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是找不到大鳥他們。
演唱會已經開始,我匆匆在邊角找個位置站好。
舞台佈置得算華麗,燈影七彩,流麗地旋來轉去。歌手們一個個上台表演,穿著樸實,就像台下的學生一樣。
現在流行返璞歸真,尤其這種民歌型的歌星,在唱片公司刻意塑造下,更是強調自然率真。校園演唱會,說穿了,只是唱片公司促銷旗下歌星的伎兩手段。
當第二個歌手上台演唱時,我已經開始打哈欠;等到第三個穿圓裙、梳公主頭的女歌手一開口唱歌時,我再也按捺不住了。
我轉身想離開,然而那一道道結實瘋狂的人牆,卻著實考驗我的體力和衝鋒陷陣的能耐。我掂掂自己幾兩重後,放棄了「突圍」的打算,打著大哈欠,繼續忍耐那些對我而言毫無旋律的噪音。
但周圍那些狂熱的面孔和沒理性的熱讚聲實在令我疑惑、納悶不已。我常常不懂那些人崇拜偶像的心理。在我感覺,所謂明星、偶像,都不過是他們在舞台上的形象,檯面下的真實,其實如你我一樣平常。
但雖然如此,我仍得承認,站在台上那一刻的他們,還是很耀眼的。
其實,不獨是這些偶像和明星如此,我想每個人都一樣。人,要在特定的場合,屬於他自己的舞台時,才顯得出不凡的價值,才會發光。
台上表演不知什麼時候已換了一位男歌手,簡單的白襯衫、牛仔褲。男歌手憨憨的笑容很讓人有種親切感,木調的神態更是打破明星的神話。
這是直接的印象問題,與欣賞、好壞、感覺無關。
我開始覺得,跑來聽演唱會是個絕大的錯誤。我回頭朝人牆看了一眼,決定等台上歌手這首歌表演完後,突破重圍離開。
可是當歌手吶喊著「你要我等你多久?十個春天夠不夠?」時,極突然地,我竟打從心底泛起一股抖顫,兩行熱淚曲折的流下。
起先,我並不知道我流淚了,只是覺得有種熱熱湯湯像水一樣的液體滑過臉龐。後來我知道,那是從我眼眶氾濫出來的淚,我伸手拭掉它。
就在我拭淚的同時,我突然發現,就在我身後,更邊角、更避光的角落,有個人靠著牆,靜靜地看著我。
看到那個人時,我心頭像受電殛似地猛烈一震,只覺得四周突然寂暗下來,只剩他站的角落在發光。
我看著那個人,怔忡了一會兒,然後看見他選擇在角落的理由。他穿了一身和演唱會完全不搭調的品味風格;雖然年輕,但看來不應該是會來聽這種校園演唱會的模樣。
我看著他,淡咖啡和暗青色相間的格子襯衫,淡棕色的長背心,灰黑色的休閒外套及風衣,配上亮灰的打褶褲、棕咖啡色皮帶,和黑色鹿皮休閒鞋。
然後我看看自己,立領白襯衫,李維牛仔褲,磨皮的腰帶,一雙二百五十元開邊拉煉的繫帶白布鞋。
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有這種舉動,下意識在比較什麼似的。那是一個氣質非常獨特的男人,不笑的臉隱著冷漠憂鬱的孤獨,可是卻讓人猜不透心思。
音樂突然轟然一響,猛地震醒了我,我意識到自己的失態,慌忙轉頭。然而一旦注意到那個人的存在,就無法再漠視,心裡、眼角餘光都不自覺地梗著這個異影。
我轉身想突破人牆離開,人群卻一直朝前擠來。幾乎所有的人,都陶醉浸淫在音樂的狂熱之中,我拚命想擠出去,卻像海水退潮一樣,節節敗退下來。
好幾次我差點被擠倒,整個人被包圍在瘋狂的濤嘯聲中。最後我絕望地想退回角落,有堆人擠來撞去,颱風角掃到我,狠狠撞了我一下,我一個重心不穩,朝牆上直摔過去。
完了!我絕望的閉上眼。
我想著自己就要像一隻爛老鼠一樣撞上牆時,一隻強勁的手抓住了我。那感覺像電極一樣震撼著我,我張開眼,接觸到一雙清澈冷漠的眼睛。
他沒有說話,默默放開我。燈光暗下來,歌手婉轉唱著抒情的歌。我很慶幸燈光恰好暗了,沒人會看得清我臉上此時的表情--不!我不是害怕,我只是不相信--
這座城市充斥著太多的神話,離奇、甜蜜,或者不可思議。愛情神話是最美的,可是我不相信。
只是那麼一眼……我不相信!不可能的!
