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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寄秋

  當然,那些搶了她糖果的小朋友在事後也被她揍了一頓,不和不還她一顆軟糖,從此以後相安無事……呃,應該說沒人敢再惹她。

  轟動幼稚園暴力事件終於落幕,在三年的戰戰兢兢中,飽受家長責備的老師們終於不用每天擔心受怕會掉了飯碗,因為小惡習女畢業了。

  所有人都感動地落淚。

  在外人眼中還以為是她們捨不得帶了三年的學生要離開,其實只有她們心裡最清楚是怎麼一回事,感動是因不用再瞧見幼兒暴力的發生,而她們無力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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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敬之,你今天為什麼沒來上朝會,你知道我的書包很重嗎?」小學三年級的小男生肩縮了一下,一臉怕怕地接過常若薇自稱很重其實很輕的黃色小書包,還把人家送他的奶油麵包遞給她以緩和她的怒氣。

  從幼稚園到小學,兩人六年來形影不離,因此他明白了一件事,只要她肚子餓就會生氣,而她一生氣就想打人,首當其衝倒霉的就是他,即使他也愛吃奶油麵包,也要忍痛割愛。

  像是一場孽緣又像是認了命,明明一個住街頭一個住巷尾,怎麼也扯不上關聯的兩人,就此結下不解之緣。

  該說是小男生的不幸或是小女生的蠻橫,總之比沈敬之高出五公分的常若薇就是吃定他的老實、怕生,待他宛如小跟班似的任意使喚。

  在新生小學裡只要見到常若薇就一定會看到小傭人沈敬之,這是全校師生的體認,也是拳頭下的教訓,一瞧見兩人到來立即閃避,驚惶的神色有如見到湘西趕屍隊,冥紙一揚,生人迴避。

  當然,她的輝煌暴力事跡也如火如荼的傳開,儼如新一代的古惑仔。

  沒辦法,誰叫她有個警官爸爸當靠山,全台北市的警察叔叔和阿姨們是她的後盾,警察局長是她乾爹,某某立法委員是她乾媽,因此她能繼續的橫行霸道下去,彷彿無政府狀態地欺壓善良同學。

  「喂!我在問你話怎麼不回答,你今天為什麼遲到?」要不是她賞糾察隊長一拳,他就要被罰掃廁所了。

  「我……我去練拳……」他不敢明說自己是某黑幫的新進弟子,正在接受基礎訓練。

  他也不懂自己為何會被那個看起來像小天使的「公主」挑上,只知走在路上吃冰,莫名其妙被點了點,然後就有兩個大人上門向他父親提出要求。

  至今已兩年了,他並未再見到那位看似純真卻有點早熟的未來小主子,和他一同習武練拳的小朋友多數是他這個年紀,感覺很奇怪。

  還有一點更叫人驚訝,只要入門學武的小孩都有「月薪」,比他爸爸工作一個月的薪水還多,有一萬塊耶!師父也說努力的弟子可以加薪,成為小組的組長再加五千元,因此他非常用功的求上進,希望能多賺一點錢孝順父母。

  以及,還要孝敬一個人,他最畏懼的大姐頭——常若薇。

  「練什麼拳,想打敗我好當老大嗎?」女寨主拳頭一揮,盛氣凌人的仰著鼻孔噴氣。

  他連忙畏縮的搖搖頭。

  「不……不是,是用來強身健體,爸爸說我身體太弱了。」

  不管將來的成就如何,他已經先怕了她,以後要改也很難。

  「好吧!允許你去練拳,你要給我變強一點哦!」這樣她帶出去才威風。

  他一副得到太后施恩的小李子模樣,喜出望外地猛點頭。

  「嗯!我會變強。」

  「咱們去吃冰吧!今天爸爸有給我零用錢,我分你吃一半。」

  她拿出一張皺皺的五元紙鈔炫耀著。

  對九歲的小孩而言,五元起碼可以吃上十碗冰,身為不貪污警官的女兒,算是一筆大數目了。

  「我……呃,不用了,我請你好了,你留下來買文具。」

  現在他口袋裡有一張百元大鈔,怎麼也不忍心看她花掉少少的五塊錢。

  「沈敬之,你瞧不起我是不是?」難得大方一次卻遭拒,她自尊心受損的一瞪。

  「不是啦!不是啦!」他趕緊搖手擺腦地解釋著,「因為我爸爸說不能讓喜歡的女生付錢,所以……所以……」他拗了個最整腳的借口。

  「你喜歡我?」她表情古怪的看著他。

  「是。」

  他大聲一應,不敢不喜歡她。

  常若薇豪爽地往他瘦弱的背一拍。

  「我讓你請,我要加很多很多的紅豆和牛奶哦!」

  「好。」

  他傻乎乎的笑了。

  歲月如梭,光陰似箭,很快地小男生和小女生長大了一點,進入青澀的少年時期,開始有了暗戀的心情。

  那年兩人十四歲,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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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敬之,你給我站住。」

