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因為我喜歡
所以我願意
和你相偎
邯中業將車子停好在自家的庭院門前,卻意外的看到他的家裡竟然燈火通明!莫非他家遭小偷了?
不!不可能,現在的小偷再怎麼大膽,也不可能這麼放肆,偷東西還開燈哩!
邯中業三步並作兩步的跑回家,一打開門,只見客廳裡的電視是開著的,幾盤水果、冷飲零星的擺在桌上。
「你回來了啊?」一個女人穿著他的汗衫、短褲,頭髮隨便的盤在後腦勺,一副很悠閒的模樣。
奇怪?這個女人怎麼有些眼熟?邯中業用力的眨眨眼,想把她看清楚。
「怎麼?你不認得我啦?」女人咧著嘴笑,一副傾城傾國的笑顏。
她朝著他走近,以纖纖玉指不斷的指著自己的鼻頭說:「我呀我啦!你老婆呀!你忘了嗎?」她開始自我介紹。邯中業終於想起來了。
她是於知燕——他那個已經離緣的妻子。
只不過………他們是三年不見了。
「你變了。」她變得比以前更率性,也更野了,他幾乎要認不出她的模樣。
「變老了嗎?」於知燕不怎麼緊張地隨口一問。
他知道她是在開玩笑。
她雖然愛美,但卻不是那種會介意自己變老的女人,如果她介意,她不會日夜顛倒,總是當個畫伏夜出的夜貓子。
她愛玩甚於愛美。
「你是怎麼進來的?」他換了個問題問,不想正面回答她的問題。
於知燕從短褲裡掏出一串鑰匙。「你的習慣沒改,我在花圃下找到的。」她把他的鑰匙還給他,還囑咐他要小心一點。「我若是壞人,想要進來你家幹壞事根本就易如反掌。」
他把鑰匙藏在花圃下,是方便了自己,也方便了歹人。
「你再這樣隨意的把鑰匙放在花圃下,那你家的鎖也只能防君子卻不能防小人了。你別這麼看我,我是好意的提醒你,現在世道不好,光天化日之下都有人搶劫,你還如此的不小心,讓歹人有可趁之機。」她跳上沙發椅,盤腿坐在沙發上,昂起臉,突然問起他的家人。「你老婆呢?」
老婆?!
他愣了一下,因為,他先想起的老婆竟然是她!可是她早已下堂求去,不是他的老婆了,他幹嘛還老惦記著她呢?
「我沒再娶,你知道的不是嗎?」他抽掉掛在脖子上的領帶,喚好室內鞋,走進廚房拿水喝。
於知燕跳下沙發,跟在他的後頭走。
「你又知道我知道你沒再娶的事了嗎?」
「你身上穿著我的汗衫跟短褲,足以見得你曾經去過我的臥室,看過我的衣櫥,你不會沒發現我的臥房裡只有我一個人住的事實。」
他的推論還滿合理的,於知燕頻頻點頭,承認自己的確是發現他還沒娶老婆的事實。「順便告訴你一件事,我把我帶來的行李全搬進你家的客房裡了。」他沒有家累,她剛好辦事,因為,這樣就算她理所當然的人侵他家,都沒有人可以管得了她。
「你的行李在我的客房裡!」邯中業的眉頭皺了起來,他著實不怎麼樂意見到她這麼任性的闖進他的生活。
「嗯哼!」她點點頭。
「為什麼?」
「因為我沒地方住,所以只好來投靠你了,你不介意吧?」於知燕的目光中帶著一絲祈求的神色,一副可憐的模樣。
她明知道他向來無法拒絕她的要求,只是他不瞭解,「為什麼你非得來跟我住不可?」
「我不是說過,我沒住的地方嗎?」
「你可以回老家。」
「我不要回台南。」台南是個古老的城市,而她卻是個不折不扣的都會女郎,如果住在台南,她絕對會悶死的。
「你就收留我一陣子吧!過陣子等我找到工作、找到住的地方,我就離開,絕對不會妨礙到你。」她舉手發誓,臉上沒有半點真誠。
他要是真的相信她的誓言,那他就是個十足的傻子。
邯中業板下臉問:「你怎麼知道你現在硬是闖進我的生活,就不算是妨礙了我的日子?」
「什麼意思?」
「意思是,我如果有女朋友呢?你來了,我女朋友要是吃起醋,以為你跟我之間有什麼曖昧,你能負責嗎?」
「你有女朋友嗎?」她不答反問。
他沒回答。
他不答,她就當他是有了。「那你的女朋友為什麼不搬來跟你一起住?我去過你的臥房跟浴室,那裡完全沒有女人的盥洗用具。」所以她才篤定他仍然是單身一個,因此大膽地搬過來。
「我還以為你仍然是孤家寡人一個呢!」她完全沒想到他已經有女朋友了。
如果邯中業夠聰明,他就該順著她的話說謊,讓於知燕真的認為他已經有女朋友了,然後要她拿著她的行李,遠遠的滾離他的生活,但——他沒有。
面對於知燕,他還是實話實說地表明,「我沒有固定交往的對象。」
「所以我可以住下來了對嗎?」於知燕的眼中立刻閃著慧黠的亮光,一副她早就料到的得意表情。
她真的一點都沒有變,總是以很迂迴的手法達到她想要的目的,邯中業不禁為自己的行為感到氣餒。
「是的,你可以住下來,直到你找到工作或是新的住處。」對她,邯中業從來做不到狠心的拒絕。
他記得他們兩個當初交往時,就是像現在這個樣子——她霸道、他順從,在他的生命中,彷彿只要她一接近,他便會無條件的接受她所有的要求,不管是有理的還是無理的。
而他們兩個究竟是怎麼會牽連在一起的呢?
