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流浪愛情 九楓
以前唸書時就有流浪的心情,也曾有逃家經驗,無拘無束,與天地同在,有冒險犯難精神,卻要自負生命安全之責。以前流浪的人不多,都是為生活、三餐流浪,現在流浪的人愈來愈多,年齡層不同,有心情流浪、職業流浪、愛情流浪,在這本書裡,我想三者兼具吧!
三毛式的流浪文學很撼動我,但流浪的本質並非完全美麗,不能太憧憬,以前的流浪是放縱的,現在的流浪除了前者外,尚需加上智慧與冷靜。
流浪不是一件奢侈的事,不是可望不可求,不是背叛,偶爾出去撒野一下,偶爾在家溫柔懶散,享受不同的生活空間,才是新的流浪定義。
這本小說延續了上本的精神,但更強烈反映愛情與親情的衝突。人類向來是感情矛盾家,子女非要聽任父母擺佈控制嗎?父母需因子女而阻礙其內心欲為嗎?這都是以前、現在、未來均逃避不了的問題,親情與愛情在天秤上永遠無法得到一個平衡,取捨只有看個人囉!
西班牙格拉那達的阿爾罕布拉宮||紅宮盛傳一種迷信,說紅宮的建築師向魔鬼出賣靈魂。這個說法給我靈感,和我要寫吉普賽式的流浪故事結合為一,因此,我以一個類似有些荒誕的魔咒,來反諷質疑咒語的實效,如有萬能咒,為何不讓世界太平?並透露每個人的慾望,有人需要青春,有人需要家庭,有人需要愛人,讀了本書後,你不妨想想自己,你需要什麼?
我心中有佛,第一次寫耶穌、撒旦,觸角不多,只是想反映人性的正邪,魔由心生,人因貪慾,撒旦自然存在,人有善心,到處是耶穌。各種宗教,殊途同歸,都是勸人為善,所以寫作的人應該要有世界觀,不能侷限某個範圍內,也感謝希代給我這樣發抒的空間。
談感情,唯有愛情最為甜美,也教人心酸,這是自古不朽的話題,誰都喜歡享受愛情的滋潤,親情的慰藉有時還在其次哩!最近最熱門的話題是一代巨星鄧麗君的殞落,我在惋歎之餘,獨思她的異國戀情為何得不到台灣家人的認同與關懷,除了盛名之累,造成她心頭上的遺憾,因此常年浪居國外?基此,我的故事其背後省思是||愛情和親情的想法與做法,因人而異,在這千變萬化多元的社會裡,誰又能評斷對、錯的標準?
現代女性視感情成分重於婚姻,我不曉得未來的愛情關係是喜是憂,連日本的少女漫畫、淑女漫畫都充斥著性,舉目世界,情慾在愛情關係上已列為重要課題,是好是壞見仁見智。我個人認為,不見得要有婚姻關係,但最重要的前提是||兩人的性關係中是否有愛情存在,而非你看上我的美麗,我看上你的健壯,就產生新的性關係,那太恐怖了!
我的文藻未必華麗,但我希望和讀者的知性共同成長,而不是騙人的小說,所以我要掃除以往愛情中女主角單一的文弱之姿,成為富有生命且多變化,有優缺點的角色。
浪漫唯美、夢幻之美其實常在我心,然而唯美的夢幻易碎,使人想碰又不敢觸,那其中除了甜蜜還有完美,鮮有曲折,構成一幅無懈可擊的美圖,看來像似愛情世界的大同篇,我願身臨其境,所以我喜歡把這種的美融人現實裡,在爾後的小說裹展現出來。
楔子
耀眼的陽光普照,美麗的山巒與潺潺溪流交錯在位於西班牙南部安達魯西亞這一片肥沃平原上。在這平原中,有座古城長年散發著沈穩、強勒的生命力,這裹的居民樂天豁達、熱情浪漫,而這座格拉那達古城是一個傳奇色彩濃厚的城市,就像艷陽般耀眼光芒,令人目不暇給。
散落在山間的耀眼白牆褐瓦的村落環繞著古堡和教堂,這裡有最濃厚的西班牙風味,有阿拉伯文化、吉普賽文化與天主教文化混合而成的五、六百年獨特風貌。
在這裡,回教王宮、清真寺與天主教堂雜陳,鬥牛、佛朗明哥舞等文化國粹,生動地活躍在民間。
山腰下的舊城牆外一個個洞穴,就是吉普賽人的山居聚落。
此時,有位戴帽身著長袖衣褲休閒服,黃皮膚的單身女郎往聚落方向而來。
她拿著一本好像旅遊手冊,東張西望地似在尋覓什麼?
