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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頁     亦舒

  我跳躍,為那漫山遍野的黃水仙與雲德米爾湖。

  秉森問:「怎麼了,你不如去年快活。」

  「我不知道,秉森,我心中還是很高興的。」我說。

  他握著我的手,「你還是在等我的,是不是?」

  嗯。

  第二天,家中電話來了,他得趕到醫院去。

  我在倫敦落了單,也沒覺得不值,一萬哩路趕來看情人,情人去看他病重的妻。

  我利用空閒的時間去探訪女友。

  「你仍與梁秉森在一起?」她問。

  我微笑。

  「我不打算勸你,有些女人因嫁得不錯,一副成則為王的樣子,批評女友的行為舉止,其實不過是運氣略好,沒什麼稀奇,不見得嫁得上等男人的女人都有德有能。」她說:「出來玩玩吧,今天晚上家裡有派對,有幾個不錯的單身漢,你不妨挑一挑。」

  我點點頭。

  女友道:「我是梁秉森,我就不敢讓你空下來,這些年來他佔你便宜占慣佔盡,他沒想到你一旦離開,他會很空虛痛苦。」

  「以他那個身份地位,找情人還不容易?」

  女友說:「是,也得看是什麼樣的情人,沒有知識的他肯要?——不說了,准八時我派人來接你。」

  「我自己來得了。」

  「我不是那種小家子,請單身女人赴宴,叫人家萬山千水的自己叫車,還要埋怨別人住得遠,」

  她乾脆說:「那還不如不請,誰沒吃過飯?不見得會在我這裡認識了威爾斯親王去。」

  「很好。」我說。

  我發了瘋,跑到時裝店去買的士夠晚裝,低領口的紅紗裙,釘滿珠子,那種傖俗的美。

  派對很熱鬧,我很掛念秉森,卻沒有心痛的感覺,我變了。

  以前想起他,心中總會牽動。

  我自由地跳舞,跡近表演式地在人家客廳中轉動。

  女友遞上一杯香檳,笑說:「你現在也很肯玩,大家都說你漂亮。」

  「女人只要還年輕,打扮起來,人人差不多。」我說。

  「今晚的男士怎麼樣?」她問。

  我搖搖頭。

  「書房裡還有一位,來看看。」她拉我。

  書房裡一個年輕的男人用耳機在聽音樂,看見我們連忙站起來,忙中把耳機拉了出來,我忍不住笑。

  他訕訕地說:「對不起。」

  我坐下來,女主人為我們介紹。

  張君達很年輕很有氣質,對我頗為冷淡,主要是我這身打扮,人們對於濃妝的女人沒信心。

  他很爽直,女主人走開以後,忽然問我,「你眼睛為什麼畫得那樣?我打賭如果你把油彩洗掉之後,你會漂亮一半。」

  我瞪著他,他有點害怕,忽然我狂笑起來。

  「你很對。」我說:「我會洗掉。」

  「不生氣?」他問。

  「不。」我說。

  「我陪你回家,這裡太吵,等你洗乾淨面孔,換上端正服裝,我們去吃意大利比薩。」

  「OK。」我說。

  我又要行桃花運了。

  張君達濃眉大眼,有一種憨氣。他送我回酒店,我洗完臉穿上球衣粗布褲,他說:「我的天,你是個美女呢。」

  因為說得誠心誠意,我很高興。

  我們坐在小店中吃比薩,他把他一生的事告訴了我,他只用了幾句話:自從三歲進幼稚園,讀書讀到今天,現在做研究院,家中小康,他是獨子。

  他說:「我母親希望早點看到我成家立室,養一打子女。」

  「一打?」我吃驚。

  「你不喜歡孩子?」他問。

  「呵我喜歡孩子,很小的那種嬰兒,」我興奮的說:「除了睡覺什麼都不懂——」我停了停,「不過他們是無辜的,生到這個世界來痛苦多過快樂。」

  張君達說:「你不應該這麼想,既來之則安之,我覺得生活很不錯,看,今天我認識了你。」他眨眨眼。

  我笑。

  他有他的好處,我懂得欣賞,如果我與他在一起,關係比較正常,也比較健康。

  那日很夜才回到酒店,秉森的電話跟著來了,他很不高興,責問我:「你去了那裡?」

  多年來我在時間上遷就他,他早已被縱壞,其實我有我的自由,不由他過問。

  張君達約我到巧思郡去逛,我答應下來。

  我很寂寞,心情也不好,我沒有理由把自己關在酒店裡發悶。

  早幾年我會替秉森擔心,他的煩惱即是我的煩惱,可是日子過去,秉森的付出日少,我的想法不一樣了。

  我與張君達在巧思郡玩了一整天,他與秉森有一個共同點,知道我有猶疑不決的毛病,因此小事從不徵求我同意,帶點命令式的語氣告訴我該怎麼做,我也樂得不動腦筋,言聽計從。

