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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古靈

  序

  分手

  朦朧的雨,

  帶走你的身影,

  也帶走我冷漠的心,

  雨啊雨!

  為何你始終下不停?

  讓我看不見陽光的心情!

  又下雨了!

  梅雨季還未到,雨卻下個不停,女孩靠在咖啡廳的玻璃窗邊,呆望著無數銀絲編織而成的簾霧綿綿灑灑地瀰漫在鬱悶的街道上,一向明朗的臉蛋,就如天空中的烏雲一般陰暗,亮眼的五官刻畫著嘲諷的痕跡,烏黑的大眼睛更是塗滿了愁苦懊惱的色彩。

  良久後,她歎了一口氣,隨即毅然地起身到櫃檯邊撥了一通電話。

  「我有件事想當面跟你說,你現在能不能過來一下?我不會耽誤你太多時間的……好,那我等你,我在餐廳隔壁的咖啡廳裡。」

  而後,她回到座位上繼續呆望著一直一直下個不停的雨。

  不到十分鐘,咖啡廳的自動門打開,一個又高又瘦的年輕男人緩步踏了進來,俊美得足以吸引所有女人視線的臉龐上那冷幽淡漠的表情猶如一張面具,深郁似海的雙眸略一環掃,他便轉身來到女孩對面的位置上落坐。

  女孩仍然望著街道,一臉花癡樣的女服務生趕緊抓了份菜單來報到,男人習慣性地點了一杯黑咖啡,女孩這才轉過臉來不贊成地瞟他一眼。

  「你還是少喝一點咖啡比較好吧!」

  男人改點了可可亞,傻笑的女服務生離去了,兩人之間突然陷入一片怪異的靜默,於是,女孩又轉回去盯著逐漸轉淡的雨幕,男人則無語的盯著冰開水。

  片刻後,男人的可可亞送來了,他端起來輕啜了一口又放回去,女孩突然出聲了。

  「我們分手吧!」她仍然望著玻璃窗外。

  男人猛然抬眼注視著她,好半晌後,男人才慢吞吞地說:「你說過會一直照顧我的。」雖是帶著抗議的語氣,但他臉上卻依舊是一片雲淡風輕,彷彿週遭所發生的一切事情都與他無關似的,令人有種啼笑皆非的感覺。

  「你已經有一位好朋友在照顧你了,不是嗎?他已經照顧你十幾年了,何況還有那幾位……」女孩頓了頓。「不!你根本就不需要我,我也不想浪費時間在你身上了。我想,你早該瞭解我的個性了吧?當我下定決心想要某件事物時,我會不顧一切的去爭取,但是,應該放棄時,我也不會留戀猶豫。希望你也能跟我一樣灑脫,該結束的時候就讓它結束吧!」

  男人深深地凝視她半晌。

  「我明白了!」

  他明白就好。

  於是,兩人不再說話,各自把飲料喝完後,女孩先背起早已整理好的旅行袋起身走向櫃檯,當她付完帳轉過身時,男人早已不見了。

  嘲諷的笑容再度回到她臉上,她聳聳肩走出咖啡廳,直接邁入綿綿細雨中,仰頭承接那苦澀的雨水,讓它盡情蹂躪她臉上的痛苦痕跡。

  就這樣結束了!

  半年多的同居愛人生活就這樣結束了!

  或許她的確是有夠灑脫的,但這並不表示她就不會痛苦,事實上,她痛苦得簡直想死掉算了,但是……

  她只能這麼做了。

  第一章

  開端

  你說你會照顧我,

  為何現在,

  你的懷抱卻擁著別人,

  難道你已忘記,

  承諾過我的永恆誓言。

  華璋是個行動力超強的女孩子。

  意思就是說,她這個過分積極的女孩子,只要心裡想要,無論目標是任何事或人,她都會不顧後果、不計任何代價、不擇手段的去爭取,甚至從來不先去思考一下這件事到底是對的,或者是錯的。

  唯一考慮到的只是——什麼時候開始行動?

  其實,這並非是她的天性,會導致這種後天個性,是因為她七歲那年暑假的某日早晨,一向愛賴床的她懶得爬起來先對爸爸說一聲「生日快樂」。反正等晚上爸爸下班回來後再說就可以了嘛!她是這麼想的。

  結果,她那句「生日快樂」始終沒機會面對面的告訴爸爸,因為她實在沒有辦法對爸爸那蓋著白布的遺體說出那簡單的四個字。

  而且,此刻該說的好像應該要改為「早登極樂」才對吧!

