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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頁     岑揚

  就算再遠他都能認出的身影,更何況只距離十幾公尺!

  「凌!」駱仲齊忘情喊出聲,不單引開媒體目光,也引起作畫人的注意。

  然後,他看見她如驚弓之鳥跳起來,搜巡四周發現他後立刻沖離現場,逼得他推開一時間會意不過來的媒體追上去。

  「你追我當然要跑!」前頭再丟一句隨便的回應,徒惹他惱火。

  「凌雲!還記得你當年留下的信嗎?」

  好喘……為什麼要邊跑邊回答他,弄得自己那麼狼狽?

  「我、呼呼──我忘了!」

  忘了?「你再說一遍!」憤怒的火焰從後方逼近,灼上凌雲的背。

  好燙!足以想見後頭的人有多火大,這時候停下來讓火燒成灰的是笨蛋。

  「不要再追了!」凌雲慶幸自己有晨跑的好習慣,如今派上用場。

  「除非你停下來!」駱仲齊已脫下西裝勾在手臂,催足馬力加速。「難道你恨我恨到連見個面說句話都不願意?」可惡,她難道不累嗎?當年在紐約強迫她陪跑的男人氣自己當年幹嘛拉她陪跑,讓她練出好腳力反而苦了自己。

  恨?「我沒有恨過你!」他打哪來這個想法?

  她只是惱,惱自己七年來旅行各地總在不經意的時候想到他。

  「那為什麼不肯見我?」跑了四五條街,駱仲齊依然氣息平穩。

  凌雲卻開始覺得累,他離她有多遠?「我、我沒──嚇!」猛一回頭,她被駱仲齊身後的盛況嚇得倒抽口氣,被太過急促的換氣動作弄疼了胸口。

  那是什麼?她眼花嗎?為什麼有一群抓麥克風、扛攝影機的記者跟在他後頭?

  好荒謬!這是上演哪門子大戲?「阿甘正傳」?「落跑新娘」?還是「新郎向後跑」?難不成是「全民公敵」?那一票記者到底追在後頭做什麼?

  「駱仲齊!你回頭看你後面!」丟臉丟到太平洋,好糗!

  駱仲齊依言偏斜目光──豺狼虎豹似的記者群無一不閃亮獨家新聞的垂涎凶光,直逼向他。

  獨家!獨家!秘密來台的青年實業家在台北街頭追逐一名神秘女子!天大的獨家,先搶先贏!飢渴的凶光透露如是訊息。

  「Damn  it!」

  丟棄手臂上的西裝,少了負擔,駱仲齊很快便追上凌雲,一反頹勢牽住她的手猛向左轉進前方的巷道,再一個左轉右轉,轉進不知名的暗巷。為免被輕易找到,他又拉著凌雲拐了幾個彎,彎進防火巷,成功甩開為了獨家窮追不捨的媒體記者。

  雜沓的腳步聲和質疑相詢聲不斷,持續了一會兒才放棄地逐漸離去。

  然紛亂潮熱的呼吸卻糾纏著在窄小的防火巷內緊緊相貼的男女,曖昧難明。

  「呼……」好喘!「我……我的筆、素描、描本……」胸脯感受到對方同樣劇烈的起伏,凌雲慌了手腳。

  他的出現太突然,嚇得她手足無措。

  如果他是靜靜地走過來向她說聲「嗨」,也許她會笑笑的、大方地說聲「好久不見」,不會像剛才那樣見鬼似的逃開。都怪他,害她嚇得心臟彷彿快要從嘴裡吐出來。

  還有那群記者,「甩、甩開他們了──唔!」

  氧氣不足正待補充的此刻,因劇烈運動而升溫的唇毫無預警堵上她的唇,原本就嫌稀薄的空氣驀地抽空,滿滿的男性氣息無助於氧氣的供應,輕輕舔吻、深深探索,糾糾纏纏,根本不留一絲空隙讓她喘息。

  凌雲的全身像地震時美術館裡掛在牆上的畫作,搖搖欲墜。黑眸依然睜大,瞬間一片空白的腦袋擠進不甘心的抗議。

  跑了這麼久、這麼遠,這男人為什麼還臉不紅,氣不喘?還有餘力吻她?

  天曉得,頸項暴起的青筋足以說明駱仲齊正憋著一口氣強吻住胸前的女子,就算窒息也心甘情願。

  七年了,也許有人會說已經等了七年,多等一會兒又何妨?

  但他要說──就是因為等了七年,才連一秒鐘都不想再等!

