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阿潘。」看過她的人,有些轉頭友善打個招呼。
「嘿。」她也回個招呼。
「你好幾天沒來了。在忙什麼?」旁邊的人寒暄地問。
「是啊。也沒什麼。」她應酬地答。
「還在喝這個!換點別的,我幫你叫。」
「不了,謝謝。」
「怎麼?怕喝醉?放心,我會負責送你──」
「我剛到,不急著喝酒。」
就這樣,人家問一句,她答一句,而且簡單扼要。
寒暄過後,那些人又回到先前熱心的辯論,偶爾想起什麼,回頭再和她說一兩句話,她便又回答一兩句話。多半時候她便光只是聽,聽他們對某本暢銷書的批評,某個在媒體曝光甚多的知名作家緋聞的議論,又聽他們對某個旅居海外得到美國某文學獎項的作家的不以為然與讚賞的正反面意見的辯論。
聽得,她幾乎打呵欠。
然後,又有一群三四個人進來,坐在他們左側兩三個桌外的地方。有人隔著桌子和對方打招呼,對方也隔著桌子回招呼。
「徐總,恭喜啊!你們這次推的那兩本哲學小說,衝上排行榜的第一名。」
「對啊!書香那套名牌服飾系列也是叫好又叫座。」
被恭喜稱讚的人隔著桌子笑著說謝謝。
徐愛潘悄悄站起來,不引人注意地走到洗手間。
老實說,每次她都覺得很佩服,那些人怎麼有那麼多的力氣說那麼多的話?
其實,也有那樣的時候──曾經,青春少年時,她的話也不算少的;每天和胡英英嘰嘰喳喳。然後,胡英英一家搬走後,遇見沈冬青,喜歡上一個人不敢說把話都鎖在心裡的哀美輕愁,她的話慢慢就變不多。
變不多,並不是表示不說話或太沉默。人要生活都是要交際要說話的。
她跟賣青菜水果的小販說話,跟賣自助餐的老闆說話,跟二十四小時營業的便利商店的大夜班店員說話。
還跟游利華拌嘴扯些討她厭的廢話。
所以,她也不是不喜歡說話,只是覺得說話太花力氣,常常說到一半就覺得累,索性便不說那麼多了。
沖了冷水後,她覺得神清氣爽許多。鏡子中那張臉有點蒼白──不,簡直是慘白。吸血鬼多時未曾吸血的那種營養不良的沒溫度的白。
她沒化妝的習慣,覺得麻煩。但背包裡總有幾支游利華用剩或者顏色不合不要而塞給她的口紅。
以她的性格來KK只是湊熱鬧。不過,偶爾沾染點人氣也好。偶爾,她會不合時宜地聯想起神怪誌異裡那些跨出深山、變幻人形,混跡於人世之中吸取生人生氣的狸精狐媚或女妖。覺得自己恍恍就像志怪裡寫的一女妖。
這麼想時,她不禁就會失笑出來。
她就帶著那樣恍惚的笑走出洗手間,心不在焉的,差點撞上迎面走來的男人。
因為沒撞到,徐愛潘也沒道歉,若無其事擦身過去。那男人也沒說什麼,根本也沒多看她一眼。
「小游,」她靜悄過去。那堆人還在高談闊論。話題已經轉到日本AV女優和電影。她拍拍游利華的肩膀。「我要回去了。」
「這麼快?!連屁股都還沒坐熱。」游利華皺眉。
「我要趕稿。」
「算了吧!你寫那東西又不花什麼腦筋,晚上花兩鐘頭就搞定,趕什麼稿!」
「小姐,別這麼褻瀆我的工作成不成?我吃穿都靠它。你寫的那些這件魔術胸罩賣多少錢、那件蕾絲內褲又值多少的東西,也沒比我高明多少。」
很多在文藝圈工作打混的人,不把愛情小說當一回事,認為那種東西沾不了文學的邊,這一點,徐愛潘完全沒意見,也從來不跟人家爭辯。
游利華雖然沒這毛病,但多少有這種下意識。她也算是半個文人。文人大都喜歡用某種形而上的格調品味、或氣質深度的東西標籤自己。
「你不說話,我怕你變啞巴;一說話,嘴巴就這麼尖利。我看你還是當啞巴好了。」游利華翻個白眼。
徐愛潘聳個肩。「我先回去了。你也別待──」
「對不起!」話沒說完,身後響起低沉好聽的男性聲音。她擋到人家的路。
側身讓過。似乎是方才在洗手間外差點撞到的那個人。
她不確定。因為她根本沒真正留意。
「李總,」游利華卻和對方攀談起來。「恭喜啊!你們這次推出的名牌服飾系列叫好又叫座,怕不賣個有五六十萬本。」
「謝謝。都是托大家的福。」那男人得體地應酬一句。
對方走後,游利華解釋什麼似說:「書香的老闆李雲許。現在市面上流行又暢銷的那套講名牌書籍,就是他公司出的。」