  未久,生性沒原則的媽媽就再嫁給一個有錢卻沒品的奇怪歐吉桑。老實說,那個老是斜眼偷看她的奇怪歐吉桑,她一見就討厭,再見就更生氣,但是,她知道纖弱的媽媽一個人扛不起生活的重擔,為了媽媽那承受不起一丁點苦難的雙肩,她也只有讓步了。

  可她沒想到,那個奇怪的歐吉桑還真是超級變態的,他不但很喜歡凌虐媽媽,而且毫不隱瞞對她這個幼齒的興趣。最後,華璋終於忍不住了,她偷偷跑去問那個「很聰明」的導師她該怎麼辦?很湊巧的,那個導師也碰過類似的問題,於是就把最好的策略傳授給她,充分表現出專業教師授業解惑的功力。

  沒有多久,華璋便一手扯住媽媽,一手抓著醫院驗傷單,大著膽子跑去威脅、恐嚇……什麼都好啦!反正就是去警告那個奇怪的歐吉桑,她們是不會坐以待斃的。

  果不其然,越有錢的人越愛面子,那個奇怪的歐吉桑為了不讓變態本性曝光,不但主動簽下離婚協議書,而且還給了一大筆贍養費。

  她終於瞭解積極行動的重要性了,所以,她下定決心不再讓自己因為遲疑或讓步而有後悔的機會!

  因此,後來當她覺得自己並不喜歡那個不曉得又是從哪裡冒出來追求她媽媽的怪男人時,便表情十足地裝出一副委屈驚恐的模樣,抖顫著聲音「偷偷」地告訴媽媽——那個人對她非禮!

  她猜想,自己的演技也許已經達到足夠贏得奧斯卡金像獎的程度了吧!因為那個男人立刻被媽媽踢出局了。

  那一年,她才九歲。

  還有,她小學六年級時的導師既古板又無情,始終堅持體罰就是愛的教育,也就是「愛史你算了」!閒來無事K你一支粉筆,甚至一本書,心情鬱悶時,就甩你兩巴掌,好膽的頂他兩句,下場不是罰半蹲一個鐘頭,就是跑操場十圈,不見他心軟、不見他愧疚,只見他一次又一次地樂此不疲。

  校長包庇他,因為他是小小舅子,學生也不敢上告教育局,說愛的教育快要愛出人命來了,因為那時候還不像現在這麼「先進」。

  而後,有一回她正專心的背著課文,卻莫名其妙地被板擦丟得滿頭白粉時,她立刻決定,該是讓那個混蛋老師吃點苦頭的時候了!她夥同幾位男女同學,辛辛苦苦的跟蹤埋伏了一個多月之後,他們終於拍到一張老師正在打手槍的精采照片,而且很慷慨地貼在川堂裡的公佈欄上,與全校師生共同欣賞評鑒娛樂兼打分數。

  結果成績當然是……負分!

  那一年,她才十二歲。

  之後,是好友的男朋友被別人搶走時,她毫不猶豫的立刻犧牲色相,讓他嘗過所有的甜頭,還差一點點就把生平的第一次也給免費贈送出去了,好不容易才把那個男孩子搶了過來。

  隨後便甩了他!

  那一年,她十四歲。

  她曾經喜歡過一位很帥氣的學長,也和他交往了一陣子,可是,當她知道他突然要求與她分手的原因竟是因為她太過堅強獨立了,所以,他禁不住另一位比她柔弱纖細的女孩的誘惑,一起上床去嘿咻嘿咻了。

  事後,他覺得自己實在不應該辜負那個女孩犧牲奉獻的精神,也受不了那個女孩的哀怨眼光,所以,只好忍痛與她分手了。

  「其實,我真心喜歡的還是你。」他居然還敢這麼說。

  「狗屁!」她毫不猶豫地賞了他的胯下一腳,然後瀟灑地揮揮手說拜拜!

  那一年,她十六歲。

  總覺得媽媽再婚的家裡己經夠多醬油瓶、醋瓶、水瓶、花瓶、香水瓶等等,實在不需要多餘的拖油瓶來參一卡,所以,她瞞著媽媽考上台北的大學,而後偷偷跑到台北來安排好一切之後,才打電話告訴媽媽——

  以後要留在台北唸書、工作,不回南部了!

  那一年,她剛滿十八歲。

  所以,不久前,當她發現自己每次見到那個俊美得不可思議,卻冷漠得像雕像的男人,自己的心就彷彿春雪遇到暖陽般融化了時,她就告訴自己——

  這個男人我要了!

  這一年,她未滿十九歲,剛上北部半年,假日和晚上在位於忠孝東路商業精華地段一家高級西餐廳裡打工賺取生活費,也就是說,她已經觀察那個男人半年了。

  那個男人是餐廳裡的老顧客,有時候中午來,有時候晚上來,有時候一天來兩次。除了偶爾——平均兩個月三次左右——會連續兩三天沒出現之外,差不多每天都會至少來上一次,而且,每次都坐在角落裡最隱密的老位子上,那恰好是華璋負責的桌位。

  他身上穿的是高級亞曼尼三件式西服,腳上套的是好幾萬塊一雙的義大利皮鞋,吃的卻永遠是A餐,而且從來不簽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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