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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頁     亦舒

  「我不見得會餓死。我帶孩子一齊走。」

  「美眷——」

  「他們也是我的孩子。」她站起來走出房門。

  我真未料到她有這麼堅決,她拖著小宇,傭人抱著小宙,四人下樓去。

  我呆若木雞地坐在客廳中,小宇哭叫,「爹爹,我不要腳踏車了……」

  他的腳踏車摘在客廳中。

  本是晚飯時候。

  才三日,全體親友轟動,是美眷宣佈出去的。

  我不能要求美眷成熟與冷靜地處理這件事,她是明顯的被害者,她沒有理由放棄博取同情的權利。

  在這幾天內我並沒有見到任思龍。

  林士香在我辦公室內對我控訴。

  「你這蠢材,一輩子沒有過女人,只有我相信你連碰都沒碰過任思龍,人家以為你早搭上了她。」

  我沉默。

  「你與老婆離婚是為了她?這也不是離婚的時候,你現在未必追得到任,這邊老婆先走掉了,這是啥子算盤?」

  「這樣做比較公道點。」

  「你以為美眷會原諒你,你以為任思龍容易做人?她昨天辭了職。」林士香手舞足蹈,「好事之徒又熱鬧了,傳說任思龍要到KTV去,又傳說外頭有洋行要請她,她總是有辦法的。」

  「為什麼你們人人都覺得她是有辦法的?」我苦笑,「看她的外表?她寂寞的時候,甚至不能搓麻將渡日。」

  「但是她那些男朋友全部是醫師律師——」

  我反問:「於事何補?事實是她還沒有嫁出去,她還是天天上班靠一份薪金活自己,林士香,張愛玲說的:男朋友多有什麼用?一不能結婚,二不能贍養。你怎麼也變得這麼俗氣。」

  林冷笑,「你打算打救白雪公主?穿白的人往往距離純潔很遠。你以為她這幾十年是怎麼過的?做尼姑  ?OK,我知道她樣子美,但是長久打算,老婆是老婆,外邊的女人是另外一回事,怎麼可能玩上了身!」

  我沒有玩任思龍,我連手也沒有碰過她,但是沒有人會相信,林士香也不相信,沒有男人會笨得嘗不到甜頭就喊離婚的。

  「不過她辭了職,你就不必辭了。」林士香說,「揚名,你也是個有頭有臉的人物。」

  林士香笑,「我勸你安撫施陳美眷,否則她招待記者,或是寫篇自白書到明報週刊,你吃不消兜著走!」

  我說:「林士香,請你滾出我的辦公室。」

  他走了。

  美眷的表哥來找我說話。

  他在我的客廳中抽煙。慢慢吸進一口,慢慢呼出去。

  客斤亂得驚人,我叫瑪莉替我找鐘點工人,下午才來上工。

  我等表哥開口。

  他終於按熄了煙,一切家電視劇的節奏,他說:「如果我追不到任思龍,你也不會追到。」

  「我只是愛她。」我說,「我與你的分別是,你一心一意只想把她追到手,而我沒有,我之所以要離婚,是因為有妻兒的男人沒有資格愛別人。」

  「好偉大!」他諷刺的說,「不愧為愛的真  諦!」@ 

  「我不怪你不相信,」我說,「連我自己也不_  相信,這一切都像做夢。」

  「只不過你做的是春秋美夢,美眷做的卻是噩夢!」

  「你只是妨忌,因為我有勇氣追求理想,而你沒有。你只肯用茶餘飯後的時間來談戀愛。」

  「你確然不同,」表哥說,「拜倫說過,愛情對女人才是生命的全部。你是男人,你不覺得自己有點可笑?」

  「在你眼中或許,但是各人對生活的要求是不一樣的,你是來勸我呢?還是來恥笑我?」

  「我佩服你。」表哥說,「這到底是愚昧呢,還是大智大勇?」

  「讓我一個人想仔細吧。」我說。

  「你瘦了很多。」他說,「揚名,你要當心自己。」

  「是。」我不是不知道他的好意。

  「美眷的父母要見你。」他說,「明天上午十時。」

  「我會去。你放心。」

  「我自然放心,我有什麼不放心的?」表哥笑一笑,「揚名,你太愚蠢了。」他長長歎了一口氣。

  「我知道,現在世界上再也找不到浪漫的傻子。」

  我站起來送客。

  表哥走後,鐘點女工來了,我給她錢,叫她去買點食物罐頭、牛奶汽水。

  我說:「買點花,不論什麼。」想一想,「再買一隻花瓶。顏色素點的。」很久沒插花了。

  女傭點點頭,下樓。

  我躲在書房中改劇本,看很久,都不能集中精神,女傭敲門進來說:「先生,收拾好了。」

  「你走吧。」我說。看看鐘,已是黃昏。

  她把茶拿進來。然後離去。

  我踱出客廳,可不是,什麼都收拾過了,清清爽爽,茶几放著一隻奶白色瓶子,裡面插著一大把薑花。薑花,女傭買了這種花。

  忽然之間,我想到那日任思龍家中的薑花,思念之情無以復加,不能控制。

  我衝出家門口,開車往石澳駛去,那條路難走得很,飛弛過一個彎又一個  彎,終於來到她的家,我用力敲門,她不在家,走到屋子面前的大玻璃張望,客廳中一片沉靜,那只孤獨的鴿子在我頭頂飛翔。看仔細了,雪雪白,不帶一根雜毛。

