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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頁     喬安

  雖然所站位置比較低,但沈徹憑著優越的身高,輕易地格開利刃再補對方一拳,現場只聞慘烈的哀叫,那個倒霉的歹徒已直接被摔在一樓的樓梯間,忍痛拔腿逃逸。

  沈徹追下樓,準備活逮這個現行犯的時候,芙菱從後面追拉住他,驚慌道:「等一下,不要把我一個人留在這……裡……啊——」黑暗驚慌中,芙菱太急於追趕沈徹,沒注意到自己的腳步,便一腳踩空,屁股重重跌坐在階梯上。

  「你還好吧?」沈徹走回來扶起她。

  「好痛——」她痛呼一聲,肩膀傳來劇痛。

  沈徹皺眉,感覺手掌心有些濕濕的,他打開樓梯間的電燈,赫然看見她左邊的袖子已濡紅一片。「該死!」

  「我……受傷了……」她臉色刷白,疑惑地看看他,看看自己,又看看橫躺在腳邊沾有血跡的拆信刀,顯然對這個情況極度困惑。

  原本一肚子怒火的沈徹,在看到芙菱一臉搞不清楚狀況的呆樣,忍不住想笑又想罵人。他到底是接下什麼樣的責任?他有預感在仲達回來之前,他還有得忙了。

  第四章

  「還好只是輕微的割傷而已,把這些藥帶回去,記得每天換就行了。」年約六十的醫生拿下老花眼鏡,把病歷表交給他的老婆兼護士。「最近治安不大好,女孩子要特別小心才行。」

  「嗯。」芙菱點點頭,套上衣服。

  老醫生靠著椅背,兩手交握放在腰腹,慢條斯理地說道:「我老早就建議你兩位哥哥要裝上鐵窗了,這附近就屬你們家沒有鐵窗,而且又在二樓,實在很危險……」

  「我知道,我會建議哥哥趕快裝的。」芙菱站起身搪塞道,她必須在他開始發表高論之前趕緊離開診療室,這是做了多年鄰居唯一的心得。

  出了診療室,她一眼就看見倚在路燈下的沈徹,襯著微弱的光線,他高大的身影給人一種無比的安全感,這和哥哥帶給她的感覺不同。

  他朝她招手,示意她過去。「走吧,費用我已經付清,藥也拿了。」沈徹兩手插在褲袋裡,兀自走在芙菱之前。

  她低著頭跟在他身後,意外地發現他的腳上穿著拖鞋,心底頓時升起一股莫名的感動,想必剛才他是急忙趕來救她的。

  她想跟他道謝,卻說不出口,只能盯著他修長的腿,道:「想不到你跑得還滿快的。」

  「我是籃球隊的前鋒,當然跑得快。」沈徹回過身來看她,不懂她到底是在恭維,抑或是在損他。他盯著她,眉頭糾結。「你在幹麼?」

  「嘎?」

  「你的手在幹麼?」她的右手從剛才就一直拚命搓著衣服。

  「我的手……剛才……」她的臉發燙,猶豫著要不要告訴他。「打到歹徒那裡!」

  「哪裡?」他挑著眉。

  「就是『那裡』啊!男人的要害!」她尷尬地說道,那種怪異的「觸感」老是揮之不去。「感覺好噁心,我現在想起來還覺得想吐。」

  「那就不要想了。」他粗嘎道,心裡有點對自己生氣,如果他下午就強迫她住進他家,她也不會碰上這種事。

  芙菱哦了一聲,不曉得自己說錯了什麼,平常沈徹都是一副嘻皮笑臉的樣子,如今突然變得不苟言笑,讓她有些不習慣。

  他們沉默走了一段,芙菱才又開口說道:「我……家已經過了……」她指了指已走過頭的公寓。

  「你必須搬去我那裡住。」他沉聲道。發生了這種事,他怎麼可能還讓她一個人住,萬一歹徒又返回來怎麼辦?而且他已經答應仲達要照顧她。

  「可是……」她囁嚅著,雖然她仍心有餘悸,不太敢一個人住,但去住他那裡好像又有點怪。

  「別婆婆媽媽的。」他仍然繼續朝巷口走去。

  芙菱停下腳步,不肯再走。「你不要走那麼快好不好?」待沈徹止步回頭望她,她才繼續說道:「就算要去住你那裡,我也必須回去收拾一些東西。」

  「好吧!」沈徹看了眼手錶,率先轉身往公寓走去。「不過時間有點晚了,你最好動作快點。」

  這個人怎麼老是在催她?

