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群盯著我,問:「思筠,你是什麼意思?」
「我只是不想結婚。」我勉強的說。
健群的臉色變白了,他的壞脾氣迅速發作,咬著牙,他冷冷的望著我說:「你不是不想結婚,你只是不想嫁給我,是不是?我知道了,你在大學裡已經有了稱心如意的男朋友了,是不是?你不願嫁給我!是不是?」我頭上冷汗涔涔,心中隱痛,我掙扎著說:
「不,不,不是……」「思筠,」爸爸說:「你到底是怎麼回事?」
萱姨一直以研究的神情冷靜的望著我,這時,她忽然溫和的說:「思筠,你的臉色真蒼白,你不舒服嗎?如果我建議你去看看醫生,你反不反對?」
「醫生?」我皺著眉問。
「是的,我有一個新認識的朋友,是個心理醫生,如果你去和他談談,把你心中的問題告訴他,我想,他一定會對你有點幫助。」我望著萱姨,突然爆發了一股強烈的怒氣,我站起身,直視著她的臉,心中翻湧著十幾年來積壓已久的仇恨,這仇恨被萱姨一句話引動,如決堤的洪水,一發而不可止,我大聲的叫了起來:「我知道,你們以為我有神經病!以為我和媽媽一樣瘋了!我不嫁健群,就是我有病,是嗎?我為什麼該一定嫁給他?你們認為我是瘋子,是嗎?你們錯了,我不會嫁給健群,我永不嫁給他!我恨你們!你們三個人中的每一個!我恨透了!恨透了!恨透了!」我蒙住臉,大哭了起來,返身向我的房間跑,跑了一半,我又回過頭來,指著萱姨說:「你不用逼我,你和爸爸使媽媽受刺激而瘋狂,而死亡,你們是一群殺人不見血的劊子手!我恨了你們十幾年了!你現在想再逼瘋我?我不會瘋!我永不會瘋!」我跑進屋內,關上房門,眼前金星亂迸,腦中轟然亂響。扶著門把,我的身子倚著門往下溜,終於躺倒在地板上,昏昏然失去了知覺。
我病了一段時期,發高燒,說囈語。在醫院裡,我度過了整整一個秋天。當我恢復知覺之後,我是那樣期望能見到健群,但是他從沒有到醫院裡來看我,失望和傷心使我背著人悄悄流淚。可是,爸爸來看我時,我卻絕口不提健群。爸爸常到醫院來,萱姨卻一次也沒來過。對於我上次的那番話和健群與我的婚事,爸爸都小心的避免談及。當爸爸不來的時候,我就寂寞的躺在白色的被單中,瞪視那單調而淒涼的白色屋頂。於是,一天,一葦來了。他坐在我的床前達三小時,說不足五句話。但,我正那麼空虛寂寞,他的來訪仍然使我感動得熱淚盈眶。然後,當他起身告辭時,卻突然冒出一句意外的話來:「思筠,你病好了,我們結婚吧。」
我一愣,他的神色安靜而誠懇,斯文儒雅的面貌像個忠厚長者。我愣愣的說:「你是在向我求婚嗎?」
「不錯,」他點點頭:「怎樣?」
我呆呆的望著他,這個求婚完全出乎我的意外。可是,想起健群居然不來看我,想起萱姨的仇恨,想起那個我極欲逃避的「家」。我流淚了,在淚眼婆娑中,我默默的點了頭。
我的病好了,形銷骨立。我原本就太瘦弱,如今更是身輕如燕,走起路來都輕飄飄的。出了院,我回到家裡,竟然沒有看到健群,萱姨仍然用一貫的溫和來待我,也不再提起健群。冬天,我和一葦結了婚,健群沒有參加婚禮。直到我婚後,爸爸才透示我,自從我發脾氣大罵的那一天起,健群就離家遠走,一直沒有消息。
婚後的一天,爸爸來看我,在我的客廳中,他執著我的手,誠摯的說:「思筠,你母親不是因為萱姨而瘋的,她是為了一個男人。」「爸爸!」我叫:「你說謊!」
爸爸搖搖頭,深深的望著我說:
「那是真的。思筠,你母親不應該嫁給我,那是一樁錯誤的婚姻,她一點也不愛我。她原有個青梅竹馬的情人,但她的父親卻做主讓她嫁了我,我們婚後沒有一絲一毫的樂趣,只是雙方痛苦。你母親是個好人,是個有教養的女人,教養和道義觀使她不能做出對不起我的事,而她又無法抗拒那個男人……思筠,你慢慢會瞭解的,她把自己禁制得太嚴了,她思念那個人,又覺得對不起我,長期的痛苦造成了精神的分裂。至於萱姨,那是你母親精神失常之後,我才接近的。」
我震動,我歎息。我相信這是真的,媽媽,可憐的媽媽!她,和她的黑繭!咬不破的黑繭!但,我為什麼該在她的黑繭的陰影下失去健群?健群!那桀驁不馴的男孩子!那個被我所愛著的男孩子!
