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明知她已有個交往多年的男友。
其實他最討厭複雜又麻煩的事了,而要搶別人的女朋友,肯定不會是個「簡單任務」。
這些天他不曉得有幾次想起她,也幾次提醒自己把她當普通朋友就好,偏偏腦袋和心就是不跟理智合作。
那天牽著她的手狂奔在黑夜中,後來的親吻、擁抱,還有她在車內甜睡時的情景仍歷歷在目,他想淡忘都忘不了。
還是想嘗試追求她,不試他是不會甘心的!
不過他已不是十七、八歲的毛躁小伙子,還是得先知道她男友是哪一號人物,兩人的感情有多深,再掂掂自己的勝算有幾分,
如果人家已經到了生死相許的地步,他展開追求不過是自討沒趣;碰一鼻子灰還無所謂,最慘的是被列為「拒絕往來戶」,連朋友都作不成。
他可不想和晶琳變成那樣!
「嗨,小綿羊!」
他走下車,故意以一如往常的玩笑口吻和她打招呼,其實麥晶琳早看到他開車進來、莫名其妙的心慌讓她低垂著頭裝作沒看見,直到他出聲招呼,她才鼓足勇氣抬頭正視他。
這些天,她總是會無緣無故想起他,
走路的時候、吃飯的時候、上課的時候、做夢的時候,甚至連和新華講電話的時候,她都曾經突然想起她。
想起他說話的模樣、微笑的姿態,尤其是兩人一起逃命的那夜,他的所有言行舉止,彷彿像是已經烙印在她腦海,不定時的就會浮現在她眼前,讓她又是一陣臉紅心跳。
她明白,自己喜歡他。
不過她也沒忘記, 自己已經有了個論及婚嫁的男友。
她深信自己只是一時的意亂情迷,也必須如此肯定的告訴自己。
因為她憎恨背叛,也不想背叛青梅竹馬的男友,還有疼愛她如親生女兒一般的乾爹、乾媽。
所以再令她心動的男人,也只能作她的普通朋友:
這是那晚他送她回家之後,躺在床上一夜無眠所作的決定。
她可以和他作好朋友,但僅止於此。
只有如此,她才不會傷害到任何人,
「我叫麥晶琳,不叫小綿羊。」她故意輕忽自己見到他時像初戀少女臉紅心跳的「症狀」,故作輕鬆的面對他,「再給我亂取綽號,小心我放狗咬人喔!」
方明霆抿唇淺笑,他就喜歡她這俏皮味道。
「嘖嘖,好大的火氣!」他在她身邊蹲下, 「好吧,那我以後就直接叫你晶琳,你也直接叫我名字——」
他像是突然想到什麼,又慎重其事地說:
「我的意思是直接叫我明霆,不准叫小霆霆,否則小心我在噁心死之前放惡狼咬人喔!」
麥晶琳抿唇輕笑: 「好噁心,真的有人這麼叫你嗎?」
「有啊,我老爸。」他擺出一臉無奈, 「他每回有求於我的時候就會這麼叫,有夠三八吧?」
她微笑搖頭:「我覺得你爸很可愛,你們父子一定感情很好,」
這點他倒是不否認。
「大概吧。我媽在我十一歲那年就車禍過世,只剩下我和我爸兩個大小男人一起生活,感情是還不。」
他斜偏著頭說:「也不曉得該說是我乖呢,還是我老爸開通?我們好像沒什麼代溝。」
「我媽也是車禍過世的,」
「真的?」
她點點頭,「不過你比我幸運,我媽在我一歲多的時候就過世,我對她連一點記憶都沒有,關於她的一切事都得由旁人告知我才曉得。」
談到這,她的神情有點落寞。
「傻瓜,其實沒有人比你更瞭解你母親了。」
她不懂。「為什麼?」
「因為你就是她生命的延續啊!」他笑著點點她鼻樑,「你爸爸的鼻子塌塌的,所以你挺直的鼻樑一定是遺傳自你母親;你爸爸是單眼皮、細長眼,你是雙眼皮、水汪汪的大眼,你長得肯定像媽媽比較多。」
「大家的確都說我長得比較像我媽。」
「所以嘍,你想見她的時候就照照鏡子,隨時都能見到她。」他指指天上,「不是也有個老掉牙的傳說,說每個人死後都會變成天上的一顆星,永遠看顧著他心愛的人嗎?只要你相信,每晚抬頭就看得見你媽媽了。」他淘氣地眨眨眼又說: 「所以嘍,千萬別搬到城市住,在那裡想看星星的機率比看遊行還低得多,空氣品質太糟糕了!」
她嫣然一笑:「我忽然發現作幼稚園老師還挺適合你的,哄小孩你一定很拿手。」
「舉一反三,那我肯定也會是個好老公、好爸爸嘍。」
