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書房招呼他。
「請坐。」我說。我對他並沒有稱呼。
他點點頭,打量與估價著我的傢俬——我的財產,女傭問他喝什麼,他說威士忌。
我把傭人叫回來,我說:「黑啤可以了。」
女傭看他一眼,遵命而去。
他似乎並不介意。
「你的母親去世了。」他開口第一句話。
「我知道。」我說著拉開抽屜,「你要多少?」
他裝模作樣地跳起來,「我是你的父親!你以為我是來討飯的?」
「要不要?」我冷冷抬起頭,「不要拉倒。」我合上抽屜。聲音弄得很大。
他坐下未。
「看!我的時間不是很多。」我說。
「我們是父女——」他的聲音低下去,連他自己都不置信起來,這麼虛弱的理由。
我打量著他,他老了。漂亮的男人跟漂亮的女人一樣,老起來更加不堪,油膩而過長的頭髮,過時的西裝,髒兮兮的領帶。
父親微弱地抗議道:「我飛了一萬里路來看你——」
「所以別浪費時間,坐失良機,你到底要多少?」
他猶疑一會兒,伸出五隻手指。
「五百港元?」我嘲弄地問。
他又抗議,「我搭飛機來回都四千港元。」
「你到底要多少?」我拉開抽屜,拿出直版的二十鎊一整疊鈔票,在另一隻手中拍打著。「說呀。」
「五萬。」
「獅子大開口。」
「五萬是港幣。」
「來一次五萬,太划算了。」我搖搖頭。
「你手中抓著就有五萬。」他貪婪地說。
「我手中抓著的是我的錢。」
「我是你父親。」
「我還以為你是我債主呢,對不起,我今天才知道父親可以隨時登門向女兒索取現金,多謝指教,我今日才知道。」我微笑。
他的面色如霓虹燈一般地變幻著。我看看手中三四吋厚的鈔票。一揚手扔出去,撒得一書房都是,鈔票滴溜溜在房中打轉,最後全部落到地板上。
他瞪著我。
「當我才十六歲的時候,我母親便教導我:『女兒,如果有人用鈔票扔你,跪下來,一張張拾起,不要緊,與你溫飽有關的時候,一點點自尊不算什麼』。」
我走出書房,大叫一聲,「送客。」
十分鐘後我再回到書房去,他人走了,地上一張鈔票都不剩。我看過椅子後面,地毯角落,一張鈔票都不剩,他都揀了走了。
我躺在沙發上,忽然悲從中來,大叫一聲,都是這個男人,他的不負責任,不思上進,毫無骨氣,疲懶衰倦,害了母親,害了我。都為這個男人。
勖存姿過數日跟我說:「原來我想說:『橫豎要付出,索性做得漂亮一點。』後來想想,談柯容易,我自己也做不到,何必勸你。」
「不過他始終是你父親,別叫他恨你,令他羞愧是不對的,但也別叫他恨你。」勖存姿說。
「我有假期,希望你可以陪我到麥都考堡去。」他說。
我默不作聲。
「我這間堡壘連公主也往得。」他說。
我仍不搭腔。
「好的,如果你不高興,我不勉強你,」他歎口氣,「你確實還需要休息。」
我到學校去,一間間課室走過,到湖邊、到河畔。退學,談何容易,我當初跑到這裡來的目的是什麼?我怎麼可以退學!
支撐下去吧。退學做什麼?專心坐在家中當勖存姿的小老婆?小老婆一向可以兼職,我不拿錢去貼小白臉已經很對得他起。
我的心理醫生一直跟我說:「姜小姐,一切是你的幻覺,沒有人會無端槍殺另一個人,你受了很大的刺激……我們都明白……」
這種醫生再看下去,我可真的要發瘋了,我茫然站在河畔,著名的康河,有誰願意在河底被一條柔軟的水草呢?我的頭髮已經好久沒剪,如果落在河裡,頭髮也應該像水草般飄蕩。
整個月來我穿著同一條牛仔褲,整個月來都不肯自動洗澡,在精神崩潰的邊緣我都問自己:怎麼可能旁人都那麼鎮靜?難道一切真是我的幻覺?獵狐那天所發生的事,難道一切屬於虛設?
