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錯了!
人之所以要工作,其實只是因為需耍花錢買食物填飽肚子,順便打發活著到死亡的這段時間而已。
如果說有什麼東西比賺錢更重要的話,那我覺得就是「經營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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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工作之外,我近來最努力去做的事,就是開始去喜歡一個人。
以前老覺得花時間去喜歡一個人是很費力的,就像照顧小盆栽一樣,天天都要去澆水灌溉,若是疏於照顧的話,花朵就會垂頭喪氣。
那跟戀愛是一樣的。
原本這本>要寫的是軒子和初戀情人的愛情故事,預計用60%的真實、30%的虛構、10%的美化來完成這本書。
但是我發現寫到後來,女主角的形象跟自己相差了十萬八千里遠,所以故事走了樣,變成了10%的真實、80%的虛構、10%的美化。
也就是說——-這本書跟一般的羅曼史小說沒什麼兩樣,各位看倌們就不要拿書中的情節來印證軒子的初戀了,因為那根本是兩回事(尷尬的笑)。
從前初戀的心情是很難忘懷的,而且我很難得對工作以外的事情認真,但我覺得現在這麼努力、這麼不顧一切的去喜歡一個人的自己很可愛。
我不知道是我比較容易滿足,還是我比較呆,哪怕他給我的只是一張卡片,還是一顆糖,(可惡!難不成我還是被當成小孩子?好吧!算了,不追究。)我都會很高興。
吵吵嘴、鬧鬧小彆扭、撒撒嬌,受委屈的時候哭一哭,哭到他手足無措為止……□傶禶Q像自己也會這樣的情緒化,好像回到學生時代談戀愛的那種心情。
人類分成兩種,一種人渴望被瞭解,一種人則不願被瞭解。
渴望被瞭解的人害怕孤獨寂寞,不願被瞭解的人是絕對的自我,不願披牽制、主宰。
我想,我就是邢種渴望被瞭解的典型吧?如果不是他太瞭解我,我也不會被他制得死死的。
每次軒子鬧牌氣的時候,我一定會跟他講一句話————
「我絕對不要理你了!」
然後呢!他總是溫柔的笑著回應:「你不會的。」
我會盡可能維持我的怒氣,「我是說真的!」
「你一定不會,因為你一看到我就會心軟了。」
真是受不了啊!他居然好意思這麼說。
不過,我的那句「我絕對不要理你了!」最好好像變成「狼來了!」一樣,一次比一次更沒有說服力。
只有在這個時候,我會覺得被人瞭解也是一件不太好的事。
我是不是一個沒什麼原則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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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的邢個人啊!不太浪漫。
就連「我喜歡你」這句話,到現在為止他也才講過三次兩而已。
每次我都會裝出一副哀怨小可憐樣,棄婦似的說:「你一點也不關心我!」
他會瞪大眼睛,「我怎麼會不關心你?」
「那你怎麼都不說『我喜歡你』?」
軒子很無賴吧?說實在的,關心與否跟說不說甜言蜜語基本上是不太相干的。
然後,他就會搬出「男人的感情都是放在心裡的」之類的話來四兩撥千斤,讓我拿他沒轍。
真的是這樣嗎?哪有這回事啊!
男性讀友們,請站出來勇敢的推翻他的說法吧!
當然,戀愛的時候難免吵嘴,然後倒楣的就是我的好朋友,他們要陪我瘋、聽我發洩垃圾情緒,還要想辦法讓我覺得失去他沒有什麼好難過的,不要為了一棵樹放棄整座森林……云云。
不然就和凱璃一樣寫些悲情的詩篇,然後兩個女人就在那邊自以為可憐、哀怨到了極點,想想真的是滿無聊的,還不如一起打拚小說比較實際。
不過,那個時候寫出來的東西會特別有感覺喔!
無論會不會受傷,我希望每個人都能勇敢的去表達自己的感情,不要覺得難為情。加油喔!希望你們都能找到一段美好的戀曲。
有關下一本書的新書預告,軒子還在苦思中……啊!真是苦惱呀!
我想,應該會從清裝系列下筆吧?
有關於宣豫貝勒和芷菱格格之間的愛情故事——-
紅唇情話六月新作——->。
敬請期待!
軒子的郵政信箱是:(300)新竹郵政10271號信箱電子信箱是:tkclover@kimo.com.tw別忘了捎個信和我聊聊喔!
緊急插播!!!
原本軒子因為要趕稿,腦細胞已經死了大半,並且開始覺得寫羅曼史一點也不浪漫,對於只剩下九千字的稿子望而興噗的時候,電視螢光冪突然出現一個帥翻了的男人,把我從悲慘的趕稿地獄深淵給救了出來,讓我的心跳指數狂飆上揚突破120!
