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她是我的女兒,跟你一樣都是我的心頭肉,我不照顧她誰來照顧?我只是好傷心……都是那個混帳,他居然這樣傷害你姊姊,她……她幾乎已經瘋了……」
憶薔閉上眼,把痛苦埋在心底。事實已經很清楚地擺在眼前了——歐陽岳勳是不折不扣的大混帳!是他始亂終棄,才會把好好的姊姊害成這副慘狀的。
她不能原諒他!
羅翠芬又道:「你姊的精神狀況真的很差,幸好這幾天尚哲一直過來陪子寧,跟她說好久好久的話,也替我分擔了不少。」
「尚哲?媽,你是說尚哲哥?」
「對啊,就是住在我們隔壁,曾家的大兒子啊!」羅翠芬回答。「那孩子真有心啊!他告訴我,他從以前就很喜歡子寧了。當年子寧被你爸強帶到英國後,他還傷心了好久,沒想到子寧又回台灣了,他好高興!而且他不但一點都不介意子寧的情況,還向我保證日後一定會好好地照顧她。」
羅翠芬的聲音都哽咽了。「雖然我也希望於寧有個好歸宿,但我也怕拖累了尚哲……我一再跟他解釋,子寧的病可能不會很快好,要他去找更好的女孩。但尚哲就是不肯,還問我是不是不喜歡他,不願意見到他用子寧交往!唉,我怎麼會不願意呢?如果子寧將來真的能嫁給尚哲這麼好的男人,那是她最大的福氣呵!」
憶薔聽了也很感動,沒想到尚哲哥對姊姊如此情深意重,這麼多年了都沒忘記她。
如果尚哲哥的愛真的能幫助姊妹早日復原,那也是很好的事,憶薔衷心希望他們兩人能成為最恩愛的夫妻。
羅翠芬又問:「對了,憶薔,你在倫敦還好嗎?調去那邊工作適不適應?如果真的不喜歡,就辭職回台灣吧,不要勉強自己。」她很擔心,大女兒就是在倫敦破壞男人傷透了心,她可不希望連小女兒也出事。
「媽,你放心,我這裡一切都很好。對了,我該準備去上班了,再見!」
「再見,要多多照顧自己啊!」
掛上電話後,憶薔把整個臉埋人掌心內,苦澀地歎了口氣。
可憐的姊姊……
子寧曾是那麼美好、那麼純淨無暇的好女孩啊!她一心一意呵護經營自己的感情,卻淪落到拋棄,且瀕臨發瘋的慘狀。
而這一切,都是拜歐陽岳勳所賜!
憶薔好自責,她怎麼可以假設過也許這件事不是歐陽岳勳的錯?她怎麼可以不自覺地替他找脫罪的借口?
他傷的是她唯一的親姊姊啊!
迷亂的眼神湧起堅定,她再度告訴自己——羅憶薔,你的決定是對的!你一定要替子寧討回公道!
又倒了杯黑咖啡,她突然失笑。當初兩姊妹還因為彼此冠上不同的姓氏而一起埋怨過父母。但,沒有想到,這卻成了她接近歐陽岳勳的最大利器。
不同的姓氏,再加上典型迥異的容顏——子寧長得很柔美,完全像母親;而她比較像父親,秀麗中帶股英氣。
所以,歐陽岳勳不會懷疑她的出身。於寧長得很柔美,完全像母親:而她
***
中午十二點。
突然響起的電話把窩在床邊的憶薔嚇一大跳!
她錯愕地看著電話,又看向場上的掛鐘。居然已經中午了?!心事重重的她竟在不知不覺中發了一上午的呆。
電話一直響,她只好拿起話筒。
彼端出現一道低沉的嗓音。「憶薔,我是歐陽岳勳,我現在人在飯店大廳,你方便下來嗎?」
歐陽岳勳!她抓住話筒的手猛地握緊,他來了!
她知道他一定會來找她的!很好!那她也該執行計劃的第一步了。
「好的,麻煩你等我一下。」
以輕快的聲音說完後,憶薔衝到衣櫥前,迅速脫下睡衣,換上有點緊身的白T恤,再搭配湛藍色的低腰牛仔褲,露出一截纖細的小蠻腰,整個人顯得青春洋溢。
把長髮隨意綁成馬尾後,她又衝到化妝鏡前,拿起一管橘紅色唇膏,但,鏡子所反射出來的容顏卻讓她右手一頓。
她的臉……為什麼會有淺淺的潮紅?她並沒有刷腮紅啊!還有,她的雙眼為何這麼明亮?彷彿是一個剛陷人戀愛的女孩……
戀愛?
難道……她也悄悄喜歡上歐陽岳勳了?
不!這項可怕的念頭讓她重重地放下唇膏。羅憶薔,你瘋了嗎?他是仇人!你是來復仇的,你不可以傻得把自己也賠進去,更不能步上姊姊的後塵!