四
時間慢慢的拖過去,我結婚三個月了。而健群卻像地底的伏流般突然的冒了出來。一切的平靜,冬眠著的歲月又猛的覺醒了。蜷縮在那沙發中,我一動也不想動,健群關上大門的那聲門響依然震盪著我,他在我唇上留下的吻痕似乎餘韻猶存。我睜開眼睛,窗外的陽光刺眼,春天,這正是春天,不是嗎?一切生物欣欣向榮的季節,但,我心如此之沉墜!重新闔上眼睛,我感受著眼淚滑下面頰的癢酥酥的感覺。「原諒我吧,我已經哭過了!」這是葛萊齊拉中的句子,那麼,原諒我吧!健群。小下女來請我去吃午飯,已經是吃午飯的時間了嗎?也好,午飯完了是晚飯,晚飯完了就又過去了一天。勉強嚥下了幾粒堅硬的飯粒。我又回到客廳裡,繼續蜷伏在沙發中。望著窗外的日影西移,望著室內由明亮而轉為暗淡,望著迷迷濛濛的暮色由窗隙中湧入。我睜著眼睛,凝著神,但沒有思想,也無意識,似乎已睡著了。
「為什麼不開燈?」突來的聲浪使我一驚,接著,電燈大放光明。我眨眨眼,一葦正脫掉皮鞋,換上拖鞋,在我對面的沙發中懶散的坐下來。他什麼時候回來的?我竟沒有聽到他開門的聲音。我坐正身子,凝視著他,他燃起一支煙,慢吞吞的從公事包裡拿出一本美國的地理雜誌,我本能的痙攣了一下,又是地理雜誌,除了書籍之外,他還會有別的興趣嗎?
「喂!」我說。「嗯?」他皺皺眉,不情願的把眼光從書上調到我的臉上。
急切中,我必須找出一句話來,無論如何,我已經被冰凍的空氣「冷」夠了。「今天,健群來了。」我說。
「哦,是嗎?」他不經心的問,眼睛又回到書本上去了。
我有點難堪,卻有更多的憤懣。一段沉默之後,我說:「你知道,我曾經和健群戀愛過。」
大概我的聲音太低了,他根本沒有聽到,我提高聲音,重說了一遍,他才猛悟似的說:
「唔,你說什麼?」「我說,健群曾經是我的愛人。」
「哦,」他望望我,點點頭:「是嗎?」然後,他又全神貫注在書本上了。我弓起膝,雙手抱著腿,把下巴放在膝蓋上。室內真靜,靜得讓人睏倦。半晌,我抬起頭來,他的近視眼鏡架在鼻樑上,書湊著臉,看得那樣出神。我突然惡意的,衝口而出的說了一句:「我現在還愛他。」「唔,唔,什麼?」他推推眼鏡,忍耐的看著我。
「我說,我現在還愛他。」我抬高聲調。
「愛誰?」他傻傻的問。
「健群。」「哦,」他眨眨眼睛,笑笑。哄孩子似的說:「好了,別開玩笑了,讓我看點書。你已經不是小孩子了。」
眼看著他的頭又埋進了書本裡,我廢然的靠在沙發上,仰著頭,呆呆的凝視著天花板,天花板上,一條壁虎正沿著牆角而行,搖擺著尾巴,找尋食物。
吃過晚飯,一葦又回到客廳,專心一致的看起書來。我坐在他的對面,用小銼刀修著指甲,一小時,又一小時……時間那樣沉滯的拖過去。終於,我不耐的跳了起來:
「我要出去一下。」「嗯。」他頭也不抬的哼了一聲。
我走進臥室,換了一身最刺目的衣服,黑底紅花的旗袍,金色的滾邊,既艷又俗!再誇張的用唇膏把嘴唇加大,畫上濃濃的兩道黑眉毛,對著鏡子,鏡裡的人使我自己噁心。不管!再把長髮盤在頭頂,梳成一個髻,找了一串項煉,繞著髮髻盤上兩圈。不敢再看鏡子,抓了一件紅毛衣,我「沖」進客廳裡,在一葦面前一站。
「我出去了。」大概因為我擋住了他的光線,他抬頭看看我,我等著看他大吃一驚,但他只不經意的掃我一眼,又低下了頭,簡簡單單的說:「好。」我握著毛衣,垂著頭,走出了大門。門外春寒仍重,風從愛河的河面吹來,使人寒凜。我順著腳步,走到河邊,兩岸的燈光在黑幽幽的水中動盪,像兩串珠煉。沿著河岸,我緩緩的踱著步子,隔著一條河,高雄鬧區的霓虹燈在夜色中閃耀。黑人牙膏的電燈廣告聳立在黑暗的空中,刺目的一明一滅。到何處去?我有些遲疑。但是,既然出來了,就應該晚一點回家,如果我徹夜不歸,不知一葦會不會緊張?想像裡,他一定不會,在他的生活中,從沒有緊張兩個字。我走上了橋,沿著中正路,走進高雄的鬧區,大公路,大勇路,大仁路……我在最熱鬧的鹽埕區中兜圈子,走完一條街,再走一條街,在大新公司的首飾部,我倚著櫥窗,休息一下我走得太疲倦的腳。店員小姐立即迎了過來,對我展開一個阿諛的微笑。「小姐,要什麼?」我隨意的在櫥上那個半身模特的胸前拉下了一條項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