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寧給兔子起名叫妹妹,因為他從小就很想要一個妹妹。
妹妹真的很乖,放出來的時候不會亂咬也不亂鬧,只會乖乖跟在溫寧身邊蹦呀蹦地,彷彿認定了他就是主人。
程晴對妹妹的態度算是不冷不熱,不會特別關照,但偶爾天氣涼的時候,她也會記得在妹妹的籠子上多蓋些衣物保暖。
對於程晴,溫寧的心裡一直有份感激:除了感激她的「收留」,還有感激她容忍自己的任性、感激她願意收留妹妹、感激她對妹妹付出的任何一點關心……還有對他的關心。
程晴總是做多於說,也從不貪別人對她讚美,這點讓他相當欽佩。
人總是喜歡讚美的,不是嗎?他還記得小時候努力唸書,為的就是希望老師能讚美他、同學能崇拜他、偷偷暗戀的女生能喜歡他——雖然這些從來沒實現過,不過渴望得到讚美的慾望才是促使他用功唸書的動力,才不是大人口裡的希望光耀門楣。
他原本以為程晴該是有錢人家的大小姐,不然哪來的錢在英國一住就是兩年?但他後來才知道,她這幾年的花費全是靠獎學金,他不由得對這個女孩心生敬佩。
英國獎學金之難申請是眾所皆知,程晴居然能申請到,而且一申請便是全額三年,包吃包住包學費,想必她一定相當不簡單吧?更何況,她年紀還比他小。
知道她年紀還比自己小兩歲的時候,他驚訝得嘴巴張得闔不起來。不知道從哪得來的錯誤印象,他一直以為只有三十歲左右的女人才會跑來念博士,可是程晴只有二十五歲!
「這很正常啊!大學畢業後我工作了半年,然後到英國來唸書。碩士一年,博士念了快兩年,不過我年底就滿二十六了啦!所以當然要趁機趕快出去走走玩玩哪!」她笑咪咪地拿起手上粉紅色的玻璃瓶子,喝下一臼水果酒。
「二十六歲和出去玩有什麼關係?」他傻傻地問。
「因為在歐洲,二十六歲以下的年輕人可以享有學生特權,買車票、買機票、逛博物館,只要你二十六歲以下,就能拿到折扣,所以當然要好好利用。你不知道在歐洲的交通費有多貴!要是當天買來回車票去倫教,可要八十磅耶!」阿澤幫著回答。
兩個人一說一唱,溫寧差點被嚇得當場決定一年內都不要離開這個地方。
「說到錢嘛,我突然想到一件事。」程晴把玻璃瓶子放桌上。「養兔子挺花錢的呢!」她看向溫寧。
「是嗎?還好吧!」阿澤不識相地搭腔。
她瞪他一眼,後者馬上閉嘴。
「我說,當初說免房租,免的可只有你的房租喔!妹妹的房租可要算在你頭上的。」
「兔子也要收房租?」從沒聽過這種事。
「為什麼不要?就算不收房租,它吃的喝的用的都不用錢嗎?」
「可是那些給妹妹用的用品、還有它的食物,都是我出的錢啊!」為此他的荷包還縮水了一大半呢!他私底不可是心疼得要命,到了國外,雖然住不用錢,但吃的用的加上學費也是一筆不小的支出啊!看看剩下的存款,繳了語言學校的學費後,就所剩無幾了,這幾天他還在煩惱接下來的兩個月要怎麼省吃儉用才好。
「你就那點錢,一下子就花光了,先不說照顧妹妹,我看你自己填飽肚子都有問題喔!」程晴說得一針見血。
阿澤又想開口說話,她瞪了他一眼,他只有又乖乖住嘴。
「我也知道啊……」溫寧一手撐住自己的下巴,努力想著以後的支出該怎麼辦。
還沒想好,一向腦筋動得快、動作也快的程晴突然咱的一聲,把一張單子放在桌上,「所以呢!來,這是我們家後面超市的徵人啟事,馬上就可以上班,我剛剛已經去問過了,工資還算不錯,而且還有員工福利,你等下就去應徵。」
溫寧看著躺在桌上的徵人啟事,超市工作?那不就是搬貨品結帳那些事情嗎?他再怎麼說以前好歹也是個資深的工程師,突然要他去做這種拿時薪的打工,這會不會太——
「這個……」
「還猶豫什麼?告訴你,別想太多,這裡是國外,你當然不可能一下子就找到適合你的工作,現在是能賺錢的工作優先,那些無謂的自尊先擺一旁吧!而且那家超市很受歡迎的喔!每天客人多得不得了,除了搬貨卸貨,你也可以在那裡多學學英文啊!這可是比在語言中心上課實用多了。」
「可是,我白天還要上課。」他不否認程晴的話是有道理,但心裡還是有些嘀咕。
「你可以上晚班啊!」她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
「那樣會不會太累?」阿澤終於忍不住插嘴。
「怎麼,你心疼啊?」她有些頑皮地說。
阿澤像是欲言又止,最後乾脆豁了出去,「沒錯!我心疼啊!我這個高中同學又瘦又弱,又要上課又要打工,回到家還要照顧你這位大小姐,不累慘才怪!」
「我也是為他好啊!打工可以賺錢,又可以練習英文,不然到時候他念完語言學校考試成績不好,怎麼申請學校?」
申請學校?
