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為什麼我一個字也聽不見?」
「呀,莉莉,那是傷心人才聽得見的電台。」
無名女
打五月份就隱隱約約的熱起來,最最驚心動魄的夏季便宣告開始,這一熱要熱到十月中,七月剛開始,雜誌社裡已有三位同事中暑病倒。
難為模特兒,在攝氏三十五度穿上秋裝拍照,非人生活。
薪酬最高的嘉露說:總比正月過農曆年穿紗衣在寒風刺骨中面露微笑的好。
不過她們現在也根精明,一聽說拍泳裝,就問:去巴哈馬,抑或崳裡?
本來神話似的世外桃源,都被我們去濫了,一點神秘感也不剩。
早十多廿年,誰去留學,大夥兒准羨慕得眼珠子掉下來,現在?留學生一毛子一打,每年回來三次,畢了業也不易找到理想工作。
社會繁華富庶進步,以前難能可貴的事,現在垂手可得,再也不算矜貴。
真的,人類已登陸月球,還有什麼地方是不能去的呢。
於是同老闆說:去,去康城拍泳照。
結果滿街碰見熟人,本市一半以上的電影工作者都擠在那裡看熱鬧:遊客、扒手、小販、掘金女、太陽油、舞男,整個碧藍海岸遭受染污,以後再也不想念它。
總是懷舊,以前的歐洲不是那樣的,以前可以租一部開篷跑車,沿意大利東部亞瑪菲公路開車到羅馬,一邊驚濤拍岸,另一邊景色如畫……
「喂喂,又做白日夢?」
我驚醒。
女秘書愛瑪笑著把照片堆在桌上,「仲夏夜之夢,記得嗎,威利老莎寫的故事真有一手,那意境美得叫人心嚮往之。」
「冰箱裡有什麼凍飲?」
「啤酒,沙示,檸檬茶。」
「有沒有綠豆百合湯?」我飢渴的問。
「你來做呀,好不好,大家都愛喝。」愛瑪似笑非笑。
我歎一口氣,用手捧著頭。
「為什麼煩惱?」
「江郎才盡。」
「你又不姓江,不怕不怕。」
「天熱,大腦閉塞。」
「奇怪,小王他也那麼說。」
「你呢,愛瑪,你不覺得嗎?」
「我沒有大腦。」她笑。
真是聰明人,有智慧的女子從不與人比聰明。
沒有腦子,自然有英明神武的有識人士來搭救,怕什麼。
我取起照片,「誰拍的?」
「小王。」
我按亮了燈看透明片。
「陳腔濫調。叫小王進來。」
愛瑪去了。
小王呱啦呱啦的叫進來,埋怨,發牢騷,指我難服侍,吹毛求疵,同時,要求停薪留職。
他要歇暑。
他使我想起家中女傭,每逢八九兩月,定要歇暑,正當最多衣服要洗燙的時候,她放假,要不,便不做。
後來我辭退她,使她求仁得仁。
當然,小王與女傭不一樣,但心態卻絕對類似。
我瞪他一眼,「背境老土不要緊,至少找個新模特兒。」
「略為出色的女孩全部拍電影去了。」
「新人呢?」
「我不是星探。」
「你有沒有妹妹?」
「沒有,亦無表妹、堂妹,還有,教女朋友亦決不出來拋頭露面。」
「再用這種照片,我們雜誌的銷路有危機。」
「你不要,我拿到別家去用,人家付的稿費高三倍,貴雜誌荷包澀,嘴巴嚕嗦,我也不想再犯踐。」
他拉開門,衝出去,彭一聲關上門。
吵起來了。
在金風送爽之秋日,這種事是不會發生的。
我用手托著頭。
讀者不停要看新的東西,我們卻想不到新的東西。
哎呀呀,怎麼辦。
托著頭也不管用。
「叫小王進來。」
「小王游泳去了。」
「星期一上午,游泳?」
愛瑪說:「不如你也涼快涼快去。」
「冷氣已經夠涼。」
我無聊地拾起一本雜誌,參考別人的內容。
落下一包照片。
一定是小王的。
我將它扔在一旁。
隔五分鐘,又決定看一看,許這個人狗口會長得象牙來。
照片落出來,我取起一看,呆住。
一個女孩子與一隻沙皮狗,她穿著很普通的白襯衫,頭髮包在頭巾內,背境是無窮無盡的草地。
這明明是一輯生活照,即拍得似沙龍。
女孩有一雙如姻如霧的芍葯眼,淡粒,臉龐秀麗得讓人一看之下暑氣全消。
好傢伙,小王把這樣的寶貝留著自用。
誰知陰差陽錯,這批照片落在我手上。
我再次找愛瑪,「小王回來叫他馬上進來。」
舊瓶不要緊,卻一定要裝新酒。
我們已找到新酒。
木市每一行都在發掘新人,簡直地毯式搜索,稍有姿色都不放過,略平頭整臉便稱美人,這女孩居然至今尚未有人識,奇怪。
