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甜甜發了瘋似的往前奔跑,純真差點被拉得跌倒,畢竟,甜甜那將近二十公斤的體重,其衝勁加動力是不可小覷的。
「甜甜,你在做什麼?」她正覺得奇怪,抬頭發現一個高大壯碩的男人,他手中也牽著一隻黑色的大狗,原來這就是甜甜興奮的原因!
甜甜是只中型犬,對方卻是只大型犬,但兩隻狗兒一見面就頗為契合,拚命搖著尾巴親近對方,像是上輩子就約好要在這裡見面。
「甜甜,我們走啦!」純真覺得有點不安。要是甜甜被咬傷了怎麼辦?
「強強,不可以!」那男子也發出了命令,聲音低沉而渾厚。
然而,主人們的要求就像晚風吹過,根本沒傳進狗兒們的耳朵,這會兒只有天生的熱情能做主,什麼鐵鏈都擋不住了!瞧瞧這兩隻無恥的狗兒在做什麼,它們竟然嗅聞著彼此的……甚至舔吮了起來!
「甜甜!」
「強強!」
噢——老天真是太不公平了,連兩隻狗都可以公然接吻,為什麼它們的主人卻還孤苦伶仃、哀怨欲絕呢?
純真的雙頰紅似晚霞,費盡全力卻拉不開狗兒,只能囁嚅道:「對不起……」
「不不,我才對不起呢!」那男子外貌有如凶神惡煞,態度卻出乎意料的溫和。
純真暗自鬆了一口氣,接著也有些心軟起來。其實甜甜是應該有朋友、有情人,甚至有家庭的,都怪她這個主人不盡責,才會害它落得孤孤單單的。
現在甜甜想要戀愛了,而且遇到對象了,她有什麼咨格可以阻止它呢?總不能因為主人沒人要,就要求狗兒也獨守空閨吧?
於是她小心翼翼的建議,「我想……我們就讓它們……做做朋友吧?」
那男子很快就同意道:「嗯……如果你不介意的話。」
兩人在長椅的兩旁坐下,讓那兩隻狗兒相親相愛,用口水塗滿對方的臉。
眼前夕陽無限好,只是並非人約黃昏後,而是狗約堤防邊,唉!
儘管純真心中感慨萬千,但想想這樣也好,畢竟甜甜從未交過男朋友,這可是它的初戀,又何妨讓它留下美好的回憶呢?
「你這只甜甜……有準備要生小狗狗嗎?」
那男子突來的問題,讓純真愣了一下,「沒……沒有,它從來沒有做過媽媽。」
「哦……我這只強強也沒做過爸爸,以前它有過女朋友,但後來鄰居搬家了。」那男子安靜了幾秒鐘,眼神若有所思,「我只是看它們這麼投緣,突然想到,或許我們不該壓抑它們的天性,不如讓它們自然而然在一起。」
純真頗有同感,連連點頭,「你說得有道理。」即使她這個主人還是處女,卻沒必要讓甜甜一輩子過著不「幸福」的生活。
那男子繼續說道:「我很喜歡動物,我爸媽住在桃園鄉下,有一片很大的果園,要是生了小狗,可以交給我爸媽養。」
「真的?好啊!」純真想像著那種畫面,簡直就是太快樂、太美滿了。
達成了協議後,兩人之間忽然安靜下來,純真從不曾和陌生人說過這麼多話,但這男人身上有股沉穩的力量,竟讓她有種認識許久的感覺。
「那……你什麼時候還會再來?」沉默許久後,那男人又開口了,當問出這問題的時候,他臉上似乎有點發紅。
「我……我每週六下午都會來的。」回答這問題的時候,純真的臉上也有點發燙。
「太好了。」那男人長長呼了一口氣,「那我們就讓甜甜和強強做好朋友吧!」
「嗯!」這算是約會嗎?她要自己別亂想,就算是約會,也是狗兒們的約會。
不管怎樣,就讓她陶醉一會兒吧!望向那黃昏美景,感受那晚風輕拂,或許在別人的眼中看來,他們也像是一對小情侶呢!
情人節,該是屬於情人的節日,是否老天能夠恩准一個奇跡出現呢?
☆☆☆
二月十五,週日。
這是一年之中金鈴最喜歡的日子,因為情人節已經過了,啊哈哈哈!
