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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頁     亦舒

  繼母對親戚說:「我怎麼勸呢,哎呀,他那個脾氣,你們都是知道的,不過也真虧得他女兒忍他,不簡單。女孩子不要緊,長大嫁出去也就沒事,父母再疼,也不能待家中一輩子。」

  然後詳細地、繪形繪色地把父親對女兒的痛罵體罰告訴親戚。

  他們漸漸都不上我們家了。

  從頭到尾,繼母的小手指尾都沒碰過我,她做得真好。

  恨她?並不。

  像父親一樣,我們只恨一個人。她身上背著這許多詛咒,終於滿足我們的願望,撒手西去。

  我對國維說:「改天吧,改天我告訴你。」口氣如對周博士一樣。

  「海湄,你無可救藥。」

  「你到現時才知道,我以為你十年前就明白。」

  「你的脾氣仍沒有變,誓不低頭,哎?」

  是,道氣一洩,便一敗塗地。

  「我們今早說的話,已比過去三年為多,」我說,「至於你要的答案,我不會給你。」

  「你一日不釋我心中之疑,我一日不放你走。」國維認真地說。

  我大笑起來。

  「你不出去?」他問。

  去哪裡?天長地久,誰陪我?

  我也問他:「你也不出去?」

  他搔搔頭皮,「我也無處可去。」

  我苦笑。

  「海湄,你放心,我就快有錢了,我不會虧待你。」

  「我不要那個。」

  「你不需要做得像小說中純潔的女主角,我唯一可給你的,也不過是錢。」

  他無法給我感情。

  多少次,在街頭看到年輕人手持鮮紅玫瑰花匆匆趕路,會得駐足呆視,感動得雙目潤濕。這花不見得是送給他老母的吧,當然是去奉獻給一個扣住他心弦的女孩,情深款款,見花如見人。

  渴望太久,一旦有人付諸行動,震盪感難以形容。

  多麼可憐與幼稚。

  經過這麼多,情操還如小女孩,還是一點兒經驗也沒有。

  國維問:「要不要我出去才舒服?」

  「不,不必體貼,這裡總還容得下兩個人。」

  我躺在沙發上。

  繼母也該四十多五十歲了,許多這樣年齡的女性光鮮活潑,但她不行。

  我也不行。

  許久許久沒有見她,這個人只剩下一個影子,模糊得不可辨認,只有在黑夜,她會復活作祟。

  房中的花完全乾枯,成為一條一條黑色鐵線。

  不能想像數日之前豐碩肥大雪白的花瓣,今日竟會變為這個模樣。

  「太太,有人送花來。」

  「什麼?」

  「有人送花來。」

  張大了嘴,愕然。

  但花一捧進來,就曉得不是由同一個所送,只是一般的玫瑰與丁香,形與色以及氣勢都相差太遠,一看就知道是陳國維用來敷衍塞責的——你要?無聊歸無聊,省得你吵,給你,拿去。

  這是嗟來之食。

  做錯了,陳國維完全做錯,他根本連花店這個電話都毋須打去。

  「太太,露台兩盆花也已經枯萎。」

  「留著它們。」

  「明年花還會發?」

  不會。

  但仍然要留著它們。

  傍晚我出門,國維叫住我。

  他手裡拿著我的長手套,碰巧又是鮮紅色的。「套子裡的人,穿上它。」他說。

  這令我想起另外一個人,他曾經吻這雙手套。

  「每個晚上,足足十年,你到什麼地方去?」

  國維終於好奇了。

  這幾千個寂寞的黑夜,我得設法熬過。

  一邊慢慢穿上手套,「這十年,我在外頭生了五個孩子,夜夜去探訪他們。」

  國維笑出來,不是不惻然的。

  悲哀,是不是?漫漫長夜,不要它它也會來,硬是逼你與它共度,天天如是。

  「你可以找些事來做。」

  一講這個題目,又要暴露我的無能,能做什麼?

