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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頁     陳秋繁

  她向法蘭可要了些五顏六色的甜椒以及一些牛肉。然後,她請法蘭可幫她將甜椒清洗了下,並將那些甜椒切塊瀝干備用,而她自己則是起了個油鍋——當然是用橄欖油——將那些五顏六色的甜椒下鍋快炒幾下,最後才放進她剛利用時間切成細絲狀的牛肉,一起翻炒,在快起鍋前放點鹽、放點水——真的只有一點——等水收干,全部歷時不到十五鐘,一道熱炒菜就完成了。

  「可能不怎麼好吃,不過你吃吃看吧。」這是她謙虛的說法,因為凡是吃過她煮的菜的人,沒人說過不好吃。

  顏色鮮艷的甜椒上頭泛著油亮的光澤,而牛肉則是在快炒過後,散發出濃郁的香味……從沒真正看過中國菜製作過程的法蘭可,在這十五分鐘裡可是目不轉睛的盯著林飛菱。而令人難以置信的,如此簡單的素材,竟然會有這麼美妙的組合。

  「嗯,味道挺不錯的。」滿腔清淡的,卻能保持食物的原味。「法蘭可,才幾個月的時間,你的廚藝真的進步不少。」說話的正是在外頭久候不耐,而跑進來湊熱鬧的亞歷山大。

  「你!」法蘭可氣得頭頂生煙。「你……你不覺得這麼做有失身份嗎?」在外頭,亞歷山大是個舉世聞名的服裝設計師,怎麼到他這裡卻成了和他搶東西吃的無賴!「還有,你不是嫌廚房油煙多,會毀了你上好質地、完美設計的衣服嗎?」的確,亞歷山大身上的衣服動輒破千萬里拉大關——沒法子,他只穿自己設計的衣服,而他自己設計的衣服的市價就是這種行情。「那你還跑進來做什麼!」

  「我有說過這種話嗎?」

  「你……。」法蘭可又無話可說了,只好不搭理這個無賴,轉頭對著一臉困惑的林飛菱——他們剛才是以母語交談。「對了,你還需要哪些材料?」他記得她告訴他她會做上二至三道菜,而現在只出爐一道。

  「我要蛋。」剛才法蘭可和亞歷山大還在鬥嘴時,她在某個放香料的籃子裡發現了新鮮的九層塔——所以,她要做的就是九層塔炒蛋。雖然她個人比較喜歡蔥花蛋,不過既然沒有蔥,那麼就用九層塔吧。

  看著法蘭可和林飛菱愉快的交談,亞歷山大心裡挺不是滋味的。好歹他剛才也幫了她的忙——雖然到最後解決紛爭的不是他——怎麼她就淨和法蘭可聊天,硬是將他擺在一旁!

  以前,當法蘭可和他還是同學時,情況是相反的。因為法蘭可對食物興趣比對女人還大,雖然他長得一副足以站上伸展台的完美身量以及俊逸長相,但是當女人知道他的興趣後,總是選擇離開他——這不能怪那些女孩子,因為沒有哪個女孩忍受得了在花前月下時,她的男伴還一個勁兒的談著「如何挑選上等的牛肉」這類的話題。

  論外貌,他是及不上法蘭可,但是他懂女孩的心,知道她們喜歡什麼,也知道如何才能受女孩歡迎……因此,從以前他就一直不缺女伴,直到最近有點厭倦為止。

  但是,這可不表示他喜歡被人冷落——特別是被一個他先發現的女孩冷落!再說,在這個世界上,只要是稍微注意到流行資訊的女孩,都應該會認識他才是。前些天,當他一個人獨自漫步在東京街頭時,差點回不了飯店——不是因為迷路,而是被成群的男男女女團團圍住,進而動彈不得。

  不是他自誇,而是他在東方世界仍有一定的知名度。

  「對了,我還不知道你的名字。」亞歷山大看著林飛菱專注作菜的神情,突然想到他還不知道她叫什麼名字——至於法蘭可,不曉得什麼時候弄來了紙筆,不停的在一旁作筆記,忙得很。

  「我啊,我叫林飛菱。」有點繞舌,不過呢,她真的沒想過要取什麼外國名的嘛,也別指望他的發音標準,有個樣就成了。

  「林?」

  「對,就是林。」這個字最好念,也不會有重複的問題。「對了,幫我拿個盤子過來。」她懶得走過去拿,於是支使現在最閒的亞歷山大。

  「林,你認識我嗎?」亞歷山大非常合作的遞了個白盤子給林飛菱。

  「現在認識了啊。」這是什麼問題?林飛菱接過盤子,心想這個傢伙問的什麼怪問題!

