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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頁     唐紫

  她抱起一直放在枕頭旁的賤兔娃娃,親了親它,再小心翼翼的將它放進行李箱裡,走到桌前,拉開抽屜,用盒子很寶貝地裝著的是一枝金筆,她取出筆,一遍又一遍的細細撫摸著它。

  好多天了,他居然沒有打一通電話,沒有隻字片語,想來他是鐵了心要將她徹底遺忘了。

  他這麼容易就能忘了她,怎麼自己卻這麼不爭氣?睜開眼睛,天花板浮出他的形影,走到陽台看著花園,他也出現在那開滿繡球花的地方,她寫字,他出現在紙張上,她喝茶,他出現在杯子裡,午夜夢迴,他更是肆無忌憚的進出她的夢裡,總之,他無所不在,她忘不了他。

  輕歎口氣,冉繡球將金筆放回盒中,連著盒子也放進行李箱中。

  幾聲敲門聲響起,冉繡球不免訝異,都午夜了,怎麼還會有人敲她房門?

  「進來。」

  進來的人更令她訝異,居然是潘慧蘭。

  冉繡球看著她,沒有說話。

  潘慧蘭卻對她微微一笑,「明早就要離開了,怎麼不早點睡?」

  天要下紅雨了嗎?冉繡球挑了挑眉,二十年來幾時聽過她一句半句的關心?

  「這個……是你爸爸要我交給你的。」潘慧蘭將一個小盒交到冉繡球手中。

  她打開,居然是一條光彩奪目的鑽石項鏈。

  「我想,這項鏈的市價超過一百萬美金吧?」冉繡球笑了笑,指尖勾著項鏈,在潘慧蘭面前晃了晃,「很遺憾,即使如此,它還是太便宜,還是不夠買我之前說的那些東西,所以請爸爸自己留著吧。」

  「這項鏈是你爸爸來不及送給你媽媽的。」潘慧蘭歎了口氣,「你爸爸不全然無情,我想,除了我以外,也只有你媽媽能讓他動心了,否則他怎麼會一直保存著這條項鏈呢?」

  冉繡球心下微微一震。是真的嗎?那冷淡的爸爸,心裡真的有她未謀面的媽媽?

  「繡球,我知道你恨我,恨雨荷,恨你爸爸,但最恨的該是上天,我承認是我要聞人奇去深入瞭解你,也是我暗示他你和邵成遠之間有曖昧,我是存心破壞你們,因為我是個母親,聞人奇太優秀,而且雨荷也對他一見鍾情,誰教你不是我的親生女兒,我當然會為了雨荷而犧牲你。」

  「我從沒怪過你,也不曾恨你,你淨可以為雨荷打點好一切,設想一切,只希望你真能為她除去一生一世的障礙,保障她一生一世的幸福。」冉繡球冷冷笑了笑,「因為,沒有愛情做基礎的婚姻,它隱藏著無數危機。」

  「最大的危機就是你。」

  「我要走了,我說過的話絕對算數。」

  「你若是真的永遠不回來,就帶走所有關於你的東西,任何和你有關的記憶都別留下。」

  「我也想,但我一人之力,小小的行李箱怎麼也塞不下這滿房間的東西。」

  「我指的不是這些有形的東西,有形的東西好處理,難的是那些回憶,比如說,這條項鏈。看到它,你爸爸會想到顧丹楓,會想到你,畢竟父女一場,他會嗟歎,你不會真正永遠消失在冉家。」

  原來,這才是潘慧蘭真正目的,她說了這麼多,就是要冉繡球走得「一乾二淨」!

  「我懂了,放心,我收下它,保證走得乾乾淨淨。」她冷哼一聲,順手將項鏈塞進口袋裡。

  潘慧蘭滿意的笑了,瞥見一旁小几上放著半瓶酒,她走過去倒了兩杯,將其中一杯遞給冉繡球。

  「這杯酒就算我為你餞行吧。」

  「餞行倒不必,只是我想慶祝。」她接過酒,眉一挑,微笑吐出沒有任何溫度的字句,「這杯酒要慶祝我脫離這個結冰的地獄,從此再也不用看見你們。」她仰頭一飲而盡。

  「有時候,我發現自己其實有些喜歡你。」潘慧蘭看著她歎了口氣,「你的驕傲和伶牙俐齒,是雨荷一輩子也比不上,說實話,你真的比她出色許多,她像一杯白開水,你卻像酒,醇得醉人,愈陳愈香。」