  「今夜你去哪裡?」

  「重要嗎?」

  「我覺得不對勁。」

  「是嗎,好靈敏的觸覺。」

  他罵:「詛咒你!別再用那種腔調同我說話,無論怎樣,我總值得一點尊敬。」

  我轉頭出去。

  人已著魔,無人有力拯救。

  我甘心這樣。

  車子駛向酒店。我知道,什麼都知道,理論上應當消失,退出,理論上這件事已告結束,完結。我是他已到手的玩意兒,不再稀罕。

  他是一名搜集者,情趣在捕捉的一剎那,一旦得到,味道盡失,他又開始追求另一名獵物。

  明白,再明白沒有了,怎麼會不明白。

  照理論,應當接受忠告,到外頭去旅行,兜個圈,踏遍半個地球,回來忘得一乾二淨。

  照理論,不是做不到的。

  然後即使狹路相逢,也根本不必別轉面孔,要有本事冷漠陌生地直視他,像完全不認識他,當他透明。

  理論上一切再簡單沒有。

  像我們說別人:「咦,這樣的男人,早甩早好。」

  當事人無法依常理行事,傷心欲狂。

  於是旁人又勸他,「那個人給你的,很多人都可以給你,很多人都做得到。」

  可是當事人不要其他人。

  他陷入一種迷幻情緒,不能自拔,也不要自拔。

  什麼引起這一切,沒有人知道。

  忽然失去一切自制力及理智,向一條熾熱的毀滅之路走去,毫無目的,毫無希望。

  像我一樣。

  我闖進去。

  侍役攔住我,「小姐,今夜西餐廳停止營業。」

  是,我知道。

  裡面只有一張桌子,兩個座位,樂隊只為一個客人服務。

  我推開他們。

  酒店經理出現,他一副惋惜的樣子,張開雙手,奉命擋住任何人。

  我心想,那日,當我坐在裡頭享受的時候,這位經理,不知有否站在這裡,遣走不識相來尋人的女客。

  他低聲說:「陳太太,請回頭。」

  真是金科玉律,但如果你是我,到了這裡,還回不回得了頭?

  「陳太太,我的力氣比你大,你進不去,別逼我動粗。」酒店經理說。

  我看著他。

  他挽起我的手,「來,陳太太,我陪你喝杯酒。」

  他聽得裡面有樂聲傳出來,這次是悠揚的華爾茲。

  經理孔武有力,把我扯出走廊。

  我雙足不點地地被他拉走。

  「他有別的客人?」

  「陳太太,何必明知故問。」

  我不出聲。

  「開心過就是了,你開心嗎?」

  他憑什麼勸解我。

  「很少人像你這樣固執。如果你再出現。我們會請陳先生來把你帶走。」

  他們有一整套規矩,什麼階段做什麼事,都已獲得明確之指示。

  但我沒有丈夫,這次他們失算,我是無主孤魂,乏人認領。

  「回家去。」他再三勸說。

  他是個不錯的年輕人,看得出是真正同情我的處境。

  我自手袋中取出鈔票付酒帳。

  他變了色,失聲問:「我看到的東西是不是真的?」

  我站起來。

  「陳太太,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我豈在你管理的範圍之內。」

  「天,你真是一位危險人物。」

  我離去。

  進來的時候沒留意,現在看到門口停著一輛紫色的小跑車。車子不怎麼樣,顏色卻並無分店,只此一家,好不熟悉。

  這是我朋友安琪的車子。

  一定要看清楚。

  我走過去,張望車窗。

  可不是,後座還擱著她兒子的絨線外套。

  她人呢,在裡面同誰幽會。

  我有點數目。

  同樣的背景,差不多年紀,非常的寂寞,都被他一網打盡了。

  我呆在路旁,手搭在紫色的車身上,過了很久,才轉頭回自己的車。

  轉到俱樂部一個人呆坐。

  歌手在唱首法文曲子,一直說,愛我多些,愛我多些。不知對象是誰,如泣如訴。

  俱樂部在四十七樓,一大片玻璃牆,酒客如臨空吊在半天,深藍天空,密密麻麻是星。

  不要在晚上作出任何決定,晚上的意志力太過薄弱,陰與陽只一線之隔,等天明再說吧。

  天亮仍覺得是對的,即使錯,也甘心。

  身邊有個人說:「好嗎?」

  又來了,又把我當夜鶯。

  「不好——」我抬起來。

  「我會令你好過。」那人笑,露出深深的酒渦,雪白的牙齒。

  啊,他要做我的生意。

  我掩住面孔,什麼,看上去有這種需求嗎?己有資格召人服務了嗎?

  「別怕,」他說,「聽我的話就快活,我會教你,跟我來。」

  不行,這樣子不行,至少要有一輪儀式,不能接受這樣的買賣。

  「走開。」

  他揚起一條眉,「什麼?」

  「走開,你遇上行家了。」

  他釋然,笑起來,點著一支煙吸。

  「還不走?」我趕他,「生意都叫你趕跑。」

  「淡季,」他打量我,「再肯下本錢也難做。」

  我不響。

  「別拒人千里之外,來,我同你去散散心。」

  他一點自卑都沒有,做出癮來了,一副洋洋自得,工作娛樂不分。

  即使要買,也不會同他。

  我厭惡地別轉頭。

  他碰了壁,倒是不生氣,「好,」他聳聳肩,「等吧,等你的夢想駕臨吧,只怕屆時你頭髮已經白了,夢也不認得你,哈哈哈哈。」

  他笑著走了。

  我悲哀,誰說他講的不是事實。

  只見他朝一個銀髮的洋婦走過去,瞧,他今夜就可以圓夢。

  我坐到人家打烊。

  趁著清晨,到趙府去拜訪。

  瑪琳親自來應門,一定是沒睡好。

  看到我,她說:「今天不行,今天孩子來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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