「等——等等!」溫寧終於伸出手來制止兩人的談話,「申請學校?
誰要申請學校?」
「當然是你啊!」程晴一副理所當然。「不然你待兩個月就走了,妹妹怎麼辦?」
「可是我什麼都沒準備啊!學校哪有那麼容易申請上的?」這可是完全超出他的預想啊!他原本只是想來念兩個月的語言學校就走的。「而且我也沒準備足夠的錢唸書。」
「所以才要打工啊!」程晴又揮了揮手上的徵人啟事。
「別緊張,還有獎學金可以申請啊!不然,還有助學貸款。」阿澤也在旁邊搭腔。
溫寧看看程晴,又看看阿澤。不會吧,這兩個人在背地裡一切都商量好了?
「唸書可是大事耶,你們就這樣偷偷幫我決定好了?」
阿澤聳聳肩,「你也可以拒絕啊!」
「你們——」
「你們什麼?別浪費時間了,走了走了!」程晴拉住他的手。
「去哪?」他滿臉問號。
「去超市面試啊!我和你一起去,免得你英文不好吃了虧。」
「等一下!我都還沒決定好啊!」還在掙扎。
「你少煩!你把妹妹帶回我家事先也沒經過我的同意啊!」
「可是我——」可憐的溫寧還是被程晴給拖了出去。
阿澤悠閒地坐在椅子上,搖搖頭,自言自語,「哎呀,看來阿晴好像真的挺喜歡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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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晴的邏輯是,既然溫寧收留了妹妹,就要負責到底,不能照顧它兩個月就走人。而他要留下來的唯一辦法,就是申請到學校,繼續拿學生簽證留在英國唸書。
沒有錢?去打工,或是申請助學貸款。
英文不好,沒關係,打工的地方可以學,語言中心也可以學,再不然,她自己可以教他。
學校太晚申請?這也不是問題。總有人一口氣申請好幾個學校,佔了好幾個名額,最後只去一間學校,其他的名額就空了下來,運氣好的話,能補上的機會也不是沒有。
而且溫寧以前的工作是軟體設計工程師,工作經歷相當不錯,到國外申請學校,最重要的還是工作經歷,通常只要老闆寫幾封推薦信就能順利過關。
不過聽說他的老闆倒債跑路了,嗯,這就有點麻煩,可也沒關係,她還有秘密武器。當上學生會會長,好處之一就是和許多教授及學校行政人員有些來往,只要稍加打聽哪個科系還有名額,再請幾個認識的教授幫溫寧寫寫推薦信,能申請到名額的機會也不算小呢!
反正,聽程晴說得頭頭是道,溫寧也沒什麼機會反駁,而且說實話,要是真的能在英國留下來唸書,其實也挺不錯的,至少短期內不用再回台灣那個傷心地,也能順便充實一下自己,將來多些機會去與別人競爭。
但是……「真的有那麼容易嗎?」看程晴說得好簡單的樣子啊。
「沒問題!包在我身上!」她很豪邁地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
「阿晴,你是為了我嗎?」他突然問。
「臭美!我是為了我自己!我才不要照顧妹妹呢!我自己都要人照顧了,哪還有時間去擔心它?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把你留下來,好好照顧我們兩個。」
即使程晴的答案如此,他的心裡還是莫名地一陣暖。
第一次有人,這麼希望他的陪伴。
妹妹需要他,程晴也說她需要他。
長這麼大,他這才體會到被需要是一種什麼樣的感覺。
以前的女朋友似乎總把他當成備胎,對他的態度冷熱不定,還常常心不在焉。他之前也沒交過其他女朋友,加上自己工作實在太忙,的確有時候不能滿足她的需求,所以他就忍著點,只要大家相安無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