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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頁     於晴

  他輕歎地撫著她的臉。無論預言是真是假,他是不打算放棄她的。

  她該是他的。

  「小東西,再說一次。」

  「說什麼?」一接觸到他深情如海的眸子,她開心地笑了笑,「說我愛你嗎?龍哥,你知道我是愛你的嘛,這一生是注定要愛你的。」

  □   □   □

  被放出「牢籠」後的日子是快樂的。

  窩在白屋快一個月的時間,如果不是有超強的毅力,想來早就變成瘋子了!好不容易才有機會出來走走,若放棄這個機會實在太可惜了。

  沛書用力嗅嗅超市裡的味道,她甚至懷念起市場來。

  「如俠、紫葛沒來,實在太可惜了!」

  「你不該出來的。」龍瑾冷冷地說。

  她瞄他一眼,偷偷笑著。

  「你放心,雖然我不諳廚房的事,不過認菜的功夫還算可以。紫葛都把菜單交給我了,不會出差錯的。」說著說著,為顯自己可以不辱使命,拿起冷凍豬肉丟進龍瑾提的籃子裡。

  「我不是說這個。」

  「我可不想再吃便當了!那是回鍋肉耶,一定胖了不少。」想起身材就煩惱。

  「你不胖。」

  「你是睜眼說瞎話——」一說出口,才發覺自己的語氣好像有點指責的意味,馬上瞄瞄他的表情,確定他沒發火,才安下一顆心來。

  她幹嘛這般怕他?

  又不是三頭六臂的吃人魔,其實她是不必怕他的。只不過人高馬大些、只不過身體健壯些、只不過打起人來很可能像蚊子一樣——

  是不該怕他的。其實除了偶爾凶她一凶外,好像從沒見過他要動手打她。

  「你會打我嗎?」她脫口而出。

  「我不打女人。」

  「你確定?也許在盛怒之下,一時無法控制也說不定——」

  「我不打女人。」他冷冷地重複。

  「我怎麼能確定你說的是真話呢?她傻傻地問,換來一記怒瞪。

  龍瑾拿這個女人簡直沒辦法!根本無法想像紅龍□竟是屬於她的。

  那預言是真的嗎?

  如果是真的,這女人遲早要屬於他的。

  思及此,龍瑾的嘴角泛起一絲笑意。

  「你笑了!」說得多吃驚,像是發現新大陸般。

  他又抿起唇。

  「你該多笑的,笑起來多好看!恐怕連八十歲的老婆婆也會被你吸引去。」這不知是貶還是褒。

  「挑菜吧。」他扔下一句。

  她乖乖聽話地專心挑菜。

  「其實你不必陪我來的。」她又忍不住開口,沒辦法,就是愛跟他說話。

  「我必須保護你。」

  「可是我沒有那個價值了嘛。我是說,就算巫師捉住我。一旦知道紅龍□已經不在我身上,他會放了我的。」她天真地說道。

  「你真這麼想?」

  「畢竟我身上已經沒有他想要的東西了。」頓了頓,問他:「如果捉住他,你們要怎麼處置他?判他死刑?終生監禁?」說不好奇是騙人的。

  「帶他回到屬於他的世紀。」

  沛書停下腳步,仰起頭。

  「你是說,你要回去?」他終究還是要回去的。想起來就忍不住心傷。

  他不置一言。

  她難過地吸吸鼻子。

  「你幫我一個忙好嗎?我忘了拿白菜,你知道白菜是什麼吧?我先去排隊好不好?下午人多,結帳很慢的。」說完,逕自走向收銀機前排隊。

  再不支他離開,只怕自己會控制不住地掉眼淚。

  他要離開也是遲早的事嘛,再想一想,其實事情並不全然那麼悲觀,就算回去了也還要再回來嘛!再不然就實行那個早醞釀很久的綁票計劃,要不,乾脆昏迷他,讓他在結婚證書上蓋個手印也行,屆時,他想賴也賴不掉了。

  幸虧他是個天馬行空的小說家,她計劃多得數不清,一計不成再來一計,遲早能讓他留在她身邊的。

  但——

  愛呢?

  如果不是真心愛她,就算把他留在她身邊,只能算是具行屍走肉吧。

  這是計劃中唯一不完美的地方。她不是那種會硬強迫的女人,該是她的就該是她的,強求只怕也求不來——

  不過話說回來,他是不懂是愛情的。如果能教會他愛人,而身邊又只是她一個女人的話。

  她口 列開一個大大的笑容。

  是該她的就是她的。

  一分鐘後,龍瑾拿著小白菜回到收銀機前,卻不見沛書的蹤跡。

  她——

  算是失蹤了!

