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聳了聳肩:「他很高吧!力氣也很大!」
「我不是問這些。是問妳他是否很英俊?」
「我不知道。大概不太難看吧!」
「不知道?」安妮壓著喉嚨低叫:「妳前後一共見過他三次了!」
「又怎樣?第一次,我祇看見他的影;第二次,我承認見過他的人,但是他一直忙 著換車胎,我也沒有理由翻過人家的臉,像驗屍官似的驗個究竟。」
「但是你們跳了一個晚上的舞!」
「對呀!我拚命地跳,整個入投進舞蹈裡。安妮,那晚我們是去跳舞,不是看相, 由始至終我沒看清楚他!」
「那下一次見面,擔保妳又認不到他。」安妮揮著手,歎一口氣:「說不定妳還有 膽量間人家:先生,你貴姓?」
「這個妳可以放心,擔保不會。」我吃完最後一口飯,在喝清茶:「我雖然沒看清 楚他的眼耳口鼻;不過,我還能認得出他的外形。」
「總算有進展。喂!」她見我正在翻開一且講義,便推了我一下,說:「妳想不想 知道王志昂對妳的批評?」
「沒有這分好奇心,因為我差不多已經知道答案,他對我的批評一定不會好!」
「他說妳這個人的確很難對付,不過,妳也有優點--坦率而善良。」安妮說。「 高興吧?」
「沒有什麼值得高興的,我脾氣壞,但坦率、善良,人人這樣說。」
「他想嘗試跟你交個朋友!」
「我不反對,改天有機會碰在一起,大家談談。」我道。
「今天就有機會,亞拔約了他喫茶。」
「啊!原來如此!打著招牌做紅娘。」
「我承認。小咪,別令志昂太失望,下了課我們去喫茶!」
「不行呀!」我搖了搖手裡那疊Paper。「教授要我們星期五交一份報告書,我這 個星期要一直忙下去。」
「小咪,妳不去喫茶,教我怎樣向亞拔交代?」
「告訴他我功課忙,這是真理由、好理由,而且是充分的理由!」
「唉!」
***
有空的時候我喜歡跑書店,在書店,我可以逗留兩、三個鐘頭。店子裡的售貨員、 售貨員領班,甚至寫字樓的那位卓小姐,也是我的朋友。
我還會坐在梯子上選書、看書,然後買它回家。
「卓小姐,近來新書不多!」
「對呀!港幣貶值,外國書本來價太貴的我們沒有信心大量訂購。」
「怪不得名出版社的書愈來愈少。」
「老闆說,專做有錢人生意嫌不了多少錢,要改變一下經營手法,走大眾路線。」 卓小姐仰起頭,問道:「高小姐,妳不是分別向英國和美國訂了一本雜誌?」
「對呀!不過,很快就看完了,希望在這兒有意外的收穫。」
「有合意的嗎?」
「兩本。」
「一點也看不出妳那麼活潑好動,竟然喜歡看書。」
「那都是環境造成的。我沒有兄弟姊妹,父親去世,母親常常出門,家裡經常只有 我一個人,那時候我還不懂交朋友。孤零零的一個人,只有看書度日!」
「高太太又出門了?」
「唔!」我走下梯子,說:「今天早上剛去了台灣。」
「真不公平,我嫌弟妹太多、大吵,所以才會自己搬出來住,妳卻連姊妹也沒有一 個。」
「安妮妳見過的?」
「見過!妳帶她來過幾次。」
「她對我很好,算是好姊姊!」我付款買下了書,然後跟店裡的朋友道別。
我剛推開其中一扇門,卻有另一個人推門進來。
「真巧!」他說。
我看他一眼,是王志昂,沒錯了,那麼高大,我向笑了笑:「也來買書?」
「來拿書,我訂了幾本書。」他看著我:「妳可以等我幾分鐘嗎?」
「等你?」我站開一點,以免塞著出口。
「我進去拿書籤單,很快出來。我們喝杯咖啡,好嗎?」
我看了看腕表,還早呢,反正一個人閒著,我終於點了點頭。
喫茶的時候,王志昂說:「妳喜歡看哪一類的小說?」
「我不喜歡看小說。」
「剛才妳不是買了書?」
我把書由袋裡拿出來。「一本是哲學、一本是心理學。我恨怪,是不是?每一個女 孩都喜歡看小說,而我卻喜歡看這種完全沒有趣味的書。」
「妳是比較特別,但不能算怪,不是人人能看得懂哲學書籍。」
「我也是一知半解。你買了什麼書?」
「妳看!」他把書交給我。「氫彈的混合元素、宇宙飛船的裝備,還有一些新式的手 槍。看,這把槍有多小,我的手幾乎比它大兩倍。」