「這要等你以後結婚、生子才知道。」她悄皮地咧咧嘴,「不過依你的工作時間看來,你大概得到五十歲以後才有空交女朋友吧?我介紹一個絕世美女讓你認識好了!」
「真的?誰?」該不會是指她自己吧?麥晶琳指指一旁正埋首吃飯,完全不搭理兩個長舌男女的愛犬:
「容我介紹一下,這位是米琪小姐。」她憋著笑繼續說:「我可是把我最好的『女朋友』介紹給你了,以後有好消息別忘了付我媒人錢喔!」
「好啊,你敢虧我,把我跟母狗配一對,看我怎麼
『報答』你!」
方明霆說完便要呵她癢,嚇得她立刻轉身繞著院子跑,一邊求饒還一邊笑得上氣不接下氣。
「叭——」驀然傳來的一聲短促喇叭聲讓他們倆暫時「休戰」。
方明霆看向麥家的鏤花鐵門外,一個看來約莫三十歲左右,穿著一身名牌高爾夫球裝的男人,正走下一輛BMW轎車。
「你來啦!」看見男友來,麥晶琳馬上跑去打開鐵門。
「那個男的是誰。」一進門,吳新華便皺起眉向她詢問。
「喔,他啊……」她尷尬微笑: 「他叫作方明霆,是我爸大學同學的兒子,有事來找我爸,但是爸大概是有事耽擱,還沒到家。」
他面露狐疑:」看你跟他很熟的樣子,怎麼以前從沒聽你提起過他?」
「嗄?呃……」她轉著腦筋想著該回答什麼。「我跟他才見過幾次而而已,哪有很熟、只是他的個性很孩子氣,像小弟弟那樣,讓人覺得很容易親近罷了。」
為了讓男友安心,她只能說些善意的慌言,其實她從不覺得明霆太孩子氣。
「你就是太容易相信別人了!」吳新華聽她這麼說,臉上的不悅神色才和緩許多。「小心點,現在很多男人都會『扮豬吃老虎』,沒事別跟其他男人太接近。」
「放心吧,他不是什麼壞人。」她拉著他: 「我來介紹你們認識。」既然遇上丁了,她只有大方地介紹兩個男人認識,好顯示自己問心無愧。她把男友帶到明霆而前,有些尷尬地介紹雙方認識:兩個男人握手示好,眼神卻都在打量對方?
「明霆,我爸應該快回來了,你到客廳等他吧,我和新華約好要去打高爾夫球,就不陪你嘍!」
「沒關係,你忙你的,我自己等就行了。」這還是他們倆頭一回這麼客氣而生疏的應答。
「新華,那你等我一會兒,我進去拿一下背包就出來。」
麥晶琳說完便進了客廳,把兩個男人留下來大眼瞪小眼。
「不曉得方先生在哪裡就?」華客氣詢問,
其實是在打探對方是否有成為他棘手輕敵的資格才能。
「我在『麥氏科技』作程式設計。」方明霆故意不說自己是頗具規模的徵信社小開。
「麥氏?」不經意流露出輕視, 「喔,原來你是在麥伯伯手下工作的職員啊。」
這個傢伙真惹人厭!從一見面,方明霆就有這種感覺,此刻感覺更強烈。
不用再多說話,他就已經看透這吳新華肯定是標準的勢利眼,還是那種沒吃過苦頭,一路平步青雲的富家子弟,晶琳到底是看上了他哪點?論長相,他也不見得勝過他;論個性,他肯定比他好相處。方明霆在心裡嘀咕,怎麼也不覺得這吳新華和晶琳會是合適的一對!
「那我們先走了,再見!」在他的怔忡間,麥晶琳已從屋裡出來,和他道別之後便搭上男友的車離開。
「唉,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方明霆對空氣說了一句,忽然覺得腳邊好像有什麼東西在磨蹭,低頭一看,原來是晶琳養的那隻狗正在向他「撒嬌」。
「如果你的女主人也像你一樣『識貨』就好了!」
「汪、汪!」
拍拍這條彷彿聽得懂他說話的可愛小狗,再想起方才晶琳要介紹小狗當他女友的事,還真是令他哭笑不得,連他自己都可憐起自己來了。
* * *
進入公司兩個禮拜,方明霆就約略過濾出最可能偷盜公司所設計的新程式,再轉賣給敵手的嫌疑犯了。
先把受晶琳所信任的李姐排除於可疑人選之外,就可以不必再隱瞞她關於他的身份,還多了一個可以幫他加演一齣戲的「演員」。
「你真是厲害!才進公司沒多久就受重用,李副總把『廣遠』的案子全權交由你負責,可見你的才能多受到她賞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