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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頁     蓮花席

  戀辰下意識地護住腹部,以往她不知自己懷孕,所以任由大姐頭打,但是現在她知道自己有孩子了,她不允許任何人傷害一個無辜的小生命。

  在大姐頭愈來愈逼近的瞬間,戀辰向她撲了過去。

  可是論體型,論身手戀辰都不是大姐頭的對手,她終究被大姐打敗,最後只能縮回牆角,拚命地護住小腹。

  「敢反抗我!我要你好看!」大姐頭仍對著她拳打腳踢。

  「大姐頭,放過她吧!」陳阿嬌不顧大姐頭那班人的惡勢力撲向前去,但立刻被旁觀的姐妹架到旁邊狠狠地毒打一頓。

  「求求你,不要再打我的孩子和阿嬌姨了。」戀辰第一次求饒。

  大姐頭帶著惡狠的笑意停手,並且把右腳跨在床上,尖刻地說:「饒了你!可以。除非你學一條母狗從我的胯下抓過去。」

  為了我的孩子,為了我的孩子!只是在地上爬嘛!這樣就可以救自己的孩子了!戀辰在內心裡苦痛地大喊,為了孩子,她的尊嚴算什麼?於是她弓著虛弱的身體,從大姐頭的腳下爬過去。

  大姐頭大笑著在戀辰的屁股上用力一踢,嗤笑道:「這個叫做狗吃屎!」

  那班人無情地叫囂,大笑。

  戀辰再也沒有力氣爬起來,只能用手肘慢慢地將自己的身體拖回床上。

  而大姐頭並沒有放過她的意思,她三天兩頭就找戀辰的麻煩。

  戀辰也一次又一次地反撲,與嗜血的大姐頭相打,只為了保護腹中的小孩。但每一次都有同樣的結果——戀辰敵不過大姐頭,一次又一次地被大姐頭羞辰,這段時間,戀辰守著被敵人欺凌,毫無尊嚴的日子。

  有一天大姐頭趁戀辰沒有防備時,從後面將戀辰撂倒在地,並用拳頭不斷捶打戀辰的肚子。

  戀辰已無力抵抗,只好用手拚命護住小腹,她哭得極為淒慘:「求求你,別傷害我的孩子!求求你!」

  陳阿嬌見狀馬上奔向門口大喊救命。等到典獄長來到牢房時,戀辰的腿間已流滿血水。

  戀辰馬上被送入醫院急救。

  戀辰醒來時,只有海辰在她身邊。她開口的第一句話就是:「我的孩子?我的孩子呢?」

  「孩子沒事,孩子很安全。」戀辰流著淚,急急扶起比以前更瘦弱且滿身是傷的姐姐躺回床上。「典獄長答應讓你在這裡安好胎後,才回牢房。」

  「那就好,那就好。」戀辰的手伸向小腹,微微地笑著。

  海辰看見姐姐受了那麼多苦,忍不住痛哭出聲。

  「傻瓜,你要讀書,要照顧媽媽,還要打工,下次等到我生產時再來看我好了。」戀辰又擔憂了歎了一口氣,「媽媽的醫藥費有保險支付,可是你的學費,生活費呢?聽我的話,別一直來看我了,太浪費車錢!」

  「姐!你別這麼說!」

  「海辰,你會瞧不起姐姐沒有結婚就懷孕嗎?」戀辰難過的問。

  海辰猛搖頭,淚水梗在他的喉嚨裡,教他說不出話來。

  四個月後,戀辰挺著六個月大的肚子回到原來的牢房,不過她的地位已大為改觀。當然,不是因為她是個孕婦,而是因為她的勇氣已獲得眾人的欽佩,反而大姐頭竟變成人人唾棄的對象。

  牢獄裡艱苦的生活剝奪了戀辰原有的天真,活潑,單純,換得她堅強的個性和果斷的思維,她肚子裡的孩子給了她勇氣,使她勇於面對殘酷生活的各種挑戰並堅強地活下去。而江倫的無情無義,也給了她生命中最寶貴的智慧。

  陳阿嬌和其他同牢房的姐妹,只要看見是辛苦的工作,都會搶著幫她做。

  大姐頭自戀辰回來後,就沒有再找過戀辰的麻煩。因為她自兩個月前就沒有再收到錢了,拿人錢財,與人消災。沒有錢,一切自然免談。她當然不必再自作孽地打一個孕婦。

  然而大姐頭不知道的是,原來給她錢的江葉心於兩個月前在一班飛機失事中死亡,屍骨無存。

  戀辰以為一切風平浪靜,只等著把孩子平安地生下來。但是很不幸地,在預產期前兩個星期前的某個夜晚她羊水破了,在夜裡被緊急送進醫院,更糟的是她的胎位不正,必須剖腹,而接生的醫師是個討厭犯人的心理戀態狂。他蓄意地弄痛,折磨戀辰,最後,還把她小腹的傷口縫得又長又深。

  雖然從此她的小腹多了一道人見人怕的醜陋疤痕,但她的孩子總算安全地生下來了。戀辰為了紀念江楓,將兒子命名為江念楓。

  念楓是一個很討人喜歡,很得人緣的孩子,小小個的他不滿週歲就在牢房裡爬來爬去,見到每一個人都張著大大、沒長牙的嘴巴,可愛極了,連大姐頭都忍不住搶著抱他,讓位給念楓做這間牢房的新霸主。

  當然,念楓愈長大就愈像那個人!

