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二零零一號的傳奇 BY 凌淑芬
去年秋末冬初某一日,凌某人在家死賴著,醉生夢死。此刻,電話忽然響了起來。
「喂?」我沒有任何防備的接起電話。
「請問凌淑芬在嗎?」聽起來是個很甜美的聲音。
「我是。」我仍然沒有任何防備。
「你好,我是禾馬的編輯,我姓鄭。」聽起來仍然那麼甜美。
在此,給鄭小姐,請你原諒我,你每次在電話中都說「我姓鄭」,我一直以為你的名字就叫「吳信正」,還在心裡喝采:好,這位小姐的名字真有英氣!後來,我才知道,原來,你,姓「鄭」。然後你那很少被提起的芳名……就埋沒在茫茫心海裡了。
趕快加一句——但我相信,那必然是個很美的名字。
原則上,太懶的作者一聽到出版社來電,都會像我一樣,啞口無言十分鐘的。
「是這樣的,明年禾馬珍愛系列要邁入兩千號了,我們打算規畫一系列套書……」鄭小姐很甜美的開始解說。
「噢,噢,噢……」我渾渾噩噩的點著頭,只聽進去一半,另一半正在尋思我最近有沒有做什麼上對不起天、下對不起地、中間對不起人的事。
如果有,報應顯然到了,就在電話那一端;而我,要如何絕地求生?
「套書的相關係列有……」鄭小姐還在說。
我聽到一半,發現她說的內容跟我過去一年來的怠情無關。
她不是來討伐我的!哈利路亞!我心裡先安了一大半,終於有精神聽講。
「然後內容規畫以什麼什麼、如此這般、嘰哩咕嚕……為主。」鄭小姐停下來喘口氣,順便問:「你覺得呢?」
「好啊!好啊!非常好。」我滿口應道。
「那,那我過一陣子把相關資料寄給你,請你決定一個主題好嗎?」她還是那麼甜美。
叮鈐——一陣警鈴在我腦中大作。
「什……什……什麼主題?」我結結巴巴的問。
「這些主題請你選一個寫啊!」鄭小姐甜美的聲音,聽進我耳裡忽然……有點邪惡了。
「呃……呃……是……是這樣嗎?」我繼續口吃。
「是,就是這樣。沒關係,時間還很長,你慢慢想吧!」鄭小姐開始甜美的與我話家常,而我的腦中正在充血。
寫一個主題。掛電話之後,我開始想。
吃飯的時候我在想。
洗澡的時候我在想。
逛街的時候我在想。
我想,我想想想想想!
我想不出來!
一周後,我形銷骨立,油盡燈枯;我頭髮枯黃,全身無力;我,已經到了人生的終點。
終於,電話的那頭又傳來甜美的聲音。
我用只剩半口氣的聲音說:「我……嗚嗚……我想不出來……嗚嗚(已陷入崩潰狀態)……我想了很多,還想到好多故事……嗚嗚(大聲哭號,撕扯頭髮)……可是就是沒有一個跟那些主題有關……嗚嗚……請你放過我吧!嗚嗚嗚……」
「呃……小姐,我這裡是小姐英語,請問府上有小孩子想學英文嗎?」
哇咧@#$%&*+-……我沒好氣的掛上電話。
接著,電話又響起。聲音仍然很甜美,這次我比較謹慎,確定不是來推銷或拉保險的,才又開始哭起來。
「我……嗚嗚……我想不出來……嗚嗚(已陷入崩潰狀態)……我想了很多,還想到好多故事……嗚嗚(大聲哭號,撕扯頭髮)……可是就是沒有一個跟那些主題有關……嗚嗚……請你放過我吧!嗚嗚嗚……」
這一段很耳熟吧?是的,它和前一段一模一樣。重想台詞是很耗腦力的事,我當然直接拿來用。在這裡感謝WORD剪貼和複製的功能。
「原來如此。」鄭小姐聽完我的話,甜美的點點頭。(雖然我看不到她,但我相信那個點頭一定是甜美的。)「那你現在在寫哪個故事?」
「我在『想』一個青梅竹馬的故事。」
(其實就是小路的故事,待書出來之後,鄭小姐才尖叫說,你為什麼不講跟聊齋有關?我們另外有一部套書就是「聊齋」。——哇咧,我怎麼知道?你又不是跟我講那套。)「那可能是我電話打得太早了,我過幾天再打來問問看。」鄭小姐終於說。
「不,不!求你不要掛電話,不——」我淒厲長號。
但,那甜美的聲音,已經消失在那一端了……
咻,一陣冬風吹過,落葉在我四周淒冷的揚起。