改拿起另一支淡色唇膏,她隨便描描唇後,臉色複雜地抓起小皮包出門。
***
歐陽岳勳坐在大廳等她,一見到她步出電梯,便很紳士地起身。
越向他走近一步,憶薔越發現自己的心怦怦狂跳。儘管不願意承認,但他真的是個很出色的男人。
即使站在一群高大的英國人之中,他頎長的身軀還是顯得鶴立雞群、挺拔出眾。
他很好奇,是什麼事讓她遠渡重洋來到異國療傷呢?應該是感情上的挫折吧?女人最看不破的,就是感情。
是哪個混帳男人傷了她呢?在憤怒的同時,他發現自己竟也有些微微的喜悅。
為什麼感到喜悅?他還理不清自己究竟在想些什麼?就像他弄不清自己為何一整個晚上,甚至到今天早上都魂不守舍,只想早點來飯店看她。
「說得也是。」憶薔又淡然一笑。「每個人的都應該好好地疼愛自己,我不想再被那些煩心的事困住了,我只想好好地玩遍倫敦、玩遍英國!」
「那麼,我有榮幸當你在倫敦的導遊嗎?」他側過臉對她微笑,薄唇揚成一個性感的弧度,沒有任何女人可以抗拒這麼迷人的笑容。
他的笑容帶著陽光,更帶著魔力!憶薔發現自己的心跳漏跳了一拍。
但她馬上整斂心神,以最平常的語氣道:「你應該沒有時間吧!以你的外表與氣質看來,如果我沒猜錯,你應該是屬於事業很忙、日理萬機的那種人。」
「對,我的確日理萬機,然後等著勞累過度而死!」歐陽岳勳豪爽地笑著。「別談那些煩死人的公事了,我也很想好好休息幾天。九月初的倫敦很美,而且氣候溫煦晴朗,我不想再把自己困在辦公大樓內。對了,你還沒回答我的問題,願意讓我當你的嚮導嗎?我會是個最好的嚮導喔?」
「我……」在他那會勾人心魂的笑容下,憶薔竟發現自己講話都結巴了,她強迫自己把目光收回來,卻仍不禁慌亂地道:「好……好啊,如果不麻煩你的話。」
「一點都不麻煩,這是我的榮幸!OK,現在先告訴我你想到哪裡吃中飯!你喜歡什麼口味?中餐還是西餐?或者是其他國家的料理?雖然英國萊的難吃全球皆知,而且還有人說過一句名言——天下最悲慘的是莫過於擁有一名英籍
而他眼底溢滿讚賞,更令她芳心狂顫。那是男人對女人最無言、也最直接的讚美。
而且很巧,他的穿著竟和自己幾乎一模一樣——白T恤配上牛仔褲,讓他看起來更加豪邁而灑脫。
「睡得好嗎?」歐陽岳勳微笑,一面問道,一面欣賞她不染脂粉的俏麗瞼蛋。「原本我打算早點來找你但考慮到你經過昨晚的折騰,可能會睡久一些,所以中午才來。一起吃午餐好嗎?」
他的語氣好輕鬆自然,彷彿他們已經是認識多年的老朋友,共進午餐是很平常的事。
「好啊!」憶薔也大方地微笑,將複雜的情悻全隱到眸底。
她跟著他坐人敞篷跑車,歐陽岳勳發動引擎後問:「對了,你是第一次來倫敦嗎?」
「第二次,半年前我曾經因公出差來過一次。不過那時每天忙著公事,來匆匆,去也匆匆,根本沒有機會好好地認識倫敦。」
這一點她不能說謊,因為她知道,以歐陽岳勳的能耐,若想調查她的出人境記錄,簡直易如反掌,她可不想說謊而讓他起疑。
「真可惜!倫敦是個很美、很古典,卻也很前衛的城市,有機會你應該好好地玩玩。對了,你打算停留多久?」他問出一直很想問的問題,很不希望她只待個幾天便要回台灣。
原本微笑的憶薔突然臉色一回,低下頭,沉默幾秒後才淡淡地回答。「我……坦白說,我是來療傷的,我在台灣……發生了一些令我很難過的事,我沒有辦法繼續留在那裡。所以,我向公司辭職,帶著少少的存款直奔倫敦。我這樣做是不是很任性?」
「一點也不任性。」歐陽岳勳轉頭深深地看她一眼,心疼地說道:「人生苦短,每個人都應該對自己好一點,因為沒有人知道明天會發生什麼事?」
因為兩人都穿著簡便,所以歐陽岳勳沒有帶她到什麼知名的大餐廳。他在富倫區選了間佈置溫馨的小館,暖色系的裝滿讓人有溫暖的感覺。
或許是萊真的很好吃;或許是餓了;又或許,是歐陽岳勳的妙語如珠逗得憶薔胃口大開,總之,她津津有味地品嚐他為她點的每一道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