我取過外套。
愛瑪問我,「哪兒去?」
「游泳。」
「瘋了,」愛瑪說:「全熱瘋了。」
回到公寓,淋一個浴,把簾子全放下來,開足冷氣,拔掉電話插頭,也許老闆會請我辭職,但我認為足夠便是足夠,今日誰也別想找到我。
那女孩。
忘不了她。
她很年輕,最多十七八歲,但一些天生尤物在七八歲已露出美人胚子的模樣,而當她們到了五十歲,還比許多十五歲少女好看。
我們一定要把她發掘出來。
第二天。
小王踢開我辦公室的門:「找我?」
他真去了游泳,曬得似只黑豬。
我先倨而後恭,「小王,」很客氣很客氣,「這些照片是你的吧。」
他一看,「咦,怎麼攪的,真熱暈,對不起,這是私貨。」
立刻收回。哈哈,但我已差人去複印。
「小王,那女孩。」
他眼光光看著我,不準備回答。
「那女孩。」
「是,確是個女孩。」廢話。
「她是誰?」姓甚名誰,快快報上。
「朋友。」答了等於沒答。
「她幾歲?」
「不知道。」
「照片背境是否本市?」
「不知道。」
「人在不在此地?」
「不知道。」
「有無興趣任模特兒,為我們拍一撮照片?」
「不知道。」
「喂!」
「真的不知道。」
「不可以打聽?」
「不可以。」
太不合作了。
「你別假公濟私,」他自袋中取出一輯照片,「這是我昨天拚老命拍的,再不滿意,你另請高明。」
我取出看。
「是要比昨天好,不過還不夠好。」
小王一聽,立刻詛咒我,「叫你媽來拍,叫你老婆拍。」
「你這個人,不逼你不行。」
我叫編輯取過去劃樣子。
有些天才,要棒喝著才會顯光芒,有些沒有才華的人,一喝他他就躺下了,不得要領。
小王幸而是前者,我才得一絲生機。
「記得從前嗎,小王,從前我們每一次刊登照片,都讓同行叫好,驚歎。」
小王怔怔地說:「那時,那怎麼同。」
「除非我們已老。」
「可是我們體力不比從前了,」我閒閒的說:「同十多歲的少年人倒底沒得比。」我指指他手中的照片。
「人家才十六歲,還是孩子。」
小王驀然發覺自己說漏了嘴,站起來出去。
十六歲。
我一定要把這個女孩子發掘出來才罷休。
大約還在讀書吧,小王定是怕影響她的功課。
小王過慮。
也許,她是他十年計劃中之主角?是以他不肯讓她亮相。
這小王。
下班時分,他仍在那裡擦相機。
「去喝一杯?」我問。
他看我一眼,不出聲。
「別生氣,你仍是城裡最好的。」
他吼:「不用你說,我也知道。倪匡講的:我不用好過自己,沒人好過我就行了。你用錢,在本市無可能買到比我更好的作品,少嚕嗦。」
「謙虛一點好不好?」
「有目共睹,何用謙虛。」
「你要的價錢也十分驚人呢,先生。」
「有便宜的,你要不要?我介紹給你,十分一價錢已經可以。」
真給小王活活氣死。
「來,去喝一杯。」
心裡面癢得難受,真想弄清楚,那個似鮑蒂昔裡筆下安琪兒般的女郎,是他什麼人。
坐在熊與牛啤酒館,我追問他,用激將法,「我保證那輯照片是偶然得來的,你並不認識她。」
「錯,當然我認識她。」
「你怕失去她還是怎麼樣?」
「我們換一個題材好不好。」
「這個題材又有什麼不妥?」
「十多年老朋友,有時候還真忍不住想同你反臉,」小王說:「你討厭知不知道?」
我攤攤手。
白白付了酒錢。
我把那女孩的照片放得巨大,貼在編輯室內。
行家來看到,沒有不問她是誰的。
電影導演,模特兒經理人,電視台監製,都對她有興趣,純粹是工作上的興趣。
小王只是不出聲。
一日他女友馬利來訪,我乘機一動,著愛瑪請她進來。
熱情而狡猾的招呼她,請她坐在大照片對面。
她一眼看便說:「咦,你怎麼會有毛毛的照片?」
我大喜。
有了她的名字,原來她叫毛毛,十六歲。
資料似拼圖遊戲,一點點聚集,很快我便會得到整幅圖畫。
當下我閒閒問:「拍得好不好?」
「當然好,」馬利笑,「美人胚子,而且上照,完全看不出,是不是。」
「看不出只得十六歲。」小王不知幾時溜進來,「馬利,來,我們看電影去。」
又是這傢伙來故作神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