在此,謹向各門各派各家各寨各位各個寫過套書的作者們致敬。寫套書,真的不是人幹的,要有天才的頭腦才想得出來。
我一向隨性慣了,所寫的東西一定得是自發性的想到,並且想得周全,才有辦法下筆。根據特定主題而寫,實在是非常辛苦的事。或許哪一天我有那個能力挑戰,但現在的凌某人,功力顯然還不夠。
於是,我受盡折磨,氣息奄奄,已接近彌留狀態。
三天後,我再度接到鄭小姐甜美的來電。鄭小姐揮著皮鞭滴著臘燭油,踩著高跟鞋咬著玫瑰花,痛加折磨過我後,確定我是真的寫不出來,決定放過我了——在套書這方面。
(結果就在我確定自己絕對想不出來,婉辭了套書的參與之後,不久我的腦中冒出一個金融界的故事——《媒人的公式英雄》。哈哈,一切是天意!)「那你現在在寫什麼書?」鄭小姐甜美的問。
我當時還是在構思王劬和小路的故事,尚未動筆,但我沒敢讓她知道,只乾笑說:「還是那個青梅竹馬的故事,剛開始寫,剛開始寫,呵呵呵。」
「我也呵呵呵,那什麼時候會寫完?」鄭小姐除了甜美之外,還很輕快。
這時候我要再跟讀者諸君解說一下:身為一個作者,當出版社很輕快的時候,就是你要開始感到沉重的時候。
我很配合的開始沉重起來。「呃……年底?」
「呵呵。」鄭小姐的笑容很甜美。「你知道的,除了兩千號之外,它還能夠加一。」
「我知道!」我真的知道兩千號能加一,事實上,我相信憑禾馬的本事,再加個九千三百八十八以上都沒問題。
「我想……兩千號套書你是趕不上了。」她惋惜的說。「這也是為什麼我們有兩千零一號。」
「……呃,這件事……和我有關嗎?」
「你說呢?」鄭小姐的聲音永遠那麼甜美。
於是,我說,讀友諸君,這就是您手上這本——禾馬珍愛第二零零一號——的傳奇故事。
第一章
我是沙漠的男兒,不畏熱沙之考驗。
我是阿拉的子民,不畏惡魔之考驗。
我的心靈歸依啊,就在前方——
心愛的人兒,我卻怕極了,你那若即若離的容顏——
爽朗的歌聲,放喉引吭。
莽莽天地之間只有一隻慵懶的駱駝,旁邊跟著一隻沙漠綿羊。駱駝當然不會唱歌,更別說一隻沒啥好氣的綿羊,它即使會唱歌,肯定也不是在此刻的心情。
唱歌的人,是駝背上的男子。
咻——一陣狂風夾雜著黃沙,呼嘯而來,刮動男子寬大的衣袍。
男子身上穿著阿拉伯袍,頭上箍著罩巾,全身包裹得密不透風,以阻擋咬人的烈陽。風兒撩動土黃色的長袍,不知它原本就是這種顏色,或者已沾滿了塵埃。
他看起來就像一個典型的沙漠浪人,一個綠洲流浪過一個綠洲,回歸到沙漠子民最古老的游浪生涯。
他的頭臉包得只露出一雙精光燦爛的黑眸。照理說,這樣居無定所的浪人,處境是值得人同情的,然而,任何人迎上那雙眼眸,非但不會覺得他可憐,反而會不由自主的回他一個笑臉,因為他的眼睛彷彿時時刻刻都盈滿了笑意,隨時引動人家跟他一起笑開懷;歡愉美好的歌喉,更讓人聽了心曠神怡。
……除了跟在旁邊的那隻羊之外。
「飛飛,你真是太不給我面子了!好歹你也是我的羊,從小把屎把奶把尿,好不容易將你拉拔到這麼大,你居然一找到年輕漂亮的新主人,就不要我了。要帶你回家,還擺這種臉色給我看!」男子歎息。
「哼!」飛飛羊重重噴了一口氣。跟著新主人青蘿,又有得吃,又有得睡,又有美人兒會把它抱在懷裡疼;既不必吃野草,也不必走在沙漠裡任狂風吹打。兩個主人如此大的對比,你說它會選誰?不只它吧!全世界有骨氣的羊都會選青蘿!
「紗縵一定很傷心,你有了新歡,就忘了舊愛,連回家給她看一下都不願意。」麥達一掬傷感之淚。
「哼哼!」這下子噴兩聲。有新歡、忘舊愛是他麥達先生的專利,誰敢跟他這個浪子搶封號?
最好笑的是,他生平最怕束縛,偏偏喜歡當老大,硬要同父異母的齊磊叫他一聲「哥哥」,好了,人家也認了,果然叫他一聲「大哥大」,可是當大哥是要付出代價的。當哥哥的那一個算長子,那長子要拿來做什麼用呢?長子是拿來「領導麥地尼克拉那一族,管理麥氏所有產業」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