昨晚她們三個女人拼到最高點,直至清晨終於完成工作,再做一次最後檢查,把畫稿交給快遞寄出,總算結束了這番纏鬥。
「萬歲,我要睡到明天早上,誰也別來叫我!」雨依抱著枕頭走向自己的臥室,還沒躺到床上就已陷入夢境。
純真則摟著愛犬,溫柔哄說:「甜甜,我等會兒再陪你玩,現在先讓我昏迷一下吧……」
「姐妹們,你們要休息沒問題,但我一定要用吸塵器打掃,請自己戴上耳塞。」金針鄭重宣佈道。
「沒問題……」雨依和純真都是怎麼也吵不醒的。
儘管「狂愛漫畫工作室」裡一片「死氣沉沉」、「了無生機」,但金鈴就是那種喜歡收抬殘局的人,非把一切打理好才能罷休。
大掃除完畢後,金鈴睡了一個長長的午覺,又自動清醒過來,對鏡打扮整齊,外出購買畫圖工具,因為是大宗搜購,還可以跟老闆殺殺價,不亦樂乎。
「購物果然是消除疲勞最好的方法,呵呵!」
當她打開荷包,發現手邊的錢用得差不多了,便來到銀行前的自動提款機,打算提出一萬塊來度過下個星期。
「依依老是愛買些怪玩意兒,鈴鈴為她那只寶貝狗也花了不少,要不是有我在控管財政,看我們三個人要喝什麼西北風?」
她一邊嘟嚎著,一邊放人提款卡,還不時注意附近有什麼可疑人物。這可是她和姐妹們辛苦賺來的血汗錢,當然不能讓個乳臭未乾的小混混給搶走。
「喀!」玻璃門傳來開啟和關上的聲音,讓金鈴瞬間僵硬起來。
透過眼角的餘光,她看到一個年輕男子,身穿黑色皮衣,手上還抓著安全帽,看來就是一副和安全無關的模樣。
怎麼辦?她該不會這麼倒霉,才剛熬過了該死的情人節,就要面對萬惡無情的搶匪吧?不——老天爺,千萬別這樣對待她呀!
提款機吐出了十張鈔票,金鈴打開皮包小心收好,也順便拿出了防狼噴霧器。要是這小伙子敢輕舉妄動,她非要噴得他頭昏眼花不可!
出乎她意料之外的,那年輕男子卻是來存錢的,只見他把一張張千元大鈔放進機器,還一邊喃喃自語,「到底刷了多少錢?不知道這些夠不夠?」
原來是來繳納信用卡帳單的,金鈴稍微鬆了一口氣,卻又立刻擔心起來。萬一他不夠錢繳付,會不會搶她的錢來借用一下?
不管怎樣,還是快快離開這是非之地吧!取了明細表之後,她轉身就走向出口,直到關上玻璃門才能安心。
呼——所幸老天還是垂憐她的,要不然她可要傷財又傷心了。
金鈴才這麼輕鬆了一會兒,沒想到悲劇就在下一秒鐘上演,當她把防狼噴霧器收進皮包時,左後方突然衝出一個黑影,直接把她撞倒在地,跟著就奪走了她的皮包!
「這……怎麼可能……」金鈴呆住了,甚至連「救命」、「搶劫」都喊不出來。
說時遲那時快,玻璃門又被打開來,那名穿皮衣的年輕男子跑了出來,扶起她的雙手問:「小姐,你的皮包被搶了是不是?」
金鈴吐不出話來,只傻傻點了頭,灼燙的淚水瞬間湧上,那裡面是她最心愛的錢錢呀!還有提款卡,還有防狼噴霧器,還有依依送她的小套套呀!
「你在這裡等著,我去幫你追回來!」那男子拍拍她的肩膀,接著轉身就跨上機車,朝那大街上奔跑的身影而去。
金鈴望著那男子的背影,聽著那機車的轟隆聲,終於有力氣說話了,「他……他忘了戴安全帽……這要罰五百塊的……」
☆☆☆
半小時後,XX派出所。
搶劫的小偷已被緝捕到案,頭上撞了個大包,正用冰袋敷著,還不時哇哇大叫。
金鈴緊抱著自己的皮包,直到這時還不敢相信,她真的尋回了她最心愛的錢錢,還有提款卡,還有防狼噴霧器,還有依依送她的小雨衣……
想來想去,都該感謝那個年輕人,願意飛車為她搶回皮包,連他自己都受了皮肉傷,誰教他那麼勇敢的跳車去抓小偷呢!
「小姐,你叫什麼名字?出生年月日?戶籍地址?」警察先生的聲音喚回了她的注意力,金鈴趕緊抬頭回答。
在做筆錄的同時,金鈴才發現恩人叫楊家龍,比她小兩歲。
兩人分別簽名之後,警察先生便道:「剩下的交給我們,你們可以走了。」
「謝謝!」金鈴向警察一鞠躬,卻想起自己還沒向恩人道謝。
走出派出所門口,家龍就要告別,「小姐,我先走了,以後你自己小心喔!」
「等等!」金鈴忍不住呼喚,掏出兩張大鈔,「這、這給你。」
要她拿錢給別人,而且還是個男人,可是破天荒的大代志,自從上次吃虧受騙之後,她就決定嫁給鈔票,絕不變心呢!
家龍沒有收下,扯扯嘴角笑道:「別這麼麻煩,你只要說聲謝謝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