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錯了。
我再好也不致於瘟到那個地步的,況且我又不好。
思恩沒有提那件事,回了家,他積極的辦公,積極的找對象。大家都很詫異,思恩要找的,從來不是對象,而永遠是女朋友、情人、姘頭。這一下子忽然找起妻子來,真大出人之意料。
他與一個中等家庭的女孩子在一起,那女孩子白,瘦削,懦怯,一看就知道是個好女孩子,總是躲在他身後,微微的笑看,思恩的話是命令,她不會說個「不」字。穿的衣服多數是旗袍,然旗袍在這個女孩子身上,彷彿成了一種制服。而普通的印花料子,普通的裁剪,一點引不起人的遐思。
我們都沒有意見。
這時候的思恩與三年前的思恩怎麼一樣!至少我就覺得他是很清醒的,我對他有信心。
這女孩子只是一個白白的影子。不過很乾淨,靜默的一個影子。
然後他決定結婚了。
女子覺得簡直是千載難逢的良機,高興得昏了頭。
我們都不說什麼。
連妻都不說什麼,由此可知真是沒有什麼好說的。
這是思恩第一次婚姻,我希望他快樂,或是至少安安樂樂的過一段日子。
照例是訂婚,找房子,籌備婚禮。
思恩自己的意思,他去買了一隻紅寶石戒指,四面鑲看綠寶石,一紅一綠,不知怎地,顯得特別美,一野也不俗氣,他取來予我們過目。
妻說:「好美!」
我看了妻一眼,妻頁看我一眼。大家心裡都想,這種艷麗的手飾要蘭花這種女人才配襯得起,他此刻的未婚妻只一隻小小的養珠戒子便可以了。
這次爸懶下來了,什麼都不管。
思恩不旅行,不蜜月,不請客。
他說:「真的除非去非洲,累都累死了!請客,又要請多少人?」
他可沒考慮到他的新婚妻子。他的妻子也沒響半句聲。
那層房子倒是佈置得很好,自然又是思恩的主意。一進房子,大廳完全中式,先是一幅字,不知找誰寫的,那字倒是好字,上書:「誰道閒情拋卻久,每到春來,惆悵還似舊。」沒頭沒腦的半首詞。妻與我面面相覷。
紅木的傢俱,也不知道他是哪裡覓來的,兩對花瓶,都是上好的貨色,屋子裡燈光影影,用的又是水晶杯子,時間一下子回到了幾十年前似的。
他說:「沒有牆色,沒有滿鋪地毯,沒有吊燈,我這屋子,至少不像廉價咖啡店。」
家裡沒有傭人,他妻子親自捧出了茶果點心,倒是做得一手好點心。
我看著她那張小巧玲瓏、端正細白的臉,有一種憐憫的感覺。妻對她特別好,幫她收拾了碗筷,進廚房洗滌去了。
我說:「你應當開心了。」
他忽然說:「我妻子是處女。」那表情是不置信的。
「很好,她確是個好女孩子。」我說。
忽然之間我有點尷尬。
思恩改變了話題,「大哥,來看看我的書房,我買了一對好紙鎮,不知是真是假,但看上去真舒服。」
他的閒情現在都寄往那些上頭了。
我踱到他的露台去,在籐搖椅裡坐著。
忽然我的新弟媳婦叫了我一聲:「大哥。」聲音是細的,怯弱的。
我大大的震驚,這一聲大哥使我想起了一個不該想起的人,我抬頭看著她,她說:「大哥,請喝茶。」手中恭恭敬敬地捧看一隻藍花米通有蓋有底的茶盅。
這思恩瘋了,在外國失了意回來,再一手創造個世界,要全中式的。中式的家俱、中式的用品、中式的妻子。
我答道:「我自己來!自己來!」
我覺得很沒有味道。
露台外一棵影樹,那紅花開得轟轟烈烈。
但是我覺得一點味道也沒有。
過了好幾個月,妻跟我說:「我上思恩家了,見還是沒有傭人,他老婆爬在地上打蠟,這像什麼話?」
我說:「為什麼不叫打臘工人?」
「是呀,這女孩子也怪,說太閒了,不如運動一下。可是叫人看了算什麼?彷彿咱們家買了個童養媳似的。思恩倒是規矩,他的忙是真忙,多少的應酬宴會,可是從不帶她出去,她就守在家中。我見房裡擱看一堆衣服,問幹嗎?她說是思恩第二天要穿的,先預備好了。那顏色都還配搭得不錯,我才讚她,她又說是思恩自己的主意。這一對不要說是吵架了,簡直連對白也沒有。她倒是很開心。」
這女孩子彷彿是一張白紙,思恩往上頭寫什麼,就是什麼了。思恩待她禮義雙全。傭人她自己不要,司機她自己也不要,可是思恩呢?他快樂嗎?
