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上了司機的車子,我自己開車,我們在叉路上分手,我惡作劇地給他幾個飛吻。
回到公寓,煮了即食麵吃,南施來看我。
今天真累的筋疲力倦,我簡直乏力招呼她,任她在一旁發表意見,我只捧著碗吃麵看電視。
電視新聞報告:「王子今次途徑香港作非正式訪問,將居留數天,隨即返國……」
南施隨即扭熄了電視,「真無聊,有什麼好看?」
我白她一眼,干涉我自由。
「我跟你說話,你聽不聽?」
我三扒兩撥,吃完了面。「我累了。」
「叫你好好的做人。」她說。
我打個呵欠,「你查到那個招風耳是什麼人沒有?」
「明天再說,」南施放棄。
「多謝你關心我。」
「寶琳。」
「什麼?」我眼睛都睜不開。
「你少與那個大鼻子上街,這些洋人沒安著好心。」
「哼,」我冷笑,「你放心,外國人想在握身上揀便宜,沒這麼容易!」
「我是怕史提芬知道。」她說。
史提芬,我忽然想起超現實主義名家魯梭的畫,棕色的色調,一個女人躺睡在沙漠中,身邊一條狗也在睡。史提芬會不會睡在沙漠中,抑或在摩洛哥看肚皮舞?這傻蛋,他什麼都做得出。他沒想到的是,雖然他等了我九年,此刻我卻在等他。
「他會明白的。」我說。
「別當他太大方。」南施警告說道。
「知道了。」
南施說:「睡前聽一首『熱情的沙漠』吧。」
在我的白眼中南施走了。
女傭人卻打電話來說:「馬小姐,明天我家有點事,我不來了,後天替你補回鍾數。」
屎!我心想。我最畏懼的時刻終於來臨,沒有什麼比傭人請假更能震撼現代女人的心。
但郝思嘉說的: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我蒙頭昏迷在床上。
門鈴大作的時候,我睜開眼睛一看,九點半,一心以為女傭回心轉意,大樂,連忙跳起來,連拖鞋也補給穿,就趕去開門。
一拉開門。
「你呀,招風耳。」我失望。
「你以為是誰?魅力王子?」他笑問。
「這麼早!」我擦眼。
「嘿,你沒化妝,看上去小了十年。」他很愉快。
「這種恭維,我受不了,」我問:「你來幹嗎?天天來,要不要替你在這裡放一張辦公桌?」
他遞上花,我接過,打個呵欠,「人家會以為你追求我。」
他看著我,「你穿布睡衣別饒風味,有點像娃娃了。」
「你會不會做咖啡?廚房有工具,請動手,還有,傭人告假,你把那些隔夜杯碟給洗一洗。」我又打一個呵欠。
「喂!」他嚷。
「嚷什麼嚷的?」我凶霸霸的說:「到朋友家,不幫忙,行嗎?」
「那你有做些什麼?」他不服氣。
「我?我要洗頭洗澡,一會兒熨衣服——幹嗎?」我沒那麼好氣。
「嘿!」他走進廚房。
我開了熱水蓮蓬頭大淋一番,啊,活著還是好的,多麼舒服。
我換好衣服到廚房去探訪占姆士,只見他滿頭大汗,捲起袖子在那裡操作,咖啡香噴噴地在爐上。
我倒了一杯喝。「不錯呵,奴隸,加把勁。」
他不怒反笑,「要不要拖地板?」他問。
「咦,換了運動裝?正好熨衣服是最佳運動,沒做過家務是不是??你真好福氣。」我拍拍他肩膀。
他搖搖頭,拿我沒折。
當我熨衣服的時候,他坐在一邊涼風扇。「噓。」他邊喝咖啡邊說:「真辛苦。」
我笑,「流過汗的咖啡特別香。」
「所言不謬。」
我大笑。
「你是多麼自由。」他忽然說。
「並不見得,」我說:「我有我的束縛,我是名利的奴隸。」
他不響。
「你也相當自由呀,」我說:「未婚妻並不管你,你可以天天帶花來探訪我低三下四的東方女郎,可恨我不是捕魚的蛋家女人。」
他很困惑,「都說東方女人有傳統的溫柔美德。」
「失傳了,抱歉。」
「那也不必屢屢羞辱我。」
「我說的都是事實,你還嚮往咱們在唐人街開洗衣店的日子?隨地吐痰,提防小手,當經過跳板時應小心——是不是?」
「牙尖嘴利。」
「那是小女子的看家本領,不使將出來會不舒服。」我答。
占姆士白我一眼。雖然這個人洗幾隻杯子可以搞得滿頭大汗,但是他很高貴威儀,大方活潑,我很喜歡他。
「占姆士老友,」我溫和的說:「你做人放鬆點,就知道我的幽默感實是我最佳質素之一。」
「我不知道,」他作其放棄狀,「不理你那麼多了。伴遊女郎,今天我們上哪裡?」
「他媽的,竟對我無禮!」我罵,「好,今天我們去看舞獅子,完了在太白海鮮舫吃飯,再到灣仔請酒吧喝酒,滿意了沒有?說你是混球,簡直沒有錯。」我狠狠踢他一腳。
他呵呵笑,笑得那個樣兒!
