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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頁     席絹

  「等會我的朋友會帶她的兒子來,我會乘機轉移她的注意力,你把小孩子抱回我的公寓。」

  「你決定做這種事了?可以,事成之後,二一添作五,我要一半。如果失敗了,刑事責任你負,不關我的事。」

  錢思詩低叫:

  「我沒有打算做犯法的事!我只是要嚇她而已,順便代她照顧一天小孩。」

  「騙鬼!你從來不抱小孩的,還想代人照顧?喂,你那朋友是搶了你的男人,還是揍了你?你要這樣整人?」小糖將腳放在桌上,不在乎短裙內的風光遭人窺盡。她死也不信錢思詩會做徒勞無功的事,騙人也要看對象。

  「我只是看她不順眼,但才不會因為她而犯法。」她哪來的膽?

  還假仙?小糖一點也不信她。找幫手拐小孩,卻不讓幫手分一杯羹,天下哪有這麼好的事?!這筆錢她是分定了。

  「她來了,你先到隔壁去坐。」錢思詩將小糖推到盆栽後方的卡座內,才轉而笑迎孫束雅。「吃飽了嗎?要吃什麼盡量點,我請客!」

  孫束雅微微一笑,將懷中背著的小孩解下來。

  「我吃飽了。」

  「別客氣啦,不然先來一壺花茶好了。」錢思詩對侍者點了茶,才又道:「你心中還在氣我自作主張約你出來嗎?」

  「不了。我只想知道你要做什麼,以及目的。」

  「哪有什麼目的?」她乾笑。「我隻身在外,遇見老同學想多親近才是真的。何況知道你與李舉韶處得不好,想關心一下而已。男人啊,其實並不值得我們女人掏心掏肺地對待。你認為呢?」一根煙順勢點燃。

  「對不起,公共場所不能抽煙。」不必孫束雅制止,服務生已然撂下禁煙令,並且指著桌上的禁煙牌子。

  錢思詩瞪了一眼,不廿願地捻熄了煙。才笑道:

  「有小孩在真是麻煩。連抽煙都不行,我還真不知道對於更多的不便,日子要怎麼過下去。」

  「自有甘苦。我們並沒有太多不便的地方。」

  「哦,對了,這是衣服、鞋子,我去嬰兒店買的,送你兒子穿。」她撈起一大紙袋送過去。

  孫束雅接過:

  「多謝。真不好意思。」她懷中的李毓因為看到隔壁桌也有一名小嬰兒而興奮地叫了起來。

  「媽媽──媽媽──」小手直指向那名熟睡中的孩子。

  兩位母親禮貌地微笑。因為距離近,所以習慣性地談了下:

  「好可愛的小孩。是你的孩子嗎?」中年婦人含笑問著,口氣中有著不置信。小女孩太年輕了。

  「是呀。才十個月大,你呢?」她看著睡在手提搖籃中的小男孩,莫約也這麼大吧。

  「我的週歲了,可惜還不會叫人。我晚婚也晚生,比較辛苦,沒什麼精力與小孩周旋。倒是你的孩子看來漂亮又聰明,學習能力很強。」語氣中無限欽。同樣是小嬰兒的母親,但年紀莫約差上十五歲。

  小毓這樣子算學習能力強嗎?除了一副愛笑的好性子,倒也看不出什麼天資聰穎的天才相,不過被誇獎總是與有榮焉。因為兒子一直扭動要與另一名同類玩,她也就索性放他到地上坐著。

  「乖兒子,不許吵哥哥睡覺哦!」也不管聽不聽得懂,先交代了再說,看起來比較有教養。

  兩名母親又以「同是天涯為母者」的眼光互視而笑了下,才又回頭與各自的友人聊天,順便注意地板上的兩名小孩。

  這是個好機會!

  「束雅!我們一同去上化妝室好不好?」

  「為什麼?」都多大了,還有一同相偕上廁所的行為?何況她又不想上。

  「我有些話想私下與你談嘛!」她一副很難在大庭廣眾之下啟齒的模樣。

  「好吧!」她歎氣,低下身子要抱兒子行動

  「等等!孩子放著吧,又不會丟掉!何況還有那位媽媽在看。」

  非親非故的,看什麼?這錢思詩愈來愈詭異了。

  「不行,小毓在陌生環境沒看到親人會哭。」戒備心起,她抱起兒子,不再讓他離開自己懷抱。不過因為李毓還想玩,扭動身體叫著,這一扭,便將桌上的果汁給踢翻,全往對面的名貴洋裝身上招呼而去。結果尖叫聲當場呼破紅茶店屋頂

  「呀!你這小鬼!王八蛋!」天哪!她的香奈兒!

  尖叫的後果是全店所有人的怒視,以及兩名小嬰兒嚇哭的聲音。當場將寧靜的夜晚化為一場災難。

  而這時,更大的混亂產生了!