我糊塗起來。
夜晚辛普森陪我睡,她坐在床邊,讓我喝一點兒酒,看我眼睜睜地躺到天亮,我把時間用在思慮我的一生,小時候發生過的一切細節,我都小心翼翼地寫下來。
我跟辛普森說:「如果我死了,你將會是唯一想念我的人。」
辛普森的鼻子發酸,聲音苦澀,「姜小姐,勖先生是很疼你的。」
我點點頭,「這點我也明白,但是我只怕他……」
我並沒有死,因為要努力戒掉藥物,我盡量在白天勞動,無端端繞住屋子跑十個圈子。
勖存姿替我搬了家,後園子有私人網球場,我可以邀請任何同學來玩,運動後有芬蘭裕,友人們往往來了不肯走,我也樂得身邊有一班吃吃喝喝的人,有什麼不好?我請得起,屋子裡因此又熱鬧,我忽然明白為什麼某種人身邊喜歡跟著一大幫朋友。也許不是為了寂寞,也許只是為了希望聽見一些人聲。
像我,我根本連話也不想與他們多說,自己坐在一個角落,由得他們聽音樂、下棋子、喝酒,甚至是打情罵俏,一日又一日,我麻木地度過,這是我治療自己的方式,麻木不仁的日復一日,看不到昨天與明天。
我很久沒有寫功課,勖存姿替我找了一個見習律師做槍手,暫時對付著。法科並不多筆記,記堂只應個卯兒,我不再認真,因為一切來得太容易。
從這個時候開始我喝得很厲害,我不是酗酒那種人,卻也常常手中捏著酒杯,喝得醉醺醺,尤其是周未,高朋滿座,通宵達旦地喝與吃,音樂直到天亮,全部供應免費,遠近馳名,很多人慕名而來,我幾乎沒成為沙龍的女主人,但是我並沒有那樣的雅興,我只是坐在一個角落獨個兒喝,並沒有去剪頭髮,也不換衣服。
一次一個金髮女郎,穿著合時的衣飾,指著我怪叫:「這是誰?」臉上露出不屑的神色。
我只沉默地看她一眼。
辛普森太太冷冷地說:「小姐,如果你不喜歡她,我勸你迅速離去,因為她是這裡的女主人。」
金髮女郎訕訕地退開。不,她並不捨得離開,因為她在喝唐柏利儂的香檳,而那邊的自助餐正在上魚子醬與三文魚。
我悶悶不樂,替我設了酒池肉林,我還是悶悶不樂。有時我揮揮手。他們就得立時三刻的全部離去,可是去了還會再來,每個周未,這裡都有狂歡節日。
貪婪的人,吃完還帶走,還順手牽羊,浴間內的各式香水頻頻失蹤。
辛普森肉刺得要死,他說:「姜小姐,不如到外面去請客,新傢俱都弄髒了,這群都是豬,而且對你也不安全。」
我說:「弄髒了自然有人買新的,你愁什麼?」
可是我也膩了,派對終於停止。傢俱果然自上到下被全部換過,我與辛普森在裝修期間搬到旅館去。
踏進旅館,我才感慨萬千,從勖存姿接我來到如今,已經兩個多年頭,現在又近秋天。我早已歸化英籍,那宗案子到今天,也有一年,早已不了了之。
照說應該忘記吧?應該的,從頭到尾,勖存姿並沒有碰過我第二次。而我呢,連他為我買下的堡壘都不肯去看一下。
但是我們之間的關係並沒有破裂。
家明到旅館來看過我一次,問候我。
「你好嗎?」
「很好。」我淡然答。
每個人都巴不得我死,我死也不能死在這干人面前,我怎麼能滿足他們的慾望。
「你要振作起來——」
「誰說我不振作?」我打斷他。
他沒有再說下去。
我問:「聰慧好嗎?她在什麼地方?」
「回中國去了。」他低下頭。
「什麼?」我一怔,「回哪裡了?」我聽錯了吧。
「回中國,」家明說,「她現在在北京。」
「在北京?」我幾乎沒跳起來。
「是的。」家明背轉身,「我們婚後沒停過一日吵嘴,終於她又出發旅行,到了北京,不肯再回來,如今已經半年。」
半年。我不敢相信耳朵。
家明說:「北京現在的溫度是攝氏零下三度,她愉快地寫信來,說她手足都長了凍瘡,可是她班上的孩子們都很乖——」
「班上?」我瞠目結舌。
「她替初中生義務補習英文,很吃香,校方甚至會考慮聘她做正式教師。」
「北京?」我喃喃地說。
「勖先生受的打擊很大,聰慧的信用簡筆字。」家明自西裝外套裡掏出信,問我:「你可有興趣看?」
我不由自主地接過信來。
我沒有見過聰慧的字,卻是小粒小粒,非常漂亮,一律簡體,抬頭寫「父親大人」。
「父親大人:
「女在祖國,已找到人生真正的意義,以前認為金錢可以買得一切,可是母親與聰恕何嘗缺少金錢,卻長遠沉淪在痛苦中。來到祖國,尋到我們勖家祖先的出生地,走到珠子胡同,徘徊良久,尋到根與快樂的泉源,把臉與手緊貼在牆上,呼吸真正的生命,決定留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