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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下班,我總到淺水灣去游泳,風雨不改。我有一輛小小的六九年的福士,別看輕它,九年來一手車,到如今性能良好。我在淺水灣道遇見這個飛車手。
或是正確地,遇見他的車。
我從沒有見過這麼樣子開車的人。他非常熟悉這條路,毫無疑問,彎角沒到他已經轉鈦,否則以他那速度,看到彎角才轉彎,車子早已摔下萬丈深淵。
他開得這麼快,這麼熟練。這麼咄咄逼人,這麼威風,這麼亡命,但我不得不承認他的技術一流。
當他那部式樣古怪的跑車逼近我老爺車的時候,我甚至不知道那是一個亡命之徒。
他戴著一個黑色的頭盔,遠看像「星球大戰」的大奸臣壞蛋DARTH
VADER,令人透不過氣來。我不明白怎麼有人開跑車也戴頭盔——準備隨時失事?抑或車子速度太高,怕那陣強風迎面撲來?
還是讓我說明當時的情形吧。他的車子要超我的車,我不是不想讓他,只是我前面也有一輛跑車擋著路,那輛跑車不肯讓,兩個霸王夾得我無法動彈,只得叫苦連天。
然後最可怕的事發生了,就在雙黃線的轉角,他忽然連綿不絕的接著喇叭,不顧對面的來車,以閃電的速度連過兩輛車,只差一、兩秒的時間,就會撞上對面的大貨車,大貨車努力煞車,大聲響號,他的車在那一剎那衝過,勝利地奔騰飛馳咆吼而去,留下我們一大堆車在那裡捏汗叫罵。
我形容得不好。他表演的簡直是死亡遊戲。
是以後面的交通警察立刻追上去,兩部白色的機器腳踏車呼嘯而過。
其他的司機喃喃咒罵:「他奶奶的,自己以為會飛!」
—一「遲早撞死,求仁得仁。」
「媽的,害其他的人,為什麼不蓋條私家路滿足一番?去他媽的!」
我很沉默。
這人是一個好車手,計算時間無懈可擊,只是總有一次會出錯吧。總有一次。而這種事,一次已經太多。
在我眼中看來,逞一時之威風是不值得的。年齡、生活經驗、脾性,各人有各人的想法。
當我的車子經過淺水灣十七號那座漂亮的別墅時,我看到那輛古怪的跑車被交通警察截停在路邊。我原來不是一個多事的人,但我車子經過的時候,事主剛巧把頭盔摘下來,我只看到一頭漆黑的秀髮瀑布般灑下。一個女人!
我的心莫名其妙的一跳。
這個時候我才知道司機是個「她」。
一個女人把車開成這樣!我慢慢把車停下來,想看看她的臉——她美麗嗎?只有美人才有資格這麼放肆。交通警察正在詢問她,我偷偷的一看。噢是,她的確是一個美女,最奪目的是她的皮膚,雪雪白白的皮膚,一張略為扁平但稚氣的臉,她很年輕,嘴唇翹翹.有種倔強。
警察在抄她的牌,她並不見得在乎,反而很平靜,我把車子再駛近數尺,看到她的跑車牌子:「狄杜瑪蘇』。因是黑色的,顯得額外邪氣。
警察辦完事把摩托車駛開,我鬼鬼祟祟的想跟著走,她忽然轉過頭來,似笑非笑的瞪著我。我也看著她。她真的有一張秀麗的臉,我簡直不相信剛才那亡命之徒就是她。
我緩緩的轉動駕駛盤。
「喂,你!」她沉著的叫我:「把車停下來。」
我嚇一跳,只好把車停下。
我硬著頭皮問:「我?什麼事?」
她很冷靜的問:「剛才你為什麼不讓我?」
我心中有氣:「小姐,雙黃線,超車犯規,而且我前面又有車擋住。」
「你們這些人,活該搭公路車。」她說。
「小姐,這條路並不是為你一個人蓋的。」
她盯著我半晌,然後說:「你可以走了。」
「是,陛下。」我諷刺她。
她又轉過頭來,睜大眼睛,倒是一雙碧清的妙目,「你敢與我賽車?」
我失笑,「小姐,多大的碗,吃多少的飯,你看看我這輛車,是否像可以跟人比賽的格局?」
「是歌者,不是歌。」她說。
「那麼我們換車試試。」我微笑,我不想與一個壞脾氣的女孩子鬥嘴。
「為什麼不?駛到南灣,看是誰快。」她說。
與她拚命,不,我不幹。
「怎麼?」她嘲諷地問:「不敢?」
「是,」我還是微笑。「我是不敢。再見,小姐。」我還打算年年來淺水灣游泳呢。