  「不是,我的意思是,之前你有沒有看過我?」這幾年,他的曝光率不低。而且他上的都是全球性的雜誌,只要她有注意到,應該就會看過他。

  她關掉爐火——法蘭可還是專心一致的作筆記,根本不理會其他兩個人——盛起鍋中的九層塔炒蛋,轉過身仔細的端詳他。「嗯,經你這麼一說,我好像真的在哪裡見過你。」乍見他的剎那,她的確有些微的印象,不知道在哪裡曾見過他。

  不過,在她眼裡,外國男人都長成一個樣,就像外國人會把中國人當成日本人,把日本人當成韓國人一樣的道理。

  「不過,我真的想不起來。」他會不會是歌星?所以她曾在MTV台還是啥CHANELV見過他?「你是歌星嗎?」沒聽說過哪個意大利歌星紅到全聞名的……唱歌劇的有可能,唱流行歌的……她只聽過個叫AndreaBocelli的意大利男歌手。不過,他有一臉大落腮鬍,還有點「份量」,這個亞歷山大應該不是他。

  「他唱的歌根本不能聽。」剛才專心作筆記的法蘭可已經結束了他的「功課」,開始加入對談。

  「真是謝謝你的介紹。」歌星?他怎麼可能是個歌星!「你真的不認識我?」

  「真的。」奇了,為什麼我要認識你?林飛菱在心裡犯嘀咕。

  「那你有沒有聽過Lavina?」

  「那是什麼?唱歌劇的嗎?」Lavina?她聽過一個叫Nana歌星,沒聽過Lavina這個人。不過Lavina這個字她有點印象……對啦,她的室友交代的購物清單中,這個字出現了好幾次。「喔,等等,我說錯了。」知錯能改,她馬上改口道:「那是家賣東西的店。」這沒錯了吧?

  法蘭可正經八百的說:「你這說法沒錯,那的確是家賣東西的店。」

  在一旁的亞歷山大可是快氣瘋了——賣東西的店?虧她想得出來!雖然生氣,他還是力持鎮定。「這麼看來,你是真的不認識我了。」看來他的名氣顯然不夠響亮,「那,你聽過TomFord這個名字吧?」就算她沒聽過他,那她也該聽過現任Gucci的創意總監TomFord的名號吧——畢竟是他讓Gucci有了番新面貌的。

  「TomFord?」這傢伙又是誰?「他和福特汽車有什麼關聯嗎?」會不會是福特汽車的創始人HenryFord的兒子還是孫子?真是的,怎麼老是問她一些令人摸不著頭緒的問題啊?

  「福特汽車!」他真服了她有這種聯想力——居然能把時尚界的名人和汽車上業給連上線!「算了,當我沒問。」

  「不錯了,亞歷山大,至少你不用擔心她只認識TomFord而不知道你是誰。」法蘭可安慰他。

  「那我可真該開瓶香檳好好的慶祝、慶祝一下啊。」亞歷山大苦笑。

  「沒問題,一瓶頂級香檳以成本價供應,開瓶費就算是給老朋友的賀禮,免了。」

  「謝啦,我會考慮的。」看來這下子他得在媒體上多露面,好壯大聲勢了!

  「奇了,他們兩個又在講些什麼悄悄話了?」林飛菱這話當著兩人的面說出來,一點也不擔心他們會聽到——因為,她說的是中文,對兩個不懂文的意大利人來說,她說的也叫「悄悄話」。

  ***

  在法蘭可開的餐廳待了將近三個小時,等林飛菱和亞歷山大離開的時候,法蘭可已經開始在準備一些晚上營業要用的材料了。

  而林飛菱打算利用最短的時間,到聖母百花大教堂附近的大教堂美術館看看一些赫赫有名的大師的名作,像米開朗基羅、唐那太羅……有些大師她是連聽都沒聽過,不過既然能被人稱之為大師,必定有其過人之處。

  「你等會兒還要到哪去玩嗎?」亞歷山大看她一個人站在石板路上,嘴裡唸唸有詞,不曉得在做什麼。

  「我下一站要去大教堂美術館。」她到翡冷翠的前三天,打算將一般觀光客會去的景點全部走過一遍,順道買些明信片、紀念品之類的小東西——回去總是要饋贈親友——到了第四天,她打算搭火車出翡冷翠城,到附近的小鎮瞧瞧,順道休驗一下非觀光重鎮的意大利生活方式。

  「那附近我很熟,如果你不介意的話,就由我來充當導遊好了。」亞歷山大知道一個外國女子單獨走在街道上很容易成為扒手及一些登徒子的目標。像幾個小時前的事件,八成是她在路上就已經被人盯梢,才會發生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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