在別人的眼中,她或許是遊客,事實上,她是拎著滿腔尋親的熱血,單槍匹馬來到這陌生的國度。
踏上這古城,她有歸鄉的感覺。來之前,她很有計畫地到書店買了一本圖文並茂的「西班牙之旅」,幸好這本旅遊書描寫得很詳細,幫她如願以償回到故土。
這算不算她的故土呢?她是台灣的中國人,可是她身上卻流有吉普賽人的血液。吉普賽人的血液,這對她而言,是驚是喜,從小就想流浪的她,竟然早有流浪的血液與本質,這一天大的發掘非同小可,不能等閒視之,幾經思索,她決意來找尋流浪的生母。
邊走邊想的她,沒有察覺背後有個機靈且髒兮兮的小男孩跟蹤,小男孩像乞丐般穿得破破爛爛,等她佇足在搜尋目的地,小男孩即上前搭訕。
他嘰哩呱啦講著西班牙話,她壓根兒聽不懂,取出語言翻譯機,似乎不太派得上用場,手忙腳亂地按不出要講的話。
「Whatdoyousay?DOyouspeakEnglish?」
她的英文不是頂好,但簡單的會話還可以上口,可惜這兒不流行英文。
小男孩搖頭,一副莫宰羊的表情,伸手要錢的姿勢,她會意,見他疲憊、慵懶,乾脆從旅行袋中的錢包取出一枚硬幣丟到他手中,免得囉嗦窮纏。
小男孩拿了錢幣,高興萬分,出其不意地身子一躍摟上她,她眼見髒兮兮的小男孩趴向自己,嚇得急忙推開他。
小男孩也識趣,捏著破爛的衣裳笑呵呵地跑走。
她低頭想把錢包收好,那知,錢包不翼而飛。她恍然大悟,原來小男孩是扒手,完了,裡面還有護照呢!
她急了:「喂,Badboy……」
瞥見那小男孩的身影即將消失在狹巷,她急如星火地追上去。
但是,那狹窄巷弄如迷宮似的,小男孩不見了,她人卻絆到路邊的大乞丐,帽子也掉了。
「Hello﹐ChineseBoy,你的帽子。」那乞丐望著光頭的背影。
跌個狗吃屎似的她,一聽大乞丐會說英文又會講中文,立刻爬起來揪著那長著一副模特兒般卻黑污污的英俊乞丐,怒火攻心地:
「剛才那王八蛋小扒手一定和你是同黨,還我錢來。」
那大乞丐莫名其妙,聽她聲音是女生,卻理個光頭像個男生,但長相又漂亮得很,眼睛還帶點野性的美,不免詫異:
「妳是陰陽人?」他的中文不標準,但仍讓人聽得懂。
「呸,你才是陰陽人呢,你這臭乞丐,想拖延時問,快說,那個穿得破破爛爛的小乞丐往哪襄跑去了?」
「妳找小乞丐做什麼?」看來他曉得那小男孩的去處。
「他偷我的錢包、我的護照。」
「哦,妳叫什麼名字?」那英俊乞丐若有所思地。
「黎芷若,英文名字叫Honey。」
「Honey,哦,原來妳叫﹃親愛的﹄。」他現在弄懂她是女兒身,有趣地望著她迷人的臉蛋。這臉蛋吸引住他的目光,也勾住他的心神。
「去你的,親愛的不能亂叫,我的英文名翻譯過來是﹃漢妮﹄。」若不是這乞丐斯文英俊,她才懶得和他多說話。
其實,這英文名也是她為了護照上需要,隨便抓個喜餅的店名充數的,那時根本沒想到會被拿來調侃。
「親愛的,我幫妳去抓小鬼回來,妳幫我看著毯子和帽子。」那英俊乞丐毫不避諱稱呼她,然後將帽子裡的錢抓了精光,一溜煙就跑,根本沒有給黎芷若說話的機會。
黎芷若只有眼怔怔、愣忡忡地坐在那毯子上等待……
第一章
台灣七月燥熱的街頭,擁擠的人群,正顯示出活動空間愈來愈少,人口卻不斷地增加,有著窒息的壓迫感。
傍晚,寶慶路的遠東百貨公司騎樓下,熙熙攘攘的穿梭人群像似趕集般,各個匆匆忙忙地互相擦身而過。
這時,從天橋走下一個很奇特的女孩,像從天而降似的。
她,黎芷若,有對濃眉大眼,鼻子比一般女孩還特別直挺,嘴唇的弧線也深刻清晰得很,再配上剛毅的下巴,又剃了光頭,一副十足男生模樣。
這樣的女孩,若非胸前那件小可愛包藏的秀乳可端倪出性別,乍看之下,真會讓人誤解。
她以一襲淺藍色的長袖牛仔褲襯衫當外套,襄面穿了白色小可愛及低腰白色鬆軟的長褲,一副輕鬆懶散的打扮。引人注目的是她那突出的五官,頗有個性的臉,這樣顯明的長相配上慵懶的穿著,形成更強烈的對比,尤其低腰長褲上所裸露的半截腰枝中的肚臍眼旁的刺青更耀眼||兩個對稱的小小骷髏頭,使得與她擦肩而過的人們不禁又回瞥多瞧一眼,像發現新大陸似地驚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