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鬼畫符?我這是化妝ㄝ!」駱海東的「不識貨」,差點沒把丹楓氣炸。「臭老爸,你不懂就不要亂說話!」
雖然不確定昨晚訂下的約會是否存在,但她仍興奮地在早上六點就起來塗塗抹抹。
一張臉塗了又擦、擦了再塗,花了四個小時,總算將所有的色彩都往臉上抹了一逼,好不容易才完成的傑作,竟然被評為鬼畫符,難怪她會生氣。
駱海東恍然大悟地點了點頭。「原來現在流行歌仔戲妝喔!」
這是他在看了女兒的死白粉底、一大片綠藍摻雜的眼影、兩大坨腮紅,以及血紅色的唇膏後,所得到的結論。
她化妝後的模樣,就跟那些唱野台戲的歌仔戲演員所化的妝相同嘛!
「歌仔戲妝?!」被老爸這麼一說,她趕緊跑到玄關的鏡子前猛照,仔細打量臉上不均勻的色彩。「是不是太濃了?」
連忙抽出一張面紙開始小心擦拭,深怕將幾個小時的心血給毀了。
可惡,若不是為了要突顯出自己的性別,她也不喜歡在臉上塗塗抹抹的啊!
早知道就將頭髮留長,不應該貪圖方便而老是剪短髮,連最起碼的性別辨識工具都沒了。
「丹楓!」出門買早點的青楓,才一走進家門,就差點被站在玄關的妹妹給嚇死。「今天不是萬聖節吧?你幹麼打扮成這副鬼模樣出來嚇人?」
昨晚丹楓要求今天要請假一天,因為她有事必須出門,看她這模樣,應該是打算出去約會吧!
青楓不禁要稱讚敢追丹楓的男人,真是品味獨特!
姊姊的直言直語,更是嚴重打擊丹楓的自信心。「這是我花了四小時才化好的妝ㄝ!」有那麼糟糕嗎?
「醜死了,趕快去擦掉,免得出門嚇死人,我們還得吃上官司。」接著,青楓低頭看到她身上那件及膝的粉紅蕾絲洋裝,眉頭皺得更緊。「拜託,你都什麼年紀了,怎麼還穿這種蕾絲邊的衣服?難看死了,一點也不適合你!」
「可是,這是我唯一一件洋裝。」雖然是她高三的時候買的……那時為了能增加點女人味,特別拿零用錢去買這件粉紅蕾絲洋裝,只是一直沒機會穿它,今天是它第一次出來亮相。
還好她的身材自高三後就沒什麼改變,也沒再長高。
「不適合就是不適合!」不愧是親姊妹,說起話來毫不留情。「你還是適合T恤、牛仔褲裝扮,不要穿那樣出去嚇人!」
「可是,我希望看起來能像個女孩子啊……」她希望至少跟伯恩的第一次約會,能有個比較不一樣的裝扮。
駱青楓一臉不以為然。「誰說要打扮成人妖,才會像個女孩子?只要你知道自己是女的,那不就得了,有什麼好懷疑的?」
「那是因為你本來就很有女人味,不需要特別打扮,也不會被人誤認為男生!」丹楓自卑地看著鏡子裡的自己,黯然道:「不像我,男不男、女不女的。」
有時她不免感歎起上天的不公平,為什麼同一對父母所生,青楓長得像媽媽──美麗又秀氣;而她卻長得像老爸,高壯又平凡?
「拜託,現在很流行你這種中性長相ㄝ!」駱青楓也有話要說。「我才羨慕你的身高哩,哪像我,只能號稱一六○而已。」「平平」吃同樣的飯菜,為什麼身高會差這麼多哩?這也是駱青楓想不通的地方。
「你們姊妹倆不要吵了。」駱海東充當起和事佬,一左一右地拉著她們倆的手,感性地說。「沒關係,在老爸眼中,你們永遠是最可愛的。」
駱家兩姊妹的額頭立刻浮現好幾條黑線,不約而同地舉步跳離他三步遠,急著跟他劃清界線。
駱青楓抖落身上的疙瘩,首先開炮。「要不是你跟老媽的遺傳因子有問題,我們幹麼在這裡自怨自艾?」
老大的話,一箭直直重創老爸的心,造成一級傷害。
「就是說咩,說到底,你跟老媽才是罪魁禍首─在製造我們的時候,一點也不認真,難怪會生出瑕疵品!」尚未從大女兒的話中平復過來,又因為小女兒接下來的話造成嚴重創傷,老爸只能躲在角落暗自療傷,暫時無法開口。
駱青楓好心地提醒她。「丹楓,我建議你趕快去將臉洗乾淨,換上平常穿的衣服再出門,否則小心那個男的被你嚇跑。」
丹楓直直地瞪向大姊。「你怎麼知道我要跟男生出去?」
她應該沒提過吧!在事情尚未明朗前,她不願四處喧嚷,搞得人盡皆知。
「你以為二十幾年的姊妹是做假的啊!」駱青楓沒好氣地回她。「光看你滿面春風、百年難得梳妝打扮一次的興奮模樣,就知道有好事發生,還需要你開口說嗎?」
記憶中,丹楓的笑容好像是在高三即將畢業的時候開始消逝的……
那一陣子,經常可以看到她哭得紅腫的核桃眼,但怎麼問,她都不說出原因;直到她對伯恩避不見面,青楓才知道問題出在伯恩身上。
她老早就看出丹楓喜歡伯恩,而且是男女之間的喜歡,要不然丹楓不會一說到他就眉飛色舞。
可是不知道怎麼回事,從丹楓高中快畢業的那一年起,就鮮少再見到伯恩跟前跟後的身影。
她其實很替他們的「分道揚鑣」感到可惜,她還以為他們會湊成一對哩!因為他們不只外表登對,個性又合適,最重要的是他們彼此喜歡,只是……
唉,也許是他們的緣分不夠吧!