該死的招風耳。
「好,你自作孽,你別想我再陪你出去,悶死你。」我掛好衣服,「不睬你。」
他忽然握住了我的手,貼在他臉邊,嘴角帶著微笑。
我悻悻的說:「如此對待你的救命恩人……」
他輕吻我的手心。
我覺得不安,心中一動,連忙淘氣地說:「光吻手就叫我饒恕你?不行,要不吻我的腳背。」
「啊,你這個俏皮女郎。」他說。
「占姆士,你還要在這裡留多久?」我問他。
「我是為你而來的。」他說。
「我想我們會成為好朋友。」我說:「你不枉此行。」
「沒有戀愛的機會?」他也很滑頭。
「愛情是很奇妙的一件事,」我說:「你少胡扯,有些人一輩子也不曉得愛情是什麼回事。」
他放開我的手說:「不曉得也罷了,還不是照樣結婚生子,毫不相干。」
「咦,」我第一次為他所說的話感動,「你倒不是蠢材,你倒是個明白人。」
他瞪我一眼,「敢叫我蠢材的人還真不多。」
「我知道你那種生活。」我說:「可以想像得到,祖先大概搞點生意做,工業復興時期封過爵,時下雖然經濟衰退了,百足之蟲,雖死不僵,死撐著場面,家裡婢僕如雲,『是先生,是先生』地稱呼你,大概還是獨子吧,因此很惟我獨尊,自小被培養著,如溫室中的花,不知外界氣溫如何……是不是?」
「錯了。」他說:「你並不瞭解內情。」
我說下去:「這樣看來,我男朋友本領比你強得多,至少他可以混得一個教席,維持清高的生活……」
我想多贊史提芬幾句,但想來想去,這人如此乏味,竟不知從何說起,我歎口氣。「他是個好人。」
「這世界上好人是很多的。」占姆士提醒我。
「別掃興好不好?人家好不容易決定結婚了。」
「你愛他嗎?」占姆士問。
我改變話題,「在家他們叫你什麼?占美?占姆?弟弟?小寶?」
他想一想,「塞爾斯。」
「塞爾斯?」我詫異,「為什麼?」
「我的家在塞爾斯。」他微笑。
「啊,多麼奇怪的稱呼。」我說:「改明兒讓朋友叫我半山馬。」
他說:「寶琳,你也算是外國留學生,太老土了,啥規矩都不懂,就會說笑胡扯。」竟帶點責備的語氣。
我頓時委曲起來,「生活這麼緊張,」我說:「叫我怎麼正經得起來?誰要對著個愁眉苦臉的老姑婆?我一張嘴就對你訴苦,你受得了嗎?你真相信我是個卡通人物?」
他不出聲。
「我不比你,有人鋪好了路等你走,我要自己伐木挖山開路的。」
他說:「你比我幸福多了,至少你有自主權,愛做什麼可以做什麼。」
「占姆士,哭喪著臉有什麼用?如果你真的認為沒有自由,脫離你的家庭,跑出來找工作,靠雙手努力。」
「我表兄便做得到。」他歎口氣。
「我看我們還是說些風花雪月的事兒吧,」我氣,「我與你同病相憐,生活上都有解不開的結,多說無益,一下子就反臉。」
「你覺得我這個人如何?」
「絕對不會令女人一見傾心。」
「公平點好不好?」
「我已經很公平了。」
「怎麼樣的男人才令女人一見傾心?」他問。
我說:「成熟、風趣、英俊、有風度、有學識、有錢、體貼、細心。」
他看我一眼,不出聲。
我看出他悶悶不樂,安慰他,「不要緊,占姆士,至少你有風度,你也很有錢。」
「謝謝你。」他白我一眼。
我坐在帆布椅上,喝冰凍啤酒,真沒想到與洋人交上了朋友,三山五嶽人馬我都結交齊了,幸虧史提芬這些年來不在香港,否則他敢娶我才怪。
電話鈴響了,我去接聽。英國長途電話,「史提芬?」我急問。
「不,我不是史提芬,馬小姐,我想告訴你,史提芬寄回名信片,他在卡薩布蘭加,我沒把他聯絡到,恐怕要待他回來才能給你回信了。」
我氣的噎住,「你跟他說,叫他不用回來了。」
那邊只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