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安娜又哭又笑,有了保證,讓她安了心,自然也就乖乖跟著去做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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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徵信--
「李小姐,這是妳要的東西。」他,別稱小鐘,也是第一徵信的社長。
不論要捉姦還是跟監、要調資料還是查身世、要清查財務或信用狀況……等等,只要一聲吩咐,他小鍾絕對赴湯蹈火,在所不辭。
當然啦,辦事效率的快慢,那就是看錢給得多還是少,像這位李小姐就是個好客人,給錢給得爽快又大方,所以他小鍾就會給她特別待遇,讓她的Case直接升為超急件。
「資料都齊全了?」接過小鍾遞來的牛皮紙袋,李愛珠問。
「那是當然,我小鍾辦事,妳放一百二十個心,絕對包妳滿意。」他咧嘴笑開,露出了嚇人的大金牙。
「是嗎?」打開袋子,她拿出資料,一看就怒火中燒,因為最先入眼的,就是一張親密照。
「妳可以檢查看看啦,我的資料向來準備得很完美,不會有什麼缺失跟遺漏的。」學生時代,他的報告分數可都是拿高分。
「這是尾款。」收起資料,因為看得眼紅,於是她不想再看,只是匆匆交出錢袋,便急急忙忙的走人了。
「謝謝光顧啊,歡迎有空再來。」揮舞著厚厚的錢袋,他對她背影道再見,很開心口袋裡又麥克麥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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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第一徵信,李愛珠氣沖沖坐上車。
發動車子,繫上安全帶,本想直踩油門上路,卻……
偏頭,她恨恨看向躺在副駕駛座上的紙袋。
可惡,想看卻又不想看,她的心情很兩極,明知看了定會氣炸,但還是忍不住想看啊!
最後,幾番掙扎,她還是取出資料來看,只是,看了之後,真的愈來愈怒,到最後已是恨了,因為她真的不甘心。
憑什麼?一個沒沒無聞的小老百姓、一個沒父沒母的無家孤兒,一個……一個只是在百貨公司站櫃的小姐,她憑什麼能夠得到他的關注跟喜愛?
不,她不服氣!她比她美、她比她優秀、她樣樣比她好,為什麼被選擇的,卻不是自己?!
而他竟然說那女人是獨一無二?她不懂,她獨一無二在什麼地方?她只擁有低賤的身世,還有那貧瘠到可憐的生活,根本完全看不出她有任何優勢,為什麼他卻還要如此看重她?
不,她不服!她可是上流社會的千金女,怎能輸給這樣低階的平凡女人?她不會服氣,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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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社會,真的什麼事都會發生,儘管你認為根本不可能發生,它就是會發生了,只是……怎麼辦?被槍指著,她卻一點都不緊張也不害怕,只覺得這整件事發生得很可笑。呃?這樣的自己是不是不大正常?微偏頭,安妮認真思忖。
「喂,妳,看我這邊!」不滿被忽視,李愛珠大聲喝斥她,要求得到她百分百的注意力。
今天,她是來談判的,所以氣勢絕不能弱,她一定要很強悍、很凶悍,這樣才能夠完全佔上風。
「好。」抬眼,安妮很配合。
其實,說真的,長這麼大,她頭一遭被人「請」進廁所,也是頭一回被人用槍指著頭,對一般小公民及平常人家來說,這還真是滿恐怖的一件事,偏偏她就是無從怕起,因為……唉,那個人看起來比她更緊張,擺明了根本就是個初犯嘛。
先聲明,她絕對不會因為人家是初犯,就瞧不起對方,她只是覺得沒必要弄得大家緊張成一堆,所以才會從頭到尾都很鎮定。
「妳妳妳……」氣勢,她要有氣勢!該死,為什麼手一直抖?李愛珠緊抓著槍,試圖想擺出王者氣勢,卻偏偏端不出樣子來。
「深呼吸,別緊張,有事慢慢說,我會聽妳講的。」瞧她連話都說不完整,安妮很好心的安撫她。
「……」瞪住她,李愛珠簡直不敢相信,無法理解她怎麼還能反過來安撫自己。
「好了,現在,能請妳告訴我,為什麼要『這樣』找我了嗎?」見她直瞪著自己卻不再開口,安妮只好開始發問。
「妳、妳都不會怕嗎?」這是什麼情形?她竟然一點都不怕?還能這麼鎮定的跟她問話?對此,李愛珠不解甚至納悶。
「怕?還好啦!」其實,若換成是凶神惡煞,而非是發著抖的她,她應該會感到害怕,但現在?不,她不怕,她只覺得好笑也無奈。
「小姐,如果妳真有事找我,能不能請妳快點說?現在是我的上班時間,我不能一直讓朋友幫忙看櫃。」看了下表,她已經進廁所15分鐘了,實在不能再跟她閒扯下去。
「我……妳閉嘴啦!誰准妳催我的?妳、妳給我小心點,我可是有拿槍的,惹火我,我就把妳給轟了,哼!」
「好,不催妳就是,那妳自己說吧。」拿槍轟她?光看她拿槍的拙劣姿勢,她懷疑她是否真懂得開槍。
登時,四周陷入沉寂,安妮安靜等待,李愛珠卻沉默相對。
不懂,她真的不懂,為什麼拿槍的是自己?緊張又不安的卻也是自己?