這就要從她大三那年說起了——
那時,是她跟她的那群狐朋狗友們打了個賭,而她輸了吧?!
「不會吧!這個拙男!」於知燕瞪著前方那個書獃子,一副不可置信的模樣。
「喂喂喂!你們這樣太過分了喲!找這種貨色來讓我勾引,根本就是存心想為難我嘛!」她狠狠的瞪了朋友一眼,擺明了她根本「不呷意」他們找來的男人。
而她那群狐朋狗友甚至不懂什麼叫做最基本的禮義廉恥,看到她的為難之後,還很厚臉皮的撂下一句話,「願賭服輸。」
「怎麼?知燕,你該不會是輸不起吧?」
「或者是你認為你的魅力不足以勾引那個書獃子?」
「不會吧?知燕,你是大伙公認的處男殺手耶!」在T大有個流言,說在於知燕身邊方圓百尺內沒一個是處男,換言之,只要於知燕肯放下身段去勾引一個男人,那麼,那個男人便會乖乖的臣服於她的裙下,至今無一人能倖免。
「激將法對我無效,你們省省口水吧!」於知燕揮揮手,叫他們別再浪費唇舌,她不受那種激將法的影響。
「這種小把戲也想唬弄我於知燕,你們當我是三歲小孩啊!」
「好,不玩激將法的遊戲,就說我們剛剛的賭約吧!是你說的,如果你不依約定行事,那你就要連清著我們幾個吃三個月的午餐,而我們這群死黨男男女女加起來,不多啦!就七個而已。」
七個?!七個還叫而已啊!
於知燕的臉都綠了一半。
這七個吸血鬼各個都是敗家子、敗家女,每天的零用錢都花在吃喝玩樂上,花錢如流水,從來鈔票大把大把的砸,也沒見他們哪個人眨過一下眼睛;而她於知燕倒也不是小氣,偶爾她也會請客,只是——七個?!七個耶!
她竟然要供應他們七個吸血鬼長達三個月的午餐!
開什麼玩笑,他們當她家是開銀行的,還是印鈔票的啊?她愛玩歸愛玩,可玩的可都是她的辛苦錢,她哪來那麼多的閒錢去供應這些富家子弟們吃午餐啊!
「我看我還是去釣那個拙男算了。」
「三個月喔!」依規定,於知燕一旦釣上那個拙男,就必須跟他交往三個月。
「而且這三個月的期間,你不能找我們出來玩。」
「也不可以勾引別的男人。」
「更不能去找牛郎上床。」
「拜託,我哪那麼沒品啊!還花錢找牛郎哩!」於知燕瞪大眼睛抗議起來。
「唉!知燕,那你就太不瞭解你自己的個性了,平時有一大堆的狂蜂浪蝶圍繞在你身邊,你當然不用花錢去找牛郎尋歡作樂,但是,一旦受限於約定,你不能狂釣男人,更不能跟那些愛慕你的人出去狂歡……」
「那又怎樣?」
「不怎麼樣,我們只是覺得你一定會捺不住寂寞的。」
「我捺不住寂寞就會去找牛郎?啐!你們也太看不起我了吧!」於知燕始終相信自己是個有操守的女人。
她愛玩歸愛玩,但還不至於花錢去找男人玩,這樣太貶低自己的身價了,不是她於知燕會做的事。
「你們太杞人憂天了。」
「希望囉!」七個死黨笑得怪詭異的,似乎不怎麼相信於知燕的話。
本來嘛!打從他們大一認識於知燕的那天起,於知燕就像一隻花蝴蝶似的,穿逡於不同的男人之間。
在於知燕的眼中,男人只有對眼跟不對眼之分,什麼年齡、體重、家世背景,她全都可以不加以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