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難道不知道自己身上的狐臭會嗆死人嗎?竟然還拚命靠過來薰人!
還好伯恩很愛乾淨,身上永遠只有清爽的肥皂香,因為她最受不了「異味」;不管是香水味或是體臭,都會讓她頭昏腦脹。
「你是?」她無法忍受這種氣味,悄悄往後挪移,幾乎是憋住呼吸問話。
「我跟伯恩從大學時就一起打球,直到現在。」王秋引開始自吹自擂。「他會打的這麼好,其實我也有功勞,要不是我將拚命搶來的球傳給他,他哪來那麼多得分機會?」
王秋引臉不紅、氣不喘地瓜分伯恩的功勞,說的人一點也不會不好意思,倒是一旁尚未離開的隊友忍不住替他覺得丟臉。
他只要不失誤就阿彌陀佛了,哪敢奢望他有什麼了不起的建樹?真虧他有臉四處宣揚自己的「功績」哩!
丹楓苦著一張臉,不知該不該戳破他的牛皮?
剛才那場球賽,這個人因為嚴重失誤造成對手連續得分,根本上場沒幾分鐘就被換了下來。
她也許球技沒有伯恩好,但是起碼的眼力倒還不差,如果看不出他只有一丁點功力的話,那就枉費她白打了多年籃球。
憑他那點能耐,也敢說出這種大話,真是有夠不要臉!
「我們走吧。」還好換上一身乾爽衣物的伯恩,適時解救丹楓免於被薰死的危機。
「好。」她迫不及待地逃到伯恩的身邊,誇張地大口呼吸他身上好聞的男性氣息,藉以驅逐鼻中殘留的惡臭。
呼,差點被臭死!
「伯恩,你還是跟大學時一樣有魅力,女朋友換過一個又一個。」王秋引不識相地跟著起身來到伯恩的身邊,話裡多少有著羨慕和嫉妒之意。「也不介紹幾個給我認識,太不夠朋友了吧,虧我們還是從大學就認識的朋友!」
將鼻子緊貼在伯恩身上的丹楓,不悅地拉下臉來瞪著他。這人不但有體臭,連嘴巴都臭得可以!
他幹麼在她面前說這種話?存心尋她晦氣嗎?
「對不起,我們有事先走。」伯恩拿起背包,環著丹楓的肩,藉口想要離開。
「欸、對了!」王秋引突然想到一件事,對著他們的背影嚷道:「伯恩,你知不知道杜詩蓓回來了?」他的眼中閃過一絲惡意,像是存心提到這個話題。
聞言的瞬間,伯恩的身體變得有些僵硬不自然。
丹楓望著定住不動的他,狐疑地輕拍一下他的肩膀,問道:「怎麼啦?」
杜詩蓓?明顯是個女人的名字,當伯恩聽到那個「長舌公」說出這個人名時,他的表情複雜,融合著震驚和一種她解讀不出的情緒。
莫非這女人對他有什麼特殊意義?
「沒事……」被她一拍,他立刻回神,露出一個僵硬的笑容。「我們走吧!」
拉著她快步離開,幾乎算是落荒而逃。
☆☆☆☆☆☆☆☆☆☆ ☆☆☆☆☆☆☆☆☆☆
「誰是杜詩蓓?」悶悶地走在伯恩身後好一段路後,始終猶豫著要不要問個明白的丹楓,最後還是忍不住想知道的渴望,將卡在喉嚨裡的問題問出口。
「呃……」不知道該怎麼回答才算是比較好的答覆,他選擇說出部分實情。「她是我大學時交往過的女朋友。」只是這段戀情太過丟人,讓他說不出口。
大三時,他認識了剛進大學的學妹杜詩蓓,她是個長相嬌俏可愛、非常懂得利用自己女性魅力撒嬌的女孩。
當初為了更親近他,她設法當上籃球校隊的助理,沒多久兩人果然順利交往,成為人人稱羨的一對情侶,沒多久她就辭了球隊助理的工作。
這段戀情持續了一年多,打破他交往最久的紀錄。因為她可以容許他將籃球看得比她重要,就算沒時間陪她,她也沒有怨言,所以他才沒被甩,這點曾經讓他覺得很感動。
誰知就在他即將畢業之時,竟然傳出她要跟別人結婚的消息,對方是家上市公司的小開!
直到那時他才知道,原來她同時跟好幾個有「未來發展性」的男人交往,並從中選出最好的績優股結婚。難怪她從不介意他沒時間陪她約會,因為她自己也忙得很哩。
說真的,這件事對他的自信心打擊頗大,害他從此不相信女孩子所說的「愛情」,因為根本經不起考驗嘛!
