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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頁     亦舒

  「你才把他批評得一文不值。」我取笑她。

  「我恨只是根他沒誠意,專門在風和日麗的時間出現,風大雨大的時候他卻躲得影子都沒有。」

  「祝你幸運。」我說。

  「做人真需要運氣。」她說。

  卻爾斯在嘉蒂斯約她見面,原來是向她求婚,獻上一隻鑽戒。

  我笑,「老小子,真不容易,下了決心了。」

  莉莉說:「這石頭是不是黃了一點?」

  我笑:「再黃一點倒好,索性可以充白燕鑽。」

  莉莉笑,「死相!」

  我說真心話;「也不容易了。」

  「是呀,將來我遇到更好的,這戒子可不會還給他。」莉莉說。

  「你們打算訂婚?」

  「訂婚也蠻好玩的。」她很滿意地看著那顆鑽石,「現在他每日來接我上下班。」

  「那豈不是好?」我說。

  卻爾斯與我通電話,我恭喜地。他酸溜溜的:「你也恭喜呀,莉莉說你與她的表哥很合得來。」

  「的確是。」我承認,「我一向喜歡科學家。」

  他不響。

  「莉莉是個好女孩。」我說。

  「如果我買得起更大的鑽戒,我可以找到比她更好的女孩子。」他說。

  我回敬:「如果她是個更好的女孩子,她也不會接受你那只戒子。卻爾斯,可以了,多大的廟裝多大的佛,可以啦。」我說:「我們是朋友,才勸奉你幾句。」

  他掛了電訂。

  我與談悅愷出去過數次,大都是聽音樂與在朋友家談天。我們都覺得佳期近矣。他並沒有送鑽戒給我,我們只選購一對最普通的白金指環。

  他是一個靜默的科學家,平日瑣事一概不理,都交了給我,我從沒見過像他那樣清逸的人,我衷心的佩服他。

  我們差不多與莉莉同時結婚。莉莉為了房子大小,地段高低與卻爾斯爭執很久?而我,我簡單的挽起箱子,搬進倪愷的宿舍房子,自己的公寓交給銀行租出去。悅愷連傢俱都沒有添一樣。

  而莉莉日日與我嚕嗦.投訴北歐沙發不牢靠,糊牆紙的裝修公司欺騙他們等等。我聽了都一笑置之。我與悅愷之間並沒有如此複雜。

  有時下班回到家,吃完飯,我照樣在床上看兒童樂園,看到有趣的故事,遞給悅愷過目,他會笑笑,遞還給我,這就是我的婚姻生活。

  各人的要求不一樣,我找到了我所要的,莉莉也找到了她所要的,皆大歡喜。

  女朋友的女朋友

  她不是我的女朋友,她是我女朋友的女朋友。

  所以這是世界上最複雜的事。

  我見她是在一個夏日。

  我與我的女朋友在尖沙咀海運大廈一角走路。女朋友在郵局寄包裡給外國的親戚,我在旁邊等她。我跟這個女朋友認識很多年了,她的缺點很多,可是我覺得人的缺點一向是很多的,所以並不以為意,我不大喜歡換女朋友,我連鞋子的樣子也不大換,穿來穿去是一個歐式。

  我的女朋友叫秀意。我不喜歡她的中文名字、但是我叫她「意」,或是「小意」,倒也不難聽,她現在也不小了,廿二、三歲的女孩子,最期望結婚。她說最好我們年尾結婚。我無所謂。

  我認為愛倩止於此,愛情講究的不是熱度,而是耐久。這一點我不怕,我一向知道自己是從一而終,負責任的人。一輩子只念過三間學校──小學一間、中學一間、大學一間。從一而終。

  可是那個夏日,我看見了她。

  不,不是我看見她的,我都弄糊塗了,是小意先看見她的。小意寄了包裡;要去海運大廈逛衣服鋪子。

  我記得我想回家睡午覺看武俠小說。

  小意還很生氣,她說還沒結婚就一副老頭子樣兒,從來不跟她出去跳舞,只偶然看一套電影,還專門挑莫名其妙的來看。連逛時裝也不肯。

  我沒說出來。其實那種時裝我們又買不起,一件襯衫都好幾百,我家一沒做戲的女兒,二沒有搶銀行的兒子,這種店怎麼去逛?看多了白白眼紅而已。

  可是小意一定要去,我沒法子。

  才走出郵政局,迎面來了一個女人,小意忽然「咦」的一聲!「老四!」她說:「真是她,喂!」她叫起來,「老四!老四!不認得我了?你是幾時回來的?」

  我最怕人在街上大呼小叫的,故此連忙白小意一眼,她沒理我,追了上去,前面的女人便停住了腳,聽她要說些什麼。我只好走過去,站在一角。

  又是她哪裡來的女朋友?小意的女朋友奇多,可是一轉背她就逐個批評,我也覺得她沒做人妻子就擺個太太樣子。

  一個女人叫老四,我禁不住笑了,哪兒有這種名字的?這跟長三堂子裡的人名倒有點像。

  我看過去,當時小意穿看牛仔褲,一件很好的襯衫,袖子捲著,頭髮剪得很好,扁扁的面孔都是笑意,我非常的滿意,這樣的女朋友也算不俗了,她只有一個毛病,喜歡穿高跟鞋,她嫌自己矮,所以把鞋子藏在褲管下,不過她的高娃都是漂亮的。

