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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頁     琳茜·珊德斯

  直到路森把她放在床中央而且面對著她,她才想起剛才想要問什麼。手放在他的肩膀上阻止他吻她,她問:「會痛嗎?」

  路森停頓一下,揚起眉毛。「轉化嗎?」

  凱蒂點頭。

  「嗯,」他皺眉。「我也不確定。我從來沒有轉化過別人。」他猶豫一下,然後準備坐起身。「我打電話問我媽,她應該知道。」

  「不用了。」凱蒂坐起身,抱住他的肩膀,臉靠著他的背繼續說:「不用問了。如果會痛也沒關係,為了你,我可以赴湯蹈火。」

  她感覺到他的背因為他笑了而震動,然後他說:「而且還會去搶劫血庫,提供自己的血給我喝。」

  他轉身面對床鋪,捧住她的臉。「最後甚至放棄和家人的聯繫。」他低下頭給她一個輕柔而虔誠的吻。「我真的非常幸運。」

  凱蒂嚴肅地點頭,然後淘氣地微笑,說:「當我在例如一百年後開始嘮叨地叫你把垃圾拿出去,或去換嬰兒尿布的時候,你還會這麼說。」

  路森輕輕地笑了,把她壓回床上。「我會很樂意做那些事。只要和你在一起,我會很樂意去做任何事。」

  凱蒂只是搖頭,拉他下來給他一個吻。她不會笨到相信他們絕不會吵架,或者他會很樂意去丟垃圾,但是她確定不管幾世紀後會帶來什麼樣的風暴,他們都應付得了。畢竟,他們懷抱希望--而且只要他們有希望,任何事都可能發生。

  --全書完

  編註:敬請期待《愛情會咬人》在Romance  Age出現!

  作者絮語

  哎,我想你們可能對我的資料有點興趣。我的名字是琳茜·珊德斯,我所創作的浪漫喜劇故事由杜契斯特出版社(Dorchester  Publising)出版,屬於愛情魔咒系列(Leisure  Lovespell  Books)。我也替肯辛頓出版社(Kensington  Publishing)寫一些非喜劇類的作品。

  我一向熱愛寫作,總是持續不懈,也一直知道自己有一天會成為專業作家。嗯……大致是如此。好吧,在那個尷尬彆扭、而且不認為自己活得到二十歲的年紀(我想他們現在把這種階段叫做青春期),我並非一直都信心滿滿,不過,除了那段時間之外,我一直相信自己會成為作家。總之,我的願望實現了。耶、耶、耶!

  如果我是個心胸狹窄的人,我現在可能會對著那些曾經帶著一臉不以為然、紆尊降貴的表情,對我微笑地說:「嗯哼,你以後能做什麼?」的老師與親友(你們自己心底有數)發出輕蔑的冷笑。不過,我不會這樣,我會假裝自己心胸寬大,多跟你們聊一些我的事,因為我相信你們很希望能更瞭解我一些--雖然,我覺得很難相信。你們知道,我像洗碗水一樣無聊,如果你高興,你大可以跳過這一篇,只看故事正文就好。

  至於對那些會從頭列尾把整本書看完的讀者,我會告訴你們,我出生於加拿大南安大略省一個叫做歷明鎮(Leamigton)的小城,人口一萬兩千(至少,這是當時的人口數)。嚴格說來,我住在歷明鎮,但是每年都到五大湖區一個大約有五千個居民的小島上居住一段很長的時間。那個島上當時有一間合作社、一家街角小店、一個賣啤酒的小酒館,以及一家旅館。