  芙菱著抿嘴,跟著沈徹走回公寓。

  「好奇怪,那個小偷看不出這裡是書房嗎?有什麼好偷的?」芙菱看著大哥凌亂的書桌不解道,還好家裡並沒有東西被偷。

  「家裡沒什麼值錢的東西吧?」沈徹問道。

  芙菱搖搖頭,把歹徒情急之下順手拿走的拆信刀重新放回桌上。

  「很好,那你就快點收拾東西吧!我明天還有比賽。」他把她推回房間收拾行李,自己則走向廚房。

  沈徹開始覺得右手指有些不舒服,隱隱作痛,可能是剛才揮中歹徒兩拳,不小心傷到了指關節。他拿出冰塊,走到客廳往沙發一坐,氣定神閒地蹺起二郎腿開始冰敷。

  半個小時過去。

  芙菱仍然待在房裡沒半點動靜,沈徹不禁懷疑她是不是在裡面睡著了?

  「你好了沒?」他對著房門口大聲問道,心想她的動作真的很慢。

  「就快好了。」

  半晌,她仍沒具體行動。沈徹終於忍不住起身過去關心進度,再等下去天都要亮了。

  「你到底在幹麼?」他眨眨眼大叫道,不敢相信眼前所見。

  「收拾東西啊!」她抬頭看了他一眼,隨即繼續手邊的工作。

  「我還以為你要搬家哩!」他指指房內的大包小包,問道。「你帶那麼多東西做什麼?」她不是說只有「一些」東西嗎?

  「哦!我想大孚|去你那裡住一星期左右,所以我帶了七套衣服。」她開始收拾她的棉被。

  「帶兩套換洗就夠了。」沈徹拉開她的旅行袋,隨手抽出兩套放進另一個手提袋裡。

  「兩套不夠啦!」她根本不會洗衣服,大哥說過等他從南部回來會幫她洗一星期所累積的衣服。

  對她的抗議,沈徹置若罔聞,逕自指著另一個箱子問道︰「這個又是什麼東西?」

  「那是電動玩具和遊戲卡匣,我怕在你那裡會恨無聊。」

  沈徹翻翻白眼,粗聲道:「你以為你是去度假的嗎?」跟她討價還價之後,終於把一大箱的遊戲卡匣降為只有半箱。

  「現在可以走了吧!」他幫她拿箱子和旅行袋。

  「再等一下下就好了。」她正使出全身的力氣要把她的棉被塞進大袋子裡。

  「不要告訴我你要把這個東西也帶過去﹖」他不自覺提高嗓門,簡直快要徹底崩潰,這女人有戀物癖嗎?

  「什麼『這個東西』!」她又抗議道,他的語氣好像很鄙視她的棉被,殊不知這條棉被幾乎是她從小蓋到大的,沒有它她會睡不著覺。「它是我可愛的棉被,我不能把它一個人丟在家裡。」

  沈徹攏著眉頭,以一種怪異的表情看她,他發現她不是戀物癖,而是有「戀被癖」!就像很多小孩子一樣,對身邊的某些東西會特別執著。

  「我那裡有多的棉被。」他說明道,根本沒料到她去借住個幾天,會如此地大費周章。

  「可是我不習慣別的棉被。」她抱著棉被有些依依不捨,好像他是個搶她玩具的壞小孩。這景象真是荒謬得可以!

  他宣告自己完全放棄跟她爭這種無聊的堅持,他遲早會累死。而且再耗下去,她可能會把所有的家當全搬過去。

  他歎口氣,妥協道:「你高興帶就帶吧!」他搬著她的行李走到門邊,突然想到什麼似的,轉身對她又道:「但願這是最後一樣,不准再帶其它東西了。」

  ※  ※  ※

  事情並沒有如沈徹所願,芙菱後來又堅持帶來了她的枕頭和拖鞋。

  等到她終於來到沈徹的住處時,已經是半夜一點多了。

  沈徹住的地方是個十來坪的套房,由於新搬進的關係,房裡的擺設並不多,除了一張特製的超大號床鋪之外,靠近落地窗的地方放著沙發,其餘就只有一組音響和電視。

  雖然傢俱不多,不過芙菱已經很滿意了,因為沈徹的那台電視不但是全新的,而且還是大屏幕,打起電動玩具一定很過癮。再加上那張為了配合沈徹身高而特製的大床,更是召喚了她所有的瞌睡蟲,她心想睡在那張床上一定很舒服。

  「你就睡這張床。」沈徹幫她把東西安置好。

  芙菱在心裡小小地歡呼一聲,但她又不好意思表現得太過明顯,於是她仍禮貌地問道:「那你呢?睡哪裡?」

  「我睡沙發就行了。」

  她看著他走進廚房,隨即又愉快地將注意力移回她關心的焦點。這張床真的好大!即使有三個藍芙菱在上面翻滾都沒問題。而事實上,她也已經迫不及待地抱著自己帶來的棉被躺了上去……

  哎喲!什麼東西呀?

  她的肩膀差點「跩」到,好像壓到了某個東西。芙菱半彈起身,發現沈徹的棉被裡有個慢慢蠕動的「突起物」。不過由於它蠕動的速度實在太慢,她整整等了三分鐘才看見那個「突起物」從棉被裡現身——一個大大的狗頭正大搖大擺地枕上了沈徹的枕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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