你知道嗎?你知道嗎?我一直以為在我的標準裡,竹野內豐已經被我評上九十五分的高分,他的帥很難有人再出其右,但是!我想也沒想過居然會出現一個一百分的帥哥耶!
我相信大家看了三月五號的Super Sunday之後,就絕對不會忘記這個帥得毀天滅地的超級帥哥——-費翔。
他是十四年前的偶像歌手,我對他一無所知,只知道他是個混血兒,有一雙勾魂攝魄的藍眼眸,有一副讓我垂涎三尺的好體格,有一副會使我心跳破百的好歌喉。
啊啊!他真是我的美夢!
最讓我扼腕的是——-當他出道的時候,軒子還只是個六歲大的奶娃娃!
天——-啊!六歲大的奶娃娃能記得什麼?
我居然就這樣讓他在我的記憶中錯失,嗚……悔恨啊!
軒子很能夠瞭解陶晶瑩忘不了他的心情,當我看見費翔對陶子唱情歌的時候,我也幾度熱淚盈眶,心裡想著:如果他是對我唱該有多好!他就是不折不扣小說中男主角該有的樣子啊!
當我滿腦子充滿「看見心目中一百分戀人」的亢奮時,我驀地驚覺————明天一早要交的稿子還沒寫完啊!
更糟糕的是——-我居然忘記扎那一集的Super Sunday錄下來了!
天哪!這真是太太太慘了啦……童年記事(下)
不知道昏迷多久,冠臣醒了過來,他撐起雙臂從地上站起來,肩上子彈的擦傷仍像灼燒般地疼痛著。
「這是什麼地方?」他暗忖。
他被關在一間看起來像是書房的地方,門從外面被反鎖住,看樣子,目前還沒有人注意到他醒過來了。
看了看表,已經是下午一點鐘,換句話說,他整整昏迷了將近五個小時。
從窗戶向外看去,發現這裡的景色是他從未見過的,也許是偏遠的郊區吧!既然偏遠,向外界求援也就難了。不過,要他就這麼放稟,似乎還太早。
「阿道夫。班尼迪克先生應該通知冠磊了吧?」
要弄垮這幫人,還需要冠磊幫忙才可以,不過,等事情結束之後,免不了會被冠磊狠削一頓,尤其他還受了傷……唉!這回要冠磊不發火,難囉!
算了,船到橋頭自然直,現在辦正事要緊。
冠臣拉開檔案櫃,發現裡面都是一些無關緊要的文件。又找了幾個櫃子後,他發現有一部手掌大小的超級微電腦藏在抽屜的暗格裡。
冠臣微微一笑,立即開機著手找尋存在電腦中的組織繼承文件與武器製造圖。
一開機,正如冠臣所料,一切檔案均受保護中,除非能破解密碼,否則也是徒然。
破解密碼對冠臣來說原本就不是一件難事,花了十五分鐘,冠臣輕而易舉的便破解了三道密碼進入該檔案,而後預備著手進行COPY,再將電腦中的檔案予以銷毀,但是,他發現這些檔業正以快得驚人的速度正被不知名的電腦高手存取。
慢了一步!
竟然有這麼多人要盜取這些文件,倘若文件外流,阿道夫的組織就會有麻煩,而武器製造圖若是落入恐怖分子手中,那麻煩將不只是現在的千百倍。
冠臣沒有多想,隨即下達繁複的指令從中截斷正在被讀取的檔案。
對方一察覺檔案無法再讀取,隨即給手回應。
「是冠臣嗎?我是冠磊。」
「是冠磊?」原來阿道夫已經通知冠磊了,但他沒想冠磊的動作這麼快。
不過,破解密碼的功力原本就是冠磊略勝一籌,他早該想到除了他之外,沒有人能比他破解得更快了。試想,破解十二道密碼只花了他半小時的時間,三道密碼對他而言實在是小意思。
「是的,我是冠臣。」
「你在哪裡?沒事吧?」
「給我三分鐘,我會確定你的位置。」
冠磊對於設計一些電子小玩意兒頗有興趣,所以冠臣的手錶被迫裝了他發明的發信器,原本只是好玩,沒想到真的派上用場了。
游標閃了閃,然後他跳開了。
冠臣微微一笑,他相信冠磊一找到他的位置,馬上就會趕過來。
五分鐘之後,檔案全部複製完畢,冠臣將極小的晶片放進口袋中,再按了DELETE鍵,執行清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