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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林如是

  序

  是的,你沒看錯。抄襲版,顧名思義是抄襲。

  我抄用了原「王子不愛灰姑娘」的構思、橋段,甚至有些地方原話不動的照抄過來——

  這不是無心或意外,而是故意這麼做的。

  這個故事,主要不是在寫一個新的故事,而是有意沿用原來故事的想法,把它翻轉一下,翻看另一面。

  你可以說這只是噱頭,故意語不驚人死不休的,不過是一種要抓住你目光的手段。

  不過,我主要是想翻轉一下,看看被「王子」愛上的「灰姑娘」可能是怎麼想的。除了驚喜、不相信那等等反應之外,她心裡還有什麼感受?還有,對結尾後續發展做補充,讓故事感覺更「完整」一點。

  就這樣。

  如果你拿原來的故事與這個故事相比較,你會發現很多雷同的地方——是的,我就是抄襲。

  這做法想想有點冒險,也不一定會寫得成功,我把它當作是一種寫作的實驗與可能性。很感謝項姐的支持,讓我放手去寫,能這樣做各種不同嘗試的寫法。

  這故事,也許你會喜歡,也許不喜歡。不管怎樣,我還是寫了出來。

  因為是「抄襲」,所以我索性連書名都不改,只加注說明是「抄襲版」。

  希望大家會喜歡。如果不喜歡——嗯,砸石頭的時候,請小力點啊,我非常怕痛。

  第一章

  她受夠了!

  一般人這時候多少都會有點脾氣吧?

  (或者自慚形穢,像李芝琳陰險的目的一樣。王印夏小性子的懷疑。)

  到目前為止,一切都在王印夏的預料之中,就像小說漫畫裡形容的一樣,像王子公主般英俊美麗迷人、門當戶又對的有錢人家少爺小姐戲劇性的相會了。

  原本,這完全不關她的事。

  隨著幫傭的母親落居在有錢人家。老闆家恰巧有兩個英俊迷人的兒子,近水樓台,這一切多像小說漫畫的情節。小說漫畫都是要賣錢的,所以多半到最後,主角的灰姑娘十成有九成與有錢的大少爺有情人終成眷屬,麻雀終於變鳳凰。

  但是,她王印夏不是不食人間煙火或眼睛大大水汪汪的小說漫畫女主角;現實和那些主角有事沒事就談情說愛,好像什麼事都不用干的小說漫畫也不一樣。一切像童話,浪漫得,但結果——她知道一定不一樣。

  因為,王子不愛灰姑娘。

  王子為什麼不愛灰姑娘?

  這還用問嗎?

  門當戶對!門當戶對!

  以為「九品中正制度」是幹什麼用的?

  還以為這等流傳了千百年的撈什子是白洗腦的嗎?!

  可幸她聰明。

  實在,該說她聰明,還是她領悟力太強?

  但為什麼,這時候,完全不關她事的這時候,她卻像個傻瓜站在這個空氣被各色香水味道污染得嚴重不通、害她鼻塞窒息的地方,沒事虐待她自己?

  她那智商一五ま、聰明優秀有智慧的腦袋跑到哪裡去了?!

  (想也是被李芝琳陰險的陰謀蒙了去!王印夏沒好氣的這麼認為。)

  再待五分鐘——

  就再待五分鐘。她對自己發誓。

  五分鐘之後,管李芝琳切不切蛋糕、唱不唱生日歌,她鐵定拔腿走人。

  為了不失禮,她不僅盛裝打扮,而且已經像個傻瓜一樣,站在這裡浪費她生命中的一刻鐘了,已經很對得起她李大小姐了。

  「欸,芝琳,妳為什麼要找她來?那個王印夏跟我們又不合,平時也不來往,也談不上話……」跟她們根本不是同一國的。幾個穿名牌晚裝一挽著名牌包包的女孩圍著李芝琳,對王印夏的出現不屑又不解。

  是啊,為什麼要找她?她也很想知道為什麼。

  王印夏撇撇嘴。

  拜託!居然跟一群只有家世背景,只知道怎麼打扮玩樂、腦袋卻不怎麼靈光的小姐們有相同疑惑。

  那幾個白癡女,以為她聽不到——或者,她們根本不在意她會不會聽到;就是這樣才顯得她們更沒腦筋,只有皮,沒一點修養,虧她們還是什麼名媛千金!

  李大小姐就高段很多,至少她沒聽李小姐嘴碎過。只是,莫名其妙的,竟在生日前一個禮拜給她請帖。

  平時頂多遠遠的眼對眼的瞄一下,講不到十句話,給她那個帖幹什麼?

  她跟李芝琳,還有她來往的那些人根本不是同一路的。而且,真要去了,浪費時間不說,她還要花錢買禮物。又不是有錢沒地方花!

