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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頁     瓊瑤

  我把頭埋進了他那寬闊的胸懷中,在他那安全而溫暖的懷抱裡,我四肢的血液恢復了循環,我的身子溫熱了起來。我蜷縮在那兒,低低的細語:

  「你以後不可以這樣丟下我,我以為……我以為……」我囁嚅著:「你不要我了!」想到他跑走的那一剎那,我忍不住又打了個寒戰。他很快的托起我的下巴,深深的審視著我的眼睛,然後,他大大的歎了口氣。「我怎會不要你?傻瓜!」他瘖啞的說,然後,他溜下來,用他的唇熱烈的壓在我的唇上。

  第二天,是一個晴朗的好天氣。

  昨夜的不愉快,早就在淚水與擁抱中化解,新的一天,充滿了活潑的朝氣與美好的陽光。我一清早就起了床,雲帆把為我準備好的衣服放在我面前。自從來歐洲後,我從來沒有為「穿」傷過腦筋,因為,雲帆一直有著濃厚的興趣來裝扮我,他給我買各種不同的服裝,總能把我打扮得新穎而出色。我想,學室內設計的人天生對一切設計都感興趣,包括服裝在內。現在,我面前的是一套黑色的緊身衣褲,長統馬靴,一件鮮紅色滾金邊的大斗篷,和一頂寬邊的黑帽子,我依樣裝扮,攬鏡自視,不禁「噗」的一聲笑了出來。

  「我像個墨西哥的野女郎,」我說。「或者是吉卜賽女郎!反正,簡直不像我了。」他走到我的身後,從鏡子裡看我。

  「你美麗而清新,」他說:「你從不知道你自己有多美!有多可愛!」我望著鏡子,一時間有些迷惑。真的,我從小認為自己是只醜小鴨,可是,鏡子中那張煥發著光彩的臉龐,和那嬌小苗條的人影卻是相當動人的。或者,我只該躲開綠萍,沒有她的光芒來掩蓋我,我自己也未見得不是個發光體!又或者,是該有個雲帆這樣的男人來呵護我,照顧我,使我散發出自己的光彩來。我正出著神,雲帆已一把拉住了我的手:

  「走吧,野丫頭,你不是心心唸唸要騎馬嗎?」

  啊!騎馬!飛馳在那原野中,飛馳在那叢林裡!我高興的歡呼,領先跑了出去。那匹白馬驕傲的看著我,我走過去,拍了拍它的鼻子,又餵了它兩粒方糖。它是馴良而善解人意的小東西,立即,它親熱的用它的鼻子碰觸著我的下巴,我又笑又叫又躲,因為它弄了我滿臉的口水。雲帆把馬鞍放好,系穩了帶子,他看著我:「你可以上去了。」他說。

  「啊呀!」我大叫:「我從沒有騎過馬,我根本不敢上去,它那麼高,我怎麼上去?」

  「我抱你上去!」他笑著說,話沒說完,已經把我舉上了馬背,幫我套好馬鐙,又把馬韁放進了我手裡,他笑嘻嘻的望著我:「任何事情都要有個第一次,騎馬並不是很容易的事,但是,這匹馬是經過特別訓練的,它不會摔了你,何況,還有我保護著你呢!你放心的騎吧!」

  我不放心也不成,因為馬已經向前緩緩的跑出去了,我握緊了馬韁,緊張得滿頭大汗。雲帆騎著他的褐色馬趕了過來,和我緩轡而行,不時指點我該如何運用馬韁、馬鞭,和馬刺。只一忽兒,我就放了心,而且膽量也大了起來,那匹馬確實十分溫馴,我一拉馬韁,向前衝了出去,馬開始奔跑起來,我從不知道馬的衝力會這樣大,差點整個人滾下馬鞍,雲帆趕了過來,叫著說:「你玩命嗎?紫菱?慢慢來行嗎?你嚇壞了我!」

  我回頭看他,對著他嘻笑。

  「你看我不是騎得好好的嗎?」

  「你生來就是個冒險家!」他叫著:「現在,不許亂來,你給我規規矩矩的騎一段!」

  哦,天是那樣的藍,樹是那樣的綠,湖水是那樣的清澈,野百合是那樣的芳香……我們縱騎在林中,在湖岸,在那綠色的草地上,在那林蔭夾道的小徑中。陽光從樹隙裡篩落,清風從湖面拂來,我們笑著、追逐著,把無盡的喜悅抖落在叢林內。縱騎了整個上午,回到小屋內之後,我又累又乏,渾身酸痛。躺在壁爐前面,我一動也不能動了。雲帆做了午餐,用托盤托到我面前來,他說:

