其他人幫他搭配的——這樣的男人,應該有騎白馬的資本吧!

  白馬王子伸出的手攤在我面前,臉上的笑無懈可擊,在燈光音樂下,襯托出了無比的耀眼。

  「不!」我直覺的拒絕,然後才覺得自己語氣有點硬,又換了種方式,「這位先生,我是服務生,怎麼能下場跳舞呢?這樣的話老闆會怪我的。」拋清拋清,不是我不給面子哦。

  「沒關係,我會和你老闆說的。」他笑起來有點陽光的味道,被笑容分了神的我沒有注意到他拉著我的手。直到The  Last  Waltz的音樂響起,我才發現自己已經被他拉到了舞池,並且在他的帶領下跳起舞。他的手放在我腰間,體溫的熨貼讓我慌亂,本來就僵硬的四肢更加木頭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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