我湊身擠進人牆,尋著空隙慢慢地穿出一道一道的封鎖。穿出最後一道牆時,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突然停下來,回頭望了一眼。
後面是層層的人潮,像浪一樣。
天啊!我到底在期待什麼?
我奮力擠出最後一道牆,軌黑暗的運動場快步跑起來。才四月初,春寒料峭,風吹得很冷,我卻覺得全身彷彿著了火。髮絲飛揚,像火焰,然而我卻抓不住飄蕩的那些光--
不!我絕對不相信!這座城市充斥著太多的神話,氾濫著過度的繁華,我絕對不相信愛情神話,成人的世界裡怎麼可能還會有童話--
但是……
我停下來,緩緩回頭看著體育館迷惑的燈光。黑暗的運動場像荒漠,四望無際,全是黑暗。
風冷冷地吹,我的長髮打斜地拂過我的臉頰。
這是際遇嗎?我卻不知道風是在哪一個方向吹。
我不相信愛情神話,成人的世界裡不可能會有童話的!我絕對不相信!
但是……
但是,我遇見了他。
第五章
春假即將結束的週末,我還在趕著那一套「追夢系列」的譯稿潤飾工作。雷婆給我下了一道最後通牒,這星期以前稿子再趕不出來的話,她就要呈報社長「看著辦」。
看著辦就看著辦吧!她真當我是神出世,什麼都會,什麼都萬能。那個八爪女,吃飽撐著,什麼都要管,什麼都想攬。
「日向,」思詩悄悄坐到我身邊。「今天下班後你有沒有空?」
「有啊!幹嘛?」我沒有抬頭。今天是截稿的死期,我還有一大本的譯稿還沒潤飾好。
「是這樣的,你……我……晚上我們一起去吃個飯,我想介紹你認識一個人。」思詩吞吐了半天,好不容易一鼓作氣把話說完。
我抬起頭看她,她微微一笑,笑得又靦腆又羞赫,俏臉紅撲撲的,看起來更像洋娃娃。
看她臉紅的那模樣,我再呆也猜得出來。我放下筆,敲敲桌子想了想,問道:
「思詩,你該不會是要介紹我認識你的『男朋友』吧?」
「叫我美花吧!」思詩甜蜜羞澀地笑說:「他都這樣叫我,說這個名字已經很好聽,『思詩』太做作了。」
「是嗎?」我淡淡一笑。
愛情的力量可真是偉大!嫌棄自己名字二十一年八個月,一直抱怨名字又土又俗氣的施美花,僅僅因為喜歡的男人的一句話,就這麼否定自己嘔心瀝血才創造出的別名,而肯定、喜歡起那一向被自己嫌棄是老土、沒氣質的名字!
但這都還是其次,我暗驚的是,我原以為美花和我一樣,質疑愛情的神話,什麼時候她卻已那般無聲無息地墜入情網?
「思--美花,」我叫著這被我遺忘已久的名字。當初我並不覺得它「土」,但她堅持只許叫她別名,日子一久,這名字給我的感覺都生疏了,像在叫陌生人。
「美花,」我又叫了一聲,以確定熟悉的感覺。「你真的有喜歡的人了?什麼時候認識的?」
「快半個月了。我跟他是在唱片行認識的,他那時跟我買了同樣一張CD--」美花的表情很陶醉,但當她接觸到我的視線時,突然收起甜笑,歉疚地說:「對不起,現在才告訴你。你不會生氣吧?」
「怎麼會!他是怎樣一個人?」我笑笑地。
我笑得有些勉強。不僅是因為這個消息來得太突然,還有,我必須承認,她甜蜜陶醉的笑留在在牽痛著我內心潛在的孤單感。
我無法形容那是怎樣的感覺。我總是一個人,浪浪蕩蕩,無法瞭解兩顆心相繫的喜悅。
我並不害怕孤單一個人,只是我突然瞭解,懷疑愛情神話的只是我;浪蕩像無主遊魂的,其實,也只是我。
「他那個人啊……」美花神色充滿光采地說:「高高的,很有才氣,他精通三國語言,從事口譯的工作,同時也接一些文字翻譯的CASE。不過,他總是冷冷的,不太愛笑,有些難接近的模樣,但實在真的很酷!他那個人就是那樣,你見到他以後一定會喜歡他的!」
「哦!?」我笑得不甚由衷,低下頭翻弄著桌上的稿子。
「日向,」美花撥掉我手中的稿子,撒嬌地說:「下班後一起吃飯,就這麼說定了,不許賴皮哦!」
我慢慢抬起頭,想拒絕,看到她嬌俏的表情,喉嚨一澀,所有想拒絕的藉口全梗在喉中,反意識作用地點了點頭。
「哇!太棒了!我就知道你一定會答應的!」美花笑得燦爛,洋娃娃般地天真爛漫無邪而沒有心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