  他已經等夠了!「為什麼、跑?」

  「你……又為何呼、追?」一樣氣喘吁吁。

  「不要把問題丟還給我!」額頭貼著她的,在彼此的鼻息之間喘呼熱氣。「我要答案。告訴我,說你跑是因為還記得我、是因為不知所措、是因為──還愛我,所以你不知道如何面對我、所以你跑!告訴我,我只要這樣的答案。」

  「你不是年底才會──」

  「假的。於佑通知我找到你的下落,我怎麼可能還待在紐約?」他的定力只有這樣。「你不會不知道公司是以你的名字命名吧?」

  「我知道。」

  「不要說你不知道為什麼。」

  「我知道。」

  「我買下你所設計的大樓,你知道吧?」

  「我知道。不要再問,我也知道為什麼。但是你不覺得這樣做很──笨嗎?我只是一個舊情人,一個曾經在你的生命中晃過那麼一下的人,你根本不必費心惦記,浪費自己的生命。七年耶!不是七分鐘、七個小時,也不是七天、七個月,而是整整七年耶!不要告訴我你從來沒有改變過心意。」

  「你有嗎?這七年的旅行當中,你有讓任何男人甚至女人走進你的心裡?」

  「我──我沒有……」

  很哀怨很哀怨,她以為她的感情夠開放夠淡薄,在下一站也許會遇到比他更好、更吸引她的男人,開啟另一段萍水相逢的異國戀曲,然後隨著她的離開結束,再在下一個落腳處繼續同樣的循環。

  但是沒有,之後的旅途,她像聖女貞德似的堅守被自己捨棄在紐約的感情而不自知──做朋友可以,當情人不行──等醒覺的時候,已經空白了七年。

  人說七年之癢啊,為什麼七年後她想的、愛的男人還是他?

  「那麼你如何要求我花心?當心裡被一個女人佔滿的時候,怎麼容得下其他閒雜人等?」

  凌雲驚奇地看著他。「不要告訴我你能像我一樣斷欲七年。」男人耶!

  什麼話都敢說的老毛病不見有改進的跡象。

  「你以為一天工作十三、十四個小時的男人還有多少體力考慮情慾的問題?」像她一樣?駱仲齊咧嘴微笑。「凌,原來你這麼愛我,為我守身七年。」

  咦?她、她什麼時候說過這種話了?

  「承認愛我有這麼難嗎?只是三個字,對你而言真那麼難以出口?」

  「你也沒──」

  「我愛你。」不讓她有話柄可說,駱仲齊搶下說話的權利。「這七年來我一直想,想著有一天再見到你,屆時第一件事就是告訴你我愛你,然後是對不起。」

  「對不起?」

  「是的,我很抱歉,沒有做到答應你的事,讓你不快樂。當年我以為我夠成熟、夠理智,我以為我懂你,事實上我也真的懂你,但我卻不懂我自己──原來我真正愛上一個人的時候,獨佔欲是這麼的強。你會離開我,也是意料中的事,我早有預感,當時卻不夠成熟足以面對。」

  「我還是老樣子。」

  「我知道。於佑的報告說得很清楚,最近這兩年你雖然人在台灣,卻居無定所四處旅遊。」

  「我在尼日的時候遇見在法國認識的朋友。」世界這麼大,竟能在不同的國家再見,讓她曾一度懷疑世界是不是變小了。「他說我不適合被愛或愛人,習慣飄泊的人沒有資格追求穩定不變的感情,也許聚散交遞的循環比較適合我。我不想說愛,因為我擔心舊事重演,我不想再對你不告而別。」當初她離開,其實一點都不輕鬆、不瀟灑,逞強的成份居了大半。

  「假若我只要求你無論走得多遠,記得回到我身邊呢?與我保持聯絡,讓我知道你人在哪裡、什麼時候回來,只要求這些呢?」

  多誘人的提議,但真答應了才是傷人。

  沒有人有理由或有權利困住另一個人,要對方單方面為自己付出,沒有人能!

  所以,她也不能。

  凌雲搖頭。「這對你不公平。」幾乎是喪權辱國割地賠款了。「你是個生意人,應該更精明一點,不必委曲求全,你有條件選擇更──唔!」懲罰性的吻堵住她的話。

  「只有妳吸引得了我。」

  凌雲的眉毛打了結。「你老是選擇困難的事情做。」

  「人生總要有挑戰,從中找到樂趣,這是你教我的。」

  「很難的。委屈一方的愛情會讓你辛苦,也會讓我心虛──」主動舔吻他的唇,品嚐他令人難忘的味道,這是最後一次,她告訴自己。「我明天離開台灣。相信我,跟我做朋友比做情人好。」

  他定睛凝視,眸中幾乎帶恨,字字咬牙:「你知道我不會再等你另一個七年。」

  「那就好。」她不是絕情,只是想選擇對彼此都好的決定。

  駱仲齊狠狠吻上她,難抑悲憤的惱怒。

  ※  ※  ※

  才搭上飛機,凌雲已經開始想念。

  不應該見到他的,害她走得不幹不脆,心像被割下一塊肉,好疼。

  但──自由之於她有如呼吸的空氣,不能缺乏;即使愛他,也無法捨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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