「這是掌心蓮,十幾年前的新武器,大多數由女特務使用,由於體積太小,男人用 根本無法控制;另一種掌心蓮,較遲出產,男女適用,因為不必用手指扣槍掣,而是按 鈕發射。」
「想不到妳對武器也這麼有研究。」
「中央情報局、聯邦密探隊、蘇聯特務城……等的組織結構和特務的訓練方式,我 也略知一二,也是從書本上看到的。」
「我們在這方面是志同道合。」志昂很高興,沒有拉長著臉,是的,安妮沒有撒謊 ,他很英俊。「我跟別的女孩子談這些,她們總是打呵欠。」
「不單只這方面相同,連喝咖啡也一樣。」
「喝咖啡?」志昂的反應力很快。「對,我們喝咖啡都要加很多奶精,但是祇要兩 顆糖,一樣的!」
我笑一下,翻著他的書,有些圖片,令我看得津津有味。
「高小姐……」
「唏,叫小咪!」
「小咪,我想不到妳這樣平易近人。」
「在你的眼中,我這人很難對付?」
「『對付』這個字眼我用錯了,在我最初的印象中,覺得妳很會擺架子,人又自負 。」
「在我的眼中,你也是目中無人,是瞧不起女性的大男人。我討厭有自大狂的人。 」
「我是這種人嗎?」
「不太像,因為你今天請我喫茶,證明你眼中有我,而且那天我花面貓的,你也肯 為我換車胎,證明你有助人的熱心。」
「我為『花面貓』這句話向妳道歉!」他有一點點難為情。「我經常衝口而出,說 話沒有經過大腦。」
「但形容得也恰當。我這個人,和我初交的,都不會對我有好印象;因為我做人不 夠圓滑,也不善奉承,且經常開罪人,要經過很長時間,別人才可以發現我的優點!」
「其實世界上很少有完美的人,缺點少,就是好人!而且,我們應該原諒朋友的缺 點。」
「甚至愛他的缺點!」
他又笑了,牙齒又齊又白:「今晚有空嗎?我想請你吃晚飯。」
我想了想,母親早上已飛去台灣,今天是假期,推了幾個約會,反正閒著,又和志 昂頗談得來,於是我很快回答:「好,我們去吃晚飯!」
「小咪,妳令我恨意外。」
「是不是我回答得太快?其實我應該說,我有許多約會,而你又沒有預約,所以找 不能答應妳的約會,下一次吧!」
「不!我喜歡坦率,我最看不起口中說不,而心中說是的人。婆婆媽媽、拖拖拉拉 的,我最討厭。」志昂搖著頭,說:「我只是以為妳一直不喜歡交我這個朋友!」
「你怎會有這樣的想法?」
「我已經碰過三次釘子了!」
「我承認不容易交上一個朋友;不過,假如我認為這個人值得一交,那我反過來可 能變為主動。」
「早知如此,我就等著妳約會我。」
「剛才我忘了補充,對男孩子,我絕不會主動的。」
「那算不算大女人主義?」
「不算,我只是尊重男孩子,把主動權交給他們。」
「這麼一來,我是心服口服了!」他那冷冷的神情似已絕跡。「喜歡什麼時候吃晚 餐?」
我看了看自己,一條穿了就舒服的舊牛仔褲、一件白毛衣:「我想先回家換一件衣 服。」
「我認為我也有這個需要。」
實在太巧了,志昴也穿了一條牛仔褲和一件天藍色的羊毛外套。
「另一個志同道台!」
「是的!太相似了!」志昂也在打量我:「等會兒,我先送妳回家,妳說一個時間 ,我再接妳去吃晚飯。」
「我梳洗更衣只需三十分鐘,我看還是算準你的時間。」
「對:首先我應該知道妳住在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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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經過一段時間,我發覺和志昂相處,並不困難。不錯,他的脾氣很硬,我也倔強到 不得了。我們一不開心就吵架,有時候吵得很凶;不過,都那麼巧,我們都是不會記怨 、記仇的人,不到一天就忘記了,大家又有說有笑。
我們性格相近,看事物的觀點都差不多,真正吵架的日子根本也不多。而且,志昂 雖然大男人主義:不過,他說:「我不會欺負我喜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