  他的肩膀強壯有力,靠在上面很舒服。

  「住酒店多浪費,」他說:「我的公寓有客房,你可以搬來。」

  我笑,「人家說什麼不打緊,最糟是怕你將來會說:這女人,認識才三天就搬進我家來了。」

  「如果你認為我們有將來,別那麼早回香港。」。

  「為什麼?」

  「我覺得我們會有發展。」他很肯定。

  「你知道什麼?」我笑:「我是一個陌生人。」

  「我對自己有信心就行了。」他說。

  我陷入沉思中。

  我想我的感情生活需要一個大轉變,我並不見得會嫁給張君達,但這樣子無止境的遷就秉森,他不嫌煩,我都覺得煩。

  應該是離開秉森的時候了。

  那天回到酒店,我伸個懶腰。

  想到兩年前,巴不得秉森會離了婚娶我——此一時也彼一時也。我很惆悵,是秉森不好,他沒有灌溉這一段感情,否則可以省下我不少麻煩:換男朋友需要太多的精力,是一種浪費。

  我睡著了。半夜電話鈴響,我丟過去一隻枕頭罩住,不想聽秉森嚕囌。

  沒想到他第二天就趕出來找我。

  我剛預備離開酒店去買點東西,秉森怒氣沖沖地問我:「你又到什麼地方去?」

  我若無其事的問:「你太太呢?健康情形還好嗎?」

  「那不是問題。」

  「那太是問題了。」我說:「回答我。」

  「沒有好轉。」

  「那意思是,我又得等下去,因為你要做一個理想的丈夫,所以我得一直忍耐。」

  「這些年都這麼過了。」他的態度軟化。

  「正是,我不想一輩子都這麼過。」

  「再忍一忍。」

  「有這種必要嗎?現在我的心不悅。」我說:「我看大家都不必再拖。你是不會離婚的,何必呢?你在我身上已得到了一切,不必負責任而享受權利,你絕不肯拋棄妻子做醜人,說句不好聽的話,你在等她死。」

  他很吃驚。

  我說:「我想說這句話很久了,只是說不出口,提不起勇氣,我們的感情早已變質,你沒有小心呵護之故,明白嗎?」

  「你準備離開我?」他問。

  「最後一次機會,」我說,「馬上離婚。」

  「你知道我不受恐嚇。」他說。

  「很好。」我取出空箱子,開始整理衣物

  「你到什麼地方去?」他急問。

  「不關你事。」

  「我們就此分手?」

  「我想是,除非你打算大排筵席。」

  「你另外找到人了?」

  「不關你事。」我說。

  「告訴我!」

  「沒有,」我說:「沒有其它的人,你對我的虐待還不夠?我尚不能離開你?」

  「你不要聽外人的閒言閒語——」

  我把所有的衣服一股腦兒塞進箱子,「你走不走?你不走我要走了。」

  「你別後悔!」

  「我或者會後悔,」我說:「但我不會再回來,你永遠不會跟我結婚,是不是,我到現在才明白。」

  我走了出去。

  他並沒有追上來。

  以往我離開他的次數太多,他不相信我會真的走。

  我問自己:「你真想結婚?」

  並不,但一個男人真正尊重一個女人的時候,他會向她求婚。

  張君達說不見得。

  他說:「人們愛的一些人,與之結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些人。」

  「那意思是,你即使與我結婚,也不愛我?」我笑問。

  「什麼是愛?」他反問:「如果我處處為你著想,照顧你,不令你傷心,這就是愛。多少口中說愛妻子的丈夫動不動失業,叫她擔驚受怕,行為不端,叫她羞愧,嘴吧說愛有什麼用?」

  我離開酒店搬到他家裡去住。

  他放一星期的假陪我。

  我們如朋友般的無所不談,感情倒也進展得很快,到我要回去的那天,他向我求婚。

  我未料到有那麼快。

  他把我們的共同朋友叫了來做說客。

  我那女友說:「你不是老想結婚嗎?現成的對象,不結一次說不過去。」

  「去你的!」我笑罵。

  「真的,嫁張君達你不會吃虧,累了的話,休息一下也好。」

  我說:「那天我看一部電影,女主角說:『害怕?不,一個如我這麼美麗的女即,十七歲時已看遍一切,我並不害怕,我只是疲倦,非常疲倦』。我並不見得那麼美,不過我也確實很累。」

  「結婚吧。」

  「我不愛他。」

  「你們迷信愛情——」女友冷笑,「實則上什麼是愛情?你愛梁秉森,還不是要離開他?」

  我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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