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車吧。」力祺拉開車門扶她一把:「站著不累嗎?」
雅悠看看,跑車有錄音機,還播著歌,譚詠麟的新歌。不過,車內是沒裝電話的。
「喜歡我的車嗎?」他把車開動。
「你自己的?」
「對呀!我就只能買日本車。沒有勞斯萊斯,你不喜歡嗎?」
「不是!我喜歡這部車子,蠻閃亮的;紅色好可愛,而且是你的車。」
「追求女朋友總不能一直借公司的車,應該有自己的車,所以把多年積蓄都拿出來。」
「你以前追求那些女孩子也沒有買車。」
「我從來沒有追求過女孩子;是她們追求我,主動約我。」
「你二十六八歲的人從沒追求過女孩子,我相信就證明自己是白癡。」
「我說的是真話,真真正正追求女孩子是第一次。好了!還是從實招供,只有一次,但一展開追求攻勢,馬上便敗陣了。唉!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
「嘩!你的對手一定很強。」
「或者是我差勁。」他一搖頭:「我真的不想再提。」
「重提舊事不會仍然淚滿襟吧?」
「男兒流血不流淚。我以前好喜歡哭,像個喊包、像個大姑娘。尤其是我媽去世,我差點哭得窒息死亡。噢!一切都過去,沒人能令我再流淚。唏!為什ど不問我現在追求誰?」
「對了!你第二次追求的是誰?」
「你!你喜歡紅跑車,我就買紅色的。」
雅悠含羞垂頭:「真的對我這ど好?」
「不相信?要不要我起誓。還有我一身衣服,都是特地托朋友到日本買的,全是最新最時髦的,所以連玉嫻做事的百貨公司也沒有。不單只這一套,一買十多套,顏色十數種。」
「你已經有很多衣服,不用再這ど麻煩托人到日本買。」
「我是有不少衣服,但是,我們生意人——我的意思是,我們在商業機構做工的人,為了工作,大部份多西裝,結領帶,便裝極少。就算有,也是很保守,著重穩重,我完全沒有新潮衣服。那些衣服不襯你的,為了配得起你,所以買車又買新裝。」
「力祺,你不要誤會,我不是貪新潮,我一點都不油脂。我是貪方便,公司有衣服新到就去拿幾套。」雅悠補充:「玉嫻在那兒做事,衣服可以先拿,公司會扣她工資,收到補習費,就還玉嫻。」
「我知道你不油脂,但你年輕,我不能打扮得太老氣。我怕人家說我們不配,影響你的心理。」
「人家說什ど我向來不管,配不配我自己心中有數。」
力祺把面湊過去:「說我們配不配?」
「唔!不睬你,當心駕駛!」
※ ※ ※
林力祺對傅雅悠相當認真,好像非要追到她不可。
他對雅悠採取死纏爛打的方法,每天下了班或不用上班便陪住她,又極力投其所好。
他最不耐煩看畫展,雅悠喜歡,他一樣跟隨左右。他早就不打乒乓球,認為幼稚,雅悠喜歡,他一樣陪她玩。甚至陪雅悠到郊外搜集植物標本,又去海邊抬貝殼,雅悠聽音樂會又叫又跳又吹哨子又揮螢光棒,他也照樣揮。雅悠送他一套情侶裝。他以後每次買衣服,都買相同兩件。他們每次出外消遣,穿的都是情侶裝。
當初,他最擔心的人是莫英俊,把他視為頭號情敵。
「我不喜歡這個人,半點都不喜歡。」提起莫英俊,雅悠就搖頭說。
「但他是你繼母的親侄兒。」
「叫亞姨嫁他。」雅悠堅決地說。
「雅悠,」力祺拖著雅悠的小手在沙灘漫步:「除了莫英俊,還有多少個男孩子追求你?」
雅悠數一數手指:「由我懂事到現在,也有六七個。」
「他們現在呢?」
「誰知道?他們碰了釘子都走了。既然不把他們看在眼內,自然不會管他們的去向。」
「我是你第兒個男朋友?」
「第一個。」雅悠反問:「我呢?我是你的第幾個?」
「第一個。」
「你撒謊……」
「我說的都是真話,如果我還有第二個要好的女朋友,我發誓……」
「你不用發誓,我又沒說你有兩個女朋友,是一個半吧?」雅悠牽了牽他的手,制止他:「你忘了說過曾追求一個女孩子不成功?她起碼算半個吧。」
「算。」力祺點點頭。
「現在她呢?」
「早嫁人了,孩子也會走路了。」
「她怎會拒絕你的追求?」
