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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頁     席絹

  沒有更多的話了,他用力抱我入懷,雙手幾乎要勒得我斷氣,而他發熱的胸膛竟是湧著排斥我的氣息。

  他不要我,但他同時也放不開我!

  是那樣嗎?該悲慘的我竟然只有想笑的慾望。我真的把一個花花公子弄得暈頭轉向了嗎?

  ***

  在二十世紀末,我並不相信男人會為愛癡狂。可是儘管炎黃子孫號稱有五千年的歷史,依然沒能讓男人的心性進化,他們依然獨佔性強、主宰旺盛,血液中流著的是霸道與野蠻。

  所以即使是花心大少如樓公子者,也不會允許我與他尚有肉體關係的同時再去與別的男人尋歡作樂。

  很好笑,這是面子問題,也是花花公子佔有慾的標準。如果一個男人想去娶一名女子為妻,總會苛刻地要求對方非得是處女不可,甚至最好連手也沒給男人碰過。

  可是一個男人若不想娶某個女人為妻,反而會希望那個女子不是處女。基於處女情結,當了女人的第一個就怕被責任給纏上身,所以不是處女最好;但他會要求對方只為他一人奉獻,在他尚迷戀她之時。直到膩了,一把推開,希望那女子立即水性楊花去攀上別人,別來黏他最好。

  我肯定男人在兩性的處理上以自私為優先,並且是不擇手段的。

  樓公子對我還沒有膩,卻是十分厭惡;我想他自厭程度比厭我更多。這一點很矛盾,我不明白他在堅持些什麼。但他盡可自己去掙扎,卻無權干涉我的自由。

  在國際機場入口處,我被攔了下來,我才知道原來我一直被跟蹤著。

  樓逢棠派了公司安管部門的兩名員工在他不在時緊緊盯著我,而我居然一無所覺。

  他將我拉到停車場,不開口,彷彿我理所當然得交代一般。

  我將行李擱在地上,艷陽曬得我裸露的雙臂發疼;隔著太陽眼鏡,我也只看得到他墨鏡中我的影子。

  「你也來搭飛機嗎?好巧。」我微笑地問。

  樓逢棠冷笑出聲:

  「想一走了之?」

  他在生氣,並且極力壓抑著。我訝然問道:

  「幾時我的人身自由權由你控制了?你的行為像是真有那麼回事似的。我是要走。但那也只是我的事。不是所謂的「一走了之」,我沒欠你什麼。」

  他猛地將臉別開了下,似乎想甩掉什麼。又似乎想理清些什麼。然後再度將面孔正對我:

  「你攪得我一團亂。」

  「是你自己擺不平,不必牽連到我身上。」近些天來,我能感覺到他對我的喜歡與厭惡,矛盾的感覺刺得他幾乎是坐立難安。他喜歡我,卻也厭惡自己竟然去喜歡一名「用來玩」的女人。冷眼看待,其實是他自己的事,可是他卻認為我也有責任,真是冤了我。

  我低頭看手錶。想著登機時間,但我想我可能搭不上這一班;樓公子千里迢迢追來桃園,當然不會白白地放我走。我說過,他不是會做白工、浪費時間的人。

  「找個地方聊吧!我的肩膀快著火了。」

  他一手接過我的行李,拉著我上他的車。問也不問的,便朝高速公路的方向開去,看情形是往台北而去,我吁出長長一口氣,忍不住在車上就與他談了起來。

  「你想要什麼結果?娶我嗎?」我故意嬌滴滴地問著,直向他的火氣挑戰。如果「喜歡上我」已是滔天大罪,為他理智所不容,那麼「娶我」的念頭恐怕瀕臨地球毀滅吧!?我不想驗收自己挑戰的成果,一手擱在窩邊,撐著頭看向窗外飛逝而過的青山綠景。

  他繃緊的聲音傳入我其中:

  「再給我一些時間,讓我弄明白。」

  這些話恐怕是樓公子用詞中,低聲下氣的最極限了。

  我輕笑,伸出左手在窗上畫圈圈,描繪他映在窗上的面孔。

  「笑什麼?」他問。

  「你曾經喜歡過某個女人嗎?」

  「當然,但絕不是你這一類的。」

  我想也是。通常花花公子的配對都是清純美少女,要是「失足」地去喜歡上煙媚女子,那真叫破功了!愈是花心的男人,愈是會娶到天使一般的少女,這種結局才有醒世的意義,告知天下女子千萬要單純天真如嬰兒,才會有幸去當男人的正室與最後戀人;如果不單純不天真,不保護好自己那片薄薄的處女膜,那可糟了,只能在每一出故事中當配角,飾演壞女人,沒有當正室的命,了不起給人藏了嬌就算好下場。