  就在中年婦人要低頭抱起搖籃中的兒子安撫時,一名女子不知由何方衝來,當場提了小搖籃便跑,直直衝往紅茶店的大門。

  「你幹什麼?!放開我兒子!」中年婦人尖叫地追了出去。

  天哪!在眾目睽睽之下搶嬰兒?!找死不是?

  果然,機靈的服務生立即將電動門的感應器關掉,讓那名擄嬰的現行犯當場成了甕中鱉,狠狠撞上玻璃門不說,還被人押解住。要不是她是女人,早被人揍去半條命了。

  「不……不要報警!我……我只是開玩笑的啦!」小糖絕望地看店主撥一一0,轉而對著錢思詩想要求救,不料一紀拳頭已讓她鼻血如噴泉般的濺出。

  中年婦人抱過兒子,臉色蒼白且鐵青:

  「我先生是第X分局的副局長,你等著坐牢吧!」

  「思詩……救我……我這是在幫你呀……」小糖眼淚鼻水直落,卻怎麼也見不到共犯的人影。

  孫束雅心中暗自一驚,轉身要找錢思詩,卻見她不知土遁到哪邊去了。

  「呀呀……」止住哭的李毓好奇地指著哭得一臉血紅的人,拉著母親的長髮叫著。

  她心悸地親吻兒子,摟得更緊。

  那是錢思詩的目的嗎?搶人勒贖?還是販賣嬰兒?她……居然會做這種事?她們畢竟是無怨無仇的老同學呀!要使壞也犯不著找她下手,而根本上,她連這樣的念頭也不該有!太過分了。

  能將「小玩笑」開成社會新聞,實在不是簡單的本事。再把單純的擄人勒贖或販賣事件扯出一間明為孤兒院、暗裡則為販嬰集團的大案,更是大大的意外。

  結果是──差點被擄的那名小孩的爹,因破獲大案而榮升局長之職;是本事件中最大受益者兼原受害人。

  結果是──企圖擄人的李玉糖琅鐺入獄,並且提供了一名共犯的名字,方便警方為她找來蹲苦窯的伴。

  可惜沒有證據證明錢思詩有涉入此案。畢竟她壓根不認得受害家屬的任何一個人,嫌犯的供詞因而全然被推翻。雖基本上無罪,但隨時等著上法院的心情可不好受。

  七上八下的心也夠錢思詩心魂俱裂了。

  所以說要做壞事也得看天分,沒有那種腦袋還是少動那種心思,壞事豈是人人做得?

  烏龍綁架案落幕了,但不代表無罪的她會好過到哪裡去。惹到了李、孫兩家,沒有一個會有好下場。

  她得防著孫琳琳率混混太保前來堵人;也必須防著李舉韶的痛毆。後來她更知道,李家大兄在上流社會有其奇怪的影響力──讓巨富千金對他千依百順兼排擠他討厭的人。所以她的「生意」一落千丈,找不到乾爹,也吊不到凱子付夜渡資。

  嚇得她躲在公寓不敢出門,連電話也不敢接;要不是公訴纏身,她早飛到國外避風頭了。學校那邊當然也沒敢去,上了社會版頭條,哪裡有臉見人?

  她真的沒料到事情會弄得這麼大,起先也不過是基於妒意所起的一個小小玩笑而已。

  都怪小糖壞事!造成了如今這種嚴重的後果。

  吃著已涼的泡麵,錢思詩第一萬次的詛咒!

  第十章

  小李毓差點被綁架的事沒敢給兩方家長知曉。夫妻倆怕被罵成臭頭,更怕被宣判「禁治產」──禁止治理自己生產的物品,也就是李毓啦。

  頂多讓雙方的大哥大姊們知曉而已。照顧李毓的工作當然更加的緊密;累慘了大人,最輕鬆的當然是備受寵愛的小祖宗了。

  「二姊,時間已經很晚了,可不可以移動尊腳走回家去?」壁鍾指著十一點整。對於明日一大早還得上課的人而言,代表是理想的上床時間。小套房內四名人類,早有兩名掛掉了,只剩孫束雅還苦苦地與孫琳琳對峙。

  孫琳琳蹺著二郎腿,瞄了瞄小床上早已熟睡的外甥,以及掛在小床邊沿入睡的妹婿,心想今天的工作也該告一段落了。

  「好吧,我想姓錢的那個女人沒膽子上門找人。大哥又不讓我上門去揍人。呸!真沒趣。」撥了撥短髮,她踢了睡死的李舉韶一腳:「喂!我走了,好好保護我外甥,知道嗎?」

  「遵旨!」以一個大大的呵欠回應。

  待孫琳琳走後,小夫妻倆才無奈對視。十天來一直過著風聲鶴唳的生活,實在是無妄之災。

  被踢得神清氣爽之後,李舉韶為兒子拉好棉被,躺回床上之後卻一時無法入睡。將老婆拉過來一同躺著。

  「是時候了。」沒頭沒腦丟出這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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