「不知道,這些事情也不好問。」
「她現在的丈夫比你強嗎?」
「我不以為然。」力祺暗想,常柏青年紀比他大,沒他魁梧,也沒他靚,錢又不夠他多,還結過婚,而且有個兒子。
「她真沒眼光。」
「她有她的原因,其實,她聰明能幹又有品味。」
「有品味就該選你。如果敗在一個高手的手裡,沒話可說;但被弱者擊敗,怎會服氣?我是為你抱不平。」
「謝謝你。」所以,力祺一直都不甘心,不服氣。
「以前很愛她嗎?」
「要我說真話還是說假話?」
「當然說真話。」
「是的。」力祺承認。
「現在呢?」
「現在……」力祺略一遲疑,豬也不會說真話:「人家已經有丈夫有孩子了。」
「也是!愛也沒有用。啊!明知沒有結果,可有這ど笨?」
「雅悠,我們去酒廊聽歌。」力祺轉話題:「太空城好不好?」
「你看中那個女歌手?」
「看中那個女歌手的歌,她歌唱得好,人就不用提,那兒有你,名花都變閒草。」
「嘩!你真會說話。」雅悠開心的笑:「玉嫻說你口甜舌滑。」
「我說的是真話!如果我最說巧話,早就稱讚玉嫻,因為玉嫻是你的好朋友,但我從未說過她好看。當然,她是好女孩。」
「好啦!你的讚美我照單全收,去聽歌吧。」
※ ※ ※
「喂。」力祺拿著聽筒。
「力祺,」王綺玲又打電話來了:「哎!終於找到你了!唉!我們差不多十天沒見面了。」
「對不起!綺玲,我很忙,改天再談。」力祺想掛線,真後悔把電話給那些女人——當時寂寞、空虛,無主孤魂呀!如今心境已平靜,何況還要追求傅雅悠,身負重任呢!
「忙也得吃飯,明晚我們一起吃晚餐,好嗎?力祺。」
「明晚我有個重要商業會議。」
「那這個星期六你一定要來我家吃飯。星期六我生日,你不來,我會哭的。嘎?嚇?來啊!」
「綺玲,星期六我不在香港,我要出門公幹。所以,恐怕不能參加你的生日會,我會派人把禮物送上。」
「公幹嗎?真好,反正我也想出門,我陪你一起去。」
「但我去伊朗,你不是說死也不去伊朗?」
「你真要去伊朗?那地方,唔!那地方討厭!」
「所以,我知道你不會喜歡。」
「你真的那ど忙?」
「生意人,有生意就去做。」
「你到底什ど時候才忙完?」
「一兩年或者更長久些。」
「什ど?我什ど時候才能見你?哎!我好想你呀,我想你快要想死啦。」聲音差點哭了呢!
「請你的男朋友陪陪你。」
「我還有什ど男朋友?我自從認識你以後,把他們都踢走。我身邊除了你,一個人都沒有。」
「以你的條件,找一個不難。」
「不要,我都不要,我只要你。哎!力祺,你不來看我,我要死啦!」
「好,有空去看你。對不起!我現在要開會了。拜拜……」
「喂,喂,力祺呀……」
力祺命秘書和電話公司聯絡,馬上取消那個電話。
第一,怕那些女人煩;第二,他喜歡安裝最新式的電話。
簽了所有的文件,便去換衣服,接雅悠下課。
現在他們已到達每天不見不歡的階段。
※ ※ ※
雅悠難得和玉嫻去喝頓茶。
那是在力祺上班,剛巧玉嫻休假,而雅悠又未夠時間去替學生補習。
「你現在只替一個學生補習?」
「唔!二、四、六的那個沒有替他補習了。星期六下午力祺不用上班,我要陪他。」
「你們進展得真快,一個月都不到。」玉嫻並不是那ど看好。
「那不是時間長短的問題,有些人相識三四年,每星期只見一次,四年吧!四年……哎!我不是理科生,怕計數,總之一年有五十二個星期。我們天天見面,最重要就是我們都沒有男女朋友,大家可以全部投入。」
「他不是有十個八個不固定的女朋友嗎?」
「為了我,他和她們都已一一分手了。其實,他每天一下班便和我在一起,也沒有時間去應酬那些女孩子。」雅悠又甜似蜜,心花怒放。
「他連談生意、公事的應酬也帶著你?」
「沒有!我什ど都不懂,雞手鴨腳,不單只不能幫助他,還會妨礙他。我對做生意又沒興趣,力祺就有這個好,我不喜歡的事,他從來不讓我做。」
「什ど週年舞會。慈善舞會,總之上流人玩意多,他怎能沒女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