  可是,當了正室並不代表會是丈夫最後的女人;最後的戀人可也不代表是最後與那男人上床的女人。世間沒有絕對,女人何必為那不值得的頭銜、不可靠的男人去故作天真?如果婚姻像買家電一樣,也有保證書、保證期限,能擔保男人守貞自律,我會完全臣服於那個制度中,即使不婚也不會去嘲弄它存在。

  但是呀,時代在變,婚姻也在變,唯一可說公平的大概是婚姻的破滅已不再是男人外遇的問題;這一點上頭,女人後來居上,不讓男人專「美」於前。多好,各自找樂子,公平嘛!但,時代變成這樣,人類還要婚姻做什麼?我不知道。可是戀愛的完成式在於套上戒指的那一剎那,老套的公式既然人類沿用至今,倒也不必有改變的必要。

  如果不是以婚姻為前提,那麼樓公子「喜歡」上我,就不值得令他坐立難安了。誰會逼迫他喜歡的下一步非要如何不可呢?

  我想,基於富家身份、玩家本色,以及自律甚嚴,喜歡上我這種女人會令他自怨自鄙。「高貴」的血流逼迫他只能喜歡同等高貴的女人,即使不要求處女,也要是只會為愛奉獻的聖女,不能是我這種拜金女子;不管我有怎樣多的面貌、怎樣難捉摸的個性,大前提下,我都是他眼中拜金的女人。有錢的男人就是怕女人為他口袋的錢接近他,玩玩可以,但當真陷入了,可就不好玩了。

  回頭想想自己,其實我並不明白自己為何讓他看上,居然在談好分手後卻又令他反悔?了不起他就是看到我不施脂粉的一面罷了!但那並不稀奇。在樓氏機構中多的是清秀佳人,濃妝淡抹任君挑選,清純冶艷應有盡有。只要他這名公子哥兒一欽點,用錢去砸或用鮮花去取芳心,還怕不手到擒來嗎?那他巴著我不放做什麼?

  「為什麼喜歡我?」我問。

  「你認為我會喜歡你?」他口氣嘲弄。

  好吧,那用另一種方式問:

  「當初為什麼點召我?」夠「尊重」他了吧?給足了十全的面子了吧!

  他俐落地將車子滑下交流道。在第一個紅燈路口停下來面對台北市必然的塞車,也讓他得以回答我;時間多得很。

  「你的某些神情很特別。」他壓下車窗,燃起一根煙,側著面孔看我。「除了嬌媚之外,在無人注意時,你像在玩弄你周邊的一切,以一種置身事外的看戲姿態看別人表演;就這一點,使得你散發的氣質異於其他女子,花瓶女也好,清純女也行,你就硬是不同。其實你的容貌不是特別出色,但你吸引人。」

  「那麼,既然說好要分手,又何必反悔?」

  可能是踩到他不願表白的敏感處,他一手將煙捻熄,車子開始在車陣中蠕動而行。

  「我說過,我需要弄明白。也許真的是我還沒厭倦你。如果你真的是個好情人,就別再在我面前上濃妝,將頭髮吹得像鐵絲。」說完,伸手撥弄我的頭髮。

  「為什麼我非得配合你,給你時間去討厭我呢?」

  「你別無選擇。」他微笑:「你聰明得知道自己身份的輕重,在恩客面前你沒有自尊與自我。如果要講清高,你就不會讓我用錢收買。」

  這是最現實的一點。我歎息而笑,我的老天,這個男人不哄女人之餘也不容我這種女人去清高自負。在金錢代表一切的兩性遊戲中,就什麼也不必談了。

  所以他佔盡優勢。誰叫我去強惹他呢?

  想來,說清楚時,他一點也不含糊;這男人無情且犀利。

  可能我再度涉入的,是更高層次的戰鬥;既然出國不成,那就來玩個徹底吧!

  只是會有怎樣的結局,我就不知道了。

  ***

  我並不反對他強要我住到他的地方,並且堅持不讓我住回我的小窩;他以為我的公寓是前任恩客的贈予。一直以憎惡的眼光去看待。他載我回他的公寓,同時也將公寓贈予我名下。

  也許在他人看來是值得艷羨的,瞧,才區區幾個月的服侍,居然賺來一層近五十坪的華麗公寓。但我看到的是更深的義意——他是個有潔僻的男人;這個公寓一旦讓我或其他女人住下來了,他就不要。嫌髒。

  正式同居對他或他的社交圈而言可真是大事。樓大少從不與女人共居一處的,並且他同時與許多女人來往,此刻卻與據傳已下堂的「前女友」死灰復燃,並且同居,這是何等的大新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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