徐愛潘點個頭,算是有反應。游利華在報社工作,多少認識一些這個圈子的三教九流。
「那我走了。」她轉開身,把游利華丟在吧檯。
游利華順便要了瓶啤酒,就著瓶口就喝起來。
「麻煩給我一杯咖啡。」
旁邊座位蹦出個人。她一看,是李雲許。沒話找話:
「李總,今天不是來慶祝的嗎?光喝咖啡太殺風景了吧?」
「沒辦法,等會還要開車。」李雲許端起咖啡杯,朝門口比了比。「你朋友?」
門外,徐愛潘的身影正要沒入夜色,隔著門窗,像被框在一幅潑墨畫中。短髮正因風揚起來。
「嗯,我室友。李總有興趣嗎?我幫你介紹。」游利華開個玩笑。她知道李雲許有家有老婆了。
李雲許笑一下,敷衍過去。
他知道游利華在開玩笑,他也沒有興趣。怎麼會有興趣?!看她那白襯衫牛仔褲外加一顆清湯掛面頭,他今年三十八,不是十八,早不熱中那種純情的玩意。
在社會打混那麼久,他什麼都看過。純情這東西,最不持久。
即便是小孩子也不是確然的純真。那純真,其實只是一種殘酷的本能。還沒經過文明禮制洗腦的一種求生存的原始本能。
他把咖啡一口喝盡。想想,下次也許可以推出「純真」這個主題,在網上報上 製造一波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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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她從來不看書評。
書評家推薦或批評哪本著作,市面上哪本正叫好又叫座熱得燙手,暢銷排行榜第一名大家張口閉口都在說的──好評劣評一顆星二顆星評等等,她從來不看。
文學和藝術某方面來說是一樣,很難說好不好,只能說喜不喜歡。任何能以立場角度自由心證的辯論,她覺得都沒什麼意義。
甚至,連那些對她小說的褒貶揚抑,她也不太在乎。因為不可能讀者批評了什麼,她就能神奇地寫出符合那一刻市場脾味需求的東西。
文字有它的調性。再多的情節與故事性也平衡不了文字本身所帶的意境。背了那麼多古詩舊詞,她就是中了那「意境」的毒。
所以,徐愛潘不是太受歡迎的愛情小說家,並不是太多的人跟她中一樣的毒。
而所謂共鳴,其實不太容易,常常,她自己沒太多感覺沒花太多腦筋力氣寫出的東西,對了許多讀者的味;而那一些她費了很多力氣,一再低回沉吟的,卻沒多少人欣賞。寫的人與看的人感情思考之間的落差,起碼有兩個懸崖,大得讓人無力。
因此,她從來不管讀者要什麼,市場需求什麼。反正她寫的東西從來就不符合所謂的市場性。充斥了太多形而上的文字的垃圾。
也因此,在言情小說市場裡,她一直不受歡迎,出版社收她的稿子收得相當勉強。
「大小姐,」老編在電話那頭說:「故事性!讀者喜歡看有『故事性』的東西。」特別強調加重那三個字。「還有,愛情。別忘了,你是在寫愛情小說。」
「喔。」徐愛潘喔一聲。
她沒忘。問題是,她自己覺得很愛情的東西,讀者卻完全沒感受到。外面的氣溫不低,需要一些更熱烈的東西,他們才感受得到。
她坐在桌子前半個下午,也沒太掙扎,然後就決定了。
她逛了半個下午的街,買了情色大師薩曼金一系列「野蘭花」作品。然後跑到KK附近一家專賣外國原文小說的書店,在「黑蕾絲」那系列叢書前徘徊不去。
「黑蕾絲」是貨真價實的色情小說,比那些羅曼史、情色愛情小說還要赤裸露骨。但文字用的好。算是色情經典。
書店裡人不多。徐愛潘挑好書,打算去結帳,偏在甬道上和人狹路對峙。
真是!地方也不小,人又不多,怎麼偏偏這樣和人礙上了路?!
「對不起。」對方禮貌比個手勢。那個男人她看過,游利華提過叫什麼許還是姓許──
是李雲許。他覺得也好像在哪裡看過徐愛潘。皺皺的襯衫、牛仔褲,只到下巴長的清湯掛面頭……想起來了。在KK。那個洗手間的走道。
他瞄一眼她手上的書,敞開袋子裡的薩曼金,不禁挑了下眉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