她把黑色的頭盔戴上,鑽進矮矮的跑車,發動引擎。
我大聲說:「開車小心,小姐。生命是最最寶貴的!」
我不知道她有沒有聽見,反正我把車子先開出去,不到幾碼,她的車像UFO似的超過我,一下子轉幾個彎,把我拋得影蹤全無。
被寵壞的富家千金,我想。
以後每天下班,我還是進淺水灣游泳,她的車總是遇見我,鬼魂似的隨在我後面,緊緊的釘著,我慢她也慢,我快她也快,反正就是跟我開玩笑,在一段路後她膩了,就呼嘯我而過。
簡直是侮辱,仗勢欺人。
這路又不是她的。
為此我曾經想避開她到石澳去游泳,後來又心有不甘。幹嗎要怕她,一部de TOMASO欺壓一輛福士,什麼好議。
當然,她只是個廿二三歲的女子,她不是好議。好男不與女鬥,日子久了,她自然會疲倦的,我自顧我行規步矩地開車,看著好了,最後吃虧的還是她們自己。哼。
過兩日,她自我身後趕上,開的竟是開蓬的PANTHER,好小子,換了車啦,她與我並排地競馳,把我直擠往山邊。我實氣了,大聲叫嚷。
「別以為開篷車神氣!」我叫;「伊沙多拉鄧肯便是絲巾捲入開篷車輪絞死的!」
這是事實,我並不是咒詛她。
她除脫頭盔,向我裝鬼臉。我被她氣得——
然後她逼停我的車,大家在避車處對死。
「小姐!」我說:「你太過份!」
她伏在駕駛盤上,看著我笑。「這些日子來,你是我唯一的樂趣。」
「我並不是耍猴戲的!」我嚴厲地,「當心我把你告到宮裡去。」
「告我什麼?」她調皮的問。
「亡命開車,危及他人生命。」
「嘖嘖嘖。」她搖搖頭。
「你到底幹嗎存心與我過不去?」我問。
「我喜歡你,」她擠擠眼,「你這個四方人,每個角是九十度的直角,這樣做人不會悶死?」
「總比開車撞死好。」我臭罵她,「你這種不負責任的人,快讓開。我有正經事辦。」
「喲!發小孩脾氣了,生起氣來真可愛的呢!」她笑盈盈地調戲我。
光天白日之下—一「你膽敢對政府高官無禮!」我說。
「你在政府任職,我知道,新聞官是不是?」她還是笑,「你有什麼正經事,去淺水灣游泳罷了。喂,人家說白天壓抑過度,晚上會變熊,是不是真的?做政府工,一直得作道貌岸然狀—一」
我氣炸了肺。「閉嘴!」我咆吼聲。
她住了嘴,瞪著我。
「從來沒見過你這麼不要臉的女孩子!」我厲聲責備她,「一點教養都沒有!不知恥!快讓開,我沒有空與你胡混,要找,找你的同類去!」
相信我,我一輩子沒有這麼凶的罵過人,我實在被她惹火了才下此策。她照單全收的聽在耳裡,然後一聲不響的開動車子,走了。
我被山風一吹,醒覺一半。如此飛來艷福,別人羨慕還來不及,乘機搭訕,說不定晚間就可以跳舞宵夜去,但我卻如此硬著心腸推掉她。
為什麼?
因為我不喜歡這樣的女孩子。
這麼露骨。女人要有女人的含蓄。女人要有一種曖昧的姿態——明明知道男人說謊也不會拆穿,而男人也知道她知道男人在說謊,如此一種疑幻疑真的感覺,是女人最大的魁力。
而這個女孩子卻不懂這一套,天真得可恥,討厭得很。我不吃她那一套。目前的女孩子太大膽大大膽。
我開車到淺水灣,浸到清涼的海水裡,不知為什麼,今天卻沒有往日開心,心中恍然若失。為什麼?
是為了那種叫菲菲叫淇淇叫莉莉的女孩子?不可能。像我這麼潔身自愛的男人。嘿。
當夜我輾轉反側。一個君子人應在任何壓力之下都不會對一個女人無禮。我不是君
子人。
第二日我沒有看到她的跑車。
我來回兜了兩次都看不見奇奇怪怪的跑車,只好索然無味的游一會兒泳,越游越乏味,只覺得自己有點十三點,獨個兒一遊便游三年。以前倒是不覺得,現在生活中闖入漣漪,又不同了。
第三日我開車進淺水灣道,再出來,不見她。
第四天,進去出來.又不見她。兩日我都沒有游泳。
我只想向她道歉。沒有其他的事,我只想向她道歉。
但是如果她避開我,不再到這條路上來,我往哪兒去找她?人海茫茫哪。
她知道我在政府任職—一這也不是稀罕的事,我的車子前窗貼著政府停車場的許可證。她是聰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