  「覺得怎樣?」「我所有的骨頭都已經散了!」我說:「真奇怪,明明是我騎馬,怎麼好像是馬騎我一樣,我似乎比馬還累!」

  雲帆笑了起來。「誰叫你這樣任性,一上了馬背就不肯下來!」他把烤麵包餵進我的嘴裡。「你需要飽餐一頓,睡個午覺,然後我們去劃划船,釣釣魚。晚上,我們可以吃新鮮的活魚湯!」

  我仰躺在那兒,凝視著他。

  「雲帆,」我歎息的說:「我們過的是怎樣一份神仙生活啊!」是的,那年夏天,我們幾乎都在這小木屋中度過了,划船、游泳、釣魚、騎馬……我們過的是神仙生活,不管世事的生活。我的騎馬技術已經相當嫻熟,我可以縱轡自如,那匹白馬成了我的好友。我們常並騎在林內,也常垂釣在湖中。深夜,他的吉他聲伴著我的歌聲,我們唱活了夜,唱熱了我們的心。那是一段快樂的、無憂無慮的日子。只是,我們都非常小心的避免再提到楚濂。當冬季再來臨的時候,湖邊變得十分寒冷,生長在亞熱帶的我,一向最怕忍受的就是歐洲的冬季。於是,這年冬天,雲帆帶著我飛向了舊金山,因為,他說,他不能再不管舊金山的業務了。

  舊金山的氣候永遠像台灣的春天,不冷也不熱。他只用了一星期的時間在他的業務上,他最大的本領,就是信任幫他辦事的朋友,奇怪的是,那些朋友居然沒有欺騙過他。他從不和我談他的生意,但我知道,他是在越來越成功的路上走著。因為,他對金錢是越來越不在意了。

  我們在美國停留了半年,他帶著我遊遍了整個美國,從西而東,由南而北,我們去過雷諾和拉斯維加斯,我初嘗賭博的滋味,曾縱賭通宵,樂而忘返。我們參觀了好萊塢,去了狄斯耐樂園。我們又開車漫遊整個黃石公園,看那地上沸滾的泥漿和那每隔幾小時就要噴上半天空的天然噴泉。我們到華盛頓看紀念塔,去紐約參觀聯合國,南下到佛羅里達,看那些發瘋的美國女人,像沙丁魚般排列在沙灘上,曬黑她們的皮膚。又北上直到加拿大,看舉世聞名的尼加拉大瀑布。半年之內,我們行蹤不定,卻幾乎踏遍了每一寸的美國領土。

  就這樣,時光荏苒,一轉眼,我們結婚,離開台灣,已經整整兩年了。這天,在我們舊金山的寓所裡,我收到了父親的來信,信中有一段是這樣的:

  「……常收到雲帆的信,知道你們在國外都很愜意,我心堪慰。綠萍與楚濂已搬出楚家,另外賃屋居住,年輕一代和長輩相處,總是很難適應的,年來綠萍改變頗多。楚漪今年初已赴美,就讀於威斯康辛大學,並於今年春天和陶劍波結婚了,雙雙在美,似乎都混得不錯。只是我們長一輩的,眼望兒女一個個長大成人,離家遠去,不無唏噓之感!早上攬鏡自視,已添不少白髮。只怕你異日歸來,再見到爸爸時,已是蕭蕭一老翁了。」

  握著信,我呆站在窗口,默然凝思。一股鄉愁突然從心中油然而起,我想起我的臥室,我的珠簾,我們那種滿玫瑰和扶桑的花園,那美麗的美麗的家!我想起父親、母親、綠萍……和我們共有的那一段金黃色的日子!我也想起楚濂,陶劍波,楚漪……和我們那共有的童年!我還想起台北的雨季,夏日的驕陽……奇怪,去了半個地球之後,我卻那麼強烈的懷念起地球那邊那個小小的一隅!我的家鄉!我的故國!我所生長的地方!雲帆悄悄的走了過來,從我身後抱住了我。「你在想什麼?」他溫柔的問。「你對窗外已經發了半小時呆了,窗外到底有些什麼?」

  「除了高樓大廈之外,一無所有。」我說。

  「哦?」他低應了一聲,沉默片刻之後,他問:「是誰寫來的信?」我把父親的來信遞給了他。

  第二天,雲帆從外面回來,一進門就嚷:

  「收拾箱子,紫菱!」「又要出門嗎?」我驚奇的問:「這次,你想帶我到什麼地方去?」他走向我,伸手遞給我兩張機票,我接過來,中華航空公司,直飛台北的單程票!我喘了一口氣,仰起頭來,我含淚望著雲帆,然後,我大喊了一聲:

  「雲帆!你是個天才!」

  撲向了他,我給了他熱烈的一吻。

  第十七章

  還有什麼喜悅能夠比重回到家中更深切?還有什麼喜悅能比再見到父母更強烈?為了存心要給他們一個意外,我沒有打電報,也沒有通知他們。因此,直到我們按了門鈴,阿秀像發現新大陸般一路嚷了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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