還好丹楓的春天總算又來了,昨晚她終於看到了妹妹久違的開心笑容。
所以當丹楓開口要求今天請假一天時,她這個做姊姊的當然立刻答應,順便也放自己一天假。
反正昨天賺的那一大票,已經夠吃好幾天了。
「嗯……」丹楓含羞帶怯地應了一聲,嘴角揚起止不住的笑意。
其實打從昨晚開始,她的嘴角就忍不住往上揚,直想開心地高歌;好像岑寂多年的心,又再度活了過來。
看來,他真是她生命的泉源,跟他在一起時的自己,是最容光煥發的。
「快去將身上的裝扮換下來吧!」為免妹妹好不容易才「把」到的「春天」又被嚇跑,青楓盡職地再次催促。
「真的很難看嗎?」沒什麼打扮經驗的丹楓,看著臉上七彩的妝,看不出有任何不妥,只除了顏色多了一點、重了一些罷了。
「會嚇死人。」駱青楓認真地作出評論。
「好吧……」既然姊姊都這麼說了,丹楓只好認分地回房間卸下濃妝,換上穿慣了的T恤牛仔褲。
看到她回復清爽的裝扮,駱青楓滿意地點點頭。「這樣好多了。」
丹楓雖然不管怎麼看都不像個女孩子──短髮、高個兒、平胸、低嗓子。
但起碼像個乾乾淨淨的秀氣小男生,讓人看了很舒服;不像她先前的錯誤示範,像個打扮低俗的人妖,讓人看了就想扁她。
「算了,反正我也認了。」她就是長得像男生,這是改變不了的事實。
頭一回的嘗試失敗,讓她完全失去信心。
「叮、當──」門外響起按門鈴的聲音。
「我出去嘍……」丹楓急忙拿起背包衝向大門,一開門便將賀伯恩帶走,不讓他進門跟家人打招呼。
還是那句老話,在一切情況尚未明朗確定前,她暫不公開戀情,以免承受不必要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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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幹麼急著將我拖走?我還沒跟你爸爸和姊姊打招呼哩!」來不及跟未來的丈人和姨子做公關就被她拖著跑,引發他高度的不滿。
很久沒跟他們見面了,總要打聲招呼吧,這是基本禮貌啊!再說,如果他們交往順利,以後他們就是他的岳父和大姨子,更是要好好地打好關係。
「呃,我是看……時間不早了,反正以後有的是機會跟他們打招呼嘛!」如果他們倆交往順利,以後還怕沒機會見面嗎?
「說的也是。」他不再堅持,指著前方不遠的銀色轎車。「我的車停在那邊。」
帶著她來到自己的車子旁,紳士地為她開門,讓她先坐進去。
從未被人如此紳士對待的丹楓,差點感動地落下淚來……
原來這就是當女人的權利!
活了二十幾年,她到昨晚才享受到身為女人的權利,有人送她回家、替她開車門……她還是第一次嘗到這種被人呵護的滋味哩。
感覺真好!
坐上車後,他從後車座拿出一束玫瑰花。「這束花送你。」
這是被他歷任女朋友訓練的結果,她們教他約會時要帶花,那叫做浪漫,而女人都喜歡浪漫的事。
丹楓不可思議地瞪著眼前過度盛開、一看就知道活不過明天的「熟花」,就事論事地說:「我家是開花店的耶,你還送我花?!而且這花也開得太過,可能明天就枯了。」跟花接觸久了,她也成了行家。
他有些失望地將送花的手縮回。「對不起,我忘了你家是開花店的,還以為你會喜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