  □   □   □

  「我必須找到她!」冷硬不再,僅存的只有純粹的恐懼。

  幾乎翻遍超市的每一塊土地,卻仍然找不到沛書,龍瑾這才不得不承認沛書失蹤了。

  本想直接衝向陳得勝的別墅將人討回來的。

  但再一細想,這女人的想法是永遠教他摸不透的,也許她只是在氣他之餘,自行溜回白屋,於是乎先趕回白屋,仍是不見人影,心裡才不得不承認巫師擄走了她。

  該死!

  他應該保護她的。

  他在她身邊,卻沒發覺危險四伏。

  紅龍□比起她來太微不足道了。如今,他寧願奉上紅龍□,也不願讓她損傷絲毫。這是什麼心情?是愛嗎?

  如果是愛,未免太苦澀了!

  「瑾,紅龍□在我們手裡,他不敢傷害沛書的。」

  「我必須找到她。」

  「你的冷靜到哪裡去了?」龍皋注視著她。「我們是可以找到他,但你必須先冷靜下來。如果讓『他』知道沛書對你有多重要,你知道『他』會如何摧毀對你最重要的東西的。」

  龍瑾緊抿著泛白的嘴唇。她是重要的,對他而言,她是個珍寶——該死!為什麼他到現在才恍悟?懂愛與不懂,已經是次要的,最重要的該是讓她安然無恙。

  他需要她。

  她要愛情,他可以學習去愛。

  從沒如此迫切想要一個人,一直是習慣單獨的,這種陌生的情感教他心悸,這就是愛嗎?恨不得將她綁在身邊,細心地呵護她。依她傻氣的天性,是需要人時時看著的。

  早在二十三世紀就認識她了!在博物館中僅存的愛情小說裡,她的書佔了絕大部份,從年少起就生活在博物館裡,對於古物,他是熟悉的,尤其是她的書,看著她的書,好奇於這種情感,想像她的人該是一如書中靈氣而飄逸的女子,哪知第一眼卻全然不如所料——

  該死!該甚至不懂得如何照顧自己,教他如何放心回到二十三世紀?

  當務之急,該是救她脫險,至於以後——

  再狠狠罵她一頓。

  然後,讓她成為他的。

  第十一章

  一個十八、九歲的少年站在二樓的窗外,居高凝視著自己細心培育的樂園。

  他是漂亮的,烏亮漆黑的頭髮微卷,但服貼著,充滿古典氣息的臉龐是那般秀氣,一如女孩般漂亮,薄薄的紅唇要笑不笑,揚起絕美的弧度。此刻他正偏著頭,細瞇著懾人心魂的眼眸。

  他該是漂亮的,要不是胸前一片平坦,沛書真會誤以為他是個「她」,太迷人了嘛!除去美得邪氣的臉蛋不談,各方面來說都比她還像個女人。想起這點就叫她慚愧,一時之間也忘了自己又成了肉票的事實。

  說起這件事不氣才怪!

  她是自願來的。

  很笨是不是?當然是覺得理所當然,但現在卻只能在心中懊悔了。

  在超市時被他攔下,一聽他自稱是巫師,就毫不考慮地跟著他走,只為了替龍瑾找回青龍石。本來以為才十幾歲的少年,身子又單薄,應該不是崇尚武力的那種,沒想到走到超市門口她就後悔離開龍瑾身邊了。本想再回頭找龍瑾的,卻叫他給一路押上車。

  他的力氣大得可怕!差點沒把她的手給拉脫臼!要是真弄成脫臼,一定跟他沒完沒了!她是寫小說的耶,將來要是手不能動,要靠什麼吃飯?

  當然,現在又成了肉票,逃跑應該是她的責任,但怎麼逃跑?他像石雕像似的站在那裡,動也不動,如果悄悄溜出去,不知道會不會讓他給發現?

  不是存心貶低龍瑾,當龍瑾的肉票實在過得太好了,不但有三餐,還附贈水果,又有感冒藥可以吃,但在這裡呢?被鎖在這房間裡好歹也有二、三個鐘頭了,連一杯茶水也沒見到蹤影,這才是真正的肉票生活。

  她甚至開始想念起龍瑾來。

  想念他的冰塊臉、想念他偶爾的霸道。

  想著想著,竟掉下眼淚來。

  「那是什麼?」少男的聲音清亮如鶯聲。

  連他的聲音都如黃鶯出谷,實在再也找不出他的缺點來。

  上帝真不公平。

  「什麼是什麼?這是眼淚,你不懂嗎?」她沒好氣地說。

  「為什麼流眼淚?」

  「因為難過傷心,你懂不懂?大笨蛋!」真蠢,有哪個人成了肉票還笑嘻嘻的?用膝蓋想也知道!

  他的嘴角換上陰柔的笑意。

  「你想激怒我?」

  「我沒那個閒情意致!我已經跟你說過幾百遍紅龍□不在我身上,你算是綁錯人了。」說來真倒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裡竟然遭到兩次綁架。

  「為你,他們會帶來紅龍□的。」他若有所思地低語:「只剩下藍龍玉了……」

  沛書不服氣地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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