  已經長到一六五公分的大男生正急著去送便當,忽然兩旁的木麻黃樹後出現幾個三年級學生攔下他,來勢洶洶的不懷好意。

  在經過七年的特殊訓練洗禮下,猶帶稚色的臉孔有抹超乎同齡男孩的謹慎和深沉,他小心的退了一步成防備姿態,不想與他們正面衝突。

  籃球校隊的學長他是認識,但是彼此並無交情,頂多在校內擦身而過,他是不允許隨意和別人交談的。

  「你們有什麼事,我很忙。」

  要是遲到,有人就要遭殃了。

  「你口氣很狂呀!見到學長不用打招呼嗎?」來人之一故意找碴。

  「學長好。」

  頭一點,沈敬之打算繞道而行。

  可是對方不饒過他,形成一個小圈圈將他圍住。

  「聽說你拒絕校花的告白是不是?」

  告白?!「誰是校花?」他根本不曉得校花是誰,他只認識一個常若薇。

  「校花古月娥,我妹妹。」

  還想裝蒜。

  「她不是給你一封情書。」

  「你是說長得像青蛙的那個小矮人呀?」他有點印象了,那女孩個子小小的,戴著一副滑稽的眼鏡。

  「你說我妹妹像青蛙……」他眼睛長到哪去了。

  沈敬之看看具有特殊功能的表,差點大叫的跳起來。

  「我要趕著送便當給薇薇,你們不要擋路。」

  「薇薇、薇薇,叫得多親熱呀!大眼辣妹常若薇是你一個人的嗎?」非常嫉妒的籃球隊隊長很想用球K他。

  「真的要來不及了,她一餓可是會發脾氣的。」他警告著。

  「我們就是不讓怎樣,你不可以獨佔她——個人。」他們也喜歡常若薇。

  他明白了,心裡有些不高興。

  「薇薇不喜歡滿臉痘子的男生。」

  「你……」伸出手一指的男孩突然慘叫一聲,手腕遭人折向後,痛得眼淚差點飆出來。

  十分鐘後——

  「你死到北極去買便當呀!看到我活得好好的你很不開心是吧?」受到眾人喜愛的常若薇沒啥形象地蹲在地上大口吃飯。

  沈敬之走到她對面行日式坐姿,擋住她裙下的春光外洩。

  「我遇到一群野狗叫。」

  「下次帶根棍子去,給它們死。」

  春天野狗多,放他一馬。

  「好。」

  他一笑地打開自己的便當盒。

  「瘦肉給我,你吃肥的才長得高。」

  一七O公分的常若薇還是一樣的惡霸。

  「你要不要吃香腸?」不該說是縱容,而是習慣,任由她自行挾走愛吃的菜,然後接受她嗤之以鼻的食物。

  「會不會很肥?」她死也不吃肥肉。

  「有一點。」

  他用筷子戳去肥膩的部分,撕下瘦肉挾到她的便當裡。

  就這樣,兩人兩小無猜地在大榕樹下吃著香噴噴的便當,沒人注意到在不遠處的木麻黃樹下幾個哀哀叫的大男生,一副悔不當初挑錯人幹架的模樣。

  那一年,所有人都對沈敬之的好身手投以詫異的眼光,只有常若薇依然故我的吆喝他,還不知道他變得很厲害,像她崇拜的張無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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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敬之,你爸爸死了幹嘛要移民,台灣沒有醫師了嗎?」分離的時刻到了。

  沈家父母在一場意外中遭逢劫難,父親及幼妹當場身亡,母親重傷下身癱瘓,目前還在昏迷中尚未清醒。

  身高已拉長到一八O公分的俊朗男孩一臉哀傷,他知道是自己的緣故才害得家人受牽連。

  龍門,一個既神秘又充滿無限權力的黑道組織,升上分堂堂主的他雖然只有十六歲,可是已有多次傑出的表現,難免積下了些恩怨。

  他相信以薇薇的身手足以自保,但他還是不放心,不想她像家人一樣的處於危險之中,所以他決定到美國,成為公主殿下的貼身侍從之一。

  公主是現任門主的女兒,小他一歲,古靈精怪的整人手法令人防不勝防。

  她是下一任門主,因此他的責任重大,疏忽不得。

  為了薇薇的安全著想,離開她是萬不得已,只是日後要再見的機會微乎其微,他不敢想像少了她的生活會怎樣,因為他們一直都在一起。

  十六年,扣掉牙牙學語的幼兒期,這些年來他們早已不分彼此地宛如連體嬰,如今要分割的痛是難以形容,比親眼目睹家人的遺體還要痛苦萬分。

  她是他身體的一部分,也是他記憶的全部,他想自己永遠也無法忘懷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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