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打趣我。」我說。
她深深歎口氣,「子君,你的毛病是永遠少不了一個扶持你的人。涓生走掉,你抓住我,現在我要走,你同樣的傷心。子君,你凡事也分個輕重,這樣一貫地天真,叫人如何適應?」
我擦乾眼淚,抬起頭來,強忍心中悲痛。
「你一下子就忘了我了,你並不需要我們,你看你現在多獨立,你要不斷地告訴自己:子君,我不需枴杖,子君,我不需要他們。」
我說:「你不會明白的。」
「我知道你重感情,最好咱們都生生世世的陪著你,永遠不要離開你。」
「是,我怕轉變,即使是變得更好,我也害怕。」我說,「難道我不應當害怕?多少個夜晚,我惡夢驚醒,叫的仍然是史涓生?」我眼淚淌下來,「什麼時候,感情豐富,記念故人也算是錯?也許我永遠不會活得似一個瀟灑的機械人,我沒有這種天分。」
唐晶眼睛看著遠處,「那不外是因為生活並沒有充分折磨你,使你成為機械人。」她輕輕說,「子君,我們就要分手,可否談些別的?你為什麼不問我,我是否快樂?」
我本然問:「你快樂嗎,唐晶?」
忽然她轉過臉,我知道她也哭了。
多年的朋友,我惻然,這般分了手,不知何年何月何日再能相見。
有人闖進門來,是莫家謙,大眼睛炯炯有神,神采飛揚地笑問:「怎麼都在哭?」
我知道再要說體己話已是不可能的事,唐晶現時的身份是莫家謙太太,耳朵專門聽他的說話,心專門為他而跳,每一個呼吸為他而做,旁人還能分到什麼?
「祝你們永遠幸福。」我老土地說。
莫家謙說:「謝謝你。」
我原以為即使唐晶與我要分手,也事先要抽出三日三夜來與我訴說衷情,沒想到這樣便緣份已盡。
「路過澳洲來探訪我們。」唐晶說,「我會寫信給你。」
就這樣。
我生命中另一位最重要的人物離我而去。
第九章
後來張允信說:「你也太孩子氣。」
我自己也覺得。
「人口流動性大,誰也陪不了你一輩子,趁早培養個人興趣,老了可以插花釣魚。」
我呆呆的,一時還未復元。
「別太難過,天下無不散的筵席。身為女人,為另外一個女人如此傷心?沒人同情你。」
我不響。
「你受夠了?是不是?每個人都離你而去。」他微笑,「寶貝,相信我,現實生活最殘酷的一面,你還沒有看清楚呢。」
「是,是要到火坑去才看得清楚。」我嘲諷地說。
「也不必,問唐晶就知道了,你出來泡多久?一年,她出來泡多久?十多年,她才真的酸甜苦辣嘗遍,你見過什麼?給你一根針你都認作棒槌,個把男人對你說過他妻子不瞭解他,你就以為算有見識了?」
「要不要將我賣到人肉市場?」我沒好氣。
「墮落是愉快的,子君,像一塊腐臭的肉等待死亡,倒是不用費勁。子君,你試過往上爬嗎?你試試看,子君,你始終運氣太好。」
我頹然,「好好,我沒有機會上演塊肉餘生。」
也許唐晶看穿這世上一切,索性到異鄉的小鎮去終其餘生,倒也是脫離紅塵的捷徑。
子群走了,她也走了。這些女人都走光了,單我一個活著,再風光又有什麼益處,我給誰看呢。
人家都上岸了,我才出來徒手搏擊,我什麼都比人家慢半拍,真有我的,後知後覺。
「有我,」張允信拍拍胸口,「我總是你忠實的拍檔。」
最近做小丑做得門透,簡直想推開窗戶,對著窗外大叫,用拳擊胸,發出泰山般的呼聲。
不知道為什麼,每當倦極愁極累極的時候,我便想坐下來哭。
哭真是好,以前小時候一放聲哭總有人來搭救,現在哭完了擦乾眼淚收拾殘局的總還是自己,兵來將擋,水來土掩,直到最後一日,到末日,俺去也,留也留不住,我竟有嚮往那一天。傻了。
因為趕功夫的緣故,雙手長期與濕泥接觸,漸漸形成種皮膚病。
我的手指頭老退皮,吃藥打針都看不好,我便躁。
張允信旁觀者清,問我:「怎麼?是陰陽不調呢,抑或小姐脾氣又犯,打算不幹?」
「別這樣說我。」
「忍耐,忍耐。」
我的心自從唐晶離開以後,就不好過。
我憤然道:「這樣無窮無盡做下去無了期,怎麼辦?」
「有人寫作二十週年紀念,你不知道嗎?」
