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心
好久了,寫作這麼些年,已沒有勇氣扳著手指去計算自己當作者的年資幾何,然後洋洋自得於己身依然沉浮於筆耕世界中。
幾乎是一整個夏天都窩在鹿港,不意的在東摸西摸中,撈出了早期一些殘搞以及心情筆記。那些有關於第一本稿錄取前後的記事,看了簡直是新奇。因為我早已忘得差不多了,全心投入創作,始因於母親子宮長瘤開刀,需要長期靜養;身為長女的我責無旁貸的結束台中的工作回去接手家中的雜務。寄出稿件後,在等待的時日中,有了一些忐忑的心情。
始終放不下的就只有「筆」而已;然而「筆」能成就我,或是毀滅我?
如果寫作不是我夢想的歸依,那我的人生該往何處找定位?對於除了幻想外一無所有的我而言?
我該相信我果如他人所言,是有才華的嗎?
筆記本翻著翻著,呀哈!又是一頁足以回憶良久的。
82。9。22:萬盛的項小姐來電,說我的書可以出版!我……我要出書了。
82。9。23:項小姐很客氣的邀我有空可以北上到出版杜作客,我直接回答:好啊,什麼時候?我……會不會……太不客氣了?
82。9。27:我今天去出版社了,也回來了。早就好奇出版社長什麼樣子,今天看到了,很開心,但一時之間理不出感想,只覺得很心滿意足。
漸漸想起當初的心情了。由回憶中抽回神智,發現自己笑得傻傻的、憨憨的。
天哪,我那時怎麼會把項姊的客氣話當真?並追不及待的約好時間殺上台北,叨擾了人家一天!比照著聽說萬盛有諸多作者至今仍未曾踏足出版社一步的情形,我實在太大刺刺了一點。
在未能以寫作養活自己前,我以夢想飼養自己的精神領域,每天每天在筆記本子中記下我腦海浮現的任何一個想法、一個場景,或者純粹的人物設定、抑或書名。很快樂的因著這些東西去編織美夢,便再也不覺得工作學業足以累垮我,一直不是天才型的寫手,只是你們看不到我跌跤過多少次。我唯一有的就是傲氣,有時顯得太過凌人,讓人反感。傲氣讓我鞭策自己的步伐,不得為自己的失敗找理由,這樣是好的,傲氣也讓自己反感,開始檢討起自己的言行舉止。畢竟年紀增長了,不可能容忍自己沒長進的天真!嘿,自然,我也就不是四、五年前的我。
我的父親與某些師長都曾指著我的鼻子說我驕傲,在我很小的時候。那時只是——的想:那又如何?至少我沒有妨礙到別人。可是當了作者後卻有了收斂的自覺。四、五年的心,筆記看下來,看到了自己確實在轉變,是欣喜的,愈來愈欣賞自己了。
嘿,我想,自戀總比驕傲好上一點點吧?
今日心情挺好,翻著陳年的筆跡,腦中飛過一幕幕往事,再也不介意天氣已寒、手腳已冰(反正我是窩在棉被中)。
冬天來了,讓我們一齊期待春天吧。
明年兒。
第一章
什麼迎新舞會嘛!虧同學口沫橫飛的形容著?大的舞會一向辦得、凡響,很具水準,害她不小心期待了好好幾天,結果—哼,一點也不好玩,花解語紅色的高跟鞋站出三七步的架式,並且對著地板打拍子「聊、悶、煩,想回家」。
幾個據說頗有名氣的歌星在台上又唱又跳,企圖把氣氛炒????到最高點。偌大的活動中心裡牆的地方擺了三排長桌,上頭擺滿了不怎麼好喝的飲料,以及不怎麼好吃的食物,也不知道是哪個白癡去洽談的外燴公司,想浪費他們繳的學生會費也不是這麼浪費法。害她連想來大吃一頓的心情也跟著降至冰點。
「花花,你看你看!那個?學長很帥對不對?一手吉他彈得我都快死掉了!高中同學,如今同校不同系的蔡美美捧著心口低嚎著。」你死了也好,我會代你告他蓄意謀殺。彈那麼爛也敢上台。你安心的去吧。
花解語向左前方瞪過去一道死光,來會場半小時以來,她最常做的就是向那些不停看向她的色狼送白眼。討厭!討厭!討厭!都是老媽啦!幹嘛送她這件紅得俗斃了的小禮服,活像落翅仔等恩客上門!不然怎麼會有那麼多笨蛋流著口水死瞪著她看!