  「哇!小念楓才一歲就長得這麼帥,將來一定是個大帥哥!」陳阿嬌疼愛地抱著念楓。

  「就要到念楓的生日了,我看就由我出錢買些東西給念楓慶祝生日好了。」大姐頭紅著臉宣佈。

  大伙都驚訝地瞪大眼睛看向大姐頭。

  大姐頭扯著嗓門吼,「看什麼看?我是看念楓可能再過不久就要離開我們了,所以才肯出錢的!」

  大姐頭沒默契地說出了傷感的話,大家想到念楓就要離開這裡,一下子全都沉默了。尤其是戀辰,她憂鬱地抱起念楓坐到一旁。

  大家猜得果然沒錯,念楓就在他過完週歲生日的當天晚上就被典獄長抱走了。

  戀辰淚流滿面,伸長兩手想阻止典獄長抱走念楓,兩名女警架住她,讓典獄長抱走念楓。

  戀辰哭叫著衝向牢門,緊抓住欄杆的手都破皮流出了血,仍不停地哀求:「把我的兒子還給我!放我出去!我不要待在這裡,放我出去!我要我的兒子!」

  從此,戀辰夜復一夜地在牢房門口悲慼哀求,最後聲音都啞了,只剩下她絕望的衣鳴聲迴繞在牢房內。那嗚嗚的哭聲聽得牢房內的人無不起雞皮疙瘩,連大姐頭都鼻酸得躲進被窩裡偷哭。

  海辰再次存到監獄探望姐姐的五百元車錢時已是三年後,他知道他的外甥已經被送到孤兒院,所以他先繞到孤兒院,照幾張念楓的照片帶給姐姐。

  戀辰感動得流下淚水,「海辰,謝謝你,你沒有時間,卻肯為我做這麼多事!謝謝你。」

  這幾年對原本只有十三歲大的男孩來說是一個殘酷的經歷,也使他堅強地從艱難地生活中熬過來。

  他穿著唯一的一套衣服——制服,腳上踏著一雙破了洞的布鞋,但言行舉止依然優雅,成熟得宛如一個大眾,戀辰真的好為弟弟感到驕傲。

  海辰這次不再哭了,他帶著疲憊的笑容堅強地安慰姐姐,「再過兩年你就可以出獄了,到時就可以把我的外甥接回家,一家團圓。」

  戀辰很快地擦乾淚水。經過這些年的磨練,眼淚已成為她生活中的奢侈品了,她也回以一個堅強的笑容,「再過一年你就要考大學了,別再來看我了,把省下的錢去繳大學聯招的報名費,我警告你,唐海辰,你沒有給我考上第一志願,我就不認你這個弟弟!」

  「遵命!」海辰瀟灑地對姐姐舉手禮。

  「海辰,替我照顧媽媽。」

  「姐,你放心。我保證當你出獄時,媽媽一定健康如昔。」海辰寧願自己餓三天肚子,也不願餓著母親一餐。

  戀辰堅強地望著海辰離去的背影,看見他的鞋底都快與鞋面脫離,不禁心痛地哀鳴出聲。

  在天母的江宅,一干傭人忙得不亦樂乎。因為主人江倫終於在離開台灣四年後,再度回到這棟巨宅,而且帶回了一位美麗、活潑的堂妹江晴。

  晴小姐今年才十八歲,從小在美國長大,很活潑,親切,說得一口流利的國語。這回是專程回來念大學的。她和死去的楓小姐一樣討人喜歡,連一向嚴肅的江倫也常被她逗得開心大笑。

  表面上,江倫是這麼告訴所有人,他是代替叔叔,嬸嬸帶江晴回台灣念大學。但他無法騙自己,自己之所以回台是為了他一直掛念的女人——唐戀辰。

  回到台灣的感覺真好,因為有接近戀辰的感覺。江倫獨自坐在書房裡,抽著煙等著秘書林欣怡的到來。他在回國前就交代林欣怡找戀辰,現在應該有消息了。

  「少爺,林秘書來了。」傭人李伯進來通報。

  江倫激動地從座椅上站起身,「馬上叫她進來。」

  「董事長,歡迎回台灣。」林欣怡衣著光鮮地出現在江宅的書房。她為了面見江倫,還精心地打扮了一番。

  可是江倫偏偏不領情,一心只想知道戀辰的下落,他連眼睛都懶得抬起看林欣怡一眼。「結果如何?」他問。

  「非常不好。」林欣怡的笑容僵在臉上,動作極不自然地將報告交到江倫的手上。

  當然,這是一份她動過手腳的報告。她嫉妒唐戀辰,憑什麼那個無知的女孩可以得到江倫的愛?不過,唐戀辰也栽在她的手裡了,幸運從四年前就遠離了那個白癡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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