「我告訴妳,我今天來找妳,完全是為了郇胤!」恨恨地怒瞪安妮,沉默許久之後,李愛珠終於開口。
「啊?」她來找她,是為了郇胤?「等等,我被搞糊塗了,是他叫妳來找我?」太特別的找法吧?
「當然不是!」笨死了,她怎麼問得出這種蠢問題?李愛珠氣怒的送上一記白眼。
「那?」看向她,安妮等著答案。
「我要妳離開他!」
「……」愣住,安妮無言,只是看著她。
「妳根本配不上他!像妳這種出身,哪配站在他身邊?他身處上流社會,而妳呢?一介無名也就算了,甚至還是沒人要的孤兒,像妳這種人根本就不該接近他……」嗯,很好,愈罵愈順,氣勢強多了。
第十章
當結痂的傷口被再度撕扯時,那是種什麼樣的感受?
你不知道?那來問她就對了,結果是--很痛很痛,非常的痛。
可是,該被擊敗嗎?不,她拒絕戰敗!至少,拒絕被一個陌生人打敗。
或許,她真的不夠好,也的確配不上他,但,那該由郇胤親口說。任何人都不該左右他人情感,因為感情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所以她才不會聽她的話做。
她相信郇胤,倘若他真的想要分手,他一定會自己親口說,絕不會假藉他人之口。那麼,這個人傷她的用意何在?答案,其實再明顯不過,她也深愛著郇胤,所以想逼退她。
可惜,她或許看似軟弱,但不見得就真的不堅強。至少,捍衛這段情時,她會無比勇敢,因為不想再輕易放手,讓幸福溜走。
「妳要說的就這些?」淡淡地,她出聲問她。
「對、對!我要說的就是這些。識相的話,就快點離開,這樣我就不為難妳。」
「我是要離開,但--」話說到一半,頓住,安妮往前走,來到她面前,再接道:「是離開這裡。」
說完,安妮拉開她,開了門就想走。
「站住!」扯回人,用力關上門,李愛珠不讓她走。「妳什麼意思?」
「意思就是,我不會答應妳。」比力氣,她不會輸,好歹她也是做過苦工的,自然力道會比一般女人大。
之前,是配合她,也想搞懂事情,所以才會乖乖待著,但現在?抱歉,她不想再配合了。於是,這一回,她成功擺脫人,走了出去。
「妳給我站住!」李愛珠追了出來,卻忘了收起手上的槍枝,當下嚇得所有人驚聲連連,忙不迭的四處逃竄。
天吶,她就不能藏好槍再出來追人嗎?面對現場的慌亂,安妮覺得頭疼也很抱歉,因為沒想到她會這樣大剌剌的追出來。
「把槍收起來,妳嚇到人了。」歎口氣,安妮無奈的面對她。
「我管他們怎樣!妳說,妳給我說,妳到底要不要離開郇胤?妳……」拿槍的手揮來揮去,嚇得所有人臉色發白,但李愛珠沒心思管別人,她只想得到想要的答案。
「不要再揮來揮去了啦,妳已經快把大家給嚇死了!」
「我說了我不管,我只要妳離開郇胤,我只要這樣……」又叫又跳,李愛珠已經歇斯底里了。
「妳!」天吶,誰來打昏她啊?也許是上帝聽見了她的祈求,還真來了幾名警衛將人制伏。
然後,鬧劇結束,警察把人帶走。只是,倒楣的她卻也被牽連,只好一同坐上警車,陪同觀光市區去了。
嗚,好丟臉哦,人家平時都很奉公守法的,沒想到她竟也會有坐上警車的時候?討厭吶,這感覺好差哦,真是壞了她優良公民的美譽,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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