  結果,李芝琳居然跑到她家。

  「妳來幹什麼?跟妳說過了,我沒時間。」

  「妳可以只待半小時,不會花妳多少時間的。希望妳能賞光。」

  「我可沒錢買禮物。」也不是真沒錢,只是她嫌不值得。那些錢她要留著買一些英文書籍,那些書都是很吃錢的。

  「不必妳送我禮物。」

  「李芝琳,妳的生日會,名媛淑女不會少,長裙短裙也不會少,妳看看我——妳故意要我出醜嗎?」

  「我知道妳不是那種會怕跟別人不一樣的人。」她一身襯衫牛仔褲,李芝琳也跟著換了襯衫牛仔褲,也不怕春光曝光光。

  看得王印夏目瞪口呆。

  「我不懂。」她皺眉。「妳跟我其實不熟,幹嘛一定要找我去?」

  「妳要是不來,我的生日宴就會很沒意思。」

  為什麼她不去她李小姐的生日宴就會很沒意思?王印夏儘管知道自己很聰明,智商也不低,可她不會自以為是,把自己想得那麼偉大。

  可就在那時候,王印夏母親很不巧的剛好回去看她,與李芝琳碰個正著。她母親是見過李芝琳的,很客氣的問候李小姐,還有懷疑不安——和她們三輩子扯不上關係的侯門千金,怎麼會上門來找她的女兒?

  當然,李芝琳邀請她參加生日宴會這回事,王印夏沒打算去,自然也就沒告訴過誰,她母親也不知道。結果,李芝琳轉向她母親,鄭重的說明來意,連她母親也一併邀請。

  她母親沉默了許久後,說:「謝謝您的邀請,李小姐。不過,我還有工作,不方便參加。如果李小姐不嫌棄,讓印夏去給您祝賀。」

  就是這樣,所以這一刻,王印夏被迫出現在這裡。

  ☆☆☆☆☆☆☆☆☆☆  ☆☆☆☆☆☆☆☆☆☆

  所謂這裡,李家豪宅的、有她住的公寓廚房浴室房間客廳統統加起來那麼大的客廳裡,外加上外面一個小花園,李家為他們獨生愛女李芝琳舉辦的生日宴會。

  李家請了一堆名媛公子,當然還有他們的家世交、門戶交、事業交,還有那些侯門貴戶的老爺夫人。

  衣香鬢影,女的媚態可掬,男的魅味可汲,人人手執著香檳,聊一句笑一聲。相較之下,她還覺得跟那些手捧著香檳、點心盤,滿頭大汗穿梭在那些有錢大爺小爺和他們的女人之間、忙著伺候的女侍更親近一些。

  所以,王印夏真是受夠了。

  她不來,硬把她扯來,還要聽人扯些什麼白馬王子。依她看,馬是黑的多。她在季家時就看夠了。睜眼閉眼那兩個,不必跑到這裡來看。

  對,那兩個。一會兒和在場各家老爺夫人握手寒暄、一會兒和各家公子名媛議論談笑、在從前的從前時她一不小心就聽他們在扯些什麼門當戶對的、季家的那兩個少爺。

  實在,這種什麼生日宴和隨便什麼名目的會,原是人家名媛公子的相會大會,就好像日不落帝國時代,倫敦貴族社交季一樣。她不合時宜的插在其中,真要比喻,即使不說什麼魚目混珠,也難免有灰姑娘混在一堆公主間濫竽充數之嫌。

  但她王印夏一不看言情小說,二不沾愛情漫畫,三不碰異想天開的童話,當然不認為她自己是什麼灰姑娘。

  會說王子不愛灰姑娘,實在,是因為她理性分析能力太強了。

  想想,當灰姑娘還是灰姑娘,成天不知躲在哪戶人家的煙囪下掃灰掃塵的,王子見都沒見過她,叫他要怎麼愛上她?

  要等到她穿上玻璃鞋,乘著南瓜變成的馬車,搖身一變成為美麗迷人且神秘的公主,還要趕在半夜十二點之前就急急離開,還故意不故意的留下一隻玻璃鞋,王子一時吃不著,這才對她一見鍾情、神魂顛倒的。

  所以,王子看上的,除了青春貌美,還要有相對相配的身份背景襯托美人的皮相氣質與高貴,而不是那個一身灰撲撲骯髒的灰姑娘仙度瑞拉。

  可這個世界上,一沒仙女,二沒南瓜變的馬車,三沒老鼠變的馬,四玻璃鞋不經穿,稍一跺腳就碎掉,危險且會傷到腳。

  所以儘管劇情再雷同,別說「王子」不會看上她這個傭人的女兒灰姑娘王印夏,她也不會作那種白日的、不切實際的夢。

  她十二歲時,跟著她母親到季家幫傭,住進了季家;還有司機老許夫婦和他們的兩個兒子,以及廚師老陳與老陳的女兒。老許的兩個兒子現在都結婚搬出去了,有穩定的工作;老陳的女兒秋美「爭氣」,嫁了一個有點小錢的小公司老闆,生了一個肥嘟嘟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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