  「多謝誇獎,夜深了,如果你沒其他事的話……」話未說完,她的眼睛開始模糊,霎時天旋地轉,之後倒在地毯上,不省人事。

  潘慧蘭看著昏迷的她,蹲到她身邊,輕輕的說:「繡球,我說過我是個母親,如你所言,我必須為雨荷除去一生的阻礙,而她一生最大的阻礙就是你,雖然你口口聲聲說再也不會回來,但你那麼聰明,那麼心機深沉,手段那樣高桿,我怎能相信你?最保險的方法,只有死人,才會永遠不再出現,從現在起,海洋深處就是你的安眠之所,我會吩咐他們在你身上綁鉛塊,可憐的你,再也看不到天日了,更可憐的是,沒有人會想找你,所有人都認為你出國,在世界的某個地方,你不該恨我,因為我只是遵照你的心願,你說的——『讓冉繡球從此消失』!」她陰惻惻的笑了。

  窗外,四月天,繡球花是淡紅色,這是花期結束的顏色。

  ■■口

  聞人奇在自T大拂袖離去的極短時間內,就搭上飛機飛到國外放逐自己。

  一個月後重回台灣,他原奉以為這些日子來已經將自己的心鍛煉成了銅牆鐵壁,將那朵帶著毒的繡球花從他心底連根拔除,但事實證明他的功力還不夠,當聽到聞人靜告訴他冉繡球和冉家斷絕關係,遠走國外的消息,他心底還是不由自主的痛了起來。

  此外,顧秋霜也離開了台灣,原因不明,只在聞人磊的電話答錄機裡留了極簡短、頗令人費解的話:兩情若是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我在世界的某個角落,總有再見之日,勿念。

  就這樣,沒頭沒腦的,讓聞人磊急得跳腳,但無論他怎麼查、怎麼找,就是沒有顧秋霜的消息。

  女人難道是生來作弄男人的?聞人奇歎息,這段日子以來,他幾乎不笑,眉頭緊銷已經成了習慣。

  一個月,他發現自己愈來愈消沉,決定振作,所以積極投入工作,蓋飯店,蓋購物廣場,蓋百貨公司。

  兩個月,冉雨荷興高采烈的來到他家,開心的展示她的成績單,每科都在七十分以上,直說這是聞人奇的功勞,她一定要好好謝謝他,就這樣,他們很自然的走在一起。

  三個月,冉雨荷幾乎天天來到聞人家,但奇怪的,披薩總對她不假辭色,不只不讓她摸,還不時對她齜牙咧嘴,讓冉雨荷氣得哇哇大叫。

  「阿奇,你送走它吧!這壞東西總對我咆哮,我好怕呀,怕它不知哪天要咬我一口!」

  聞人奇一個招手的動作就將披薩喚回身邊,它溫馴的伏在他腳邊,半點不見方才對冉雨荷不友善的兇惡模樣。

  「它和我感情這麼好,你說我怎麼送走它?」他淡淡一笑。

  「但……我怕它呀,我從小就不喜歡狗,狗也不喜歡我。」冉雨荷一臉委屈,囁嚅的說:「如果……如果……你不送走這壞東西,我怎麼……敢嫁到你家來嘛?」說這話的同時,她紅了臉,兩人的交往早得到雙方親友的祝福,所有人都知道聞人奇和冉雨荷是一對金童玉女,所有人都準備好了要喝他們的喜酒。

  「我不可能送走披薩的。」聞人奇看著她,唇邊勾起微笑,「如果想和我結婚,就必須學習和這隻狗相處。」

  「你——」冉雨荷噘了噘嘴,女人像她這樣似乎有些悲哀,和一隻狗爭寵都還爭不過!

  但想想,男人不都這樣嗎?愛馬,愛車,愛寵物,甚至愛電腦都勝過愛老婆,她其實也不必太鑽牛角尖的。

  所以,四個月,他們訂婚了。

  六個月,他們結婚了,雖然冉雨荷還在念大學,但結了婚再繼續讀書的人比比皆是,也沒什麼好大驚小怪。

  他們婚後搬出聞人家,另外找了個方便聞人奇巡視工作的地方,是個頂級別墅區,前庭後院,相當寬敞,這有個好處,冉雨荷和披薩可以輕易的躲著對方,倒也相安無事。

  聞人奇在庭院一角另造了個車庫,停了他的小MARCH,從此用賓士車代步,夠氣派又不至於太招搖。

  時間仍然照著它的腳步移動,有些慢又有些快,不知不覺也過了五年……

  曰■■

  鴻展集團所屬的麗江大飯店落成四年,已經為國內首屈一指的飯店龍頭,年輕總裁聞人奇更是崛起百貨界的新星,他所企畫成立的時尚廣場在去年年底開幕,短短時間內就創下驚人業績,震撼了業界。

  他是個相當成功的年輕企業家,但上天顯然有意考驗他,在距離時尚廣場不遠的地方正大興土木,很快的就會出現另一座購物廣場和他分食人潮。

  聞人奇站在麗江大飯店往下看,就可以看到他未來的勁敵,據說幕後老闆是外籍華裔,相當厲害,但沒人見過他的廬山真面目,所有生意都讓手下心腹出面談判打理,他只在背後發號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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