我把頭伏在桌子上。
「你倒是很有藝術家脾氣。」他冷笑。
我輕易不敢得罪他,這左右我也只剩下他一個朋友。
這一段日子過得特別蒼白。
可林鍾斯說:「活該,我知你閒得慌,偏又這麼多挑剔,怎麼不同洋人走。」笑。
他老以為我同唐晶有一手,而如今斯人憔悴是為著她結婚去了,要這樣說也可以,我確是想念唐晶。
偶然我也受他的引誘,同他出去喝半瓶酒,伸訴伸訴。漸漸也開始同情子群,洋人好白話,拿得起放得下,且大方,不一定要真正撈便宜,就熱心得很,反正不是認真的,洋人看得開。
漸漸我真相信子群的不得已:不是她愛選洋人,而是中國人沒挑她,而且一些唐人仔的嘴巴,差點沒將她的風流韻事編了一首歌來唱,多麼累。
這就是箇中秘密,我以前不懂得。
而涓生終於與辜玲玲結婚了。
是母親來通知我的。
「……他們的意思是,想讓平兒做花童,怕你不答應……」母親許久沒跟我通消息,她的聲音似蒙著一層蠟,聽不出真心假意,但是卻透著股實實在在的煩膩,彷彿很不屑做這中間人。我當時在做泥人,電話用下巴夾著,正在試抹雙手,一聽她那麼說,電話筒就變得像鉛塊般重。
「不可以,」我說,「我不答應。」
「你同他們說去。」母親說,「我不做此類魯仲連。」
「好。」我說,「我自己同史涓生說。」
前夫,前夫生的兒女,前夫現任妻子,他現任妻子與她前夫,他們的孩子,將來尚有我前夫與他現任妻子所生的兒女,可能更有我與我現任丈夫的孩子,天底下還有更複雜的事?這種人際關係簡直要編號碼入檔案才行。
我跟史涓生說:「這些事與孩子們無關,不要讓孩子牽涉在內。」
涓生說:「可是如果讓平兒參與,他會比較有親切感。」
「什麼親切感?」我問,「對父親的婚禮有親切感?我是個土包子,我辦不到四海之內皆兄弟也,你如果有膽子叫平兒任花童,你當心點。」
「好好好,何必這樣強硬?」他憤然。
「你們兩個人為什麼不可以到外國去結婚?現在正流行,乾脆神不知鬼不覺,冒充頭一次,將以往的事一筆勾銷,假裝是撩會的錯:當時年幼無知,行差踏錯,為什麼不呢?」
「子君,你一張嘴真厲害,以前你不是這樣的。」
「以前,以前我任得你搓圓襟扁。」
「你也要守守行為,控制一下,連平兒都知道你同洋人散心。」他忽然反攻。
「那不過是業務上的朋友,你少含血噴人,而且我警告你,不要再把我兒子帶進這種漩渦。」
涓生長長歎口氣,他握搔頭皮。
我冷眼看他,要做新郎了,但整個人舊垮垮的,一點新意也無,頭髮很膩,衣服很花,看得出領帶是刻意配襯的,但配得太著痕跡。是他新情人的品味吧。
涓生在這一兩年間忽然胖了,許是業務上軌道,再也沒有什麼要擔心的,每日依掛號次序替病人把脈看喉嚨,開出同樣的方子,不外是傷風喉嚨痛,每位七十元。他為什麼不胖?坐在那裡收錢,以往寒窗十載全屬前塵往事,不值一提。
我的思想扯到老遠。
每次見他,總是萬分不情願,見到他,又沒有什麼恩仇,但精神不能集中,而已找不到話題,一旦把真正題目交待完畢,兩個人就干坐。
我忽然發覺史涓生是個非常沉悶的人,比之張允信的詼諧多才,甚至可林鍾斯的死纏爛打,涓生都缺乏生氣,我們卻居然做足十三年夫妻。
要是他現在才來追求我,我會不會嫁她?
許是為了生活安定,但做法不一樣,永遠沒有可能百分之一百誠心誠意了。
他說:「……總之,子君,你要結婚便正式再婚,我也可以省下贍養費。」
「你那筆贍養費,這些日子來未曾漲過一個仙,你可知物價飛漲?」
「聽說你自己賺得到。」
「靠一雙手,咱們這些手作仔,不提也罷。」每次都是我先提出來,「走吧。」
「子君,真沒想到你變得如此實事求是,每次我出來見你,都要經過一番吵鬧爭執,但你——」
「為我吵?」這倒新鮮,「我是被你遺棄的前妻,又不是你新歡,吵什麼?」
「女人。」他又歎一回氣。
俗不可耐,一輩子才認識兩個女人,就作其女性問題專家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