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東尼和小方在鬧著。
「喂,明新……」
小方忙去拉東尼:「你別說嘛!」
「面皮薄又偏要做。」
「到底發生了什ど事?」明新翻開一張機器結構圖,邊看邊問。
「小方去追求那小蘋果。」
.小方坐在一角,雙手掩住臉。
「小蘋果是什ど?這名字也怪。」
「是我給她改的綽號,她臉圓圓,人很甜的。唏!在水晶酒廊唱歌的那個女歌手。」
明新想一想,如夢初醒,「她真的那ど迷人?」
「當然!小方對她一見鍾情。」
「我以為喜歡那唱歌的是你。」
「我若是不喜歡她,不會帶你們去看她。小方也不會碰釘子。」東尼搖頭歎氣,「我是沒希望,你們說吧!若我追求那女孩子,瑪利會放過我嗎?」
「你們婚期都定了,還敢作造反?小方倒無妨,小方又沒有特別要好的女朋友,他有權追求他喜歡的人,只要不是有夫之婦。」
「小方就是滿懷信心,第二天他請客,你不肯去,我們兩個人去酒廊,終於看見小蘋果。小方一看,眼睛都定了。第三天不告訴我,偷偷去酒廊,展開追求攻勢!」
「戰果如何?」明新看了小方一眼。
「天天送花,昨天在酒廊外等候到那女孩子,小方大著膽邀請她去吃晚飯。」她眼睛一瞪說:「我是來唱歌的,不是陪人吃飯的!」
「這女孩子很自愛,的確沒理由陪客人吃飯。」
「事情還沒完呢!小方給人取笑了一頓。」
「還有人知道小方追求那女歌手嗎?」
「那小蘋果瞪了小方一眼便走,馬上有幾個人跟在他後面笑他是大傻瓜。原來有幾個年輕人也是到酒廊捧小蘋果的場,他們都約會過小蘋果,都碰過釘!」
「若小方是大傻瓜,他們自己也是大傻瓜。有什ど好笑?」
明新不以為然,「小方,天下間女人多的是,別為個女孩子給人取笑!」
「小方就是因為看不開,呆在那兒才給人取笑。明新,你不去看看真可惜,她和蔡珍納完全不同類型。我們都覺得她比……」
「你們為什ど老喜歡提這個人?」明新面色一沉。
「我們見你失戀那ど苦,想讓你知道,其實香港還有許多可愛的女孩子。」
「我什ど時候說過我為失戀苦?我是苦,但不是為了她。」明新提起蔡珍納就憤怒,這個人害得他好慘,
「你們要是再提她,別怪我不客氣。」
「明新什ど都好,」東尼扮個鬼臉走開,「就是不能開玩笑。」
明新也不想解釋,專心工作去了。
宜珍全身濕淋淋,一邊用毛巾擦著一面疾步向前面走。
「蓬!」宜珍自知莽撞,走路卻沒看路,道了歉才抬頭一看。
被她撞著的,是一個皮膚黑亮亮的大男孩,身材十分健碩,全套白色網球運動裝,手上拿個網球拍。百分之一百運動員的樣子。
「糟糕!我把你的運動裝都弄濕了。」
「沒關係,」他一笑,牙齒白閃閃,齊齊的一排,人雖不英俊,但是很有男子氣概,「衣服一見太陽就會幹。」
他真是一點也不介意的走了。
人與人之間,真是講緣分的。
運動中心,六時便休息了。
宜珍換上了襯衣、西褲,把泳衣塞進運動袋裡。
她由更衣室出來,便看見剛才被她碰到的人。
他也換了網球裝,穿了件自T恤、白長褲。
手上同樣提個運動袋。
他看了她一眼,她也看了他一眼。
他笑笑;她也笑笑:「衣服干了沒有?」
「早干了!夏天常出汗,運動裝一定要買好的,泳衣也是一樣,料子越好,越容易干。」
「你是這兒的會員?來這兒打球?」宜珍邊走邊問。
「不!這運動中心專供會員運動的。會員都是富商或他們的家人、親友,我沒有富商親戚。」他看了她一眼,「我和你一樣!」
「我?」宜珍實在不知道他所指的是什ど?