我心痛如絞。
我說:「你幹嗎不去問思恩他快不快樂?」
妻不響了。
結果我自己問了,思恩反問:「我有什麼不快樂?我一生早就完了。」說得這麼平淡,這麼肯定。
我默默的回家,幾乎沒失聲痛哭。
咱們兄弟倆,我是從來沒追求過快樂,我也不敢去觸動快樂,索性麻木不仁,一道直線過其一生。他一輩子都在追求快樂,抓得一點是一點,結果蜜的滋味他嘗到了,失去以後,什麼都如灰如縞一般。
別問我誰幸福誰不幸福。我不知道。
思恩不要孩子。兩夫妻見面的時候不多,有時候我去了,只見空洞的客廳,空洞的人。倒是那首無頭詞,特別的筆汁淋漓──誰造閒情拋卻久……
生活必須延續下去。
這女孩子無故闖進了思恩的生命,她應該嫁一個中學或是小學教師,或是銀行職員……為什麼她不想一想……恐怕是沒有腦袋的吧?運氣來了,也得看看道理合不合。否則,她自己不舒服,看著的人更彆扭,忽然之間,我就把一股怨氣完完全全的出在她頭上;而且還好像非常的名正言順。
妻常說我:「這女孩子很不錯,你對她太冷淡了。」
我說:「我對人一向是冷淡的。」
她不說什麼。
其實我待蘭花又何嘗熱情過,以前我覺得蘭花是個特殊的,與眾不同的女孩子,現在雖然對她改觀了,但我仍覺得她是出眾的。好與壞,她都是強烈的,不比現在這個弟媳,只是一抹漬子,思恩雖然不是一件全新的襯衫,但是到底印看那麼一道揮之不去的漬子,是可惜的。
妻常有意無意間的為我解釋:「他這人教書教久了,一切人都成了他的學生,一點分別也沒有,他對人就是這麼冷冷淡淡的。」
這是她的好意,然而我並不十分感激她。
妻說:「她是這麼寂寞。」
我白她一眼,「子非魚,焉知魚之樂乎?」
我覺得她頂開心,嫁了思恩,還有什麼不開心的事?一表人材,學問好相貌好,又有本事會得賺錢,又無不良嗜好,也不玩女人,如今性情變了,更穩如泰山,這樣的丈夫,亮著燈籠沒處找去,嫁了他,就想想也心甜。蘭花運氣可沒這麼好,蘭花與思恩在一起的時候,思恩是花花公子時代,白相得昏頭昏腦,這才離的婚。
我常想,若果思恩早一點轉彎,蘭花與他?
都是問號。
思恩的生命還可以打問號,我的生命呢?已經完了。
只不過是看著孩子長大,看著孩子做功課,看著自己臉上的皺紋現出來,看著自己的頭髮變白。一年四季。
我是一個最沒味道的人,最最沒味道的人。
思恩有時候與我出去喝一杯啤酒,他也會說:「大哥,我覺得近年來,你益發沒……勁道了。」
「老了,」我答:「雖然說父母親還在,不能吾老,到底老了,說也奇怪,年輕的時候,總覺得彷彿能有一番作為,可是時間過去了,不外如此。」
思恩微笑,一個忽然的微笑,他答:「可不是,年輕的時候。」
我們兄弟倆坐在咖啡座裡,可以躺很久,什麼也不想。
有女孩子在我們面前走過,也評頭品足。
思恩說:「瞧,物以稀為貴,這幾個洋女人也雄赳赳,氣昂昂的,不怕罪過的說一句,那時候.不過是為了省召妓的銅細,也去混洋女人。」
我不響。
可是那把柄就落在蘭花手裡了。
「通姦,她告我通姦。法庭傳我上去,我實在連那女的相貌都不記得,他娘的又不是碧姬芭鐸!姓名也不知道,無論怎麼想都想不起來,事隔多年,我才說了吧,真正不值!那女的不知是在酒吧勾搭來的呢,還是什麼跳舞廳,真倒霉。蘭花不過是要尋一個藉口,她要離婚。」思恩說。
我不響。
「離了也好,終久她也會想到我的好處,我是有好處的,是不是?大哥。」
「自然,思恩,你是好的。」
「你記得許多年之前?多年多年之前?她在打網球?你記得?」
我記得。
那日光,那球拍。
思恩說:「可是就不過如此。」
「啊,」我說:「思恩,世界上的事根本如是。」
後來我又見了蘭花一次。
在大家都忘了她以後,我又見了她一次。
她抱著個異常俊美的男孩子,約三四歲模樣,在淺水灣沙灘上。她沒穿泳衣,不過是普通的襯衫長褲,料子是很好的,她胖了,又胖了,臉上還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