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她提著個小行李,住進了位於公園大道的一家旅館。她選擇這地方的原因,也沒別的——就因為它貴,所以選它。不過,由於她沒事先訂房,因此花了點時間,才弄到個房間。
到紐約的第一天,她便直奔第五大道,狠狠地買了一堆東西,然後再叫輛計程車載她到意大利區,在這裡解決了她的晚餐。同時還外帶了一份消夜回飯店去。
就這麼的,她此等瘋狂行徑進行了約莫三天。當她看著房間裡幾乎成小山丘狀的各色購物袋,她知道該停止了,要不然這回就算再買兩、三個旅行箱後也不夠裝。而且,經過這幾天下來的沉澱,雖然還不能想出個好對策,不過在心境上是平靜了許多——同時,最重要的,這事總該有解決的時候。
既然已經有人率先當了只逃避問題的鴕鳥,這就表示她勢必得成為第一個站出來面對問題的人,要不然這事可能就在你跑我追的情形下,耗掉了許多光陰。
將時間浪費在在這種毫無意義的逃與追,實在是相當的令人不快。
有了這層認知,她立刻搭機回到舊金山,同時直接從機場搭計程車回家——其實她是可以要求司機來接她,不過她考慮到此時已經是晚間十點,若要求別人在這個時候到機場接她,不如花點錢直接搭計程車回去。
拖著成堆的行李,費力地穿過庭園,好不容易站在大廳外,經過一堆混亂的搜索後找出大門的鑰匙;當推開門時,她怎麼也想不到,回到家後迎接她的居然會是這種場面!
「看來,我打擾了你們的好事。」
沒錯,就是那種十八歲不宜的鏡頭,而男主角不是別人,正是幾天前開口對她說愛她、而後又逃之夭夭的男人——維克。更可的是,女主角的人數還不止一個。
「你們繼續,」這事若在她初來乍到之際,也許會覺得十分有趣,但現在她可不——事實上,她現在氣得想將手上的東西狠狠砸向他!不過,她畢竟是忍住了。「就當作我沒看到。」話說完,她若無其事地拎著行李,快速地從兩人面前走了過去,對於維克急切的叫喚完全不予理會。
等她回到房間,同時將房門給上鎖之後,才將滿腔的怒報導一古腦兒全部發洩出來!
「那個渾球!」一她氣怒不已地說:「要和女人上床,也不必選在大廳裡啊!」至少他可以像上次一樣在書房裡……總而言之,別在公開、同時讓人一目瞭然的場所裡就是!
其實,她沒必要為這件事氣得連呼吸都差點停止。
仔細想想,她其實沒有立場,也沒有資格生氣。
維克雖然說出了「我愛你」這三個字,但又如何呢?在他最無防備的時刻說出來的也許是真話,但實情是否真如此?又或者,就算實情如此,她又能如何?
他愛她,可是他不願意表示,甚至還逼得她用非常手段,才能聽到他的真心話;要是他打算永遠這麼下去,那她執意要他坦白又有何意義?
以前她總以為,若一對男女成為情侶後,那麼他就必須理所當然地忠於她,向她獻出他的真心——至少別在兩人交往期間弄出個第三者——她做得到,但別人呢?她的經驗告訴她,感情這事從來沒個準兒。
就算道德觀念強烈的指責每個不忠的人,但是那初前的愛情果實,就像個甜美的禁果,引誘著每一個人去採擷。簡單地說,這種事誰也怪不得誰。
更何況,她和維克連情侶都還談不上,遇見今天這情形,她根本沒有置喙的餘地——不在其位,不謀其事,她只是他的「妹妹」,身為一個「妹妹」,是沒有資格去管他的異性交遊情形的。
算了、算了,看開點!雖然心中難過,但是難過並不能解決事情,倒不如想開一點,把心裡剛才了芽的情根給拔除吧。
☆ ☆ ☆
事實上,維克在飛往紐約的途中,便已開始後悔自己莽撞的行為。
他不得不承認,艾琳說的沒錯——他之所以反對她復學、不希望她給其他男人好臉色、不樂見她和別的男人太過於接近,乃是因為他已經無可救藥的愛上她。但是,由於自己的不自知,再加上自尊心作祟,因此潛意識裡他一直排斥這件事的可能性,總以為自己之所以如此的在意她,是因為他是她的第一個男人,他有權利將她留在身邊,而忘了去思索他之所以有這種舉動的原因為何。就算別人直截了當的指出問題所在,他仍是拒絕接受。
在他終於向她坦白了心中的情意,卻又因為怯懦而逃離了她的身邊——因為這事對他來說,簡直就像七級大地震般,震垮了他之前保持的信念。同時,他無法接受自己居然就像以前那些個開口對他說愛的女人一樣,將心裡最脆弱的部分赤裸裸呈現在她面前——這讓他害怕!