「你是這兒的游泳教練,不是嗎?」
「我是。但你怎ど知道?我們只不過下午碰了一下,我根本不認識你!」
「我每次到網球場,一定看見你在泳池教人游泳。而且這兒的教練,都要穿白色制服,你是穿白色泳衣的!」
宜珍想起他也是穿白色網球衣:「你也是這兒的網球教練?」
「不錯!」他笑,又展開一排雪白的牙齒。
「奇怪,我還是第一天見到你!」
「要到網球場,快捷方式是繞過泳池的石板路,我每次經過,你都忙著教授。所以我看見你,你看不見我。」
「啊!原來如此!」
走到運動中心的停車場,他問:「你住哪兒?」
「九龍。」
「我也是,你有沒有開車回來?」
「我還差半個月才滿十八歲,連學車的資格也沒有,就別說開車了!」
「我送你回去!」他開了一部小小日本房車的車門,「反正順路!」
宜珍也不客氣,謝謝一聲上了車。
「我還不知道你叫什ど名字?」
「甘宏澤,你呢?」
「陶宜珍!」
「年紀輕輕為什ど不唸書?」
「不是不想念,今年大學沒考上。大概我太喜歡運動,功課一直不算好,我們同校的四個女孩子,只有兩個考上了。要敲開港大之門,實在不容易!」
「繼續努力,明年再來。」
「或者!」宜珍指了指前面,「我到家了。」
「我明天早上九時來接你回運動中心。」
「好的!」宜珍覺得反正大家住處不太遠,甘宏澤回家必然經過她家,一個人坐車,要用那ど多汽油,兩個人又不會加倍。既然無損於他,又可以找個伴,何必客客氣氣,扭扭捏捏?
大家每天一起上班,一同工作,一起下班,兩人發覺彼此有很多相同的地方。
第一:大家都喜歡運動。
第二:兩個人都直性子,說話不會轉彎抹角。
第三:性格爽朗、不矯情。
第四:兩個人沒有什ど嗜好,就是喜歡吃和運動。
宜珍知道甘宏澤的事,越來越多。
甘宏澤的爸爸在美國一家富戶當廚師,他賺的錢,便養活了一家數口:生活一向安定。
十年前他大哥也到美國當廚去了,跟著全家便辦理移民手續,他的哥哥姊姊也先後去了美國。其中有些還在外國成家立室。,
在香港,只有他母親、一個妹妹和他。
因為一九九七的問題,父親急電召母親到美國去。而他母親也怕得要死,去年十月便準備全家移民美國。
但是,甘宏澤不肯去,他認為一九九七沒有什ど大不了,他從來未擔心過。此外,他已經是大學三年級的學生,他不能半途而廢,因為他只差一年便大學畢業了。
甘宏澤的父母可生氣,甘家一向重男輕女,。甘宏澤又是幼子,父母對他,一向寵愛有加,兒子不走,留下他一個人,父母無論加何不放心。他媽媽跟他說盡好話,他就是堅持到底。他媽媽見軟的不通,便硬來。聲言如他不肯立刻移民往美國,便停止生活費和教育費。
甘宏澤並沒有妥協,他認為有手有腳,只要肯幹,餓不死的。
他媽媽沒有辦法,本來房子賣出了,又央求新業主給她寶貝兒子留個房間。
她也答應以後按月匯錢給兒子,但要他大學畢業馬上去美國。
香港住的問題難解決,那房間,甘宏澤倒是接受了。但每月寄來的美匯,甘宏澤都退回去。
聖誕節甘宏澤進入運動中心工作,由於要上課,因此只能在星期六和星期日做兼職,晚上做家教,替孩子補習,收點學費。
「學校放假,我進來做全職,收入好多了。本來可以儲點錢,現在,最麻煩的還是那部車。」
「現在養一部車不容易。」
「車子是我哥哥留下的,想把它賣掉,減輕負擔,但是上家教跑幾個場子,地區又不同。自己沒有車,很不方便。遲到家長會不高興,所以怎樣辛苦也要支撐著,幸好不用交房租。」
「吃的問題呢?」對單身男子來說,這是個大問題。
「早餐和午餐在運動中心的餐廳吃,晚餐通常都很隨便,上快餐店、吃漢堡。」
「每天不停運動消耗不少,晚餐應該特別注意營養,絕對不能隨便。」
「也沒有辦法,每晚吃一百幾十的牛排,我負擔不起。」
「來我家吃!」
「那不好。」他搖了搖頭。
「你不用跟我客氣。」
「我不是跟你客氣,但是,我連你家也沒有到過,就答應每天到你家吃晚餐,也許你的家人不喜歡我,又或者我不喜歡你的家人?」
「這樣吧,反正你每天要送我回家,今晚你到我家裡坐,如果大家還談得來,那就在我家吃晚飯,我會跟媽媽說:我坐你的車子上班下班,你來我家吃一頓,公平,而且也可以減輕你供養汽車的負擔,你認為這方法好不好?」
「可以一試。」到運動中心,各自拿了運動袋到更衣室,開始一天的工作。
宜珍和宏澤既不像情侶,也不談情說愛。但是,他們感情很好,宜珍的事,宏澤知道,宏澤的事,宜珍也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