  我回到屋門前去坐著,等一等吧,她的車子在停車場,她一定沒有走遠。

  剛在這麼想,她回來了。拿著潛水衣與眼鏡,全身濕,美發垂在胸前。見到她我有一種痛苦的快樂。我不能忘記我付出的代價。

  「任思龍,」我說,「我來看你。」

  她的神色如常,她的喜怒哀樂並不能真正的看到。

  「你沒有看門上的字條?」她問。

  「哪裡?」

  她隨手撕下遞給我。一張小小白只上面耳著:

  「我去游泳,請稍候。」

  任思龍打開門,一邊說:「我知道你總是要來的,而且一定不會先打電話,你就是那種人,所以留個字條。」

  我聽出她的話裡的意思,所以喉嚨中像是塞了一團東西,說不出話來。

  我靜靜的在她陰涼的客廳中坐下。

  她看著我,目光是炙熱的。

  我們對坐很長的一段時間,她的目光融化我的心。

  我問:「多久了?你曉得我有多久了?」

  她沒有回答。

  我聽到那些鯉魚浮在水面,嗒嗒吸氣的聲音。

  屋子裡這麼靜這麼暗,我除了她的目光什麼也沒看到。

  我說:「我在辦離婚。明天去簽字分居。」

  她很留意地在聽,我知道她是在聽,但是她什麼也不說。

  我說:「也許只是為了我自己。」

  她抬起眼。

  「我願意做這個千古罪人。」我說,「我不會連累你。」

  我想我的話已經說完了。

  我站起來,「要發生的事已經發生了,思龍,我不能控制自己。」

  我開門,走到門外,沙灘上的熱風馬上撲上來,我開車回市區,一路上都是這樣的風,我想出一身汗,沒有開車子冷氣。

  家中的電話鈴不住地響著。

  我接過,是我的岳母岳父。

  岳母的聲音是顫抖的、憤怒的,「揚名,你給我馬上過來!」』

  「我們約好明天。」

  「明天!你還敢與我說這些!我們要你現在馬上來!」

  岳父搶過電話,「施揚名,你給我馬上滾出來,否則我放把火將你燒出來!」

  我呆了一呆。「是,我馬上來。」

  我沒料到他們倆的聲音這麼大。

  我只好又馬上出門趕過去。

  第七章

  到了岳父岳母家,我知道毛病出在什麼地方。

  美眷根本沒有把我們之間的事正式跟父母提出過,兩位老人家以為我們在耍花槍。

  岳父跳腳:「好!好!我女兒犯了什麼錯,你把她轟回娘家,要跟她離婚?」他吼叫。

  「你今天才知道?」我奇問。

  岳父一巴掌摑了過來。我臉上火辣辣地著了一記。

  岳母把他拖開,「你怎麼打人來了?」她抱怨,「有什麼話好好說,你把他打得僵掉了,不好說話,他不能回心轉意。」

  岳父像放出籠子的獅子,大吼大跳,岳母無法把他按住,他一向又有心臟病,我不禁為他擔心起來。

  「你的血壓……」我含糊地說。

  這時表哥自房中走出來,做好做歹地勸住我岳父。

  我問:「美眷與孩子呢?叫我來幹什麼?」

  「美眷在房間裡!」岳母說。

  「孩子們呢?」我問。

  「孩子們到公園玩去了。」岳母說,「這樣子小,不怕對小宙小宇有影響?」

  我可沒吵,吵的是他們。

  叫美眷來向他攤牌也許是不對的。她難以啟齒,也不好交代,一人做事一人當,還是由我來說。

  岳父質問:「美眷剛才說你約她明天到律師處簽字分居?」

  「是。」

  「簽字分居等於以前的休妻,你知道嗎?」

  「是。」

  (林沖娘子抓住林沖的枷鎖,在充軍途中哭訴:你為何把我休了?)

  「我女兒做錯什麼?十年來為你養兒育女!她做錯什麼你要與她離婚?」

  「她什麼也沒有做錯。」我說,「這不是錯的問題,我不想找借口,我承認我已不再愛她。」

  「不再愛她?現在已經來不及了,你不愛她,也不能與她離婚。」岳母說,「婚姻大事豈容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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