他總以為「愛」本身就是人類最大的一個弱點,而當一個人有了弱點時,那麼便讓別人有了掌控自己的機會。如果不幸的,他愛的那個人並不如他愛她般的愛他,那麼她等於是有了能將他傷成重傷的最佳武器——一個不需費力的致命武器。
在情路上,他向來是優勝者,從不知道什麼叫失敗,也不想知道。而一個想要在情場立於不敗之地的人,最不需要的就是「愛」——因為,有了愛便會讓人失了分寸、不知所措。不僅僅如此,它還會影響腦袋的正常思路,讓一個智商高的天才,成了徹徹底底受人嘲弄的白癡。
不幸的是,他自己在不知不覺中也成了這樣一個白癡——比那些個懂愛的人更甚,他是個無知無覺。
不明白自己可笑行為到底為何的白癡!
所以他對「愛情」的排斥態度是可想而知的。
但偏偏這兩個字就像空氣一樣,只要找到了空隙便乘虛而入,讓人防不勝防——可以說根本無從防起。
而更不幸的,等到他有所知覺時,它卻已經深植心中,教他怎麼也擺脫不掉——可怕的是,這「愛」像毒品,一開始他拒絕它,但是到後來根本無法離開它——若真要他離開它,那感覺簡直是生不如死——也許那時會真希望自己死了,感覺可能還不至於那麼痛苦。
因此,當他想通了這一切後,便發覺自己之前的行為不但幼稚可笑,同時十分的無知,居然將唾手可得的愛情向外推。
瞭解了自己的愚昧,就不應該讓它繼續下去。所以在他抵達紐約後,他先是回自己的公寓小憩了會兒——沒法子,他搭的是最後一班飛機,就算要馬上飛回舊金山,也要等到隔天一早了。當然,如果他開車的話,就算是三天三夜也到不了——等到天色大白,連早餐也沒吃便直奔機場,搭第一班飛機回到舊金山。
可當他回到家後,卻發現他慢了一步,因為艾琳已經早他十分鐘離開。而據傭人們說,她是提著上回到舊金山時所帶的那只行李袋離開。也就是說,她有可能因為他的行為而難過得離家出走。
乍聞這消息的維克,第一個反應便是到國際機場去攔截——因為她以前是個中國人,既然是中國人,當她受傷時,要去的地方自然會選擇她熟悉地方,而這有可能是指大陸或台灣。因此,他必須阻止在她離他更遠之前找到她。
他以時速一百里的速度急駛,希望在她飛往目的地不明的國度前找到她。等到他好不容易到了機場後,詢問了所有航空公司的櫃檯才發現,在這個時段裡,根本沒有飛往台北或北京的班機。在得知這個消息時,他真不知道是該感歎還是慶幸——因為這代表她人還在美國,只是他不知道她到底在美國的哪個城市。
之後,他又想到美國稱得上熟悉的地方也只有舊金山——但是,若一個人有心躲藏,就算她只待在聖塔克魯茲,她還是有辦法不讓人發現。但,與其坐在家裡乾著急,不如四處碰碰運氣,於是他便駕著車子繞過一條又一條的巷道,如此走馬看花的方式,自然是沒有任何的收穫。為此,他決定聘請私家偵探幫忙找尋。由專業人員找尋,總比他像個無頭蒼蠅似的到處亂鑽得好。
於是,他透過關係找了幾家可靠的偵探社幫忙,而他自己則是回家搜尋可能的線索,猜想也許她留了聯絡她的方法也說不定——就像上回她到舊金山時一樣。
可他怎麼也猜不到,在家中等著他的,居然是他的前任女友——法蘭西絲。此刻的他根本沒有心情去招待任何一個客人,更何況是一個專程上門找碴的女人。因此,當他看到她時,第一句話便是要家裡的傭人「請」她出門,至於他自己則根本不理會她發出的咆哮,自顧自地來到艾琳房間,試圖找出她可能的去處。第一天,便在這混亂的情形下度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