現在唯有丹楓一個人,可以讓他對愛情重拾信心。
「原來是這樣……」丹楓敏感地覺得事實不只是如此,要不然他的反應不會這麼怪異。
他的前女友雖然很多,但從沒見他對過去式的她們有任何眷戀,有時甚至連一點印象都沒有。
但是他明顯對於這個叫做杜詩蓓的女人,有著超乎其他人的記憶,她無法漠視。
「你放心,我現在心裡只有你,絕不會見異思遷,你不用擔心。」他半開玩笑、半認真地保證。
沒想到他的話卻讓她的心情更悶。她非常瞭解,以他對感情的忠誠度和責任感,絕不會容許自己腳踏兩條船。
但他若只是為了責任感才選擇繼續跟她在一起,她一點都高興不起來,反而覺得悲哀。
她不禁懷疑起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是否也只是個隨時可以被替代的「女朋友」而已?
因為他從頭到尾,都沒有說到「愛」這個字……
第八章
大熱天的下午,丹楓才送完花回來,赫然發現一年多不見的學生時代好友吳欣姿,在花店裡等她。
「欣姿,怎麼有空過來?」丹楓快步走到她旁邊,看到她圓滾滾的肚子,喜道:「哇!懷孕了ㄝ!幾個月了?」
准媽媽一臉藏不住的喜悅。「快五個月了。」她在去年嫁做人婦。
「丹楓,你陪欣姿好好聊一聊,店裡我看就可以了。」駱青楓大方地讓妹妹開小差。
「謝啦。」她脫下工作手套,拿了幾百塊錢塞進口袋,體貼地護在欣姿身旁慢慢走。「我們找家咖啡店坐坐吧。」
兩人來到一間附近的連鎖咖啡廳,各叫了一杯飲料,找個靠窗下煙的位置坐下。
「我剛剛聽你姊說,你跟伯恩在交往啊?」一坐下,欣姿便迫不急待地問。
丹楓臉蛋微紅,露出嬌羞的笑容。「嗯,差不多三個月了。」再兩天就滿三月了,她心裡可是記得一清二楚,因為他們的交往日是情人節。
「瞧,我以前不就跟你說過,他對你有意思嗎?你還硬是說沒有哩!」欣姿頗為得意自己的先知先覺,接著又滿是好奇地問道:「不過,你之前不是說你們高中畢業後就沒有聯絡了嗎?怎麼會突然碰上的?」記得在她婚禮時,她還特別關心過這個問題哩。
「情人節那天……」丹楓不敢有所隱瞞,一五一十地將那天相遇的經過,老實報告給好友知道。
聽完丹楓說的話後,欣姿調侃地說:「難怪你越來越有女人味了,像個沈醉在愛河裡的小女人。」
欣姿的話一點也不誇張,現在的丹楓雖然仍是一身T恤、牛仔褲的中性裝扮;但看起來頂多覺得她是個帥氣的女孩子,不會再有人將她誤認為男生。
因為她的神情不時自然地流露出來的媚態,讓人無法錯認。
「說真格的,你跟他還真是挺有緣的哩!」從小學三年級到高中,幾乎有整整十年的時間讓他們朝夕相處,雖然之後有幾年因誤會而分開,但是命運之神還是再度將他們綁在一起,這不是緣分是什麼?
「應該吧……」丹楓也覺得自己跟伯恩之間,似乎有條看不見的線在牽引著,讓他們不管如何打轉,總是會碰到對方。
「預計什麼時候結婚?」
「太快了吧!」丹楓瞠大雙眼,訝然道。「我們才交往三個月ㄝ!」
欣姿搖搖頭,點出另一個重點。「雖然你們才交往三個月,不過認真算起來,你們也認識十幾年了,時間並不算短喔。」
「可是……他沒有提過結婚的事……」丹楓眸子裡的光彩黯淡了下來。
「你可以先提出來啊!誰規定一定要男方主動提的?」欣姿不以為然地說出另一個論調。
「我不敢。」
「不敢?!有什麼好不敢的!」吳欣姿提高一個音階。「我當初跟我老公的婚事,就是我主動提出的。我還對他說,若不跟我結婚,我們就分手算了,因為我不想浪費時間。結果你看,手到擒來。」話裡多有得意。
「哎呀,你不懂啦!」如果她有自信伯恩愛她的程度跟她愛他一樣深,她當然敢主動提出結婚的要求,問題是她一點信心也沒有。
她不確定他是否想跟她共度未來?
雖然他們已經算是男女朋友,但是她不知道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算是什麼樣的存在?
是把她當成一般女朋友,就像以往那些眾多女友一樣?還是攜手共度下半輩子的對象?
「你怎麼說話都說一半的,我哪聽得懂啊?」欣姿不滿地看著她。
「這……」這要她怎麼說啊?就算她說出自己的心情,欣麥也一定會認為她是庸人自擾,不當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