  當我的眼光落在她女朋友瞼上,我就呆住了。

  她是一個很高的女孩子,極高的。穿一條薄薄的麻布褲,一件薄薄的麻布寬襯衫,長袖子,襯衫上面繡滿了花,都是淺藍深藍的花。長頭髮束在頂上,梳成一條粗辮子,辮子又盤成一個圓髻,上面打橫插著一枝晶瑩的玉簪,雖然不很綠,可是也屬好玉。戴玉鐲的女人太多太多太多了,可是玉簪卻少有。這時候天真熱,她出了一身汗,衣服薄薄的貼在身上。身段的纖細、苗條與柔軟是少有的,她的腳上是一雙薄底涼鞋,淺藍色的。我最最喜歡這一種鞋子。我簡直不敢抬頭看她的臉,怕她長得太美了。

  我終於看了,她的確是與眾不同的,她沒有那種美艷,只是淺棕色的皮膚,天然眉毛,鼻子很挺,秀氣逼人而來,但不知為什麼,她臉上有一種倦態,形容不出的倦態,不是睡眠可以解決的,她眼底下有一層黑圈。她一邊微笑,聽看小意嚕嗦,一邊出著汗,用手抹著額角,她身邊地下放看一包包的東西,顯然也是買了東西。

  她其力的確是心不在焉,我看得出來,小意說的話她一句也沒聽進去,可是她很禮貌,太禮貌了。她點看頭,應著,可是沒有參加說話。

  忽然之間小意把我拉了出來,「家明,過來,過來見我的好朋友老四!」

  好朋友。小意真簡單,人家可沒把她當老友。

  我只好前去點點頭。

  那女子正面對看我,我看到她臉的正面,她在右頓臉上有一顆痣,眼睛抬起來,雖然沒有太多的神采,但確是美目,她敷衍的向我笑了一笑。

  小意來不及的說:「老四是我的朋友,我們在中學同學過一年,老朋友了,是不是?老四?」

  老四軟弱的點點頭。

  「老四,我們去喝茶,你現在開車沒有?」小意問。

  「我現在走路。」她答。

  「車子呢?」

  「賣了。」

  「又買新車?你買什麼?這次買要買馬薩拉蒂了!」小意羨慕的說。

  小意就是這一點不好,我不明白,她為什麼老是羨慕人。但是我不介意,我仍然是對她好的。是呀,她比不上很多女人!可是我也比不上很多男人,所以我們倆正好是一對。

  可是這個女孩子!我沒有見過一個這樣子的女孩子。她有一種出世的味道,彷彿在這世界上,只是暫時停一停,她在別的地方有更好的環境,有更好的事要做。這種感覺是很難形容的,可是我覺察到了。

  我看著她與小意說話。

  小意半拉半扯的把「老四」拉到美心去,坐下來,她喝檸檬茶,我叫了啤酒,我留意老四,看她要什麼。

  她想了很久,說:「基尼斯。」

  我微笑。

  她隨隨便便的坐下來,汗凝在她額角頭上,飲料來了,她默默地喝著。

  小意一直說:「老四……你看你,穿成這樣子,那衣服薄得我幾乎看到你內衣了,一身汗,也不抹一抹,頭髮又亂,人還是懶洋洋,算什麼?噯,巴黎怎麼樣?」

  老四笑笑,「到處一樣。」

  「我與家明也打算去看看。」小孟說。

  我從來沒提過我們會去巴黎,不曉得她是怎度想出來的。她問老四:「巴黎可愛吧?你耽了四年,總有留下來的道理,有沒有洋男朋友?」

  老四笑。不答。

  我不便插口,我只是看著老四的反應。

  小意又說:「你買了什麼東西?」

  「五雙皮鞋。」她說:「我沒有皮鞋了。」

  」我的天!你還是穿平底鞋。不過你那些皮鞋,也不用提了,真貴。老四,咱們這些老同學中,最能幹是你了。「

  我微笑,背後小意又不曉得要說這個老四什麼壞話了,也不是壞話,只是她愛說長道短的,不過表面上她這麼尊敬老四,也不容易了。

  老四一直沒有說什麼話。

  我也不敢說話,這種女孩子一看外表就知道不是輕易可以得罪的,說錯了話,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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