  之所以提到這個小島,是因為我衷心認為,在那裡度過的時光正是我成為作家的原因。我對寫作的衝動、技巧以及創作的慾望,都是在那個環境培育出來的。島上沒有電視,至少我們從來沒看過--而且年紀太小了,不能常常溜進酒館--我便把閱讀當成主要消遣。我相信父親和祖母總是嘮叨要我「放下書本,出去享受新鮮空氣」也對寫作很有幫助。就像大多數青少年,我偏不聽從他們的意見,更常閱讀,連出門也帶著書去看。海邊、懸崖、船上、或是草坪躺椅,任何地點我都可以找出一個舒服的位置,暢快地享受閱讀的樂趣,常常靈機一動,想出許多羅曼史的新鮮題材。也因此,我也毀了幾本書。(在這裡提醒大家,以我對書籍的經驗,我不推薦你們躺在游泳池氣墊上或戴著游泳圈的時候,攜帶電子書之類的東西。除非那些電子書具備防水功能。)幸運的是,我祖母對羅曼史非常著迷。每當我在等待太陽曬乾濕答答的書本時,可以去偷看她豐富的藏書。

  十九歲那一年,我從歷明鎮搬到安大略省的溫莎市,就讀大學,從心理學課程中學習人類心理變化。大學畢業之後,我搬到安大略省的倫敦市,(不是英國的倫敦,偏北很多很多的。)在那裡賣出我的第一本作品。我的家人大多仍然居住在這個城市。然而,我自己目前住在英國。是的,你們沒看錯。但不是在倫敦,而是偏北很多的地方,你們想得出比這裡更適合做研究的地方嗎?因為我心愛的男人住在這裡,而且他很樂意協助我做研究。(笑)

  以下是我的最愛,也歡迎大家到我的綱站參觀我今年列紐約參加羅曼史年會的照片:http  ://uk.msnusers.com/LynsaSands

  最喜歡的羅曼史男主角

  (笑)答案是迪夫(Dave),喔,你們不知道他是誰,對吧?別放在心上,羅曼史男主角本來就不存在這個世界上。若是我自己的作品,我最喜歡的是柏軒--《Tall,  Dark  &  Hungry》(譯註:作者二00四年七月的新書)的男主角。如果是其他作家筆下的男主角,我得靠拋硬幣才能從J.D.  Robb的洛克(Roarke)與Janet  Evanovich的警探做出抉擇。我大概偏愛那種強壯、沉默、英俊,而又性感得有點危險的類型吧。

  幾位我最喜歡的作家

  克莉絲汀娜·陶德、珍奈,伊凡諾薇琪(Janet  Evanovich)、漢娜·豪威爾、梅蘭妮·傑克森(Melanie  Jackson)、琳恩·柯蘭、理察·雷蒙(Richard  Laymon)、德瑞莎·麥德羅、  J.DlD羅博(J.D.  Robb)、艾曼達·奎克(Amanda  Quick)、茱莉亞·昆恩等。當然,我也非常喜愛「愛情魔咒系列」的每個作家。

  最喜歡的電影

  嗯……我不太擅長談論電影。我似乎無法決定哪一部電影是我的最愛。呃,目前最喜歡的喜劇定《麻辣女王》  (譯註:Miss  Congeniality珊卓·布拉克主演)最喜歡的驚悚電影是《沉默的羔羊》;動作片是《神鬼尖兵》(Boondock  Saints)。當然,迪士尼所有的電影我都喜歡。喔!還有《神鬼傳奇》(The  Mummy)(一和二都喜歡。)還有--喔,我想最好就此打住,不然我會開出一長串清單。

  最喜歡的飲料

  這個簡單,就是可口可樂。好喝。我是可口可樂迷。

  最喜歡的食物

  披薩!!雞肉凱撒沙拉之外,我最喜歡的就是披薩。我想我實在不是上流社會那種女生。話說回來,我的幽默感早巳警告過你們這一點了。我想上流社會的人不會認為「放屁的馬和臭臭的蘇格蘭人」有趣。(譯註:作者其他書的角色。)唉,反正,比起一些像coq  au  vin(紅酒燉雞肉)之類不知道該怎麼念的菜名,我一向偏愛披薩和起司堡(我的最愛第二名)。往好處想,跟我約會不必花大錢,多好。

  謝謝你們喜歡我的書。

  --本文取材自作者網站http://groups.msn.com/LynsaySands

  並獲作者同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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