「花花,你到底在氣什麼?該生氣的是陳文佳啦,她一入學就被捧成一年級的第一美女,結果她今天企圖穿白色小禮服表現出天使的純潔,不料被你一身火焰硬比了下去,看來簡直像穿了壽衣一樣難堪。在系花蒞臨的會場,卻只有你最亮眼,氣個屁呀!要我是你,早就招來一大群仰慕者跪在我身邊舔我的腳趾頭。」
「你少惡了。他們根本鄱在笑我穿得俗氣,剛剛還有人要邀我跳舞,幸好被我瞪跑了。拜託,我今天穿這種衣服,要是被男人摟著跳舞不就全被摸光看光了。」花解語腳下的拍子打得益發不耐煩。
蔡美美幾乎要笑出聲。紅色在別人身上穿來或許俗氣,但穿在花解語身上可就再適合不過了,先別說花解語正好有個火爆性格了;她身材絕佳,凹凸有致,五官精緻且立體,天生自然卷的黑髮散逸著冶麗的風情,簡直是個噴火至極的尤物,現在才十八歲,介於小女孩與小女人的心性,不明白她的父母給她生了多麼優秀的外表,但再過個幾年,她會感激的。沒有人比她更適合穿這種性感又不流於粗俗的衣服了,只不過火爆美人一點也不明白那些男人看她看到脫窗的原因。
「拜託,幾名系花級的人物都投射來嫉妒的死光了。」
「英美,我不管,我要回家了,我就知道我老娘送我衣服不安好心。」
「小姐,我可以請你?」又一名不識相的路人甲趨身過來地雷區。
「不可以,我很忙。」她瞪了陌生男子一眼,直到將那人瞪到北極去冰著之後,才又對同學道:「我要去夜市吃東西,你要不要去?」
蔡美美揮手。
「才不要,我至少要與五個男人跳過舞才要回家。你走開一點,別妨礙了男人看向我的機會。」
「哼。」花解語四下看著比較無人的地域,順便瞪瞪那些看向她的男人,真討厭!討厭!
眼光凌厲的掃過全場,然後如被巨雷劈到。她愣了一下,然後飛快轉回到某一名男子身上一個相同於其他男人、正在看她的……男人。
她的心口「噗通、噗通」的亂跳了起來,不待大腦搞清感覺,便已衝動的往那名男子的方向走去。
那個男人有一雙溫柔含蓄的眼眸。穿著米白的休閒上衣、灰藍色長褲,顯出他的頎長與氣質乾淨。
他在看她嗎?這個想法讓她的心揪亂成一團。他會……覺得她好看嗎?還是覺得她很俗氣?
不知起於什麼原因,她希望他覺得她是美麗的,不然……不然也要他覺得她不若她所穿的顏色那麼俗氣……
「我叫花解語,你呢?」她伸出蔥白的玉手,對著斯文俊逸的男人問著。
「賀儒風。」那男子看了她許久,笑了,有絲小心的握住她的手,感覺到她的手有些冰冷。
這時會場又播放一支慢舞曲,許多男男女女皆步入舞池中擺動身軀,花解語並不知道他對她說了些什麼,只瞠大眼看著他,心口蹦跳的聲音蓋過全身知覺所能感受到的聲音!她只知道自己一直拉著他,讓他輕擁入舞池,讓他為她端來食物和飲料……
中邪了,她想。
明明是陌生人,而且是她向來討厭的「臭男人」,為什麼居然可以讓她忘了一切,只想一直一直看著他呢?
他長得好好看,聲音也好好聽,看著她的眼光一點也不會讓她討厭,反而當他不看時,她會好失望,這代表什麼呢?怎樣的感覺會在男女之間造成中邪的模樣?
如果那代表愛情……
那她知道這輩子她是愛定這個叫賀儒風的男人了。
第二章
花解語明白,如果再不想一個辦法轉移女兒的怒火沖天,那麼她倒楣的一天不會在日落西山後終結,更可能會延續到未來的數十天。她怎麼會這麼命苦唷?
別說一大早的塞車塞出一肚子火了,甫一在椅子上坐定,就聽到旗下當紅的模特兒黃小仙與有婦之夫鬧出婚外情,還給人抓個正著!與人家妻子大打出手的照片鬧上了社會版的頭條,而她居然今天才知道!還是那個死丫頭隨便以美工刀割出那種勉強滴得出一滴血滴的小刀傷,然後呼天搶地的上醫院鬧笑話後,她才知道的,當下氣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這種事情鬧了開來,不僅要應付一些八卦記者,還得賠償兩家廣告公司的違約金,以及原本談妥的一些工作紛紛來電取消合作事宜。沒有一家公司願意僱用身敗名裂的模特兒當自家產品的代言人,尤其黃小仙的知名度沒有高到會令廠商非用不可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